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中小学教师“铁饭碗”的后果令人担忧
砸中小学教师“铁饭碗”的后果令人担忧
郭松民
辽宁省的中小学教师职业今后将不再是“铁饭碗”了!据报道,到今年年底之前,辽宁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将基本完成聘用合同的签约工作,实现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形成“学校聘教师,教师选学校”的用人格局(12月7日《时代商报》)。
虽然有校长对此表示十分赞同,但在我看来,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这种改革的结果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校长为刀俎、教师为鱼肉。这样一种格局,不仅并不必然地会导致“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保证教师队伍素质提高”的效果,而且完全有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并且必然地会导致教师待遇和福利的全面下降。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表面上看来,新的格局是“学校聘教师,教师选学校”,完全平等。但实际上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教师的数量过剩,而且每年还有大批的大学生加入“预备教师”的队伍,因此除了少数“明星教师”外,对绝大多数教师来说,能够保住饭碗,被学校续聘就算是三生有幸了,哪里还能谈得上“教师选学校”的问题呢?毫无疑问的是,即便学校在聘用时提出更为恶劣的福利待遇标准,教师也只能含泪接受,而不大可能和学校讨价还价。
这套改革方案的最荒谬、最不合理之处就在于,它实际上把目前中小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完全归结为是教师的“积极性”和“素质”造成的,同时又假定校长不必为这些问题负任何责任,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只打破教师的“铁饭碗”,而校长的“铁饭碗”却纹丝不动?对教育稍有了解的人都明白,校长的管理才是目前中小学教育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打破教师的“铁饭碗”,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问题变得更加难于解决——没有了“铁饭碗”的保护,教师只能生活在校长的怜悯之下,将更难对校长滥用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衡。
从利益相关的角度来看,教师也比校长有更加迫切的需要把学校搞好,道理很简单:在现行的体制下,学校搞砸了,校长可以换一个位置继续做官,而教师却只能和自己的学校一起“沉没”。
也许有人会问:“铁饭碗”究竟还要不要砸?我认为这样提问太过笼统,更准确的问题应该是“砸谁的铁饭碗?”“从谁的饭碗开始砸起?”我的回答是:砸“铁饭碗”必须首先从校长开始砸起。只有让校长的升降荣辱和学校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小学教育才会真正有希望。
至于教师的“铁饭碗”,在满足这样三个条件后也可以砸:一是要对校长实行聘用制,受聘的校长不能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一旦落聘就要去领失业救济,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励校长把学校搞好;二是教师对校长的任命、去留等享有一定的话语权甚至否决权,具体可以通过设立监事会的形式来行使;三是教师的聘用、解聘等事宜,都应该通过教师的行业工会等组织,以集体谈判的方式来处理,避免单打独斗谈判时的力量不对称。
由于辽宁省的这套教育改革方案没有包含这些内容,使得校长完全豁免于改革,因此可以说这套方案仅仅是校长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表述,对于提高教育水平来说,这根本就是号错了脉,开错了药方,它之达不到改革方案的设计者所标榜的预期目的,也是完全可以想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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