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耀邦:世界贸易组织、转基因生物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马耀邦
在世界贸易谈判的史册中,1994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证明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因为它达成的有关政策决定的协议,影响到数十亿人,特别是发展中世界的贫穷农民。这些决策包括建立新的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农业协议(AoA)。1
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协议这两项协议,对组成世界上大部分人口的贫困农民是毁灭性的灾难。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具有垄断性,它提高了种子、医药、生活基本必需品的成本。从而,在印度,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农村人口达数以亿计,数以千计的农民“因债务而自杀,这些债务源于他们对孟山都及其印度合作伙伴出售的昂贵但不可靠的杂交和苏力菌棉花[1]所产生的新依赖。农业协议已经摧毁了数以百万计农民的农业生计和世界上穷人的粮食安全。”2印度作家、物理学家和环境活动家范达娜·席瓦(Vandana Shiva)博士认为,这两项协议“是带有数学和法律伪装的主要抢劫规则。在这种经济劫持中,公司获益,而人与自然损益。”3她表示,世贸组织“没有减少贸易保护主义;它只是用公司保护取代了人与自然的保护。”3
因此,在没有评估其安全性的情况下,转基因农作物就在印度商品化。市场向嘉吉和康尼格拉(ConAgra)等美国商品交易巨头广泛地开放。印度在华盛顿的鼓励下进口小麦,而不顾印度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麦生产国。印度的国内谷物市场被美国跨国公司所占领,粮食安全被瓦解,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饥饿和营养不良显而易见;因为印度有全球三分之一营养不良的儿童。2
美国跨国种子公司进入印度,导致资本密集型的美国农业生产模式的输入,印度农民越来越多地使用化肥、农药,从而产生债务。因此,即使是小农户的生存都有问题,其中许多人自杀了。3印度农民从种植粮食转为种植出口的经济作物,因为他们都被误导,而错误地认为,这将为他们获得更好地收入。然而,美国式的农业生产,必须从孟山都等美国跨国种子公司购买种子和农药,从而极大提高了成本。过去的十年,农药的使用增加了2000%,从而导致农民债务负担的加重。3
由于从孟山都公司引入基因工程的棉花种子,上述故事再一次重演。与孟山都宣称的相反,这些转基因种子没有增加产量,只是增加了农药的使用。印度农民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以阻止孟山都公司在经济和生态领域向印度引进更多的转基因农作物。3
未经证实的新产品在供人消费前,必须经过多轮测试,然后才能上市。在许多国家,这是一个习惯做法。然而,根据美国转基因生物产业撰写的世贸组织规则,“举证责任不在于一种新转基因生物产品的生产者,而是潜在的受害者,这将审慎和卫生安全问题从新转基因生物产品转移开来。”4从而,世贸组织被美国跨国农业综合企业方便地用于促进市场准入。
1992年初,既没有正规的科学审查和公开听证,仅是根据孟山都的建议,美国总统乔治·H·W·布什就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宣布转基因产品与传统食品是“实质性一样的”。从而,转基因生物产品是无害的,“在投放市场之前,不需要特别的测试或健康测控。”因此,在世贸组织谈判中,美国坚持认为,“实质性等同”原则应被纳入世贸组织规则,任何“食品标准和措施都旨在保护人民远离害虫或动物,而它们有可能被用来作为蓄意的贸易障碍。”4
随后,美国引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技术壁垒,展开一项宣传运动,宣传转基因粮食与自然品种没有任何不同,没有必要将它们贴上特殊的标签。讽刺的是,当涉及到世贸组织规则的知识产权专利问题时,美国毫不犹豫地坚持认为,转基因生物是基因工程,已经过充分改造,并不等同于自然产品,因此应该受到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专利法的保护。当涉及到商业纠纷时,美国跨国公司毫不犹豫,只是关心自身利益。
随着世贸组织农业协议的实施,美国跨国公司自私与虚伪的双重标准和垄断权力再次充分地暴露出来。这项协议规定,贫穷的第三世界农业国家有义务消除配额和降低关税,而“与此同时,小布什政府投票决定,为美国农业综合企业增加800亿美元的农业补贴”,4使强大的美国农业贸易公司能够在世界市场上倾销大量的补贴粮食,从而破坏了世界上数以亿计贫穷农民的生计。这样做,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无视人类的痛苦。
