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复:必须警惕另类意识形态
以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思想为指针
——《评中国另类意识形态》之一
刘瑞复
编者按: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全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确保宣传思想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他告诫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为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拟陆续发表刘瑞复同志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文章,以嚮读者。疏误之处,望批评指正。
在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思想指引下,经过艰苦的毫无疲倦的斗争,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回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打败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猖狂进攻,思想改造不断深入,旧社会意识形态不再占主体地位。他们认输了,开始念自编的“三六九”经(三面红旗、判断香花毒草的六条标准、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提出“三不得“(共产党反不得、社会主义骂不得、人民群众惹不得),从而保持了思想文化战线20多年的稳定局面。我国的现今局面,是我们党历来意识形态斗争成果的直接继续,是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新开端。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说到底,是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斗争。这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中心线索。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
在我国,国家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这是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在社会领域,与之相对应的,有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在这些林林总总的意识形态中,对立于国家意识形态的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另类意识形态。只有始终反对和批判另类意识形态,才能维护和保障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理论、观点、主张的意识形态的确立和推行,才能维护和保障学术理论的繁荣和发展,才能维护和保障知识分子的正确政治方向和人民知识分子队伍的不断壮大。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马克思主义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地位最经典的概括,也是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最精确的概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做了全面的不间断的论述。仅从重大会议上的讲话说:2013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2014年9月24日,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9年9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所表达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这是新时代认识和处理我国意识形态问题的指针。
在进一步学习和理解这一指针的同时,有几个问题应当明确。
其一,对待马克思主义有两种不同的立场和态度。一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到具体工作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际,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另一种是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曲解或阉割经典著作的基本观点,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全盘西化”的态度取消马克思主义。这两种立场、两种态度,40年来不断进行着严重较量。
其二,一些学者和青年学生由于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又处于西方意识形态弥漫环境之中,因而不自觉地接受了一些西方意识形态或研究范式,但这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态度是不同的。对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表现,要作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化地得出结论。
其三,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敌我矛盾,要采取打击、打倒办法,绝不让敌人兴风作浪,绝不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批评、教育和思想改造办法,使之幡然悔悟,跟上时代步伐。
其四,另类意识形态者们的叫嚣,打的是“言论自由”的旗号,颇具有迷惑力,应予警惕。言论自由是一种公民权利,是写在宪法上的。另类意识形态者们所要的,显然不是这样的言论自由,而是反共、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一定受道德、纪律、法律等的拘束,古今中外,一概如此。在我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诬告陷害、侮辱、诽谤、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等等,均为违法犯罪。在“言论自由”中,谣言应当特别警惕。另类意识形态者们往往是谣言开路,先把人心搞乱。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先进模范人物、革命者和社会主义事业捍卫者、反对西方霸权主义的正义人士等,首先是造谣先行。我们应当开展“反谣言行动”。回忆历史,把谣言一件件、一桩桩摆出来,看看谣言与他们的后续行动是什么关系,与夺权的固有目的是什么关系,从而认识谣言的实质和危害。
我们认识、研究和处理意识形态问题,不能不重温《德意志意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给以高度重视和评价。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他提到了5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其中有《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于1845至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地论证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意识形态基本理论;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论点,揭示了无产阶级必然产生彻底革命的思想意识。这就为我们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意识形态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引。
