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元等6家洋奶粉因价格垄断被罚6.7亿
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罚单落地,产品价格或将“低头”,但是消费者的担忧就能放下了吗?
2008年以来,购买平价的放心奶粉似乎成为了国内消费者的奢望。高高在上的“洋奶粉”,近年来也频曝“质量门”;跌落低谷的国产奶粉崛起之路还很漫长,价格也渐渐不便宜。
发改委的反垄断不应是一阵风,而是要常态化监管,不能任由企业玩换包装、减分量之类的小聪明;质监部门更该肩负起职责,不让问题奶粉流入孩子们的奶瓶。只有多管齐下、严格执法,才能让消费者买到平价的放心奶。奶粉如此,其他行业亦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金微 原金 发自北京
昨日(8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开出了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今年3月接到乳粉企业涉嫌价格纵向垄断的举报后,便着手开始调查。调查组一度遇到企业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等困境。最后,执法人员搜查了一家企业的电脑,从删除的邮件中恢复了相关资料,发现企业明确提示员工控制经销商转售的价格,找到了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改委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了差异化的处罚策略。其中对合生元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3亿元;另外,对美赞臣、多美滋等品牌也分别处以不同的罚金;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
删除邮件中找出证据
据了解,从5月份开始,发改委价监局共派出26个调查小组,300多人次陆续到相关企业正式调查。
被调查的企业包括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最终,国家发改委开出约6.7亿元罚单,尽管金额不小,但企业都表示认罚。
发改委价监局将这些调查企业分为四类,包括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主动提供情况,主动积极整改。因为配合的程度不一样,最终各家命运也不同,有的要交巨额罚款,而像惠氏、贝因美和明治因为积极配合调查“幸免于难”。
发改委价监局负责人介绍,这些企业中配合的程度有些不一样,有的企业第一时间就把有关情况报告了,有些企业则拒绝调查。他介绍,在调查组对上海一家涉案企业的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早上9点进点,直到晚上8点多才提取到少部分资料,业务人员始终拒绝调查。
这些企业主要涉及纵向价格垄断,业内人士介绍,纵向垄断涉及上下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的控制有时能从合同中体现出来,如明文规定经销商必须按照某一价格销售,否则采取罚款、停止供货、终止合同等措施。
由于有的企业行为非常隐蔽,调查人员往往要从经销商和超市中获得信息,上述负责人介绍,调查人员从上千份材料中反复对比、核查和找相关销售人员核实后才发现违法证据。另外,调查企业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也给调查执法增加了很大困难。
上述负责人士还介绍到,有一家企业,2011年的时候把合同已经改得很干净了,所以调查人员去的时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实际上我们通过经销商了解到的,这个企业同样存在着控制经销商转售价格的问题,所以在第二次去的时候,我们就搜查了它的电脑,从删除的邮件里头恢复了相关的资料。”
而调查组发现,在恢复的邮件里有这样的内容,明确提示员工控制经销商转售的价格,这是违反中国的反垄断法的。“这明显的是知法犯法,当我们把这个展示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也无话可说,承认违法也认罚。”
处罚呈现差异化
与以往不同,此次发改委开出罚单的6家乳粉企业并没有统一处罚,而是针对各个企业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在本次开出的罚单中,明显根据各个企业对待反垄断调查的态度来作为评判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反垄断处罚最大的特点是差异化,实际上在《反垄断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至于具体的定量,则要考虑对消费者的损害程度,以及企业的配合程度来量刑。
发改委昨日表示,对于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的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29亿元;对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的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2.0376亿元。发改委对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等企业分别处以1.7199亿元、0.7734亿元、0.4827亿元、0.0447亿元的罚款。
除去上述处罚外,发改委还对另外3家企业免于处罚。发改委认为,惠氏、贝因美、明治乳业3家企业,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所以免于处罚。
实际上,我国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第46条中明文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对记者表示,处罚力度关键还要看企业的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的损害程度有多大。他表示,本次乳粉行业的竞争属于纵向竞争,是上游对下游的控制,而年初发改委对液晶面板行业开出的罚单属于横向竞争范畴,是几家企业联合起来不竞争造成的垄断,所以发改委的处罚力度和方式不太一样。
反垄断将进入常态化
发改委此次调查乳粉制品企业并不是突然袭击,而是根据举报对合生元等多家乳粉企业展开的反垄断调查。
不仅是乳粉企业,今年以来,发改委对多个行业展开反垄断调查,多名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国内反垄断已经朝向常态化方向发展。今年年初,发改委对包括三星、LG在内的6家境外企业实施液晶面板价格反垄断调查,最终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
