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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索寒:网文“为地主正名”隐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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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轻于鸿毛、被人民唾弃的人很多,丁弘可算得上其中的一个。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丁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不断替资产阶级摇旗呐喊。 最近一篇《为地主正名》的网文(简称“为文”)却把丁弘吹捧得让人肉麻,大段引用丁弘研究地主阶级的“成果”。仔细一看,这哪里是什么研究成果?完全是垃圾文字的无聊堆积。这篇小作坊里拼凑出来的文章之所以被一小撮人有预谋地抛到网上炒作,其意不单在于为封建地主阶级翻案,矛头所向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

所谓封建地主阶级,一般指封建社会私有制经济中,凭借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他们或是拥有政治特权的世族地主、缙绅 地主,凭借世袭的或非世袭的地位和特权,占有或强占、强买土地;或是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民地主,又凭借财势,勾结官府,欺压乡民。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地主阶级来给人民带来了罄竹难书的苦难,人民也无数次地奋身起来反抗压迫。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为文”却说:“地主,作为一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敌人,是’一个伪 命题’。消灭地主,实行共产,造成’生灵涂炭,生产力受到严重的破坏’。为地主经济正名,’是历史演进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个道德沦丧和道德回归的 过程’”。可笑啊可笑,能这样为地主辩护的人如果不是愚昧无知就是居心叵测了,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 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如果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而颠倒黑白,广大人民群众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为文”还煞有其事地宣称:“陈忠实的《白鹿原》,周同宾的《土地梦》,史铁生的《记忆与印象》,莫言的《生死疲劳》,严歌苓的《第九个寡 妇》,笑蜀的《刘文彩真相》”这些文艺作品是“反映地主真实形象”,把“被妖魔化了的地主形象(如黄世仁,南霸天,刘文彩,周扒皮等)修复过来。”不知道 “为文”作者是否一一征求过这些作家的意见,难道这些作家都认同“被妖魔化了的地主形象修复过来”这一说法吗?在这里,我起码敢说:陕西老作家陈忠实绝不会同意对他的作品做出这样的判断。

“为文”打着为地主正名的幌子写道:“毛泽东独裁统治的二十七年”,“恰恰是毛泽东,认友为敌,领错了革命的路,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可见,为地主正名是假,否定中国共产党是真,说到底还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老把戏。不知“为文”作者是何方神圣,如果是境外那些拿美元的“民主”人士在境外发布的造谣文章是理解的,毕竟他们靠美元吃饭。但如果不是,那倒真需要好好较较真了。

附:为地主正名

主是为共产主义理想付诸于中国社会的第一批殉难者。现在,反右,大跃进,反右倾,更不待说文革,回忆与评说这些运动的文字,已堆积如山,浩如烟海。可是,整个地主阶级,涉及到三千多万人的命运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却罕见有文字记载,至于学术上的研讨,可以说更是一个空白了。丁弘教授在死神向他逼近的时刻,强忍病痛,为地主正名留下了凿凿篇章。20137月,即在去世前半年,他写出了“‘江河常照经霜月’——漫谈中国农村地主经济的命运”一文。去世前两个半月又写出了“中国农民的‘梦’怎么说——关于地主经济的思考”一文。这是他生命发出的最后光华。丁弘在文中指出:地主,作为一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敌人,是“一个伪命题”。消灭地主,实行共产,造成“生灵涂炭,生产力受到严重的破坏”。为地主经济正名,“是历史演进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个道德沦丧和道德回归的过程”。

地主——为共产主义理想付诸于中国社会的第一批殉难者。

国的地主有多少?中共1948年根据毛泽东指示,规定:“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农民总人口的百分之十。”按此比例计算,土改中要打击三千多万个阶级敌人。后来中共把打击面缩小到百分之三(不包括富农)。以当年三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也要斗争出九百万个地主分子来。如果加上老解放区的地主分子,再加上新老解放区的富农分子(除去已被处决、批斗与逼迫致死的200余万地主分子),全国的地富分子至少有三千万。(见土行孙《土地改革与社会大监狱的形成》,《争鸣》2011年第12期)

消灭地主阶级是中共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就打出的旗帜——所谓“打土豪,分田地”。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所谓“反帝反封建”。地主,作为封建势力的社会基础,作为农村的剥削阶级,消灭这个阶级,其正义性谁会提出质疑呢!因此,自暴力土改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整个中国沉默无语。历史的这一页似乎就这样翻过去了。

