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兆永:对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对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奚兆永
十七大提出,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要进行隆重的纪念活动。从今年1月份以来有关纪念改革30周年的研讨会的报道和纪念文章就陆续出现于报刊。进入10月份后这样的活动和文章就更加突出了。读了这些报道和文章,也引起了我对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一、改革开放从何时算起?
有人认为,改革当然是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但是,细读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和有关文件,似乎并不支持这一说法。实际上,整个“公报”,只有一处讲到“改革”二字。相反,“公报”强调,“为了迎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会议认为,毛泽东同志一九五六年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经验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方针,既是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证,仍然保持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公报”也根本没有提出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反,“公报”说,经过深入讨论,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而在“决定”(草案)——也不仅是“草案”里,甚至在1979年9月下旬举行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所通过正式“决定”里都强调,“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决定”还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85页)根据《炎黄春秋》第11期发表的一篇对杜润生先生的访谈《包产到户提出过程中的高层争论》,可知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华国锋、李先念以及负责农委工作的王任重等都坚决主张要搞集体经济,反对搞包产到户,邓小平当时也没有表态支持搞包产到户。华国锋多次讲湖南洞庭湖“双抢”的经验,证明组织起来搞互助合作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 ;李先念也多次讲,包产到户不宜提倡,中国单干几千年,还是没粮食吃,还是受穷;而王任重则从理论和实践冻结核上论证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这使得当时担任农委副主任、主张包产到户的杜润生也没有办法,虽然支持包产到户的有胡耀邦和赵紫阳,还有万里等。胡耀邦虽然支持包产到户,但是四中全会刚作出的决定,他也不好进行修改。杜在1980年1月举行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后就会议纪要问题找赵紫阳商量,赵说,国外发达国家都搞家庭农场,解决农业问题很成功,包产到户这类问题可以试,不要堵死。他还“出招”说,先念、任重他们有意见,文件还要发,可不用国务院名义,以国家农委名义下发。于是就把问题淡化了。紧接着,在1980年2月下旬举行了十一届五中全会。在这次全会上,胡耀邦、赵紫阳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而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被免去领导职务。接着,胡耀邦取代华国锋担任中央领导人,赵紫阳取代华国锋担任国务院总理,万里则取代王任重担任农委主任,这一系列人事变动,都为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创造了条件,但是,无论是五中全会,还是后来的六中全会、七中全会,都没有就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制度做出过决定。就正式的中央文件来说,还是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肯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坚持集体经济、反对包产到户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虽然从1982年开始,中央每年都要发一个农业问题的“1号文件”,但是第一个“1号文件”仍然强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属于集体经济,只是1983年第二个“1号文件”才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并明确提出了“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是,无论是哪个“1号文件”,都不是中央全会通过的文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只有中央全会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才有权否定中央全会的决定,就此而论,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并没有真正获得正式的许可证。
9月29日《学习时报》登了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曹普写的一篇题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由来》的文章,文章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发表的公报提出: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上,第4页)。文章认为,“公报中虽然没有出现‘改革开放’四个字,但这一段话,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开放’。”但是,曹普在引用三中全会公报时做了手脚。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一段完整的论述被他掐头去尾,他所引用的甚至连一句完整的话也不是。为了还事实以本来面目,这里不妨将这一段话全文摘录如下:
“为了迎接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任务,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会议认为,毛泽东同志1956年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经验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方针,既是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证,仍然保持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践证明,保持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我们的国民经济就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反之,国民经济就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倒退。现在,我们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坚持了长时期行之有效的各项经济政策,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须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因此,我国经济建设必将重新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这是毫无意义的。”(《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6页)
很清楚,这段话的中心,是讲我国经济建设在总结过去经济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高速稳定发展,其中虽然也提到了“改革”二字,但它显然不处于中心的地位,在具体的语境下,“改革开放”四字甚至连一句话的内容也无法概括,它又怎么能概括整个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精神呢?