世贸组织规则侵犯国家主权,且无视人类健康和食品安全,唤起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殖民主义记忆。不幸的是,世贸组织农业协议是在美国跨国农业综合企业巨头参与下拟定的,它们的唯一重点是主导全球每年1万亿美元的农业贸易。4因此,农业协议成为美国私人公司巨头跨越国界进行商品贸易、且无需考虑当地卫生和食品安全法的便利工具之一。名义上,世贸组织规则获得了世界上134个国家的批准,但实际上,它们出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四个控制国,即众所周知的四方——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盟。”四方受控于华盛顿,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农业综合企业巨头的影响,并由其制定。因此,这些美国跨国公司将农产品贸易规则强加给世界上许多国家。4
美国跨国公司不仅强制推行不公平的世贸组织贸易规则,而且“起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并为之游说。”3正如孟山都公司发言人所随意承认的:“世界贸易中的企业和贸易商同时扮演病人、诊断专家和开处方医生的角色。”3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引入了美国的专利制度,将之扩大到所有成员国。对此,美国不仅不满足,而且坚持认为,生命形式必须授予专利权,而罔顾生命有机体是自我繁殖的,而不是由任何人发明的。3
在农业领域实施知识产权,向世界上数以十亿计的贫穷农民提出了巨大挑战,因为这赋予了主要美国农业综合企业控制种子的垄断权力,而农民无论如何悲惨,其生计都可以依赖于种子。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7.3(b)条,“农民储存种子原是其神圣的职责,现在已经被重新定义为偷窃‘财产’的刑事罪行。”3这一公然起诉农民的立场,由发达国家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农民佩尔西梅(Percy Schmeiser)的实例可见一斑。当佩尔西梅的油菜籽田地受到孟山都的转基因油菜籽的污染时,他受到偷窃孟山都公司“知识产权”的起诉。对此所谓的“犯罪行为”,孟山都要求20万美元的罚金。5孟山都为了实现强有力的强制执法,甚至聘请了侦探和75名工作人员专门致力于调查和起诉美国农民。6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美国跨国公司“正在申请基因、种子、植物和动物的专利。”且孟山都已经申请80%的基因工程种子为其“知识产权”,其中包括棉花、芥末和大豆种子。其结果是,传统知识现在正被西方跨国公司和科学家盗取,成为他们的“发明”。3这引起了“生物剽窃”现象,“西方公司在谋私利的财产权法的强有力支持下,掠夺了本土居民的植物和其它自然资源,将它们作为自己的专利,在市场上销售。”6
世贸组织已证明是自愿从事生物剽窃的共犯,这体现于美国对印度的案例。世贸组织根据基于生物剽窃的专利,迫使印度赋予美国公司独家销售权。生物剽窃的大门由此打开,而印楝、胡椒、巴斯马蒂香米、生姜等许多传统的本地植物已被注册为专利。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知识是财富,属于公司,而农民是无法得到的。”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有世贸组织会员国必须立法保护专利,只有专利持有者才有权出售其“发明”,而不管这种“发明”是从东道国偷来的。
因此,世贸组织赋予了资金充足、具有大规模研究预算的西方跨国公司巨大的优势。这些公司将处于令人羡慕的位置,它们可以索取专利费,甚至否定任何国家或客户拥有其种子。7这可能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特别是对农村人口,因为他们以自己的资源不可能满足其健康和粮食需求。西方跨国公司征收的使用许可费和专利费,将使第三次世界人民承受难以容忍的负担。3
这真切地预示着一个沮丧的世界!
注释:
1. Wikipedia: “Uruguay Round”
2. Grassroots International:”WTO is Dead. Free Trade: Globalization and its New Avatars” July 26, 2006
3. Shiva Vandana: “War Against Nature and People of the South” Third World Traveler
4. Engdahl William F.: WTO Rule put free-trade of agribusiness above national health” March 29, 2006, Global Research
5. Monsanto Vs Schmeiser
6. Mah Ben: “America and China” P42
7. Engdahl William F.: “Seeds of Destruction” PP 224-225 Global Researc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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