毛泽东独裁统治的二十七年中,许多中国人认为,毛在1957年之前是正确的,1957年之后才开始犯错误了:“反右”啊,“大跃进”啊,等等。对以消灭私有制为主攻方向的“三大改造”,许多人不认为是错误的。至于以消灭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土改,其正当性更不容置疑了。

现在,反右,大跃进,反右倾,更不待说文革,回忆与评说这些运动的文字,已堆积如山,浩如烟海。可是,整个地主阶级,涉及到三千多万人的命运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却罕见有文字记载,至于学术上的研讨,可以说更是一个空白了。

至半个世纪之后的新世纪头十年,才有一些学者涉及这一领域的研究。如杨奎松在200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中就对中共建国前后的土改进行细致的历史叙述。高王凌在2005年出版的《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对地主和农民的租佃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农民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的剥削地位。王宏任在2010年发表的《地主——一百年难尽的话题》,对地主和土改进行回顾和评价,等等。

此外,反映地主真实形象的文艺作品亦纷纷问世。如陈忠实的《白鹿原》,周同宾的《土地梦》,史铁生的《记忆与印象》,莫言的《生死疲劳》,严歌苓的《第九个寡妇》,笑蜀的《刘文彩真相》。这些作品把被妖魔化了的地主形象(如黄世仁,南霸天,刘文彩,周扒皮等)修复过来。

弘,在死神向他逼近的时刻,强忍病痛,为地主正名留下了凿凿篇章。20137月,即在去世前半年,他写出了“‘江河常照经霜月’——漫谈中国农村地主经济的命运”一文。该年11月,即去世前两个半月又写出了“中国农民的‘梦’怎么说——关于地主经济的思考”一文。这是他生命发出的最后光华。

丁弘说,地主,作为一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敌人,是“一个伪命题”(《中国地主经济问题》,4页)为什么是一个“伪命题”呢?

一,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这种租赁关系有相对的合理性。”(《地主经济》,15页)“触及问题的实质,要看租赁关系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农民提供劳动力,地主提供生产资料(土地),这样,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形成生产力。分配一般是对半分成。”“租赁关系双方的相处一般是可以的,地主和佃户甚至有时亲如兄弟,感情相依。”(《地主经济》,5页)

为了说明地主和佃农不是一种对立关系,孙大午(河北省农牧集团董事长)对贫农和地主的关系作了调查。其中,86岁高龄的沈庄汪氏回忆说:“我们一家都给汪家地主干过活,人家对我们都很好。长工们吃饼子和白菜,东家吃的不一定有我们好。后来斗地主,让我男人上台诉苦。我男人说了实话,被轰下台。种人家的地,为什么不准人家收租?现在你不交公粮行吗?”斗地主“先是把人家绑在板凳上灌水,往死里打,不给饭吃,后来又用镰刀割了耳朵,最后把人折磨死了。不当这样干,分了人家的家产,人家又没有害过人……”(《地主经济》,8页)

地主与佃农之间租赁关系的合理性以及两者之间合作的平和状态,否定了地主是一个与农民相对立的剥削阶级。当然,丁弘也注意到,“欺压佃农的地主肯定也是有的。”(《地主经济》,5页)

二,地主作为封建势力,当作革命对象,这是“张冠李戴了”。“地主和农民之间并不是农村的主要矛盾所在。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什么?实际上是毛泽东所说的‘百代都行秦政制’,即‘封官、建制、牧民’的专制体制。”“建国后的任务应该是解决‘主权在民’的问题,解决专制体制所形成的封建意识、官本意识和等级观念等上层建筑问题。”“现在,把地主阶级当做替罪羊,认为打倒了地主就是打倒了封建制。这是张冠李戴了。”结果是,“地主阶级被消灭了,而专制体制加强了。”(《地主经济》,15-16页)这是对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陷入严重错误的深度总结。