实际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时间应是1984年10月下旬举行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正是在这次全会上,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内涵做了经典的规定:“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那么,是不是1984年10月20日就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呢?似乎也不能这样说。这我们从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经济体制改革”所做的定义就可以得出结论。我们知道,这个定义其实是来自于毛泽东。毛泽东早在1956 年初就根据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联系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论十大关系》一文。1957年二月,他又进一步将该文提出的那些问题提高到理论的高度,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做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他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我们今后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74页)实际上,十二届三中全会对于改革所作的阐释,就是从这里来的。这样说,改革又不是从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开始的了。根据毛泽东的上述论述,以完善社会主义为目标、以解决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问题为内容的改革,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就已经开始。实事求是地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各种主张,还有以后提出的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及60年代以后总结的“鞍钢宪法”(即马宾同志总结并得到毛泽东肯定的的“两参一改三结合”)都应该叫做改革。实际上,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是是一个同始共终的过程。这样一来,也就不存在所谓独立于社会主义建设之外并且在时间上存在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革时期了。
二、讲改革开放的成就要实事求是
总结改革当然要讲成绩,但是,必须实事求是,而不能夸大其词。
有的文章为了突出改革的成绩,就把改革以前说得一塌糊涂,一无是处。上面提到的曹普写的题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由来》的文章就是这样。文章说,“经济上,‘文化大革命’造成我国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1977年12月,据李先念在全国计划会议上估计,‘文革’十年在经济上仅国民收入就损失人民币5000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建国30年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80%,超过了建国30年全国固定资产的总和。“文革”期间,有5年经济增长不超过4%,其中3年负增长:1967年增长-5.7%,1968年增长-4.1%,1976年增长-1.6%。(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经济发展五十年大事记》)1978年2月,华国锋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由于‘文革’的破坏,仅1974年到1976年,全国就“损失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钢产量2800万吨,财政收入400亿元,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表面上看,这里所说是有根有据,但是,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要问:作者为什么不引第一手即原始的材料而要引第二手即经过加工的材料呢?为什么引用1977年华国锋在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里“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的说法,而不引用后来中共中央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有关文化大革命的论述呢?
以下是摘编自《广东统计年鉴》里的中国主要年份工业生产主要产品产量居世界位次变化 (1949—1993)的材料(1993年12月31日采集)::
产品名称 |
1949年 |
1957年 |
1965年 |
1978年 |
钢 |
26 |
9 |
8 |
5 |
煤 |
9 |
5 |
5 |
3 |
原油 |
27① |
23 |
12 |
8 |
发电量 |
25 |
13 |
9 |
7 |
水泥 |
8 |
8 |
4 |
|
化肥 |
33 |
8 |
3 |
|
化学纤维 |
26② |
7 |
||
棉布 |
3 |
3 |
1 |
|
糖 |
8 |
8 |
||
电视机 |
8 |
这个材料不同于经过加工的一些用货币表示的综合性材料,他直接用具体产品在世界的位次来表示,很直观。我们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前三十年包括文化大革命这十年时间里,我国主要工业产品在世界上的位次都明显地提高了,特别是钢、煤、原油、发电量、水泥、化肥等对发展国民经济有巨大作用的属于生产资料的产品更是大大地提前了。
关于文化大革命这十年比较权威的综合性的材料,可见周恩来在四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里的如下一段话:
“我们超额完成了第三个五年计划,第四个五年计划一九七五年也将胜利完成。我国农业连续十三年夺得丰收,一九七四年农业总产值预计比一九六四年增长百分之五十一。这充分显示了人民公社制度的优越性。全国解放以来,尽管我国人口增加百分之六十,但粮食增产一点四倍,棉花增产四点七倍。在我们这样一个近八亿人口的国家,保证了人民吃穿的基本需要。工业总产值一九七四年预计比一九六四年增长一点九倍,主要产品的产量都有大幅度增长,钢增长一点二倍,原煤增长百分之九十一,石油增长六点五倍,发电量增长两倍,化肥增长三点三倍,拖拉机增长五点二倍,棉纱增长百分之八十五,化学纤维增长三点三倍。在这十年中,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建成了一千一百个大中型项目,成功地进行了氢弹试验,发射了人造地球卫星。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动荡、通货膨胀的情况相反,我国财政收支平衡,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物价稳定,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社会主义建设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国内外反动派曾经断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定会破坏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在事实已经给了他们有力的回答。”
