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各地排查环境监测数据 对作假该罚就罚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近日,环保部就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发布通报,要求各省(区、市)环保厅(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的移交。对直接作案、幕后指使等人员都要依法查处,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
通报称,2016年3月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简称子站)上传数据进行例行审核时发现,西安市长安区子站某时段PM2.5监测数据明显低于周边子站。经环保部飞行检查,发现西安市长安子站和阎良子站均存在空气采样器采样头被纱布人为堵塞、部分监控视频记录被删除等问题,并依法依规获取相关证据,于3月20日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经调查,为降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值,2016年2月至3月,时任西安市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森、副站长张锋勃以及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峰分别进入行政区域内空气子站,用纱布堵塞采样头、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临时聘用人员张楠和张肖用纱布堵塞采样头。时任长安分局局长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唐兴民分别指使、授意李森和张峰实施上述行为。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森等7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从1年3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
通报指出,该案件充分反映涉案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个别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片面追求政绩,少数地区不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人为干扰环境空气监测数据,严重误导环境管理决策。
通报强调,该案件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失真,严重损害环保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恶劣,教训惨痛,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通报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西安案件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发挥西安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宣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筑牢思想认识第一道防线,自觉维护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公正。
通报称,要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监测数据准确性。各级环保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决策部署,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明确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工作领导。认真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国家网和地方网的监测活动遵循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通报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性。环保部将持续开展环境监测质量“双随机”检查,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的移交。对直接作案、幕后指使等人员都要依法查处,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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