后来针对茅台和五粮液两家白酒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最终,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被罚2.02亿元。随后,发改委针对房地产行业、黄金饰品零售业也都进行调查。
“希望从现在开始,今后反垄断进入一个常态化状态。”史际春认为,《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反垄断部门要有一个认知的过程,无论是从组件还是人员配备上,都需要一个认知水平的提高,在这之后,反垄断会呈现出一种常态化。
反垄断风暴席卷奶粉业 6企业6.7亿元罚单创纪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郭梦仪 发自北京
昨日(8月7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开出乳品行业的首个反垄断罚单。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共6家企业被处以6.6873亿元人民币罚款,其中广州合生元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被处以上一年销售额6%的罚款,计1.63亿元;美赞臣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处以上一年销售额4%的罚款,计2.04亿元;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均处罚上一年销售额3%,金额分别为1.72亿元、0.77亿元、0.48亿元和0.04亿元。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惠氏、贝因美、明治乳业被发改委免除了处罚。
6.7亿震慑不正当竞争
发改委称,证据材料显示,涉案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具体的措施和手段各企业有所差别,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这些措施和手段均具有惩罚性和约束性,一旦下游经营者不按照涉案企业规定的价格或限定的最低价格进行销售,就会遭到惩罚。
奶业专家宋亮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反垄断调查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一方面企业主动降价,五大品牌平均降价一成左右;其次,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但是,仅仅一次反垄断调查是不够的”,宋亮认为,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期监管,以保证市场能够持续保持健康、竞争有序地发展。
或难改进口奶粉主导格局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至今,进口奶粉平均涨价幅度已经超过60%,其中有多款相同品牌、容量的进口奶粉国内外价差已超过两倍。
在涨价的同时,进口奶粉的市场份额也大幅增长。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进口奶粉的市场占有率已从2008年前的30%左右,跃升到现如今的60%以上。
宋亮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曾透露,进口奶粉价格近来“跟风追高”,屡屡抱团涨价,是此次被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主要原因。其表示,进口奶粉的涨价策略一般是一家涨价,数家跟进,致使进口奶粉价格屡屡攀高。
宋亮还表示,由于目前中国奶粉市场消费者对进口奶粉仍然“一边倒”,进口奶粉主导市场格局不能马上改变。政府在未来应继续加强对进口奶粉企业的监管。
垄断路径
大牌乳企越级操控下游 轮流坐庄涨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孙卫涛 郭梦仪 发自北京
外资乳企到底是怎么操控价格的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和调查发现,一罐奶粉从奶粉企业出厂,往往要经过数级代理商,到达零售终端,最终直接面向消费者。部分外资奶粉企业正是通过越级操控市场,“威逼利诱”经销商以及轮流坐庄涨价来控制整个销售体系,最终达到控制奶粉价格的目的。
越级操控市场价格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方面表示,相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纵向价格垄断。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纵向垄断案中,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的控制可以从合同中体现出来,如明文规定经销商必须按照某一价格销售,否则采取罚款、停止供货、终止合同等措施。在实际市场中,上游企业甚至可以就经销商降价,给予相应的警告、扣减返利、限制供货等惩罚措施维持市场价格。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对记者解释,一般而言,企业在产品出厂之前有权规定自己产品的价格,但如果企业干预经销商的售价甚至终端市场的价格,就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比如有些企业会给出建议零售价,但这个建议零售价往往变成必须执行的价格。
为了更方便地掌控整个链条上最后一环的终端零售价格,还有外资奶粉企业直接越过经销商,和零售终端谈好价格。
上海一家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少强势奶粉品牌往往自己雇佣销售经理,直接和零售终端谈价格,谈完之后供应商开始配送,供应商只是负责送货和促销。
“而且谈价格的时候,我们也就没有话语权,因为人家是强势品牌,我们的地位不平等。要不然你有本事就别卖他的货。但是不行,因为消费者认可它。”上述零售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道。
“威逼利诱”经销商
一位曾在外资乳企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一般情况下,从厂家到经销商再到零售终端这几个环节,都是事前计划好每一个环节应该赚取多少利润,而且厂家肯定要控制好每一个环节。
“只不过是有些企业控制不好,终端市场的价格看上去就混乱,有些企业控制得好,价格看上去就比较统一,比如合生元在零售终端价格控制上做得就很好。”该管理人员说道。
据新华社报道,相关乳企实际管理中对低于建议零售价销售的经销商会给予警告、威胁终止合作、限制或停止供货等一系列惩罚手段;凡经销商不“完全遵照”公司价格政策,便拿不到销售返利;当发现经销商擅自打折促销时,一家涉案企业发出了停止供货警告。
高压的同时,外资乳企也会通过降低批发价格,对渠道进行补贴、返利等各种支持,用高额的利润让经销商紧紧跟着自己的指挥。
