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献田:话语权与互联网
话语权与互联网
----附录:时飞同学的博士论文《论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部分段落
巩 献 田
在谈这个题目之前,我们需要重温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舆论方面的有关教导。
﹡﹡威信是逐渐建立的。过去军队里面有人编歌谣骂人,我们不禁也不查,军队还是没有垮。……群众对领导者真正佩服,要靠在革命实践中了解。真正了解,才能相信。……小伙子刚上台,威信不高,不要着急,不受点批评挨点骂是不可能的。有“小广播”,是因为“大广播”不发达。只要民主生活充分,当面揭疮疤,让人家“小广播”,它还会说没时间,要休息了。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86—87页
﹡﹡所谓“舆论一律”,是指不许反革命分子发表反革命意见。这是确实的,我们的制度就是不许一切反革命分子有言论自由,而只许人民内部有这种自由。我们在人民内部,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这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宣传有神论和宣传无神论(即唯物论)的自由。
﹡﹡ 一个社会,无论何时,总有先进和落后两种人们、两种意见矛盾地存在着和斗争着,总是先进的意见克服落后的意见,要想使“舆论一律”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只有充分地发扬先进的东西去克服落后的东西,才能使社会前进。
﹡﹡我们的舆论,是一律,又是不一律。在人民内部,允许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自由利用我们的报纸、刊物、讲坛等等去竞赛,以期由先进的人们以民主和说服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克服落后的思想和制度。一种矛盾克服了,又会产生新矛盾,又是这样去竞赛。这样,社会就会不断地前进。有矛盾存在就是不一律。克服了矛盾,暂时归于一律了;但不久又会产生新矛盾,又不一律,又须要克服。在人民与反革命之间的矛盾,则是人民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之下对于反革命的专政。在这里,不是用的民主的方法,而是用的专政即独裁的方法,即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这里不但舆论一律,而且法律也一律。
﹡﹡ 在内部,压制自由,压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错误缺点的批评,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制度。而这些,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则是合法的行为。在外部,放纵反革命乱说乱动是犯罪的行为,而专政是合法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制度。资本主义国家正相反,那里是资产阶级专政,不许革命人民乱说乱动,只叫他们规规矩矩。剥削者和反革命者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少数,被剥削者和革命者总是多数,因此,后者的专政就有充分的道理,而前者则总是理亏的。
——同上,第157、158页
﹡﹡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首先就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像报纸刊物、广播、电视这类东西,掌握在谁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的问题。……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极大。……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无产阶级专政是真正的民主”这个“真正的民主”的说法,不确切。民主只能说是有资产阶级的民主,有无产阶级的民主;有少数人的民主,有大多数人的民主。不好说是有真正的民主,有虚假的民主。因为对于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来讲,资产阶级的民主也是他们这个阶级的真正的民主。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国史研究学习资料),200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简本)第140页、141页
﹡﹡看起来,我们有些同志,对于马克思、列宁所说的民主集中制,还不理解。有些同志已经是老革命了,“三八式”的,或者别的什么式的,总之已经做了几十年的共产党员,但是他们还不懂得这个问题。他们怕群众,怕群众讲话,怕群众批评。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群众的道理呢?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我看不应当怕。有什么可怕的呢?我们的态度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
﹡﹡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骂的结果,无非是自己倒台,不能做这项工作了,降到下级机关去做工作,或者调到别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呢?为什么只能做这个地方的工作而不能调到别个地方去呢?我认为这种下降和调动,不论正确与否,都是有益处的,可以锻炼革命意志,可以调查和研究许多新鲜情况,增加有益的知识。我自己就有这一方面的经验,得到很大的益处。不信,你们不妨试试看。
