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贝:贺卫方和徐岚拥有同等的批评权力
贺卫方,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贺卫方进入公众视野是1998年初刊登在《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文章《复转军人进法院》,批评的是军队转业干部被安排进法院工作。此文引发了人们对中国司法系统人才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也遭到了来自军方和法院系统的强烈反应。《南方周末》为刊登此文而致歉,而贺卫方则从此离开书斋,到处演讲,宣传他的法治理论。
徐岚,宁波市委宣传部下属宁波市国际互联网新闻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014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1月24日在求是网发表《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难在哪里》一文,点名批评贺卫方、陈丹青,引起热议。
在当今中国法学家中,若论知名度最高、影响最大者非贺卫方莫属。他不是资历较老者,不是法学著作最多的人,也谈不上学术研究水平最高的人。他的知识面并不宽,却既谈法学又论文化。他是中国法学界的“明星”,是不折不扣的演说家。他的每一个观点几乎都会引起舆论的关注,他的每一次行为包括挂名站队都能引起围观。
贺卫方是山东胶东人,胶东特殊的地缘优势和肥沃土壤使胶东成为山东最为富饶的地区。胶东人的质朴和醇厚,重情义,重礼节,胶东人的豪放和敢说敢为以及脾气爆燥在贺卫方身上都有体现。
对贺卫方,不能用是非判断而只能用价值判断。他的许多观点如其是学术上的不如说是立场上的。他关于宪政的阐述代表的是一种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悖的理论,他对毛泽东的漫骂和攻击完全脱离了法学研究而是一种政治取向。他反对习近平前后三十年互不否定是站在非毛路线上,他把近代以来中国遭受西方列强殖民入侵的责任完全归咎于中国是站在西方的立场上。
与贺卫方相比,徐岚简直不值得一提。这个参加工作尚不足半年的小丫头,写了篇应景文章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她文章的背景是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文章针对的是那些“呲必中国”的人。
作为刚刚进入社会并在宣传部门任职的徐岚按照中央精神作文是职责所在,问题在于她的这篇文章不仅指名道姓而且被主流媒体采用。
在许多人眼里,一篇文章只要是被主流媒体尤其是党的喉舌媒体采用就代表着某种动向或者是授意而作,其实不然。
举个例子。1975年在批林批孔时,笔者的同班战友张金明写了一篇《狠批克己复礼,反对复辟倒退》的文章寄给了中央广播电台,竟然被采用广播了。这位当兵才两年的新兵只是爱好写作,写了就向各大新闻媒体投稿,也算是瞎猫碰到了死老鼠,根本想不到会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
这次《求是》登载徐岚的文章也是如此,只是为了配合国务院意见的出台而采用的一篇正面“马屁”文章。既不够重量也不是反右的信号。
不久之前《辽宁日报》致信全中国高校教师《请别在课堂上抹黑中国》,其中引用了一位同学的质问:“不知从何时起,说中国坏话、骂这个社会成为了时尚,我们一个老师,逢课必讲‘瞧瞧人家国外’。案例教学时,负面的例子全是中国。如果中国真像老师们讲得这么灰暗,我们毕业之后将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这个社会?谁来给予我们建设这个国家的信心和力量?”。指出了中国大学课堂上缺乏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的现实问题。这篇文章也曾受到攻击。
贺卫方是中国舆论场最活跃的人之一,被他点名批评的包括政治体制、国家领导人、著名学者和普通百姓。对于一个初出茅庐学子的一带而过,应当承受的。你批评中国或者批评不同观点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宽容批评你的人。
对被《求是》杂志下属的求是网点名,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 “荣耀”。然而对贺卫方这种名声在外的人来看,被小人物点名批评则是难以容忍的。
就像贺卫方当年写出《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样,登载一篇署名文章不一定代表官方的态度,它不是党报的社论和评论员文章,根本用不着过分解读。
然而 贺卫方坐不住了,发表了“不仅狭隘,更是无知”的微博。认为“动辄说抹黑中国,几个书生,数条微博,就能抹黑?真正抹黑中国的恰恰是这种打压言论的行为! ”显然贺卫方把徐岚的文章看作是打压言论。
有贺卫方的态度,他的支持者不仅认为求是网“很恶毒”,并且对文章作者徐岚搞“人肉搜索”般的攻击。一些写手们忙不迭的发表文章站队,用极尽下流和歪曲的语言攻击这位作者。
如果认真看过作者《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难在哪里?》这篇文章,提到贺卫方和陈丹青只是一个举例,根本不存在人身攻击,或者说是一种观点相背。
双方的差别仅在于坚决拥护主流意识形态价值观的徐岚对意见表达了拥护,对“呲必中国”现象提出了批评。而作为习惯于吐槽的公知大v们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不仅反对中央对高校意识形态的管理,而且被揭了短而恼差成怒,借题发挥。
批评不是抹黑,即使是带有情绪化的批评也不能上纲上线成抹黑。批评是一种意见,是对自己以为的错误提出不同意见。抹黑是没有事实根据或者说以偏概全的否定,是攻击一点不及其余。
徐岚文章中提到了贺卫方和陈丹青这两位教授。原文是“贺卫方在微博中大谈宪政,陈丹青在其微信公众账号以《大家别去美国!一个愚蠢而落后的国家》为题,内容却是对美国的过度美化,诱导效果可见一斑。”她没有讲这两位抹黑中国,只是对“呲必中国”的高校现象举例。这两个人是否存在这种问题可以让事实说话。
贺卫方多年来的言行比较清楚,他推行的宪政实际上美国式的,是用西方宪政理念评击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体制。陈丹青《大家别去美国!一个愚蠢而落后的国家》一文大家可以仔细看看,表面上是批评美国,实际是拿美国社会的优点与中国存在的一些缺点比。他讲了30个问题个个都以中国为反面,这种美化和透导是存在的。
