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天则所,请自圆其说
2016年8月25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天则所”)来了个“有人问,天则答——盛洪就天则所8月10日《声明》答《中评网》问”(见附录)。
查了天则所网站,才知道“中评网(www.china-review.com)是天则所旗下网站”——敢情这“有人问,天则答”是天则所所长跟天则所网站的自问自答。
自问自答了半天,意思只有一个:我造谣诽谤,天则所无端受害,比窦娥还冤。
鲁迅说:“人们打官司,失败的方面到了分发冤单的时候,对手就知道他没有力量再打官司,事情已经了结了”——天则所分发冤单,是因为官司要输吗?难说。
尽管是自问自答,但要让人相信,起码的自圆其说还是必要的,比如:
一.“造谣诽谤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评论:
1.照您的这个“重要原则”,您是“谣言受害者”,所以“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既然如此,那您这番自问自答岂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岂不是把自己列入了“造谣诽谤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之列?
2.您的这个“重要原则”对您的大老板茅于轼适用不适用?如果不适用,那算什么“重要原则”?如果适用,那茅于轼为什么从来也不“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别的且不讲,光他那篇“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就对毛泽东制造了多少谣言诽谤?“控制不住自己而流口水”、“跨不上汽车而不得不请人把他抬上去”、“长期卧床而腿肚子又细又弱”、“和孙维世,上官云珠有肌肤之亲”、“奸污过不计其数的妇女”、“完全丧失了正常思维”“已经疯狂了”、“欲置周恩来于死地”、“死亡达五千万之众。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总数”……所有这些哪样经过茅于轼的“证明”了?难道您的“重要原则”是“腚上挂镜子——光照别人”,一碰上自家人尤其是茅于轼就不管用了?如果不管用,那就证明您的“重要原则”狗屁不值,如果管用,那是不应该对茅于轼运用您的结论:“如果他不能证明他所说为真,就只能认为他所说的是谎言,应该承担构陷他人的法律责任”?
二.天则所的“研讨会”上仅仅“参会者之一”发表了“不同观点”,目的是“给一个国家带来应对策略的较大空间和更多储备”、“提醒对方可能会有如此考虑”、不过是“奥运会的陪练”、军事演习中的“蓝军”。
评论:
盛洪在自问自答中不是说“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吗?那就看看天则所的“研讨会”的结果怎样:
1.天则所2012年6月14日开“研讨会”,提出“国际仲裁”、“九段线非法”,菲律宾半年后启动“南海国际仲裁”程序,核心内容就是“九段线非法”,跟你那个“研讨会”的主张几乎一模一样。无论是从时间看还是从内容看,都是先有你天则所的“研讨会”,后有菲律宾的“国际仲裁”。你说人家不是按你冒的坏水出的点子办,有什么证明?——按你自己的原则,这叫“造谣诽谤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2.天则所的“研讨会”之后不到半年,越南官方报刊就开始一再以天则所的“研讨会”为根据,作为“中国学者意见”,不仅证明否定了“九段线”,而且“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一笔勾销了整个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的全部主权:
——“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先生曾在中国报刊发表了关于海洋及海洋法律问题的90多篇文章,于6月14日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电子报举办题为“南海(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的研讨会上坦言批评关于东海问题的错误观点并驳斥‘九段线’”、“张曙光教授则强调,当中国坚决推出九段线却没有提出其根据并得不到任何国家的认可时,‘九段线’是无效的:‘你(中国)的权利是需要别人承认的,别人不承认,那么,你这个权利是没有的’”。
(越南人民军报:“中国学者驳斥‘九段线’”2012年12月8日)
(http://cn.qdnd.vn/webcn/zh-cn/120/364/379/201735.html)
——“然而,也有不少中国学者正式表态,驳斥上述观点。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网(Sina.com)2012年6月在中国共同主办‘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会上,中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指出:‘全世界的陆地边界和海洋边界从来没有一条是虚线的,而南海九段线是条虚线。我们的前人划的九段线没有具体经纬度,也没有法律依据’”、“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张曙光说:‘那就是其实(‘九段线’-记者)没有依据。因为不管是清政府还是民国政府都没有实际控制这一区域,只是我们单方面宣布这一块是属于我们的。”“上面是中国学者的不同意见。中国的官方立场又是如何呢?”