﹡﹡现在有些同志,很怕群众开展讨论,怕他们提出同领导机关、领导者意见不同的意见。一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这种态度非常恶劣。民主集中制是上了我们的党章的,上了我们的宪法的,他们就是不实行。同志们,我们是干革命的,如果真正犯了错误,这种错误是不利于党的事业,不利于人民的事业的,就应当征求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意见,并且自己作检讨。这种检讨,有的时候,要有若干次。一次不行,大家不满意,再来第二次;还不满意,再来第三次;一直到大家没有意见了,才不再作检讨。
﹡﹡我们有些同志,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批评不得。这是很不对的。在我们这次会议中间,有一个省,会本来是开得生动活泼的,省委书记到那里一坐,鸦雀无声,大家不讲话了。这位省委书记同志,你坐到那里去干什么呢?为什么不坐到自己房子里想一想问题,让人家去纷纷议论呢?平素养成了这样一种风气,当着你的面不敢讲话,那末,你就应当回避一下。有了错误,一定要作自我批评,要让人家讲话,让人批评。去年六月十二号,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我讲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说,请同志们传达到各省、各地方去。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我们的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直到区委书记,企业党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既然作了第一书记,对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就要担起责任。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
﹡﹡总之,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6、817、818、821、822、838页
﹡﹡ 好话,坏话,正确的话,错误的话,都要听。特别是对那些反对自己的话,要耐心听,要让人家把自己的话说完。
努力避免片面性和局限性。无论什么事情,都必须加以分析。
﹡﹡把什么事情都看成是绝对的,静止的,孤立的,不变的,是形而上学。
罗列一大堆表面现象,拼凑一大堆枯燥无味的条文,使人不得要领,是烦琐哲学。
要提倡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和烦琐哲学。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全国工作会议讨论纪要,196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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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权”,又叫“舆论权”,就是公民用言语、文字等符号,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主张和见解的行为的权利;目的是用自己的意愿、主张和见解影响他人乃至改造社会,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卢梭1762年发表的《社会契约论》和马克思恩格斯1847年起草的《共产党宣言》,分别对于封建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所起的影响,是人人都知道的,所以上世纪曾经经历过社会主义制度后来又演变为资本主义的国家里,对于《社会契约论》和《共产党宣言》的态度就发生了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变化。
不同阶级的人们,对于不同的舆论,态度是很不平等看待的,这里没有“普世价值”的存身之地,有的却是统治阶级如何施展法术来控制舆论,妄图在意识形态领域实现其话语霸权。
时代在发展,作为最新的技术,最新的生产力发展的成果——互联网络产生了。我一直认为,作为新的传媒工具的互联网络,直接促使共产主义因素的产生,在这里某些私有权的垄断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
人类社会,在思想文化领域,一直是剥削阶级的世袭领地,只有剥削阶级的子女才有钱接受教育,才有文化;而广大的劳苦群众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下,连气都喘不上来,哪里还有空闲读书识字呢?不读书识字哪里来的文化?所以他们在逼得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只能“武化”,揭竿而起了。
最近媒体有这样一个说法,即“知识改变命运”。多次报道在同一个家庭里出现了几个大学生,出现了几个院士等等。我总认为,说“知识改变命运”,不能回避其前提,即知识是如何获得的!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哪里能获得知识?是社会制度改变了命运,知识是一种力量,至多是在“命”定的前提下,对“运”起作用的重要因素。在我国许多的文化人和艺术人才,新旧社会不同的境遇难道还不说明问题吗?侯宝林在旧社会曾经靠乞讨为生,新社会成为著名相声大师,在旧社会靠卖艺(或者字)为生的艺人(不能说他们知识少吧),只有在新社会才成为人民的艺术家,受到人民和政府的照顾和尊敬!
不少媒体有意无意地隐瞒了一个最主要的事实,就是社会根本制度的问题。有谁否认,所有报道的那些个家庭,出现的几个大学生、几个院士的,这些知识分子受教育的时间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在庆祝建国60周年前夕,每一个稍有良心且与共和国没有仇恨的人是不能忘记的!),众所周知,在建国以后的十七年的教育费用是人类历史上最低的!