在这样的“威逼利诱”之下,这些外资品牌奶粉企业和经销商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据昨日发改委相关人员表示,受该垄断行为影响,我国配方乳粉的渠道费用占比高达20%-40%,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4%-14%的情况。
默认之下轮流坐庄涨价
除了通过控制整个销售链条来控制奶粉价格以外,这些外资乳企之间也通过多年的默契轮流坐庄涨价,以不断提高奶粉价格。
奶业专家宋亮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部分外资乳企利用消费者的不理性心理,逐渐达成默契,每年轮流坐庄哄抬婴幼儿奶粉价格,往往一家上涨,其他几家就开始跟进。
比如,2011年6月,惠氏、雅培等外资品牌奶粉进行约10%的提价,时隔半年之后,惠氏再次宣布提价8%左右。之后2012年5月,雀巢、美赞臣等国际乳业巨头再次提高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奶粉产品价格。
对于进口奶企的上述集体提价行为,刘铭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可以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而他们涨价的理由,如产品升级、原料上涨等,在有些业内人士看来,只不过是借口而已。
发改委反垄断局调查二处处长徐新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国内奶粉价格平均上涨30%左右,将近三分之一,但是原料奶没有太大的变化。
赵占领表示,这种默契的轮流坐庄跟风涨价,实际上也是一种操纵价格的垄断行为,只是显得比较隐蔽,不容易取得证据。
罚单或促进渠道“扁平化”
奶业专家王丁棉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发改委开出罚单,企业为了保持利润,可能会促进砍掉一到两级渠道商,减少对经销商的支持,收回部分利润贴补罚金。
北京一位雅培一级经销商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雅培每个渠道商的利润并不太多,不到一罐奶粉销售额的10%。
某国产奶粉的一位北京经销商向记者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他表示,相比进口奶粉的利润,国产奶粉的渠道商利润更多一些,在10%到20%。
不过,上述国产奶粉经销商透露,虽然进口奶粉渠道商的每罐利润并不多,但是销量很大,算是“薄利多销”。而国产奶粉不好销售,因此渠道商的每罐利润会多一些,希望借此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
王丁棉透露,进口奶粉渠道费用过高,是因为渠道层级过多所致。虽然每级渠道商利润较少,但由于奶粉的整个经销渠道是层层递进,造成累加效应,推高了渠道费用。王丁棉举例说,每罐奶粉的出厂价一般不超过100元,而渠道商起码有3级,有些品牌奶粉的渠道商有5级,每层渠道商都会将产品抬高10%左右价格卖出,再加上卖场10%到20%的利润,奶粉价格便被抬高了。
王丁棉预测,在无法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情况下,企业很有可能会借此机会砍掉一到两级经销商,减少经销商支持,收回部分利润用来填补罚金,保持企业的利润增长。
企业表态
接受处罚 放弃申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赵陈婷 发自北京
备受关注的奶粉企业反垄断调查结果昨日(8月7日)终于出炉,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款约6.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企业的处罚结果在8月6日早间已向企业下发,待企业进行相关反馈后才进行了统一公布。
这次吃下2.04亿元罚单的美赞臣方面已明确表示,不打算对此提出抗辩。该公司对外事务部负责媒体服务的杨韵介绍,美赞臣已于7月16日对其旗下主要产品出厂价下调7%至15%,同时表示接受此次处罚,不准备辩驳,旗下产品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涨价。
被罚1.63亿元的合生元方面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决定放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将及时支付上述罚款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
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4家企业统一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
被罚约0.77亿元的雅培方面提供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声明显示,公司积极配合中国政府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意缴纳罚款,并已经与发改委一起解决了相关问题。
而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和恒天然集团也均表示接受发改委的处罚决定,并实施相关的整改措施。富仕兰一位媒体联络官回应称,公司承认并接受罚款处罚,并将进行相关整改。
此外,惠氏、贝因美和明治乳业最终被免除处罚。惠氏(中国)公关总监曹敬衡表示,公司尊重发改委的相关决定,并将继续履行此前公布的降价承诺。
而贝因美则公告称,目前已收到发改委《免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承认确有违反《反垄断法》行为。公司将及时履行承诺,停止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
明治乳业方面表示,明治支持发改委的调查并将履行应有的社会义务。
业界观点
3企业免罚引关注 恒天然447万罚金被指“象征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赵陈婷 郭梦仪 发自北京
在决定对美赞臣、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发改委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惠氏、贝因美、明治免除处罚。此外,作为在中国原粉市场份额最大的企业,恒天然的罚金只有447万元。发改委的差异化处罚引发争议。
免罚企业均曾降价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免于罚款的惠氏、贝因美市场占有率并不低。
AC尼尔森《2012年全年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销售婴幼儿奶粉385.18亿元,其中,惠氏及贝因美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1%和8.7%,分列第三和第四位。占据如此大份额市场的惠氏和贝因美为何能够免于罚款?