(越南官网:“‘九段线’令全世界反对中国”2016.5.31.)
(http://vietnammotherland.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71.html)
——“中国学者李令华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电子报举办题为‘南海(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的研讨会上坦言批评九段线的模糊性:‘我们(中国)划分九段线没有具体经纬度,也没有法律依据’”。
(越南人民军报:九段线:随手画蛇添足2016年7月12日)
(http://chuansong.me/n/426802145645)
——“陈庭山还引用了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的一位学者——李令华先生有关东海问题的研究文章中选用的一个历史故事”、“历史记载的故事证明,中国在清朝时期并不承认西沙(越南黄沙群岛)是属于中国领土,因此对黄沙群岛海域的治安保障工作不负任何责任。”“难道这些充满说服力的历史证据还不能证明黄沙群岛(中国称西沙)是属于越南的吗?”
(越南人民军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2012年8月29日)
(http://cn.qdnd.vn/webcn/WebPages/printNews.aspx?newid=204474)
“陪练”、“蓝军”的起码原则是站在自己人一边、不得伤害自己人,而决不是相反。而你天则所的“研讨会”成了别人侵略中国的有力武器,用来一笔勾销了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全部主权——这叫体育“陪练”、演戏“蓝军”?分明是以“陪练”的名义谋杀,假扮蓝军的敌军。
战争中只要向自己开火,那就是敌人那边的,不管穿什么衣服打什么旗号。国家主权遭受侵略,只要是损害国家主权那就是侵略者那边的,不管以什么名义用什么理由。既然“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既然客观结果是天则所的“研讨会”变成了伤害中国主权的武器,那就证明他们是站在侵略中国的敌人一边的内奸,不管以什么名义用什么伪装。
不仅从客观效果看如此,从主观动机上看也如此——天则所的研讨会一开始盛洪就宣布优先考虑的不是中国国家利益,而是“从整个世界最大利益出发思考国际规则”,还把问题跟“阿拉伯之春”扯到一起,提出“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是不是绝对适用”——如果不是想把问题朝“人权高于主权”、“国际干预”方向上引,岂能如此定调?这是从中国的主权利益出发的基本立场吗?有此定调,整个“研讨会”从头到尾压倒一切的呼声是中国如何“当国际乖孩子”——“中国在南海问题其实划界不是重大的问题,重大的问题是中美关系问题”、“南海问题不能光主张主权”、“如果国家主权利益和国际规则公正性有冲突的话,后者应该优于前者”、“遵守国际规则,可能在南海问题对我们不利,但总体上对我们有利”、“应该交给一个有公信力国际裁判机构做出最后的判断”、“南海问题要降温”、“不要带的太多感情色彩”、“必须有一个理性、普世的原则”、“绝不能用武力解决领土争端”……所有发言没有一个人理直气壮说九段线合法、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一个认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遭受侵略必须迎头痛击,没有一个人的出发点是“如何保护中国南海领海领土主权不受损失”,没有一个人挑战“九段线非法”的谬论。讨论来讨论去全是一个内容: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主权事小,当国际乖孩子事大,中心意思只有一个:如何息事宁人,如何让中国吃亏。不仅如此,就在这篇自问自答中盛洪还专门宣布“中国人民已经基本完成了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既然“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 已经基本完成,那当然就不存在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问题了,当然只剩下如何卖国投降的问题了。
三.美国和菲律宾搞“南海仲裁”不是天则所的研讨会冒坏水支招导致的——“在中国民间开的一个座谈会,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美国和菲律宾竟注意到了,并受到启发,这岂不是夸奖他们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吗?”
