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知识多一点,虚幻的“主义”就少一些 ——关于资中筠--蔡霞文章的知识性讨论
【摘要:为了兜售“主义”,资中筠和蔡霞的文章存在大量知识性硬伤:资中筠认为谈出来的国家比打出来的国家更可爱,说美国宪法是1787年制宪会议谈出的,那独立战争又是什么,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算不算谈出来的?蔡霞笃信“普世价值”不是“主义”而是常识,又说常识来源于生活,那“自由民主”来自谁家的生活?在亨廷顿看来,自由民主也不过是“达沃斯人”(指说英语的一帮世界精英)的价值。个人权利至上的自由主义民主符合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或者其他文化吗?】
资中筠和蔡霞堪称知识界的资深“女神”,“女神”的文章自然是“神文”。本文并不想搅和意识形态争论,只是想从知识论上或者说常识意义上谈谈“女神”的两篇“神文”。知识分子一般都是有信仰的,但信仰应该建立在真实的知识基础之上,或者说信仰不能违背常识,否则就大大伤害了“作为天职的学术”的严肃性。
一.《枪杆子出政权是宪政不兴的根源》的知识性问题
先说资中筠先生(因其地位和年龄而尊称为“先生”)的流传很广的《枪杆子出政权是中国宪政不兴的根源》。资先生有句名言,谈出来的国家比打出来的国家更可爱。言外之意,美国是谈出来的,因而有宪政;中国是打出来的,因而“宪政”不兴。资先生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这一地位意味着必然是美国问题权威了。然而,一个简单的常识是,美国是谈出来的吗?资先生说的是独立战争之后1787年的制宪会议谈出了宪法,请问哪国的宪法不是谈出来的,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不是谈出来的吗?问题是,美国谈出来的宪法管用吗?1787年之后的美国无疑是一种各自为政的邦联式国家,即便如此,这一宪法也不管用,不被遵守,南方诸州以民主投票的形式要求独立,但是强大的北方不允许,硬是以战争的方式保证了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战争十分残酷,其人口死亡率远远高于40年代的中国内战,北方甚至对南方政治中心亚特南大进行屠城式杀戮,为的是南方人再也不敢反抗。内战之后,美国才成为一个今天意义上的联邦制国家,内战也是美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的起点。美国建国历程应证了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即著名历史社会学家梯利所说的“战争制造国家”。美国史就这么简单,何来谈出来的国家有宪政?美国的宪政是靠战争来维护的,或者说是打出来的宪政。
战争与宪政的关系,是近年来西方的一个理论热点。要知道,欧洲从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之后还有上千个城邦式国家,至今只有二十几个,这么来的?都是“战争制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不知道梯利是不是了解毛泽东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二者的说法很相似。梯利如是说,吉登斯的《民族国家与暴力》讲的也是这个历史和道理。但是,战争并没有影响欧洲诸国的宪政进程。为什么?法治是“西方性”的根本特征,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遗产之一就是法治,正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说“没有法治,任何政体都是坏政体”。因此,不管时间进程如何,从古代到近代再到当代,法治都是西方文明中的不绝的经脉,与战争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们不知道资先生对既有的研究成果了解多少,思想或者说断言不能建立在想象之上,或者不能建立在虚假知识之上。对于资先生而言,知识本身似乎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质疑中国革命的合法性,即因为有了革命才“宪政不兴”。且不说中国历史和文化到底是什么,就革命与现代性政治而言,早就有成熟的世界级的研究成果,即半个世纪前巴林顿@摩尔的《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当西方人因社会主义革命与民族解放运动而普遍地敌视和恐惧革命时,摩尔告诉西方人,所有西方国家的现代化都离不开革命。所以,大可不必如此质疑中国革命。
中国固然要“依宪执政”,这个过程中法治缺位也不必讳言,但实在没有必要毫无知识根据地、靠想象去质疑中国革命。这样的做法与资先生的地位不符。
二.《主义违背常识,就会堕落为谎言》的知识性问题
新近发布在凤凰网的这篇“神文”,鞑伐的是“主义”(即其没有名言的马克思主义),主张的是“常识”(即其直言的“普世价值”)。蔡霞教授在批“主义”,问题是到底谁在主张“主义”甚至坚持的是原教旨主义?蔡霞教授笃信的“普世价值”即“自由主义民主”不是“主义”?问题是,作为“主义”的“普世价值”是常识吗?“自由民主”来自谁家的生活?