我说,互联网络包括共产主义因素,就是说,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比纸质媒体容易的多。我不知道,在我国,还有几家杂志不收版面费?还有几家出版社不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怪不得,一位很有成就的前沿学术研究专家非常感慨地说,“谁有钱,谁就可以出版了!”
联系到《北京晚报》前些日子曾经报道:中央电视台是北京的纳税大户。连电视台都成为纳税大户了,那么,作为纸质载体的媒体舆论与金钱的关系,难道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可是互联网就不同了!
只要有一定的技术,不需要花多少钱,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了。当然,也不可讳言,互联网也有自己的局限,这就是说它仅对于大小知识分子来说一般是无障碍的,但是,对于一般无此技术和条件的多数人口来说,仍然是有限制的。但是,它毕竟与纸质媒体不一样了,掌握互联网的人数越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就可以通过知识分子,尤其通过那些可敬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与劳苦大众朝夕相处的小知识分子来上网了。
难道一切有良心的公民不应该为此欢呼吗?
从实际效果看,自从互联网在我国问世以来,其揭露腐败现象,揭发腐败分子,曝光司法不公(例如沈阳刘涌案件等),为国家立法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功绩委实不小啊!
假如没有互联网,顾雏军以6亿资产通过实行MBO的“七板斧”(侵吞国家资产的步骤)变成拥有136亿资产的真相能大白于天下吗?
假如没有互联网,山西黑砖窑事件能得以如此揭露吗?
假如没有互联网,某些《物权法(草案)》的起草者的谬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得以知晓和曝光吗?
假如没有互联网,藏独分子的罪恶能让世界人民了解吗?
假如没有互联网,资本主义的反华的丑恶行径能激起全世界一切友好人士的义愤吗?
假如没有互联网,2008年的奥运会能办好吗?
假如没有互联网,……
又有谁在怕互联网?
是谁在欢迎互联网?
在互联网面前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应该如何应对?
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不是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告诉网民了吗?不是亲自与网民对过话吗?
在此,我奉劝那些害怕互联网的人们,害怕网民的人们,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对待这个新生事物的时候了,不要再当21世纪的叶公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毛泽东的两段话:
“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首先就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像报纸刊物、广播、电视这类东西,掌握在谁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的问题。……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的权利妄图,关系极大。……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无产阶级专政是真正的民主’这个‘真正的民主’的说法,不确切。民主只能说是有资产阶级的民主,由无产阶级的民主;由少数人的民主,由大多数人的民主。不好说是有真正的民主,有虚假的民主。因为对于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来讲,资产阶级的民主也是他们这个阶级的真正的民主。”(可以参看附录中资产阶级学者对于资本主义民主与言论自由关系的论证)
让我们积极响应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号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勇于实践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的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国家的稳定和安全,为人民的康健和幸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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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再次拜读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时飞写的博士论文《论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从网络危险言论与公共秩序的关系入手》,对于其中的基本观点很是赞同,有些段落读来感触很深。论文引用了不少西方学者的论述(某些资产阶级学者是如何看待网络和民主关系的),可以供我们参考。因为,在我国有些干部,说句老实话,素质低得吓人,其思想和作风,连资产阶级民主派都不如。可见借鉴资产阶级民主中的合理因素的重要性了。
在此,我再次感谢时飞同学,盼望他的博士论文早日出版。因为这是我多年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以来遇到的为数不多的好论文!