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开头便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还说:“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不是别人,恰恰是毛泽东,认友为敌,领错了革命的路,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三,那么,怎么看待农村的贫富差别呢?地主和富农如果不是剥削那么是什么原因成为农村富裕的一族呢?丁弘指出,农村存在富裕一族乃“天道酬勤”。他说:“一个村子里,贫富的状况是不断洗牌的。富余农民的原始积累,无不是依靠勤俭过日子。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地主经济》,15页)他还引述了一个材料:“始于秦汉,私有土地都是可以买卖的,有人家殷实一方,可能五世而斩。有的人家本无寸地,经三代披星戴月而广有阡陌。可能三个兄弟,各自接过祖上一份相等的田产。老大好抽,产业化为鸦片的青烟;老二好嫖,财产换作飘飘然的神仙;老三还勤奋耕作,足以让灵牌上的列祖绽放出灿烂的笑颜……”丁弘因此说:“这种演变是很正常的,并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果,是天道呀。”所谓“天道”,就是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这种‘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演变,在各地方志和民间传说里比比皆是。它鲜明地体现出一种激励文化”(《地主经济》,11页)。

消灭地主,实行共产,产生什么结果呢?消灭地主,“生灵涂炭,生产力受到严重的破坏”(《地主经济》,12页)。消灭地主之后,接着掀起合作化和公社化运动,剥夺了农民的土地,“耕者有其田”的承诺付之一炬,农民沦为农奴,丧失了劳动和人身自由,长期不得温饱,还一度陷入了大饥荒的灾难。丁弘说:“人民公社给亿万农民带来的灾难不堪回首,罄竹难书!”(《地主经济》,32页)

李洪林的一份材料,很典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李洪林说:“1961年我被下放到河北新城县高碑店一个生产大队当队长。当时我们工作组搞了一个调查,调查农村历年来的粮食产量,结果有一个惊人的发现:单干的时候粮食产量最高,合作化不如单干,高级社不如初级社,公社不如高级社。粮食历年递减,这是非常惊人的调查结果,对我来说震动太大了,动摇的不光是公社化的问题,而是牵涉到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地主经济》,31页)

新华社记者冯东书等四位跑遍了陕甘宁农村进行调查,不断写内参呈报中央,后结集出版《告别饥饿》一书。“基本情况说明,建国三十年,农业生产还没有达到建国前的水平,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局面。”(《地主经济》,32页)

以上两项调查,证明了共产主义在中国农村实验的失败。

洪林还说:“下放种地对我是一种惩罚,但却让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中国农村的最底层。”小时候我家住在农村,那时农村生活也很苦,但是还没有苦到这个程度,农民还是有吃的,可以自己种地,自己支配。“这一次我到农村去,真正是开了眼界:这哪里是农民啊,根本就是农奴,除了锄头、镰刀这些小农具以外,他们已经失去一切生产资料,包括人身自由。”“他们不能脱离这块土地。……农民连讨饭的自由都被剥夺了。我才知道人民公社到了这个程度!”(《地主经济》,31页)

丁弘补充说,我曾下放农村八年。我想补充一点:“中国农民被公社化以后,劳动成果被剥夺的程度,远远超过土改前佃农被地主剥削的程度。此前,租赁关系对半分成是基数,还是有‘谱’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即所有制属于生产队、大队和公社),对生产队的资源和劳动力都可以调拨,用行政手段控制农业经营,这就没有‘谱’了。……所以六十年代人为造成的饥馑,只有静静地等着饿死的份儿了。”“农民的苦难深重啊!”(《地主经济》,31-32页)

弘对地主阶级有如此评说:“中国的地主阶级,已经在历史上消失了。”“已经消失的地主阶级,它是漫长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亮点”。“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他们是一个村子里劳动力的组织者和主要的投资力量;在文化的传承上,它更是起着主导的作用”(《地主经济》,12页)。

展望未来,丁弘深情地期望:“中国历史进程还不知道会怎样发展,下一代或者再下一代的中国人肯定会更客观、更聪明起来。他们会树立起科学的历史观,对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现象也肯定会有明晰的评说。”(《地主经济》,33页)

弘明白,他为地主经济正名,“是历史演进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个道德沦丧和道德回归的过程”(《地主经济》,20页)。后人肯定会继续研讨這一问题。因此,他又引述胡平《话说地主阶级》最后发出的感慨:“什么时候,撕开那片如雾的沉默,这片废墟上也会飞来一头思想的大鸟,衔来一个对地主制经济和地主恰如其分的解说呢?”(《地主经济》,12-13页)

对地主经济的评说,最后以谢韬的诗句作为结语:

千秋功罪千秋说,

哑口无声却有声。

江河常照经霜月,

沧海难洗血泪痕。

原载: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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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云志 更新时间:2016-02-15 关键字:政治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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