让我们也谈谈常识吧。常识是,目前世界上有三大文明体系,即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其中的公约数性质的价值就是人类共同价值,因此谁也不能否定人类共同价值。这一价值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平等和公正(“天下为公”)是儒家文明的内生性价值,其中社会平等自唐朝开始出现,宋朝已经成为思想和口号。平等和公正也是伊斯兰文明的与生俱来的追求。相对而言,欧洲的公正思想很久远,平等的运动,欧洲出现的最晚,这是因为欧洲社会历史悠久的等级制和贵族制,但只是19世纪工人运动的推动才使平等成为欧洲的一种普遍价值。这种世界政治史不应该被混淆,更不能被无视。
“自由主义民主”是冷战时期才成气候的一种“主义”优先的价值体系,其中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洛克式个人占有的财产权。大家都要民主,关键是什么“主义”的民主?个人权利本位的自由主义来自基督教文明,基督教文明的要素包括古希腊的古典资源、欧洲独有的天主教与新教、多元语言而导致的文化多元性、社会的多元性、国家与社会的对立性关系、程序主义的法治、个人权利至上(见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可见,基督教文明中充满着多元对抗和个人主义,这是理解自由主义民主的前提性常识性知识。在两极对抗的冷战时期,基督教文明自然就被建构成“自由主义民主”,即以个人权利至上、多元主义为核心的多党竞争的民主。
个人权利至上的自由主义民主符合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或者其他文化吗?如果自由主义文化是其他文明或者文化的需要,为什么自由主义民主在很多国家纷纷失败而出现“民主的回潮”,或者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无效治理?其实,答案早就有了,自由民主理论家萨托利在其《政党与政治制度》中倒是很负责地说,除非存在文化上的政治共识,否则多党制是很危险的。《政治人》作者李普塞特也忠告说,在异质文化中,自由民主的前景黯淡。几十年前的这些忠告如今一一应验。
至此,我们该明白了,自由民主还能说是所谓的“普世价值”吗?真正的普世价值即共同价值就是平等和公正。现实主义大师摩根索说,所谓的“普世价值”只是强势民族的价值而已;在亨廷顿看来,亨廷顿,自由民主也不过是“达沃斯人”(指说英语的一帮世界精英)的价值,其占世界人口之比少的可怜。美国人宣扬自由民主,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在国际社会上倡导平等和公正?为什么是弱势国家在倡导平等和公正?
三.一点期待:少些“救世”热情,多点知识追求
思想界自然会有左中右,这一点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主义”是建立在虚假知识之上而不能自圆其说,并自欺欺人——中国社会的科学水平与文化水平现状容易使得各种没有知识基础的 “断言”“命题”满天飞,不然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就没有如此“功力”了。这意味着什么呢?只能说明中国的社会科学水平太差,太落后太让人失望,而中国知识分子自古以来经世致用的情怀又如此之强烈。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救世”和“治国”情怀基于虚假知识,这个国家不是越来越离谱吗?所以,情怀强烈的知识分子应该控制或者收敛一下自己的治国热情,把更多的时间和热情投放在对知识的探索上。二十世纪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自以为是的知识界搞出来一个又一个的“主义”,结果人类变成了一些“主义”的灾难性试验场。比如,放任自由主义失败而导致的法西斯主义、两次世界大战、一场又一场的经济危机(新近的就是2008年金融海啸),以及“主义”指导下的“大中东和平计划”所导致的大中东秩序的崩溃,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因此,中国目前最需要的还是那些基于比较历史而来的真实的知识,而不是有违常识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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