需要说明,为通顺起见,在不改变原来意思的前提下,个别字句予以了改动和校正。
这些段落的上网,事前我已经征得时飞同学的同意,在此再次表示对时飞同学的感谢。
《论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从网络危险言论与公共秩序的关系入手》
﹡ 媒介技术不是一台死抠文字的机器,而必须是一种为向任何公民传递他们参与民主进程、将自己培养成一个有见识的良好公民从而采取审慎行动的有用信息的工具。[1]因此,纵观在整个20世纪到21世纪初年的媒介技术管制中透露出来的对掌握新媒介技术的“新人类”的隐忧,以及由此而来的试图通过管制渗透在媒介传播中的公民的言论自由来确保政治秩序安定的管制手法,除了表明:(1)我们是何等的缺乏对技术变革的全面认知,我们已经不能按照媒介技术的本质和功能来认知技术,而是借助一种思维惰性来看待媒介技术的发展;(2)我们试图压制那些利用新媒介技术来向传统秩序开展的“新人类”利用媒介技术的能力或者是压缩他们自由运用媒介的制度空间,除了起到压抑言论自由中的个体自由、民主参与的决策能力的养成,并且培养一种划分自己人和他者(insider or outsider)的判断偏见之外,并无任何制度上的积极效应。因此,是重新审视新媒介技术和言论自由关系的时候了,也是重新看待新媒介和危险言论之间关系的时候了。
﹡ 进一步地,那些以既有的政府治理决策为攻击目标的危险言论,也许其危险性的透析只是一种对政府治理机制的促动而已。这对那些以秩序管理良好为目标的政府来说,应当是一个契机,从这种危险言论中政府应当在政治治理的结构性稳定和适度变革的平衡机制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并有效地降低政治作业和社会情绪释放带来的风险。[2]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空间的危险言论不仅仅不会有害于民主政治的完善,相反,正是网络空间的言论结构的出现,才使得政治领导者有更多的机会去全面了解民间疾苦,了解政治运作过程中出问题的环节,了解进行政治的根本性变革的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和可能因此而引起的社会震荡程度以及民间的承受能力等一系列极为关键的问题。因此,国家不应当在网络上出现了于自己的统治不利或者是揭短的言论之后就采取打压的手法来对付。既然从社会规范的意义建构层面来说,这些言论本身在其内部意图上存在着多元的情形,那么,最佳的办法就是让这些言论在网络空间找到自由辩论的机会,国家则可以坐观这些带有政治意味的言论的辨析结果,来审视自己的政治安排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 首先,人民的意志是所有自由政府的根基:要影响这种自由意志,自由思想、自由言论以及自由的新闻媒介就绝对不可或缺。如果没有自由讨论,那么可以确信无疑的是就没有健全的判断;没有健全的判断就不可能有明智的政府。对人民来说,最为重要的宪法权利就是讨论政府所采取的全部措施,根据他们自己的判断来采取赞同或者是反对的立场;他们也拥有这样一种权利,根据他们对事物的最佳判断,就什么样的决策乃是最好的提出建议或者是倡言这样的决策,他们还可以有权讨论并投票反对无论是什么样的权利,只要在他们看来是侵犯了宪法,侵害了他们的自由,或者是导致他们的福利受损;对他们来说,所有这些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在战时和和平时期都应当是一样的,而且,它们在战争时期的价值和必要性应当要远比和平时期更为重要和必要,因为在和平年代,自由、安全和财富很少遭到威胁,而到了战争时期,它们都会处在危险中。[3]
﹡ 在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有一种说法认为,鉴于普通人民并无分辨善恶的能力,政府有必要在民主政治结构中对民众进行区别,以保证民众的行为不会对民主政治构成伤害;又由于民众的愚笨主要来源于外在思想的侵袭,所以,更有必要审查言论以保证民众不被危险思想侵袭。但是,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民主社会中民众的智力的真实水平。关于审查言论以保护人民免于“危险思想”侵袭的荒谬,约翰·密尔顿做过最为精到的批驳,他说:
对于普通人民,那无异于一种侮辱,如果连一本英文小册子我们也提防他们,这样不甘信任他们,还不是因为这些轻浮、邪恶、毫无根据的人。他们的信念与判断处于这种病态与羸弱的水平,加以非难,使他们只能吸收检察官恩准吸收的东西,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说这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我们是不能如此装模作样的。……英国上议院和下议院的议员们,考虑一下你们是在什么国家,在什么国家充当统治者;这个国家并非迟缓愚笨,而是充满敏捷、聪慧、洞察一切的精神,善于创造,贪图敏锐而有力,并不低于人类能力所能达到的任何最高点。[4]
