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岁男子以试驾名义持枪抢车 有多次犯罪前科
22岁的李智豪已有多次犯罪前科,有吸毒史,还没有驾照。其曾因盗窃于2009年7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后又因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于2011年1月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3年2月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出狱后不久,李智豪再次作案。去年2月5日至3月11日,李智豪先后四次以试驾他人出售的二手车为名,光天化日之下将车开走,先后抢得尼桑风度、天籁、宝马车四辆,鉴定价值2.7万余元至6.8万余元不等。
李智豪说,他原本打算买车,“第一次试车时,对方没跟着我,我当时鬼迷心窍就把车开跑了。”如果说,一开始李智豪尚属临时起意,发展到后面主观故意却越来 越明显,情节也越来越严重。在最后一次抢车时,李智豪随身携带了枪状物,当受害人谢某发现李智豪开着自己的天籁轿车潜逃后驾车追赶,并将李智豪的车别住。 因李智豪拉了枪栓、拿枪指着谢某,谢某无奈将其放行。枪状物后经鉴定为枪支。但对于谢某所述拿枪威胁一节,李智豪并不认可。
当晚6时30分许,李智豪驾驶抢得的天籁轿车行驶至朝阳区三里屯工体北路时,为抗拒抓捕,强行驾车逃离。在逃避抓捕过程中,李智豪连续冲撞了多辆车后,弃车逃匿。
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大多通过网络发布卖车信息,被李智豪约出交易。前几次,李智豪都是乘“黑车”过去的,在试车过程中,李智豪以将“黑车”押给车主为由将车主骗下车,车主不明就里,当发现车被开走后,才知道跟李智豪一块来的是辆“黑车”。
上午,已受过两次刑事处罚的李智豪依然将自己的行为归咎于“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没什么事,还来钱快。”整个庭审过程,李智豪应对自如,对很多情节均轻描淡写。
公诉机关认为,李智豪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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