贝因美发表声明称,公司于8月6日收到发改委 《免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鉴于公司主动向发改委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发改委决定对公司免除行政处罚。
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改委此次开出的罚单属于首次在纵向价格协议反垄断中使用宽大原则,与欧美反垄断法在实践中仅用于横向价格协议反垄断的宽大原则不同,法律界对于纵向垄断中的被调查企业使用宽大原则而直接免罚存有争议。不过,这一定程度也体现了发改委对于自身执法的信心。
发改委亦解释说,免除3家企业的处罚,是因为他们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
7月2日,贝因美公告称,将“积极配合九部委有关奶粉行业整冶”,采取紧急降价的措施。其后,惠氏称,正积极配合反垄断调查;主要产品降价,平均降幅11%,其中单品最高降价幅度达20%。明治乳业也在受到反垄断调查后宣布降价。
但有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业界对于惠氏、贝因美、明治提供的“重要证据”并不太清楚。而在反垄断方面,这9家乳粉企业都有责任,但是结果却大相径庭,有可能会引发受罚企业的不满情绪。
“象征性”处罚恒天然?
此外,恒天然此次收到的0.04亿元的罚单,也被业界认为是“象征性的”。该公司今年初被检出“双氰胺”之后,又因肉毒杆菌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
奶业专家王丁棉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发改委对恒天然只是象征性处罚,恒天然虽然在中国市场份额占比很大,但价格方面较为透明,产品均是通过国际公开招标买卖,因此处罚力度不如前几家大。
对于在市场中达到何种程度才算作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向记者解释,法律上并没有定义界定,因此,恒天然是否称得上“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定义的弹性非常大。
王丁棉认为,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恒天然在“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市场主导”上多少会“挨边”,因此发改委可能是根据这一点做出象征性的处罚。
舒圣祥:奶粉反垄断 别让新配方迷了消费者的眼
舒圣祥
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 《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
此番奶粉反垄断调查,始于洋奶粉境内价格远高境外,以至于香港都要限购奶粉之时,终于恒天然肉毒杆菌事件甚嚣尘上,多家洋奶粉涉事企业正在召回之日。时点的特殊,让此次调查有一种别样的意味。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洋奶粉价格垄断是因为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不信任;现在的事实却证明,洋奶粉也不一定就有质量保证,以至于雅培明知有问题却要求恒天然保密。此刻,消费者更迷茫了:如果连洋奶粉都不再可信,该给宝宝喝什么?
一边是遭遇价格垄断挨宰,另一边是质量无保障有毒,要是可以选择的话,公众当然宁愿选择前者。现在的麻烦是,挨宰若是纯属趁火打劫,宰人者也不会重视产品质量。反过来,质量若是半斤八两,价格却大相径庭,自然就越发不公平。乳企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等方式实施价格垄断违法行为,当然应该重罚;可站在消费者立场,最关心的还是:6.7亿罚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有人问6.7亿罚款最终会去向哪里,其实与其讨论这个,还不如探讨一下:这6.7亿罚款会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显然,这种可能性是不可排除的。无论是间接涨价还是降低品质,乳企手里“挽回损失”的牌有很多;特别是在如此畸形的奶粉市场上,消费者几乎丧失了理性选择的机会,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至于哪个害比较轻,不同消费者自有不同的判断。
在发改委启动反垄断调查之后,各奶企纷纷宣布降价,这应该算是反垄断调查带给消费者最大的好处。事实上,惠氏、贝因美等企业之所以同样存在价格垄断行为却被免于处罚,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很配合,刚被调查就应声宣布降价。现在公众担忧的是,这个因为反垄断调查而掀起的奶粉降价潮,究竟能够管多久?这个恐怕就很不乐观了。
就拿免罚的惠氏来说,日前已经推出了“新配方产品”,价格与反垄断调查前的旧配方产品一致,惠氏此前降价承诺中的“文字游戏”因此曝光在消费者眼前为何要将降价范围特别界定为 “市场上现有的产品”?因为,新配方新包装是乳企涨价的惯用噱头。如果遭遇反垄断调查后,只需配合调查并暂时宣布降价就能换来免罚,学会 “这一招”之后,谁还会将反垄断调查真正当回事?反正风头过后,很快就能通过推出新配方新包装涨回来。
发改委开出6.7亿元罚单,可价格还是那个价格,质量还是那个质量,消费者唯一看得见的差别是:奶粉又换包装了。这无疑很扫兴,但在国产奶粉真正成长起来让我们的市场回归充分竞争之前,得力的价格监管和质量监管无疑仍是公众最大的期待。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不应该是一次性行动,而要有常态化监管,不能任由企业耍新配方新包装的小聪明。质监部门更该肩负起职责,不让问题奶粉流入孩子们的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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