民主政治中的公民个体不是政客圈养的宠物,也不应当是政客看护下的不成熟的孩童。相反,他们充满激情、有无限活力、善于创造、并能自动接触各种新奇观点,强化其对有关问题的自我理解。尽管我们说,并不是所有的观点都会有所助益,这个世界上也的确存在着许多极具蛊惑力的危险观念。
但是,民主政治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通过程序化的理性,通过理性沟通达成基本共识,基于基本共识来促进民主治理。[5]在这个过程中,公民个人的智识结构显得有其重要意义。由于民主政治是拒绝通过暴力来形成社会共识的,因此,基于智识结构而形成的自我治理能力显得极为重要。[6]任何一种试图认为民众智识不足取的看法都是对民众的自我治理能力的否认[7]。但是,要实现这种自我治理能力的培养,则必须借助言论自由才能达到。
﹡ 作为民主自治论的代表,亚历山大·米歇尔约翰就认为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深深地植根于公民自我治理能力的培养和参与民主政治的自我治理的需要。在亚历山大看来,民主政治下的宪法乃是民主政治的根本,而这种宪法本身则规定了公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双重角色:作为控制者和作为被控制者。这是他们赢得政治自由的关键。[8]言论自由的意义在于,它是一个人改变自己在政治社会中的角色所必需的:通过学习和教育,通过增强人们的健康、精力和安全,通过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公民的理解力可以得到极大提升,而理解力的提升则是政治自治成功的基础。[9]
民主自治要获得成功,培育公民的自我治理能力只是第一步,而且,自我治理必须是结合在信息开放的具体环境中才能得到实现。民主政治的开放结构意味着公民们必须自由地结合着有关的观念、言论、舆论、信息做出成熟的决定。这样一来,言论自由所提供的自由而充分的讨论和信息交换就显得不可或缺。在米克尔约翰看来,“在政治自治的方式中,最高利益并不在于言者之言,而在于听者之心。”[10]充分的信息披露和自由、充分的讨论乃是政治决策取得成功的关键。再成熟的自我治理能力,如果面临着信息源的中断和讨论的无以为继,也难作出适宜的政治决策。
﹡ 因此,在实现自治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公民们能自由而不受阻碍地获得事关政治决策的信息和论证理路。如果政治要实现基于公民能力的自治,那么,首当其冲的必然是这些进行自治的人拥有权利来判断何谓不明智、不公正以及危险。并且,如果人们注定必须就某一项决策作出终局决定的话,则深切地了解与该决策有关的信息、意见、质疑、批评和驳斥,就会最终影响到该决策在多大程度上乃是一个考虑周到、处置得体、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整合的。在这个意义上,言论自由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关涉到公共事务的问题上,只有自由的言论才能传导整个民主政体下的决策机制确保其制作过程的民主性、过程的透明性、决策本身的合理性所必须的各种信息资源、舆论观点、驳斥基调以及缺陷浮现。尽管我们说,民主政治并不意味着政府在每一个具体问题上都必须全部听命于社会大众的言辞讨论,但是,言论自由的意涵本身则已经包含着即使是那些由政府自己做出决定的决策,要确保其民主成分,必须在决策制作过程和社会大众的舆论争议之间建立起一条明晰可见的双向交流沟通渠道,民众的声音可以在决策者的决策制作层面有所反映,即使是不成熟的观点,它也说明、并反映了部分社会层面对关切其利益的问题的认知。政府可以自作决策,但是,它必须重视民众基于自我治理的民主理解而提出的声音。因此,要确保自治过程的完整,言论自由就必须得到绝对的保证。[11]
﹡ 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展开,确保了公民在民主政治中力量的增强有了实质性的依托:网络空间的海量信息、及时的信息回馈、围绕着有关议题形成的大量相互批驳、证否或证立的意见论证、对有关问题的来龙去脉的细致梳理、辩驳的技巧训练以及隐喻的大量使用,使得公民可以依托于无限的网络架构训练其自己的思维体系、对政治问题的宽广理解、形成自己的基于问题意识的理论立场。但这还只是局限在技术论证的层面,如果从网络空间的自由言论对民主政治已经开始形成的社会影响力的角度来观察,我们会发现,结论可能要比技术层面的更令人倍感欢欣。
