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国明:从南方系碰到高利贷问题就满怀恐惧紧急刹车,谈公众关注于欢案的正确姿势
从南方系碰到高利贷问题就满怀恐惧紧急刹车,谈公众关注于欢案的正确姿势
尹国明
今天谈点偏理论的问题,还是借聊城于欢案展开分析。
这种分析的必要性,在于公众都被一些资本媒体引导到资本无害而只有权力作恶的观察视角。好像官商勾结和官黑勾结的案例中,资本只是被权力强迫的无害委屈小白兔。在于欢案子上,很多人只重视对权力的质疑,却没有看到高利贷背后的资本游戏规则,才是制造悲剧的真正原因。尤其那些主张高利贷合法性的人,他们至今都不肯承认高利贷的社会危害性,而只是想把问题引向国企,体制,引向这个国家,把资本社会的普遍现象说成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好像他们的理想国美国日本韩国,没有高利贷,高利贷是温良谦恭让一样。高利贷只是资本的一种游戏,暴力逼债是这种资本游戏的普世形式。于欢案的重点是暴力催债,暴力催债的原因是高利贷,高利贷就是资本的一种野蛮游戏。一旦高利贷被合法化,野蛮催债就是这种资本游戏的结果而已。
曾几何时,资本控制的媒体,话语权已经超越党媒。虽然舆论管理权看起来还在这个党的意识形态部门,但意识主导权已经易位。而且,一些著名党媒也只是徒具党媒的壳,而早就是资本的心。这些媒体经常给我们灌输的观念,就是资本无害论,而只有权力是邪恶的。
为资本需要推动自由市场,只把权力锁进笼子,自由派的逻辑就是建立在我们被灌输的这些理论的虚幻基础之上。
权力有罪而资本无害的思维现在很流行,几乎要成为现在主流舆论圈的政治正确,影响甚至已经渗透到司法的实践中。有一些很著名的案子,受贿者锒铛入狱,而行贿者却安然无恙。按照法律,受贿者,应该被追究刑责。行贿者,也不应该游离于刑法之外。否则,行贿罪成了法律白条,等于把行贿合法化。而一个常见的受贿行为,既有受贿人又有行贿人。
现在人人痛恨的腐败,虽然不是全部,但大部分都是官商勾结,是资本与权力进行勾兑的结果。而前面提到的法律实施中的宽宥行贿人现象,把一个完整的官商利益共同体给割裂,并在媒体的话语权修饰中,把官商勾结变成只有官员作恶而资本清白的游戏,这并不利于从根源上切断腐败链条。
腐败是什么?腐败就是权力与资本结合,把公共利益变成私人利益,转换为资本利润,然后权力持有者和资本持有人一起参与分配。
在一个资本充斥的社会里,资本体现了一种社会关系。官商勾结就是资本社会关系的一种。在资本成长的过程中,很难远离权力。那些资本增值最快的,往往都是跟权力结合最好的资本。
权力和资本结合,才是资本社会的常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腐败也是资本社会的常态,腐败就是资本增值的一条捷径。
权力和资本的结合过程,既是权力异化的过程,也是权力资本化的过程。在资本社会里,腐败最经常表现为权力资本化的过程。
久而久之,随着资本权力的增强,资本社会的权力也会衍变的越来越具有资本属性。
资本与权力的勾兑过程,同时也是资本与权力的博弈过程。到底是资本还是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这要看博弈的结果。要不,权力驾驭资本,要不资本驾驭权力。要么国家控制资本,要么资本控制国家,至于谁是王者,要凭实力说话。
所谓宪政体制,就是资本控制权力,资本控制国家。典型者如美国,资本上升为最大的权力、至高的权力,成为支配政治的权力。政治权力就成为资本的附属品,随着资本世袭制的继续,让隐性的政治权力世袭也成为可能。
资本也是一种可以支配社会的权力,但是在自由派的逻辑框架中,资本被从塑造为一种私权利,归属于私域,可以不受监督。
公权力当然要受到约束,否则就会绝对的权力造就绝对的腐败。而资本权力也并不比政治权力更懂得自律。此刻,我们又要温习那句名言:
“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为什么要反对宪政,因为所谓宪政就是只约束政治权力,而不约束资本权力,结果导致资本控制权力。不管它的名字叫民主还是叫宪政,资本控制权力是最坏的一种专制形式:资本专制。
如果政客的选举被允许接受资本的政治献金,政客的权力也会回报资本。腐败被合法化存在于阳光之下,你有什么本事反对?