评论:
1.太谦虚了——天则所不是一直自吹自己多么多么重要、多能左右国策吗?盛洪不是刚刚在“天则之道——2016年8月4日在《天则发展论坛》的演讲”里宣称天则所“扭转了肯定国有企业不断变大变强的趋势”、“实现削弱食盐专卖的改革”吗?天则所不是一直自夸与许多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跟许多外国大使馆保持着密切关系吗?能量如此巨大、关系又如此密切,那人家岂能不关注天则所的一举一动,尤其是有关南海主权的“学术讨论会”这等重要活动?即使美国和菲律宾没那个本事“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即使天则所没有专门向自己的合作方通报自己的一举一动,就凭天则所把自己的一切活动都放上网公布这一标准行为本身就足以使美国和菲律宾迅速掌握天则所的“南海问题研讨会”这个“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的“中国民间座谈会”的内容。至于人家是否引起了注意并受到启发,那就从后来出笼的“南海国际仲裁”闹剧有多闹这一事实来判断吧。
(虽然天则所很细心地删掉了本来列在自己中文网站上的许多国外合作伙伴的名字,却犯了懒没有对自己的英文网站做同样修改,结果漏了馅:
Inaddition, Unirule has, in recent years, built up various types of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s with many international private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s (CIPE), the Ford Foundation, Alton Jones Foundation, US-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 (IIE), and others, as well as with international public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World Bank,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sian Development Bank, and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Unirule also maintains relationships with many foreign embassies in Beijing, such as embassies from America, Australia, Canada, Germany, India, Israel, Japan, New Zealand, Russia, and Singapore.
此外,天则经济研究所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与许多国际私人机构建立起了各种合作关系,如国际私有化企业中心(CIPE)、福特基金会、奥尔顿•琼斯基金会、美中商会、国际经济研究所(IIE)等组织等;与此同时还与许多国际组织建立了各种合作关系,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天则所同时与许多在北京的外国大使馆保持着关系,例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印度、以色列、日本、新西兰、俄国和新加坡。)
2.看看上述越南报刊对天则所研讨会的引用——天则所的“研讨会”越南能立马查到,难道美国反而查不到?
3.盛洪在自问自答中不是说“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吗?上面已经描述了天则所的“研讨会”的结果,已经证明其破坏效果。
四.《环球时报》是中国官方报纸。《环球时报》发表了李令华的文章,证明中国官方重视李令华的主张。天则所是通过《环球时报》知道李令华的。因此要对李令华言行负责的是中国官方而不是天则所。
评论:
1.既然参加天则所“研讨会”的时殷弘有国务院参事的身份、葛海亭、张千帆、张曙光都有体制中人的身份,那是不是可以根据同样逻辑说天则所的“研讨会”代表了国务院?代表了“体制”即官方意见?