尽管我们现在还很难就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对民主政治的推进能够推的多深,但是,我们发现网络空间的存在,已经极大地提升了网络自由言论对民主政治的介入程度:与一般立法,政府的治理决策已经开始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上的网民们的话语权的监督;由社会大众在网络空间形成的话语的沟通力量开始支配着社会的民主政治进程;自下而上的自发话语力量、基于话语的分量而形成的动员机制和力量已经开始广泛渗透到民主政治的决策机制中,政府的话语统治力量已经不再一如大众传播年代那样起到影响公共话语生成的强势;网络公共领域中的话语弥散机制,开始促成民主政治的自我革新和创新;网络自由话语对民主政治的全方位渗透,已经在法律制定和政府治理的过程开放出了公民介入的新的公共领域和机制形式。[12]不仅如此,网络空间已经开始急速地扩展了个人的能力,将公共权力的具体行使的判断基准从政治领域拉到一个全新的领域:网络公共领域。在这里,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制造出更多新颖的话语机制,并因此而建构出一套完全属于你的新的评价体系,你可以因此而将民主政治的运作规范建构在按照你的意愿而设定的新的公共领域中,利用新的制度形式来检视它的具体制度功效、规范状态,并将其在网络上与其他人分享。[13]
以网络博客为例,它不仅仅是一个提供娱乐的地方,在很大程度上,它已经开始承担了作为民主政治的治理过程所亟需的知识蓄水池、参与民主治理、监督权力运转和强化民主政治的审议能力的功能。
当然,网络博客的力量并不局限于此,它的互动性能,它对公共政治的关注视角等,都已经扩展了现代民主参与的非建制化领域对公共政治的影响力。在莱斯格看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民公开地利用博客来表达他们所思所想,捍卫他们写就的内容,这将会从根本上改变公民关注公共政治问题的方法。在你大脑中,何为错误,何为受到误导的,这很容易分辨。但是,一旦你的大脑产品要受到他人的批判,如果没有适当的对话平台,这就变得困难起来。当然,如果一个人承认他已经被人说服了,这的确比较稀罕。但是,对一个人来说,要对他已经被证明错误了东西视而不见,这就更加稀罕了。从事观念、论证、批判和反驳的写作,只会有利于民主。因为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数以百万计的博客都在讨论同一件事,那么,政府的视而不见只能解释为做贼心虚或者是掩耳盗铃。[14]
当然这样一来,政府的威信、其对民主政制的承诺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博客也就在无形中形成了强有力的公共权力的约束力量,而它的力量,只会比现实空间的自由言论的力量更强,因为它将现实空间里的传统媒介所不能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地暴露了,并将政府的嘴脸进一步暴露出来。[15]
﹡ 而桑斯坦则进一步认为,由于博客所涉及问题的专门性,其对事实的细致描摹和对有关问题的精致推理,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它将席卷大量的人气和涉及广泛层面,网络博客已经开始变成一个英格兰自治公共集会那样的开放式的公共领域和审议论坛。因此,博客世界将有助于进一步地完善民主政制的运作,并督促现代民主向基于强化公共对话、理性辩论、信息充分披露、意见交叉论证而得出民主决策的审议民主转型。[16]承担类似功能的还有像维基百科这样的以词典编目方式来形成对一个问题的各种观点呈现的链式互动的网络信息协作模式,它对民主政治所需要的决策机制、能力培养、权力约束等基本功能和价值呈现都有着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优势。[17]又比如P2P,它的特点是:有上千万用户,无中央服务器,无搜索引擎,无注册登记,无数据库,无索引,无身份鉴定。它可以使用户近乎完全隐身。政府希望控制某些互联网内容,但P2P则使得这种内容控制变得愈发艰难。
2009年6月17日
(全文结束)
[1]罗斯玛丽·汤恩:“驯服桀骜不驯的技术:21世纪的宪政”,载阿兰·A·罗森鲍姆(编):《宪政的哲学之维》,郑戈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301页。
[2]对此,波斯纳法官有一番独到见解,在他的实用主义版本的经济学计算体系中,容许仇恨演讲的好处在于,仇恨演说的公开宣讲,有助于消除演讲者本人对某个群体的误解;有助于政府发现形成演讲者的无知和误解的根源,并进一步地消除这些根源;还有助于清除演讲者本人笃信的观念所造成的危害。参见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理论的前沿》,武欣、凌斌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7-78页。
