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涌:产权明晰--为国企做了什么
产权明晰:为国企做了什么
作者:江涌《世界知识》 2009年第17期
“7.24吉林通钢事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中对工人权益漠视的结果,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所引发矛盾的集中体现。该事件清晰映射出,一段时期以来,以产权明晰为口号、以私有化为手段、以瓦解国有企业/侵占国有资产为目标的“改制转轨”应该画上休止符。国有企业改革路径应当有新的考虑。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一个似是而非的理论
与众多经济理论一样,产权理论形形色色。而在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中,独独选择了西方产权理论中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认为,在存在交易费用的世界里,产权安排对经济绩效有根本性的制约作用;明晰的产权制度是产权自由交易的条件,并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私有产权是最明晰的产权,所以最有助于增进经济绩效。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源于所谓“科斯定理”,但科斯定理在作为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奠基人和最重要代表的罗纳德·哈里·科斯那里却从未有过明确的表述,只是后来的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以阐释。科斯定理与新制度经济学在沉寂多年后,于苏东巨变期间突然“焕发生机”,一时间洛阳纸贵。这当中有没有什么玄机?自由派经济学家、自诩为得到科斯真传的张五常一语道破:“高斯定律(科斯定理)”使举世开始明白私有产权的重要,间接或直接地使共产奄奄一息。该定理“功勋卓著”,科斯本人获得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另外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关于国家的经济作用》(1989年)一文中直截了当:科斯定理是科斯谬误(The Coase Fallacy)。这位前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尖锐地指出,“经济学中也许没有一种神话像我要说的产权神话那样影响深远。这种神话是一种危险的神话,因为它误导了许多转型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即集中在私有化上”。他认为,明晰产权,对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来说并非关键问题,甚至是不必要的。“私有化不是万应灵药”,“私有化不能保证经济有效运行”,“没有私有化,甚至没有清晰地界定产权,也能成功地进行市场改革”。他还指出,西方顾问前去指导前社会主义国家改革时,片面强调产权而忽略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西方,大型股份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资本所有者几乎完全同管理职能相脱离。企业经营的好坏是企业治理问题,与所有权没有直接的关系。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要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型国家“全面私有化”。在许多国家,私有化已经彻底搅乱了社会经济,以至于私有化被描述成“贿赂化”。俄罗斯以前的决策者正是按照美国顾问的建议拍卖(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赠送)了几乎全部国有资产,消除了国有股的“一股独大”,然而改革的最终结果是,经济效率并未提高而腐败更加严重,导致经济持续萧条和严重贫富分化。从1992~1998年,俄罗斯大众从大张旗鼓的私有化中仅得到相当于GDP 1%的收入,其余全部落入“寡头”集团的腰包,约2/3的新企业主是原来党、政府的官员与企业的管理人员,由此诞生了暴富的“新俄罗斯人”,西方媒体反过来则将俄罗斯称为“强盗国家”。
然而,在新自由主义滥觞的英美,反倒没有将自己牢牢地束缚在科斯定理及其私有化政策的绳索之下。巴西著名学者特奥尼托尼奥-多斯桑托斯指出:即使在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英国经济也没有全面私有化,仍然保持着比较大的国有经济成分,在英国石油工业的重组中,政府掌握着大部分股票,主要是便于政府对经济进行有效控制。同期的里根政府也是动用国家力量,增加国防、军事开支,以复兴美国经济。世纪金融大危机,英美等国不惜采取国有化等“极端手段”稳定金融市场、拯救资本主义。这清晰地展示,经济领域没有政策的最优化,只有利益的最大化,统治阶级只是根据自己利益最大化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济政策。
国企改制:理论偏差,政策误导
以科斯定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本来就是一个平常且充满争论的理论,但是出于某种需要,而将其上升为一种“定理”。连科斯本人都认为,由于西方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是以私有制已经存在为假定前提的,这就很容易推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惟一前提的结论。单单仅就历史经验推论市场经济只能在完全私有产权基础上运行,而排斥其他基础,这种推理不仅是先验的、武断的,而且很有可能是别有用心的。
在中国,公有产权、国有企业被抨击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产权模糊”,由此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即经理(代理人)违背股东(委托人)的意志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但是,“委托-代理”问题并不仅仅是国有产权下的问题,私有产权下同样存在。西方经济史与现实所揭示,只有规模小到个人企业才不会遇到“委托-代理”问题。近年来,美国一再出现诸如安然、世界通信等大型公司丑闻,尤其是此遭次贷危机,更是暴露出华尔街、美国金融业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当中的腐败程度远远超过不规范的国有企业,而中国在“产权明晰”的改制后也屡屡出现银广厦、蓝田等丑闻。由此可见,“委托-代理”问题绝对不是公有制的“专利”。
