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公知假借“民意”贩私货
当心公知假借“民意”贩私货
林爱玥
《庄子·说剑》里曾说:“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把这句话拆开就是:中,和民意,以,安四乡。也就是顺应民意才能安定四方,同时中国也一直都有“民意不可违”,“莫道百姓可欺”等说法,可见顺应民意的重要性。那么到底什么是才是“民意”呢?
“民意”一词的本意是“人们普遍的、共同的意愿”。可见,“民意”的本质是“普遍的、共同的”,即绝大多数人的意愿。乌克兰基辅街头的“民主运动”爆发之后,一开始单纯的林叔叔和很多人一样,曾经以为那是乌克兰人民“民意”的表达,但后来竟发现原来这“民意”不过是在美元和性派对的诱惑下形成的,这就不能不让善良的林叔叔以后再面对“民意”的时候多了个心眼,总是要看看这个“民意”到底是大多数人“普遍的、共同的”意愿的表达还是这个“民意”只是某些人用来达到其个人目的的美丽幌子。
为了说清“民意”到底是个啥玩意,林叔叔打算从以下两个角度去说。
一、如何辨别真假“民意”。
当前,公知们言必称“一人一票”,在他们眼里,“一人一票”就是“民意”的真实表达,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是“人权”的基础。那么事实如此吗?
从北京密云的涉黑村长到被曝光的平度靠贿选上台的村主任,我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一人一票”这个“票”很多时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圣”,原来这“票”可以通过拳头和金钱去获得。靠这种途径获得的“票”而上台的村干部们怎么可能真心为村民服务?可以说,这两个村干部只是当前农村普选乱象的一个缩影。所以,林叔叔才常说:如果中国真的实行所谓的“一人一票”,那么最终只有两种人上台——富人用钱买票上台,恶人用拳头打上台。
由此可见,公知们所赞美的“一人一票”未必就代表真正的民意,他们只是“一人一票“的所谓”普世价值“的传销分子。那么如何辨别“民意”的真伪呢?
要辨别“民意”的真伪,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林叔叔在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既然有“民意”就必然会有所谓的“民意代表”即“意见领袖”,那么我们来看看国内的“意见领袖”都是些谁呢?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目前我们国内所谓的“意见领袖”是那些公知,是茅于轼、韩寒、李开复、薛蛮子、任志强他们。
那么这些所谓“意见领袖”的观点能代表“民意”吗?
当年的汉奸想必也会与汪精卫一样认同“大东亚共荣”的观点,但这是“民意”吗?现在茅于轼先生的追随者或许也与茅于轼先生一样认同“汪精卫是英雄”的观点,任志强的追随者或许也和任志强先生一样认同“穷人就该买不起房”的观点,但这些能代表“民意”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解答另一个问题:因为民意是人民意愿的表达,那么谁才是人民?主席曾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因此,解决这个问题,是辨别“民意”真伪的基础。
因为穷人永远多于富人,所以劳苦大众以及他们的代言人才是人民。所以,他们的呼声才代表“民意”,因为大多数人的意愿总是先天正义的。与茅于轼先生要为富人说话相反的是,林叔叔虽然人微言轻,但却只愿意为穷人说话。因为任何国家,任何朝代,只有为穷人说话,才能够站在正义与真理一边,只有这样的声音才是“民意”。所以那些推墙沉船,恨党恨国的茅于轼先生等人的口号无论多么漂亮,但他们的呼声永远都不会是“民意”,因为他们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他们是人民的敌人。
二、如何对待“民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去看看公知们眼中的“民主的典范”国家是如何对待“民意”的。
我们先看看英国。被中国公知们美化成“圣母玛利亚”一样的“铁娘子”撒切尔夫人是如何对待“民意”的呢?
1984年,英国发生持续一年的大罢工,撒切尔动用所有国家力量进行血腥镇压,造成数千人死伤,她还要求英国的军情五处对工会进行全面窃听和渗透,使得英国的工人力量遭到毁灭性打击。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撒切尔辞世当日,虽然中国的公知们哀鸿遍野、如丧考妣,但是英国的老矿工们却纷纷走上街头,欢呼那一天是“伟大的一天”了。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美国。在席卷一百二十多个城市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美国政府又是如何面对99%的底层百姓的正义诉求的呢?又是如何对待美国人民滔天的民意的呢?
毫无意外的,美国政府选择了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人群进行镇压——也就是所谓的“清场”。在清场过程中,约200多名(一说700多)抗议者被警方逮捕。让人感到诡异的是一向以“自由民主”面目示人的美国媒体则一反他们一贯惟恐天下不乱的风格,对“占领华尔街”运动采取充耳不闻的态度。美国的各大主流媒体对当局的暴行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轻描淡写,好像美国政府对“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的人的镇压只不过如美国警方杀死几条狗一样稀松平常。
比美国媒体更加诡异的是中国的公知们,在整个“占领华尔街”运动中,中国的公知们集体失声,绝口不提“占领华尔街”运动,这又是为什么呢?答案其实很明显,因为美国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镇压让他们无所适从,他们既不能批评那些“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的美国人民,因为“示威游行”这种“自由的象征”正是他们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如果批评那些人,不等于自己扇自己耳光吗?可如果不批评,又怎么对得起美国政府对他们的“栽培”和“保护”?于是,中国的公知们只好选择装死,他们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
在看到英国和美国两个“民主的典范”国家对待民意的态度之后,林叔叔不得不感慨,原来这些“法治”国家就这么对待民意的啊,还好咱中国还没“法治”到那程度,否则,那些整天把“民主”“自由”“人权”挂在嘴边的公知们恐怕早就进去“捡肥皂”了吧?
林叔叔举英国与美国的例子,并不代表林叔叔认可英美两国政府的做法,林叔叔也不愿意对两国政府做道德评判。因为或许在英国和美国政府看来,底层的99%的人民是他们的敌人,如果他们胆敢发出自己的声音,就必须对他们进行镇压,从这点上看,我们倒不能说他们的做法就一定没有道理,但问题来了,既然英国和美国等国家对他们所认定的“国家的敌人”胆敢闹事的时候毫不手软,那么我们是否该好好学习呢?
现在,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在争夺“民意”的定义权和解释权,例如,网络上的舆论什么时候代表民意,什么时候不代表民意,也不能一概而论,那么到底该如何判断什么才是真民意,什么才是假民意?在这里,还是送大家九个字:人民立场,毛泽东思想。如果没有这九个字,那只能接受一次次被虚假的民意欺骗的命运,例如那些公知的信徒……
最后,林叔叔要说的是,“民意”当然是个好东西,老百姓的呼声理应得到理解和尊重。但是,林叔叔不得不悲哀的承认,当前在中国,很多时候网络上“民意”的定义权被公知们所掌握,“民意”一词就快和“民主”、“自由”、“人权”等好词一样腐烂变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需要擦亮眼睛辨别“民意”的真伪,当心公知借言“民意”贩私货,更不能为公知们假借“民意”所夹带的私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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