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外资严重阻挠了中国航母的建造进程
日韩外资严重阻挠了中国航母的建造进程
宋晓军
中国的“航母热”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其中一个动因是当时中国在南海与邻国的争端显露和中国海上贸易开始起步、增速,而广东在地域和经济方式上更接近这些动因,自然就很关心这个喊了将近20年的问题。而实际上,就全国而言,航空母舰已经成为一个对中国军事装备能力发展期待的象征性符号。
我们现在已经具备了造航母的能力
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本质,就是向地方放权让利,也就是中央将手中原来掌握的财政收入切一部分让给地方以刺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样,中央财政支出中的国防战备费和由中央掌握的军工部门的新产品研制费就非常吃紧,实际上从1979年中央财政就出现了较大的赤字,虽然1985年扭亏为盈,但是后来几年一直是赤字攀升,如1986年不经调整的实际赤字为250亿元人民币左右,1987年上升到400亿元左右,1988年500亿元左右,1989年600亿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做出的公共政策支出都困难,怎么有钱上大型军工项目呢?同时,当时大部分军工企业正在进行军转民的产业转型,物质基础也不具备。
当然,有学者把这段时间形容为“藏富于民”,其实实行财政大包干的广东省(还有福建,其余23个省、自治区采取的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可能最有体会。而有意思的是,恰恰在这个时候,很多人认识到了军事实力对国家维护主权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发展航空母舰仅仅是这种认识萌发的一个标志。
现在我们建造航母的条件应该都具备了。我记得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就说过:“到那个时候我们经济力强了,就可以拿出比较多的钱来更新装备。可以从国外买,更要立足于自己搞科学研究,自己设计出好的飞机、好的海军装备和陆军装备。”现在我们国家的钱多了,特别是1994年国家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后,这些年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很快,目前达到了4万亿~5万亿元人民币/年的规模。这至少应该着手考虑研发一些大型武器装备了。
虽然国家需要腾出一部分资金解决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民众迫切关心的问题,但我相信中央是有能力投入一定资金建造航空母舰一类的大型武器装备。十七大报告中就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我理解,实际上就是在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中“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那么具体到航空母舰,实际上就是要在中国造船业的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为基础上发展大型装备,这包括航母本身和相应的护航舰队。如果留心一下,在2006年12月最新版《中国国防白皮书》中对装备发展也有这样的描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在2010年前打下坚实基础,2020年前后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这里其实表明了在2020年前的国家实现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与国产军事装备发展的内在关系。
必须严格限制外资
在我沿海地区扩展造船业
航空母舰并不是一艘军舰的概念,还要有一个整体水平相当的护航舰队,而这无疑要取决于中国造船业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在国民经济116个产业部门中,船舶工业与其中的97个部门有直接或间接关联,同时船舶配套产品涉及到360多个学科和专业,应该说船舶行业是一个人力、资金和技术密度都很高的产业。同时,目前也是刚好与我国工业化进程非常同步的产业。在人力及资金上我们具有优势,而且我们有很大的市场潜力,这样就为技术上的突破和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这也是建造中国自己航母的呼声浮出水面的一个真实原因。但是,我们在技术和自主创新的瓶颈不仅有来自竞争对手的封锁,比如最近韩国刚刚出台了6条严防技术泄露的规定,更有来自我们自己方面的问题。
韩国和日本两国由于劳动力价格高,土地、岸线资源紧张,一方面他们把精力都投入到了高附加值的产品上,另一方面他们开始把目光投向了中国。目前韩、日两国在辽宁、山东、福建、江苏、浙江投资的船体分段建造厂、修船厂和造船厂不下10家,这些厂家充分利用中国的成本优势,使其终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与中国竞争。用一位韩国三星重工员工的话说,即使计入来回运输费用,韩国三星在宁波投资的分段厂也要比在韩国本土制造低20%~30%。实际上,韩、日造船行业在中国投资建厂的原则就是:“能够用人工完成的就让人做,能够用中国便宜设备就用中国的。”这种态势无疑将对我国船舶产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我国船舶工业为中国海军提供先进装备和核心技术的进度。
由于我们的改革开放之初吸引外资是重要的方向,尤其是沿海的省份,这样就造成了大量的劳动力集中在沿海。从2002年起,中国经济新一轮的快速发展对装备制造业的带动,以及2004年开始的国际船舶市场的需求旺盛,沿海一些民营企业自发地开始了产业升级,将原来服装加工、小电器、房地产等投入转向造船业。比如根据《浙江省“十一五”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到2010年浙江造船产能将达到650万吨,其中资金主要来自民营企业。这本来是好事,既有利于中国下一步可以像韩、日一样采取更低成本的“总段造船法”(由中小船厂造总段再送到大型骨干企业总装),也有利于民营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战时国防科技动员能力的提高。
但是目前韩、日等国的分段船厂对中国沿海的进入,不仅打乱了中国船舶业在整体整合基础上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而且形成了一些造船低端行业产能的盲目扩张,而随着人民币升值、环保指标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韩、日等国的分段船厂完全可以迁移到劳动力和土地、岸线资源更便宜的越南和印度。
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应该按照十七大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顺开放与产业升级、自主创新的关系,严格限制竞争对手以独资和控股的方式在国内建造船包括分段造船厂,对已经建立的进行清理。同时,扶植地方船厂及配套设备厂进行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对一些相对困难的省份加大扶贫转移支付,在有利于国家工业化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产业布局,珍惜岸线和环境资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进程中,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装备发展方针的指导下,实现中国人的“航母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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