2.承认这个逻辑就等于承认了越南的逻辑:举办天则所“研讨会”的是中国学者,因此天则所“研讨会”代表“中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都承认了“九段线非法”,所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主权属于越南……
盛洪的这篇自问自答虽然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用意却不难明白。
2016年8月3日,我在一篇文章中说:“许多人说这次菲律宾闹‘国际仲裁’是美国人出的馊主意。不完全对。最早冒这股坏水的是中国‘公知’——更确切地说,是茅于轼的‘天则经济研究所’ 和‘新浪博客’于2012年6月14日联合主办的‘《南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
3天后,2016年8月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声明说,天则所与我无关,天则所涉南海的研讨活动更与我无关。
再4天后,2016年8月10日,天则所发表声明。 2天后,2016年8月12日,天则所再发表一篇文章:“天则经济研究所与李令华老师的交往”,中心意思是说,一切都是李令华干的。天则所是从《环球时报》知道李令华的,所以责任是《环球时报》和李令华的,不是天则所的。
李令华也不傻,2016年8月22日发表文章“张千帆教授等的话说错了吗?”意思是,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干的,张千帆有份,张曙光有份,天则所更有份,别想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我头上。
李令华此文一出没两天,他的博客就上不去了,然后就是2016年8月25日天则所盛洪的自问自答,核心内容还是说,“南海研讨会”的关键责任是李令华和《环球时报》的,不是天则所的。
显然李令华太不识相,非拉人下水不可。再听之任之,这张大嘴巴不知还会说出什么。所以他的博客胡说八道了这么多年都没事,偏偏这个关键时刻哑巴了。他既然发不了声,当然也没法搅了盛洪的自问自答——这里边的水真够深的。
由此可见盛洪的自问自答最在乎的是把一切责任全推到李令华头上,好让天则所度过难关。至于能否自圆其说,那倒还在其次。
附录:
有人问,天则答——盛洪就天则所8月10日《声明》答《中评网》问
http://www.unirule.org.cn/index.php?c=article&id=4285
盛洪2016-08-25
《中评网》问:有人说,他们看不懂天则经济研究所于2016年8月10日发表的《声明》。
盛洪答:那我就解释一下。
2016年8月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简称“国研中心”)发表了一个《声明》,说与天则研究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原来是因为网上流传着一个署名“黎阳”的帖子,说天则所2012年召开的一个关于“南海问题”的研讨会上,有人提出了一些与国内主流观点不同的观点,而天则所的研究项目曾经得到过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于是说天则所“卖国”;国研中心的一些研究人员是天则所的特约研究员,于是说国研中心“卖国”。在我看来,这一套跳跃推理漏洞百出,不值一驳;但是国研中心的《声明》引起了关注,似应回应。于是就有了天则所的上述《声明》。
这个《声明》针对诽谤和相关机构的《声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造谣诽谤者是加害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有权利追究造谣者的诽谤,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如果一个社会,造谣诽谤者可以任意造谣,而谣言受害者有义务自证清白的话,岂不是鼓励加害者,而惩罚受害者?如果一个疯狂的人一天制造十个谣言而不付任何代价,谣言受害者只能忙不跌地辟谣,这个社会岂不是黑白颠倒了?
我们提出的规则是,造谣诽谤者有义务证明他说的不是谣言,如果他不能证明他所说为真,就只能认为他所说的是谎言,应该承担构陷他人的法律责任。
问:那么,既然天则所认为自己是谣言受害者,为什么不去起诉那个造谣者?
答:天则所当然有权利去起诉那个造谣诽谤者。但什么时候行使这个权利,我们根据情况而定。现在看来,还无需这样做。这是因为我们相信,谣言止于智者。这个所谓“南海问题”的谣言为了达到耸人听闻的目的,不得不罔顾基本的事实和逻辑,所以直观地就非常荒谬和离谱。
我们认为,谣言越是荒谬,越无人相信。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现在的中国人已经不是“文革”时期的中国人。他们理性,不会轻信明显没有证据和不合逻辑的言论;他们冷静,不会盲目追随几个高喊极端口号、声言要“打倒XXX”的人。
造谣诽谤者显然自知是造谣,但想利用“三人成虎”和“谎言重复千遍即是真理”的群体心理弱点混淆视听。他们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技巧”,而低估了中国民众的理性和对“文革”的深恶痛绝。
问:天则所在2012年召开的有关“南海问题”的会议难道不是真的吗?