公有产权、国有产权被抨击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或“私营企业效率高于国有企业”。这更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首先,效率本身的界定就存在着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前长期肩负着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将一个包揽了“从摇篮到坟墓”职责的国有企业与“轻装简从”的私营企业做比较,无异于将满载的大卡车与单人摩托车比油耗那样荒诞。其次,现代社会共同关注的主题(效率与公平)从来没有、也不应该割裂开来。没有效率的公平等于落后,没有公平的效率等于野蛮。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当然要同时考虑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三,市场机制不能覆盖社会经济所有领域,一些自然垄断、具有较高外部经济或高投入高风险领域(如水务、环保、航天等),不太适合私有经济的运行,公有制经济则具有更好的适应性。世界银行的专家们在广泛考察西欧和发展中国家的国有企业后写到:决定一个企业有无效率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它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而在于怎样进行管理,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类型的所有制都有可能创造最大限度提高效率的刺激手段。
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不仅存在理论偏差,而且一开始就可能存在某种政策误导。也就是,相关利益集团为攫取国有资产,通过代言人,而努力鼓噪“产权明晰”,“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摆脱困难的先决条件”,“国有企业改革的惟一出路是私有化”。然而,斯蒂格利茨特别指出,俄罗斯提供了“不惜任何成本实现私有化”的危害的破坏性案例研究。俄罗斯后来的执政者有无比的勇气进行拨乱反正,中国也在2001年叫停实施国有股减持计划,在2005年叫停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但是对于“产权明晰”的政策误导始终没有清醒的认知,因此国企私有化进程一直在不断推进。“通钢事件”从侧面反映出私有化浪潮威力犹在。
巨大而沉痛的代价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对“产权明晰”与私有化无限执着的背后有着重要的利益动因,这就是攫取国家财富与国有企业资产,挖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当初炫耀成功,如今已无法掩饰国家与社会付出的巨大代价。
职工权益被漠视。由于国企改制核心放在产权上,相关政府的管理者与企业经营者以及其他投资人股者暗箱操作,主导着企业改制的全过程,而作为企业大量的劳动者基本没有发言权。由于股东权益至上,一旦政府管理者与相关股东达成协议后,股东便有全权处置企业,职工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生产要素”,可以被随意处置。
国有资产巨额流失。国内有众多经济学家鼓噪,低估贱卖甚至赔钱出卖国有企业是“明晰产权”的最好方式。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所发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国有企业转轨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十分严重,一部分人借助产权改革中出现的漏洞一夜暴富。在产权由“模糊”到“明晰”的过程中,由于相当大部分为暗箱操作,国有资产被贱卖比比皆是。若国有资产真是流到民间,继续为中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做贡献,倒也算是一种安慰。但是,“产权明晰”不仅停留在私有化,还有更重要的国际化,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与“华盛顿共识”政策的必然要求。私有化只是为国际化做好铺垫,让发展中国家财富“自由流动”到国际垄断资本的腰包,这才是目的。所以不难看到,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到境外上市、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都是将财富流向境外的“成功范例”。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被严重侵蚀。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国有企业被大规模私有化,工人大批下岗,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被严重侵蚀。在2005年开展的国企改革讨论中,有些省市自豪地说,我们早就卖完了,怎么还讨论这个问题?在经济增长的政绩推动下,资本早已取代劳动成为地方政府服务的对象。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谆谆告诫:“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斜路了。”
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国企改制导致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日趋严重,在被改制的企业,那些有幸在岗员工,其薪金也往往被压低到生活基本保障线。通钢集团工人之所以“闹事”,就是传言被建龙集团控股后,要辞退数千名工人,并削减薪金(此前在职员工一度每月只有二三百元),而新任总经理的年薪至少有300万元。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国有企业改制后,无论假公还是真私,企业经理的收入都有大幅度成长,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悬殊巨大,当然与买断、辞退职工的收入差距更大。收入差距的扩大不断加剧社会矛盾。近年来,由企业改制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而且“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越来越多。
贻误国企同时也贻误了民企的发展机遇。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国有企业亏损,70%左右与经营管理松弛有关。由于“认定”国有企业就是搞不好,于是一门心思地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造,而没有在企业治理上多下工夫。很多地方政府将国有企业当作一种包袱尽可能、尽快甩掉。有经济学家鼓噪,“卖掉了企业,政府甩掉了包袱,今后不再有补贴性支出,不再有人天天找上门来要钱、要物、要安置,不再天天发愁去解决国企内一大堆头痛的问题……里里外外,减支增收,比拖下去不卖要合算得多。”“冰棍理论”认为,与其让国有企业的资产逐渐“消融”掉,不如让它被民营企业兼并。2005年,一场规模宏大的国资流失大讨论在全国尤其是互联网上掀起,国企改制几乎成为官商勾结的同义词,一些民企的贪婪与一些官员的贪腐结合,导致“国退民进”之路遭受广泛的质疑。这两股力量的结合反而吞噬了民企的健康前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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