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在践踏人权?--美国对外战争和杀戮的借口
一年一度,美国国务院发表国别人权报告,对除美国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评判和责难,俨然站在世界人权领域的“道义高地”,充当世界“人权法官”。
当今世界,究竟谁在践踏人权?围绕这个问题,有太多被扭曲的事实、被屏蔽的真相、被颠倒的道义。
战争: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
人类行为中,没有比战争对人权的侵害程度更烈、规模更大的了。战端一开,兵连祸接;战火所及,生灵涂炭。
在无法彻底根除战争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战争作出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什么是正义战争,什么是非正义战争?国际社会迄今达成的最一致的观点是:侵略战争是非正义的,而反抗外敌入侵的战争是正义的。
美国独立战争是正义的战争,因为那是美国人民在本土进行的反抗英国殖民统治、争取国家独立的战争。二战期间,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在整个太平洋地区奋起反击的战争也是正义战争,因为那是为了打败发动战争的法西斯势力。新世纪开始,美国为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而发动的阿富汗战争,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和人民的理解和同情,因为毕竟是藏身于阿富汗的基地组织策划了“9·11”事件,使美国和平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但是,二战后,特别是冷战结束后,美国的海外用兵进行的大都是侵略战争。这些战火不在美国本土燃烧,死伤的没有一个美国平民,却给别国民众带来深重的灾难。从1945年到1990年,美国对外进行的较大规模战争和军事干预有124次,年均2.8次;从1991年到2003年,美国进行了40多次海外战争或军事干预,年均4次。
美国在朝鲜战争中,使用了除原子武器以外的所有新式武器,甚至进行了灭绝人性的细菌战。从1961年到1973年,美国在越南进行了12年的战争,当时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公开谴责这是“一场肮脏的战争”;美国著名民权活动家马丁·路德·金也公开发表声明说:“我国必须被判罪——违背了几乎所有为战时人类尊严标准而确立的国际协议之罪。”
2003年,美国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发动了“先发制人”的战争。不仅联合国通不过,而且在战争爆发前,有10多个国家、400多个城市、近千万人举行了自越战以来最大规模的反战示威。但是,美国仍然一意孤行,悍然对一个主权国家发动了侵略战争。美军占领伊拉克后掘地三尺,也没有发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伊拉克却在8年时间里饱受战争蹂躏。
60多年来,美国是世界上对外用兵最多的国家,是一个几乎天天都在别国打仗的国家。就是这样一个迷信和滥用武力、热衷于向外输出战争的国家,却在扮演世界“人权法官”的角色!
战争“附带损害”:对平民生命权的践踏
美国对外用兵,经常打着“人权高于主权”、“人道主义干预”、“推翻暴政”、“推动民主”、“为自由而战”等等旗号,连军事行动的代号也取得振振有词,如“正义事业”、“支持民主”、“恢复希望”等等。美军把战争造成的平民伤亡,轻描淡写地称为军事行动的“附带损害”,最多也就表示一下“遗憾”。
人的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无情的战争机器践踏的正是这种最基本的人权。
1999年,打着“避免人道主义灾难”的幌子,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进行了78天的狂轰滥炸,出动飞机3.2万架次,投下2.1万吨炸弹,其爆炸当量相当于美国在日本广岛所投原子弹的4倍,并且使用了集束炸弹、贫铀炸弹等国际法禁止的武器和电磁脉冲炸弹、石墨炸弹等新式武器,导致南联盟2000多无辜平民丧生,6000多人受伤,近100万人流离失所,200多万人失去生活来源,对南联盟和相邻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长期的灾难性影响。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灾难!
刚刚过去和正在进行的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中究竟有多少平民死亡?美国对此讳莫如深。伊拉克人权部2009年发布的报告说,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共有85694名伊拉克人丧生。总部设在英国的“伊拉克尸体计数”组织称,自美军入侵伊拉克以来,共有12.2万名平民丧生。世界著名的医学杂志《柳叶刀》2006年公布的抽样调查报告说,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造成65.5万伊拉克人死亡。英国调查机构ORB2007年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伊拉克战争导致的死亡人数达到120万之众。美国布朗大学沃森国际问题研究所一项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年中,两场战争中有12.5万名伊拉克平民、1.17万名阿富汗平民、3.56万名巴基斯坦人因战争死亡,还有350万伊拉克平民、300万阿富汗平民、100万巴基斯坦平民沦为流离失所的难民。
这些冰冷的统计数字远远反映不出战争造成灾难的全貌。它不包括国家的满目疮痍、物资的严重匮乏、基础设施的破坏、生活条件的恶化,不包括破碎的家庭、伤残的亲人、寡妇和孤儿、畸形的新生儿,不包括人们的眼泪、痛苦、悲伤、孤独、恐惧、绝望、愤怒和仇恨……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每每以“推翻暴政”、“结束种族清洗”为名进行的战争和军事干预,与其所称的“暴政”、“种族清洗”相比,究竟谁造成的平民伤亡和人道主义灾难更甚?
“治外法权”:对“国别人权”的嘲弄
2012年3月11日,月黑风高之夜,驻扎在阿富汗南部坎大哈省的美国大兵幽灵般潜进两个村庄,疯狂开枪射杀睡梦中的平民,17名阿富汗人瞬间命丧黄泉,其中包括3名妇女和9名儿童。这一暴行,究竟是一名美国士兵所为,还是一群美国士兵所干,这在西方媒体屏蔽真相的强大能力面前,恐怕是很难澄清了;而因享有“治外法权”被送回本国受审的那名美国大兵,则将因旷日持久的司法程序而逍遥度日,最终能否受到公正审判也在未定之天。
类似惨案举不胜举。越战期间,美军曾杀死越南一个村庄的数百人,最后只判1名士兵有罪,并在关押3年后释放。自2010年1月以来,驻阿富汗美军第二步兵师第五作战旅的5名士兵组成“杀人小组”,实施了至少3起谋杀,肆意杀害阿富汗平民,行凶后毁尸灭迹。有人说,美国版的“治外法权”就是一个“杀人牌照”。
更具对比意义和讽刺意味的是:1989年,美军入侵巴拿马,把这个主权国家的合法总统诺列加抓捕回美国进行审判,理由是诺列加触犯了美国法律;而美国士兵在别国滥杀无辜,却以“治外法权”为保护,不受别国法律惩处。
殖民主义时代,西方列强利用“治外法权”侵犯殖民地国家人权的事情司空见惯。时代发展到今天,美国仍在沿用这种做法,一方面高喊“保护人权”,一方面却在“治外法权”掩护下放肆侵害别国和平居民的人权。
战争和杀戮,绝不可能给一个国家带去人权水平的提升,相反,它只会激起仇恨与暴力的恶性循环。这已被一些国家反复上演的“人体炸弹”、自杀性袭击、暴力浪潮、治安恶化、社会动乱等情景所证实。
一个对外用兵最多的国家,一个杀人最多的国家,却在年复一年地对别国人权状况指指点点——话虽然刺耳,但事实就是如此。美国是凭借着西方话语体系对国际舆论的垄断,而站在用无数谎言堆砌的“人权高地”上的,谎言一旦被驱散,“高地”就会坍塌,暴露出深埋地下的累累白骨,揭开世界人权领域的真相。被颠倒的道义,应该把它颠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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