答:当然是真的。这是一个开放社会的正常现象,也是中国宪法所保护的普通研讨会。造谣者所引用来攻击天则所的话,只是参会者之一的发言。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一个论坛上的发言就等同于论坛组织者的观点。而一个论坛的正常规则是,论坛只是一个思想交流甚至交锋的平台。论坛的任务是尽量让与会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在主持时尽量保持中立。至于天则所的主流立场,可以看我们发表的文章。如我自己就发表过《南海:新的国际规则诞生的地方》和《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双重身份》等文章讨论南海问题。这都能在网上找到。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一个国家有关国际关系问题只能有官方一个声音,民间不许有不同的声音。正常的规则是,一个国家是属于全体国民的,任何一个国民都有权利发表对国际关系的意见。只是我们要区别,意见,建议,方案,和决策。意见可以表达,建议可供参考,方案以备决策,决策就要执行。来自民间的各种不同声音,会让决策者有多角度的信息,更周密的思考,而使决策较少失误。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如果论坛的某一个发言者的观点与后来某一相对国家的立场相近,就是给后者出主意。我们认为,关于某一国际问题的不同观点,恰恰给一个国家带来应对策略的较大空间和更多储备。各种策略无非包括以较多的让步换取合作,或以较强硬的态度逼使对方让步。在这一较大策略空间中如能与相对国家策略有一定重叠,则会给我们带来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即使较极端的主张不能被接受,也提醒我们对方可能会有如此考虑,而让我们早有策略准备,不至于对相对国家的出招感到意外,仓促应对。奥运备战有陪练,军事演习有“蓝军”、“红军”,一国开放有关国际问题讨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问:在那次“南海问题”讨论会上,李令华先生说的“九段线缺乏法律依据”是提醒了美国和菲律宾搞“南海仲裁”吗?
答:这种说法太高估了也太低估了美国和菲律宾。想一想,在中国民间开的一个座谈会,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美国和菲律宾竟注意到了,并受到启发,这岂不是夸奖他们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吗?另一方面,这个座谈会上讲的有关《国际海洋法公约》的明显问题,美国和菲律宾有那么多专家都看不到,还需要让中国人提醒吗?这不是把国际博弈的对手都当傻子吗?如果真这样想,哪有赢的道理?
反过来,这也太贬低中国政府了。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不是会更容易看到这个用中文发表的会议记录,为什么没有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呢?李令华先生说出了我国在南海主权声索时的一个法律准备不足的情况。这恰是给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一个提醒,只强调“历史性因素”是不够的,还要钻研《国际海洋法公约》,用法律的手段争取我国的主权和利益。
应该指出的是,李令华先生的主张还是受到了中国官方一定的重视。他的这一观点首先出现在发表于中国官方报纸《环球时报》上的文章“好‘篱笆’造就好邻居”中。我们的会议组织者是看了李令华先生的这篇文章后才邀请他参会的。
问:有人说,反对极端民族主义的说法就是反对“爱国主义”,这种说法对吗?
答:在今天这样一个民族国家林立的世界上,我们主张爱国主义,但反对曲解的“爱国主义”,反对极端民族主义。什么是“曲解的爱国主义”?就是本国利益至上;就是一谈到本国与他国的矛盾和冲突,就叫嚷着要动武,要打仗,要杀了别国的人。一旦别人说要和平谈判,要强调国际规则的公正性,就是“不爱国”。
一国的利益是综合的,争取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一个方面;处理好与邻居的纠纷,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也是一个方面。更进一步,作为一个大国,不仅要坚持自己的主权和利益,还要在国际事务中推动公正规则的建立,为世界永久和平作出努力。其结果,也会使本国得到别国的尊重,甚至带来实际的长远的回报。这种态度,才是真正的爱国。
那种强调本国利益至上的主张,动辄叫喊打仗的态度,并不会给本国带来好处。如果我们同意这种主张是对的,我们就等于同意社会达尔主义的丛林规则是对的,就等于承认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亚洲的行为是“爱国主义”,希特勒的种族优越论是“爱国主义”。“二战”的结果告诉人们,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法西斯主义的这种“爱国主义”最终害了日本和德国。
一个原则,只有在普遍适用而不互相矛盾时,才是一个好的原则。当我们讲“爱国”时,我们也要同样理解别国人讲“爱国”。只有当各国的爱国主义都能平行相处,互不冲突时,才是一个好的爱国主义。
在过去的一两百年中,中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处于弱势,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在那时,中国人强调用武力反抗侵略者,坚持寸土必争,就是正义的爱国主义。然而到了今天,中国人民已经基本完成了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我们已经变成了一个有优势的大国。我们与他国的纠纷是在国家间边界上的纠纷。在这时,再强调用武力解决纠纷,就等于承认过去列强恃强凌弱的丛林规则是对的。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作者尼布尔指出,(曲解的)“爱国主义将个人的无私转化为民族的利己主义。”应该承认,由于人性的弱点,煽动仇恨比倡导博爱更宜得手,提倡爱全人类比提倡爱本民族更为飘渺,极端民族主义是人类的一个软肋。这也是造谣诽谤者看重这一“题材”的原因。但两次世界大战和“文革”的历史告诉我们,以仇恨为动力的行为会给人类带来多大的灾难!我们要牢记这些惨痛的教训。
问:有人说,天则所拿了福特基金会的钱,就等于拿了美国人的钱,拿了外国人的钱就是“卖国”。您怎么回应?