抹黑是漫骂和丑化,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比如贺卫方说共产党“非法”是违法语言,意在攻击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他提出的“西方对中国近代以来的欺凌,是中国欺负西方人的结果”是颠倒黑白,是抹黑中国。
抹黑言论许多似是而非,采用的方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或者似是而非、似真实假。
只讲缺点不讲优点或者只讲优点不讲缺点都不是理性的思想方法,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不是正确的思想方法。
徐岚的文章确实有这样一段话“的确有那么一些人是把抹黑中国当成时尚的,无论真相如何,他们永远站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对立面。”她只是一种泛指,谈到贺卫方和陈丹青时讲的是美化美国,并没有说他们抹黑中国。而大多数人的批评却纠结在抹黑上。
无论是抹黑或者批评都存在着道德和价值的判断,只能站在个人偏好上来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许多人把徐岚的批评说成是攻击,把徐岚批评两位教授过度美化美国说成是徐岚批评他们抹黑中国,不是文字理解的问题,而是人为曲解,从而把不同意见的争论提高到更高的层次。
贺卫方一直以自由派自居,为什么会走向他所倡导的言论自由的反面?他是一位有学识的法学家,不会看不懂作者的意思。这种以偏概全的曲解是娇情还是想通过肢解信息裹挟舆论,他可能比任何人都清楚。
事情清楚归清楚,言论自由只属于贺卫方这样的公知大V们。他可以批评党和政府,可以指责任何人,唯有他是碰不得的。这个时候宪政或者是法纪及道德都要让路于他的观点,中央加强意识形态的精神不在他们考虑之下。只允许没有政治规矩的特殊党民恣意乱为,容不得不同意见,这就是他们的法治和自由!
因为求是是官媒,因为徐岚是公务员,就让渡以权力,就得忍受别人的漫骂和攻击。而那些照样拿着纳税人的钱,可以在课堂上贩卖自己的私货,可以违反宪法为所欲为,连批评都不行,这是什么逻辑!
你可以公开漫骂攻击,别人只是表明态度就成了攻击,指责别人扩大话,还貌似公正的让人家走法律程序。试问,那些攻击中国的公知大V或者所谓的法学家们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徐岚成了以官媒作后盾,那些公知大V们倒成了“手无寸铁”的人,真让人笑掉大牙。他们依仗的何止中国的官媒,而更大的反华势力和媒体。
贺卫方中枪是因为他作为一名大学教授确实介入了意识形态的斗争,撞到了当前高校领域治理的枪口上。在此之前,他的每一次言论几乎都受到不同的质疑。他在美国的演讲“我们在外边的人不要太过于理想化的要求里边的人说我们希望他们说的话,我想我们要有一个分工。我们在外边的人可以说得很大胆,然后批评他们(中共),里边的人不一定,他们要做事,我们要里应外合。”因为突破了底线而当场被主持人制止。
党的宣传工作人员不是法学家,不能像贺卫方一样披着党员的外衣反对共产党。她的职能是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做正面文章。党媒官媒党的宣传工作者不能也不允许与党唱对台戏,这个道理不会不懂。
为什么没有人公开反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或者说像对等《辽宁日报》文章或者徐岚的文章那样气急败坏。这种不死掐一个小女生的行为又有多大的“英雄气概”!
在徐岚饱受攻击的时候,除了一些草根作者表达义愤以外,官媒们普遍噤声。这种任由反对者或者持不同政见者恣行,反应了党的理论战线弱不禁风和弱势。
1月29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教育部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上表示,高校教师必须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袁贵仁指出,《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特别是加强教材建设和课堂讲坛管理。加强对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的课堂;决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1月31日,宁波市委宣传部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人民日报》社主办与出版的国际新闻类小报《环球时报》上发文《求是网点名贺卫方不能等同反右重演》。提出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不只是一道行政命令,而要让它内化为教师内心的价值标尺。
既然问题已经提出来了,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作为主流意识应当适时做出回应,理直气壮坚守意识形态才是正能量。不能让徐岚孤军奋战。
不能因为自己是宣扬“民主”和“自由”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在法规面前都没有“豁免权”。社会不能只看他们的脸色行事,稍有批评就娇情,就说别人狭隘无知,真正狭隘无知的正是这些说不得碰不行的所谓“公知”人物。
笔者喜欢贺卫方这位老乡的战斗精神,尊重他对司法改革态度的坚守。不赞成他享受着制度的待遇或者说披着党员的外衣的反噬行为。既然不认同这个社会制度,把共产党说成是违法,为什么不退党呢?光着身子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持不同政见者岂不更有利!
不赞成对像徐岚这种草根作者大动肝火,应当容忍不同意见。贺卫方可以继续推广他的宪政理念,徐岚也可以提出批评,两个人在言论自由上拥有相同的权力。
坚持社会主义宪法原则的教育部和宣传机构及其人员,可以理直气壮的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维护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反对或不赞成社会主义宪法原则或政治制度的人,可以在公共平台上提出批评或者提出改革建议。双方都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不同的观点或批评,在这一点上大家拥有同等的权力。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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