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民主”的两个大悖论:奴隶制与金钱政治
我们知道,美国总统、议员选举,候选人用的都是捐款,也就是说是私款!通过私款产生的领导人能代表什么人的利益?岂不是太可怕了?您想想,假如法官下去办案,经费来自原告、被告的私款,您敢相信其公正性吗?
近来,关于美国所谓的“民主”,有两件事令众多美粉哑口:一个是在美国,抗议抗议金钱政治的“民主之春”如火如荼,当局已经抓了400多人;一个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发表《2015年美国的人权纪录》及《2015年美国侵犯人权事记》,事实确凿。
“民主之春”的一个口号是“美式民主已死”,结果引来我们网友的反讥“美式民主从来就没活过,也就没有所谓生死”,这恐怕更令美粉们不快。
在下是赞同“美式民主从来就没活过”的说法的,认为美国从来就没有民主。
一、从事实上看,所谓的“美式民主”是与奴隶制高度兼容的,何谈民主?
有美粉高喊:美国民主!在下问他:为什么这样说?他们就说了,美国有多党制、有一人一票的选举。
在下呵呵一笑,就提醒他们:把事想清楚、把话说完,不要以后改口!
他们呢?还挺“自信”,坚持。
那我就问了:既然美国民主,为什么一开始就存在奴隶制,连华盛顿都是农奴主?为什么后来从非洲收购黑奴,搞惨无人道的奴隶制?为什么后来掠夺华工(全世界列强掠夺华工约1200万人,其中绝大多数在美洲,美洲的多数在美国)、有“每一个纺淀都飘荡着华工的冤魂、每一段铁路枕木下都埋藏着华工的尸骨”之说?
这是个大悖论!“美式民主”与历史事实(奴隶制长期存在)相矛盾的大悖论。
于是他们急了,就开始改口:人家现在改了!(当然是改口:承认美国早期虽有“多党制、一人一票的选举”,但绝对不意味着民主——要不然,为什么说“现在改了”?)
呵呵,在下微微一笑:改口了?你们不是说“美式民主”就是“多党制、一人一票的选举”吗?难道这个基本制度改了?
他们哑口无言。
二、从逻辑上看,所谓的“美式民主”其实是金钱政治,何谈民主?
美粉不服气,又喃喃道:反正美国有“多党制、一人一票的选举”,就是民主!
又改口回原来的口径了:对美国早期同样有“多党制、一人一票的选举”、却与农奴制、奴隶制并存,不敢面对、不敢解释——按此逻辑,早期存在奴隶制时,美国也是民主的?
于是我问:“多党制、一人一票的选举”又怎么就民主了?对于老百姓来说,你又有什么样的候选人可选?每一个候选人难道不都是资本推出来的?没有资本支持,哪一个候选人能被老百姓知道、认识(即使是表面)?
——我们知道,美国总统、议员选举,候选人用的都是捐款,也就是说是私款!通过私款产生的领导人能代表什么人的利益?岂不是太可怕了?您想想,假如法官下去办案,经费来自原告、被告的私款,您敢相信其公正性吗?
美粉就说了,说人家是自愿捐款,节省了纳税人的公款,多好啊!——呵呵,好个“多好啊”!看来他们是赞同法官用原告、被告的私款办案了?
这里就又凸显了“美式民主”的一个大悖论!美粉不是坚持私有化吗?坚持私有化的“理由”、基础依据不是“人人都是自私的”吗?那么,既然“人人都是自私的”,他们捐款给候选人干嘛?不就是企望候选人选上后为自己(集团)牟利吗?
而普通老百姓捐出的那几毛钱,对候选人会有多大作用?当然双方无利可换。于是影响选举结果的费用来自何处?资本!资本家的直接捐款或通过纷乱的“基金会”捐款!
这样看,所谓的“美式民主”不就是金钱政治吗?何谈民主?
“金钱政治”,就是资本主导规则制定、主导规则执行。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长期存在奴隶制,解释美国为什么长期存在种族歧视(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还有的州的法律上公开存在。现在虽然法律上不那么赤裸裸了,但还明显有很多保留),也可以解释同样的制度为什么“后来改了”:改与不改,与社会制度无关,只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被剥削人民的逐渐觉醒(苏联、中国的掏粪工都可以获得全国表彰,对西方也是个“将军”)、经济社会发展,变得不那么赤裸裸、不那么特别血腥、更为隐蔽罢了,“资本主导规则制定、主导规则执行”的本质,是几百年来一直没有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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