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秦火火被捕振士气 司马南:担心出秦火火二代
专访罗援:造谣团伙被捕大振士气 谢网友支持
资料图:罗援将军。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张加军】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广大老百姓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从2011年动车事故至今,秦火火已造谣传谣3000余条。他甚至将解放军罗援少将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罗将军“1979年曾当逃兵”,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2013年8月21日,环球网记者采访了罗援将军,罗将军对“秦火火”等人被刑拘一事做出回应,声明如下:
近日,北京警方一举抓获秦火火、杨秀宇网络犯罪团伙,大快人心、大顺民意、大振士气。谣言止于正义,谣言止于真相、谣言止于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不管是形体暴力还是语言暴力,违法必究。
秦火火是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恶意造谣中伤的源头。我于1978年1月调入军事科学院,1979年2月才打响对越自卫反击作战,我调动时根本没有任何作战的信息,而且我们是一批人同时调入军队院校的,但秦火火却造谣说我是越战“逃兵”;我参加过抗美援老(挝)作战,但秦火火等人却造谣说这是“捏造”;我的妻子、子女都在中国国内,从来没有在美国生活、工作过,但秦火火却造谣说我的“家属子女在美国”;我的大哥从来没有在德国西门子公司任过高层主管,但秦火火却造谣说他是该公司“驻中国总代表”;我的兄弟们目前都在国内生活定居,但秦火火却造谣说我的弟弟现在美国,并说美国某公司是我们家的私产……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卑鄙无耻,莫过于此。我虽在《环球人物》、《南方人物》、人民网、凤凰网等多家媒体出面澄清,但还有一些人拿这个说事,让你有口难辩。好在“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害人者,必将害己,想靠谣言“谣倒中国”,门儿都没有!
在这里,衷心感谢长期关注我、信任我的各位网友,特别要感谢在我名誉遭到诬陷时,各位生死相依、荣辱与共的战友们挺身而出为我正名辩污,也对一些网友由于不明真相,轻信了谣言表示理解,他们许多人还是为了表达对“逃兵”的憎恶和对“腐败”的不满,在这一点上,我们是有共识的。现在真相大白了,我们应该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努力!
司马南:我很担心第二代“秦火火”又冒出来
【环球网综合报道】8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7·23动车事故、红十字会事件等,秦火火制造的谣言都迅速传遍整个互联网,成为当时社会舆论聚焦的中心。而受其谣言之害的人人也数不胜数,雷锋、张海迪、罗援、司马南等社会著名人士均在其中。
正在参加环球网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意见领袖韩国行的司马南说,听到秦火火被绳之以法,他感到“很欣慰”。他说,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七条底线”的政策后,互联网上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执法部门开始大力澄清互联网上的迷雾、涤荡互联网污泥浊水。
但他也分析说,秦火火散布的谣言有一些共同特点。第一,非常露骨;第二,抵毁的都是有一些影响力的名人;第三,谣言的指向非常明确,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皆为攻击目标;第四,谣言影响非常广、生命力非常顽强。第一代“秦火火”已经被销号,第二代很快又冒出来,表现出对互联网管理的不屑和无视。“这个秦火火被抓了之后,日后会不会以某种形式再冒出来。我很担心”。司马南说。
他还提出,秦火火如果只靠自己一人绝不可能在网上呼风唤雨。其影响力的扩大“得益于”很多微博大V有意识、有选择地转播他的谣言。而秦火火在挑选攻击对象时,也带有很明显的价值观偏向,这不能不引发关注。
“中国有句话叫首恶必办,协从不问。互联网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查清楚秦火火网络造谣的背景是什么,不能只查小兵,漏掉后台。”司马南说,“他的攻击带有明显政治偏向,我们不能断定他只是为了一点钱而制造谣言。简单的结论可以让事件轻易地画句号,但这个事情显然没有那么简单。”
司马南还说,他不堪网络谣言之苦,曾多次向网络运营商举报造谣者,但从未得到有效的回应。
同为中国互联网意见领袖韩国行成员的著名科普作家、打假斗士方舟子,也是网络谣言受害者。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想举报互联网造谣者有多难。他说,他曾多次向警方和新浪微博报案,现在也已将十多位网络造谣者立为被告。但无奈之处在于,网络谣言如果不是影响极其恶劣、事关社会稳定,“警方一般不管”。
此外,即使法院受理,如何确定造谣者的真实身份也是一大难题。如果网络运营方不配合查实其身份,查实身份后不提供书面材料,法院无法确定被告身份,也不认可原告自行收集的材料。
“互联网运营商有责任制止谣言,配合受害者查清造谣者身份。但我向运营商发过不少律师函,但他们都置之不理。因此,我在起诉这造谣者时,把运营商也列为共同被告。”方舟子说。
司马南说,他们日前参观了韩国第二大门户网站“多音”,其互联网管理方法和经验很值得借鉴。第一,任何网民,无论是真名还是假名,在注册时都必须接受网站条款,承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绝不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他人利益。第二,如果有人违反上述条款,网站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可以删除不法言论。第三,如果网站不删除,受侵害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网站要与发贴者负连带责任,严重时网站负责人会被逮捕,负刑事责任。
“通过这三条举措,韩国的网络环境干净很多。”司马南说,“中国互联网的乱象和执法不严有关系,使一些人找到了藏垢纳污的活动空间。希望我们的互联网管理部门也能拿出有效举措,保护网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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