[3]“Valandigham Nominated for Governor: George E. Pugh’s Speech”Cincinnati Commercial, June 12, 1863, at.2. 转引自Michael Kent Curtis,Free Speech, “The People’s Darling Privilege”: Struggles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 American History,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324.
[4]John Milton,Areopagitica:A Speech for 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 Printing to The Parliament of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8, p.168.
[5]于尔根·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1页。
[6]John Rawls,The Idea of Overlapping Consensus, inJohn Rawls Collected Papers, Samuel Freeman 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432.
[7]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侯键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8]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第11-12页。
[9]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第12页。
[10]同前注,第18页。
[11]同前注,第19-20页。同样的观察也来源于伟大的民主理论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指出,从长远来看,民主政府应当增强社会的真实力量,尽管它无法取得官僚政治下的巨大成就,但是,
如果不扩展人民的思想境界,不使其摆脱陈规套俗,他们就无法参与公共事务。……民主并不给予人民最为精明能干的政府,但能够提供最精明能干的政府所无法做到的事情:使整个社会充满持久的活力、充沛的精力,以及离开它就不能存在和不论环境如何不利都能创造出奇迹的能量。
参见,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79-280页。出现这样的现象,那是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言论自由得到有效保障之后自由之树上结出来的果实。同上,第274页。
[12]William E. Forbath,Short-Circuit: A Critique of Habermas’s Understanding of Law, Politics, and Economic Life,17 Cadozo L.Rev. 1441,1445 (1996).
[13]A Michael Froomkin,The Empire Strikes Back,73 CHI.-KENT L.Rev. 1101, 1114-1115 (1998).
[14]Lawrence Lessig,Free Culture, p.45.同样的论述,在《代码2.0》一书中也可以看到,莱斯格认为:“博客的最大好处就是发挥了一种业余记者的作用。但这里的业余并非二等或等而下之的意思,相反,在这里,业余指的是从事博客写作的人乃是出于对这份工作的热爱,而不是像职业记者那样,是为了赚钱。这些业余记者们在描述这个世界—有的从政治的视角、有的从特定利益或兴趣出发。但他们全都横跨了其他作者的写作框架,产出了一种增添了新内涵的论述或报告。……博客挖掘真实的能力凸现了传统媒介的尴尬。它们也充分地说明了网络是如何一步步成熟起来的。”Lawrence Lessig,Code, version 2.0, pp.242-243.
[15]Lawrence Lessig,Free Culture, p.46.
[16]Cass A. Sunstein,Republic.com 2.0, p.139.
[17]A.Michael Froomkin,Habermas@Discourse.Net: Toward a Critical Theory of Cyberspace, 116 Harv. L.Rev. 749, 860 (2003); Lawrence Lessig,Code, version 2.0, pp.24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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