答:福特基金会于1988年与中国国务院达成协议,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其对口合作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据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的网站,福特基金会年均在华资助金额约为1200万美元;到2011年,该基金会共在中国提供了2.5亿美元的资助。包括对一些研究项目,扶贫项目,以及到美国学习的资助。估计到现在福特基金会向中国各个机构共提供了3亿多美元资助。
福特基金会资助的项目,早年侧重司法体系改革、生殖健康、环境和发展、经济改革及其社会影响,近年来侧重于社会公平,青少年教育与学习机会,与妇女与儿童权益等。福特基金会资助的对象包括中国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等数百家机构。应该说,福特基金会在中国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
向这样一个合法的和公开的基金会申请资助是国际上正常的现象。天则经济研究所在成立以后的23年中,一共向该基金会申请到了两个研究项目的资助,分别是《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政策建议》的研究,和《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的研究,共约合人民币115.7万元。这相当于天则所近10年来收入的2.2%。比较一下,这10年天则所的国内个人捐款数额约为977.5万元。无论多少,我们要对福特基金会表示感谢。我们也愿意在以后以适当的题目向福特基金会再次申请资助。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否则我们就要怀疑外资公司的行为,或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理论。在评判结果时,我们坚持一个原则,这就是“两不怀疑”;即“不要怀疑别人的动机,不要怀疑别人的智力。”我们只就是否合乎逻辑,是否有事实依据对一篇文章加以评判。动机或智力当然会影响结果,但既然如此,我们只需判断结果就够了。造谣诽谤者企图达到的目的,就是企图通过摧毁文章作者的人格,无需针对文章观点的事实依据与逻辑,就能轻而易举地否定某一篇文章。但造谣者要注意,一来他会在事实依据和逻辑上露出大量破绽,二来这种方法不仅在抵毁别人时是“便利”的。
例如那个叫“黎阳”的人,据我们获得的相关信息,他现“居住在美国”,“吃美国的大锅饭”。根据他的逻辑,吃美国的大锅饭就是“拿美国人的钱”,就要按照美国的意志做损害中国的事情,包括写文章攻击中国的NGO,攻击中国的知识分子,企图通过反对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让中国实现“一言堂”,从而使中国不能从自由表达中获得更好的制度与政策方案。根据他自己的逻辑,他就是“汉奸”,就是“卖国贼”。
当然,我们并不用这样的“逻辑”来否定“黎阳”和他的文章。我们认为他造谣诽谤的文章既没有事实根据,也逻辑混乱。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两不怀疑”。我们也希望这能成为更多的人的评价标准。我们自己也只接受这一原则的检验。我们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完成的两篇报告,《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政策建议》的研究和《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我们早已放在网上,希望大家从事实和逻辑两个方面对这两篇报告进行评论。凡是这两方面有问题的,希望能提出意见,我们愿意讨论并接受我们认为正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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