这才是腐败的最高境界。
中国当下的腐败很严重,这个我们不必讳言。但整体还是处于一种腐败的初级阶段,部分正在从美式腐败的高级过渡。传统的腐败,在效率上是没法跟演化为资本游戏的美式腐败相比的。制造一次股灾,转移的财富就是几万亿甚至更高的量级,这么多钱,光靠收红包,能比吗?美国这样的股灾制造很多次了。
这些年,中国的腐败严重程度是跟社会的资本化程度成正比的。私有资本占有的资源越多,腐败就越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腐败的核心内容就是公共财富异化为个人资本,就是公有制被改造为私有制的过程。腐败既是经济私有化的手段,也是经济私有化的副产品。腐败既是资本增值的手段,又是制造资本生产关系的手段。
只是目前腐败还没合法化,腐败成果还停留在黑色和灰色地带,财富急需漂白,财产急需保护。资本不再满足于赚更多钱,而是对权力有了更高的渴望。只有自己掌握了权力,才能把自己的财富漂白,给予自己的财产最好的保护。所以,一伙人在着急推动宪政。这些人精明着呢,只有那种傻成极品的屌丝才喜欢跟着资本大鳄去搞宪政的游戏。
宪政是有钱人玩的游戏,你一个屌丝也想分享宪政权力?人家资本大鳄正在讨论自由,你只有闭嘴的权利。
当腐败被设计成资本的游戏规则,那才是人类腐败分子的美梦。腐败分子都有一个美国梦、宪政梦,所以腐败分子喜欢往美国跑路,那是有钱人的天堂。
回到于欢案,于欢案的焦点问题,是警察的失职问题,法院的适用法律问题,还是背后高利贷的资本与权力勾结的问题?
于欢案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后,当地警方和当地法院,成为媒体和网络批评的主要目标,很多人是想通过调查公安司法系统有没有因涉黑涉贷而异化权力。
但是对更深层的高利贷背后的金融乱象的产生根源,却依然缺乏必要程度的关注。冠县当地的公安司法系统有没有涉黑涉贷问题,这个问题很重要,而且,我可以告诉你,长期存在高利贷的地方就有官商勾结,长期存在黑社会的地方,就有体制内的人涉黑。当然这不等于那天出警的基层民警,就一定有涉贷涉黑问题,这需要调查,任何猜想都代替不了结论。高利贷黑社会需要保护伞,但也不一定把每个警察都变成自己的人,那样成本太高,资本要考虑投入产出,通常只会搞定关键位置的人。
调查几个基层警察,追究他们失职的责任,当然是必需的,而且也正在进行中,聊城纪委和政法委已经责成冠县对出警的警察进行调查。希望不要调查到此为止,要调查就调查个彻底,把当地围绕高利贷构建起来的资本权力勾结链条彻底揭开,也通过这个案子,把各地纷纷出现金融乱象的根源揭示出来。通过这个案子,搞清楚,为什么金融乱象变成中国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这就比较理想了。
于欢案子的背后是金融利益的博弈,于欢事件的舆论战的背后是关于金融路线的角力。
南方系,引爆这个案子,只想把舆论引向法院改判和警察被查为止,自动收住脚步。一涉及到高利贷和非法集资问题的深层次问题,就戛然而止。有人就注意到南方系的同伴在26号就开始主动降温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度,因为有人开始关注案件背后的高利贷问题。南方系就是当初为高利贷合法化说话的人,他们怕这个案子挖深了,伤到他们自己和他们背后的人。
谁让高利贷在刑事上合法化?谁拆掉了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分子头上的死刑紧箍咒?这才应该是我们通过冠县问题要搞明白的问题。
冠县的问题在中国有普遍性,暴力催债也不只是冠县黑社会独有。如果这个案子只是处理了冠县的这几个警察,只是通过法院的二审程序对于欢进行改判,就不再深入,那么社会对这个案子的关注的社会价值就极为有限。高利贷的暴力催债行为会在其他地方继续上演,更多的人身威胁和人身侮辱事件继续发生。
所谓的涉黑涉贷,就是权力参与高利贷与黑社会,就是官黑勾结,官商勾结。在高利贷案件中,高利贷的经营者和黑社会往往是一块人马两块牌子,现在的黑社会大多以成功企业家的形式出现。官黑勾结的实质还是官商勾结,还是资本与权力的结合。
所以,现在的逻辑链是这样的:高利贷合法化——高利贷和黑社会融为一体——官商勾结充当保护伞。
高利贷的产业链,就是一个资本和黑社会结合、资本和公权力勾结,通过钱生钱游戏实现高效增值的利益链。在这个利益链条中,资本、黑社会和官员都在发挥着各自的作用,然后参与利润分配。
说到底,发放高利贷的黑社会也是一个私人资本的组织形式,高利贷的合法化,也给了他们一个可以采取民间借贷的合法形式掩盖了自己非法身份的机会。
让高利贷取得实际的合法地位,高利贷的产业链条就会自行生长繁殖。高利贷不打掉,就会有暴力催债,就会有官商勾结,就会有依附在高利贷利益链条上的腐败。
很多地方土豪,本身就是集各种角色于一身,既然是当地的所谓民营企业家,又是当地的黑社会老大,比如四川的刘汉。官商勾结,黑白通吃。实力强的,还会客串当地的地下组织部长的角色,权力不但参与资本的分配,资本实力强大了,也会直接参与权力的分配。
期待通过这个案子,全社会审视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得与失,同时,思考一下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必要性,停止私有化的进程。彻底的私有制是解决不了高利贷问题,也解决不了黑社会问题的,金融自由化只会制造更多问题。失去了公有制的引导,私人资本因为贪婪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无法得到遏制。
至少,如果能通过这个案子,做到重新把高利贷归罪,才有利于从源头切断更多的暴力催债行为上演。否则,还是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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