《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历史观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我们通过这三者统一而不可分割的联系,可以对另类意识形态者们究竟是怎样“现实的个人”、他们进行着什么“活动”、哪些“物质生活条件”是他们所依赖的基础,从而做出符合实际的回答。
《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这就告诉我们,只有把另类意识形态放到社会关系中去考察,分析他们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角色和利益,才能理解“一切唯心主义谬论”,必须“把它们消灭”的道理,才能理解“实际地推翻”“现实的社会关系”的道理。
《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想取代统治阶级的阶级和成员,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统治阶级。这真是针对现在说的,只是另类意识形态者们所反对的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他们打着“为民请命”、“人民代言人”的旗号,不过是为推翻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政权而争夺人心罢了。
《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历史的动力以及任何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对论敌的批判,是论证自己见解的一种方式,以“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不破不立,破中有立。没有对旧意识形态的批判,就不会有新意识形态的确立,而从新意识形态的确立说,批判是一场革命。在另外的场合,马克思恩格斯讲过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讲过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对于另类意识形态当然要批判,不批判是决然不可的,但批判代替不了革命,因为敌人不会淹死在雄辩的激流。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是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第二卷是德国社会主义批判。通过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特别是“真正社会主义”的批判,论述了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从而揭示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社会意识总是由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就是意识形态。作为观念形态的意识形态,包括政治观、法律观、道德观、艺术观、科学观、哲学观、宗教观等等。这些观念的总和,便构成一定的意识形态。
应当说明,自列宁之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格奥尔格·卢卡奇(Ceorg Lukaes)、卡尔·柯尔施(korsch kar)把意识形态同资产阶级的思想斗争联系起来阐释。这种阐释,只能说明意识形态范畴本身的阶级专属性,不能说明意识形态的社会属性和阶级属性的类别。在分类学上,作为总合性概念的意识形态,当代可分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西方学界拋弃意识形态范畴的一般共识,把意识形态同政治直接等同起来,同社会主义直接等同起来,把意识形态政治化,专门指社会主义思想,乃至在社会科学领域推行“去意识形态化”。所谓“去意识形态化”,就是去政治化、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化,而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保留下来并极力扩张。
在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之外,还存在“另类意识形态”,而另类意识形态又同国家意识形态存在相互混杂的状况。
意识形态的混杂主要有以下6种情况:(1)敌对势力与非敌对势力交错;(2)国内与国外交错;(3)党内与党外交错;(4)精英人物与一般民众交错;(5)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交错;(6)主流媒体与私人网络媒体交错。譬如,说“马克思主义行”,是国家意识形态;说“结束‘马列毛教条’”,是另类意识形态。说文化革命是“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中国进行的一场由毛泽东错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并卷入其中,被林彪、江青集团利用,给中国共产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政治运动”,是国家意识形态;说文化革命是“红色恐怖”、“共产党罪恶滔天”,是另类意识形态。说这类话的人,有些是党内的人物,在主流媒体发表的;有些是党外的、反面人物,在纸制媒体或私人网络媒体发表的。意识形态交错得竟这么厉害,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
在这种交错中,有两种表现应作仔细区分:一个是打着白旗反红旗,另一个是打着“红旗”反红旗。“打着白旗反红旗”,很好识别。如在抗日战争中,凡是看到穿日本军服,头上戴着两边耷拉白布军帽的,即一枪毙命,因为一看就是日寇。在意识形态战场上,有些人没有戴着两边耷拉白布的军帽,头上是“香雾云鬟”,还时不时地伸出“兰花指”,有时又用“红布”包裹起来。对于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伪装者,则需要谨慎识别。
这种“交错”和表现,是另类意识形态得以招摇过市,乃至时而隐蔽,时而猖獗的重要原因。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种“交错”和表现,任其存在和泛滥下去,则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无法确立,也无法取得主导地位。国家的“意识形态风险”,盖源于此。
这里,对另类意识形态的评论,只问言论如何,不按言论人的政治面目和政治身份“带帽入座”。因而,不直接涉及言论者彼此是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问题。至于其言论者同出版者立场的关系、出版者对文章内容真实性的责任关系,无法求证。无论如何,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必须否定和批判的,而否定和批判的前提是识别。这就要首先把它们放到光天化日之下,让大家看一看这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如若不然,把魔鬼当作朋友,把化妆成美女的毒蛇当作天仙,那就糟糕透了。对于任何对象的认识,首要的是识别。譬如,对于新冠肺炎病毒,首先要识别它的形态、类型、致病机理、传播途径和发病症状。在这个前提下,找出预防和治疗办法,对症下药。对于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也必须一宗宗、一件件披露出来。要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辨别大是大非的能力。
意识形态斗争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搞另类意识形态的人的目的,是在国内外资本的运作下,通过舆论导向与资本相结合,实现社会控制,最后夺取政权,变人民民主政权为资产阶级专政。意识形态斗争有时激烈,有时缓和,但不会调和,不会熄灭。时下,另类意识形态者们看上去“安静”了。这其实是“鸭子凫水”。赶鸭子下水时,鸭子呱呱乱叫,浮在水里了,上半身悠哉悠哉,可小细腿、小爪子在水里却动个不停。另类意识形态者们没有认输,没有念“工人阶级的圣经”。他们在窥测方向,以求一逞。
战斗正未有穷期。
我们党领导的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必定取得胜利,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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