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习近平筑牢“法治”支点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依法防控疫情作出部署。这是继3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之后,中共高层再就疫情防控“划重点”。
突出依法防疫: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习近平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常健表示,在此前中共举行的高层会议上,相关部署大多聚焦从全局、重点和紧迫领域推进科学、有序、及时防控,此次会议聚焦“依法防控”这一专门领域,既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日常讨论处理的事项密切相关,亦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如果没有法治作为支撑和约束,疫情防控可能会产生很多社会性问题,甚至不排除疫情过后还会面临一些次生危机。当下必须防患于未然,筑牢法治支点。”常健说。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主任贺新元认为,无论是提及“最吃劲”,还是强调“依法防控”,习近平的论述都代表中共对当前疫情形势与应对策略的最新判断。“事实上,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会有各种不利因素、负面消息甚至谣言,所以更需要有定力坚持依法防控。”
聚焦关键环节:推进法治化、精细化、社会化
在讲话中,习近平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对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作出部署。专家认为,这些部署表明中共正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精准施策。
比如,围绕立法,习近平提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常健表示,对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之处,目前社会各界已有一些讨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这12字为下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提出高要求。“系统完备”意味着法律法规之间不能相互矛盾;“科学规范”意味着细则及其实施要有科学性精准性;“运行有效”则要求法律法规须能经受实践检验,为有效防疫提供有力支撑。
再如,习近平就执法环节着墨颇多。除了强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他还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希贤说,以上举措均是对当前疫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再部署。无论是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规,还是按法定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都有助于推进防疫措施、方法和手段更加法治化、精细化、社会化。
“客观而言,防疫期间个别领域确实存在法治意识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行为不仅对疫情防控造成恶劣影响,也无端损耗大量社会资源。官方就这些问题作出明确,不仅有助于让各方优势力量聚焦疫情防控本身,对全社会也是一次及时的法治教育。”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建设法治政府:让施政更科学、有力、有效
习近平在讲话中还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贺新元指出,对中共而言,“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味着必须全面梳理总结迄今发现的问题,重视短板和不足,进行归类并因类施策,加强配套法规与制度建设。
“我们要以今天的代价换来明天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变得更完善、更科学。”贺新元说。
常健认为,习近平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事,特别是让相关制度得到严格有效执行,排除各种内外因素干扰,让施政更科学、有力、有效,助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首先是法治政府。以法律为准绳筑牢法治支点,方能有力促进中共治理能力的提升。”常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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