需要指出的是,在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时,周总理已重病在身,是毛泽东委托时任第一副总理邓小平领导起草组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我们知道,邓小平对文化大革命是持否定态度的,他当然不愿意违心地歌颂文化大革命,但是,他还是根据事实起草了这份《政府工作报告》。应该说,四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对文革期间经济方面所做的评价是实事求是的,是客观公正的。
而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有关文化大革命十年的经济情况更作了权威的论述:
“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其中包括一些新铁路和和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一批先进的大型企业的投产,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籼型杂交水稻的育成和推广,等等。”(《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6页)
事实也正是这样。毛泽东是一个伟大的战略家,他发动文化大革命当然不会不要生产,他的口号是“抓革命,促生产”,特别是那些具有战略意义的部门和行业的生产,他抓得很紧。在农业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和化肥的生产,仅拖拉机的产量就增加了5倍多,不仅为当时农业的稳定增产创造了条件,而且为以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工业方面,进行了三线的建设,像十堰第二汽车制造厂、攀枝花钢铁厂、东方电机制造厂等都是那个时候建设的;在交通方面,宝成铁路、南京长江大桥就是那时通车的,万吨级远洋轮船是那时下水的,中国大型飞机运10也是那时开始研制并取得重大进展的;在高科技领域,第一颗氢弹试爆成功、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以及卫星回收技术的掌握、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动物胚胎移植以及杂交水稻的研究都达到了当时世界的先进水平。这些都是中国人至今都引以自豪的伟大成就,如果“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能取得这些伟大成就吗?当然,此说出自华国锋197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但是,依据通常的原则,后来的文件可以纠正以前文件中的不正确的说法,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决议已经纠正了华国锋在1977年《政府工作报告》里的不正确说法,为什么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后还要继续引用华国锋1977年讲的那句话呢?这究竟是实事求是,还是别有用心呢?
三、改革开放的问题和教训
改革开放有成就,但是也有问题,并不是一切都好。人们说“三座大山”,说明在住房、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领域都存在大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的科技事业在这段时间也存在明显的问题。不过这些问题都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对此,邓小平早在1989年六四以后曾做过总结。他说,“四个坚持本身没有错,如果说有错误的话,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共产党员。这次事件的性质,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四个坚持的对立。四个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精神污染,我们不是没有讲,而是缺乏一贯性,没有行动,甚至讲得都很少。”(《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5页)
我们知道,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不久,即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曾在党的工作务虚会上做了一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这以后他又多次讲到这个问题,认为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但是,正如他自己所说,“缺乏一贯性,没有行动,甚至讲得都很少。”
本来,邓小平对改革的政治保证“四个坚持”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直很强调,但是,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却并没有坚持这些原则。比如,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是明确讲“不许分田单干”,“也不要包产到户”的,但是,当1980年1月31日农委就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向中央政治局汇报情况时,邓小平却说,“对于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毫无准备,不好回答。”(见《炎黄春秋》2008年第11期对杜润生的访谈)随后,在5月31日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就肯定了“一些是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5页)其实,中央全会“决定”所限定的范围是“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而并不是邓小平所指的像安徽肥西和凤阳这样一些地方。这样一来,“决定”的精神就被悄悄地修改了。由于他的这一态度,加上胡耀邦、赵紫阳、万里的积极推动,集体经济实际上就被家庭承包责任制取代了。又比如,1985年11月24日他同薄一波谈话,薄提到农村干部有三种情况:一书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二是带头个人致富;三是依仗特权谋私致富,其中有的是雇工经营者,得到上级特殊扶植,占用公有资源、大量贷款。邓听后说,“对第三种,要控制,可以收累进税。贷款也应有区别政策。雇工,我说看两三年是必要的。”并说,“农村形势是好的,这一点必须肯定,不承认不对。……将来还是要引导到集体经济,最终要引导到集体经济。”(《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096页)显然,邓对农村出现的非社会主义趋向采取了宽容的实际上是听之任之的态度,而把发展集体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推到了“将来”和“最终”,这和他的许多讲话里讲“四个坚持”、讲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不相一致的。作为一个领导人,他的这种态度对于其他领导人乃至整个国家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应该说,邓小平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是负有重要责任的。
1980年,胡耀邦和赵紫阳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被选进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班子,并且先后担任了总书记的职务。由于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致使资产阶级自由化在中国泛滥,结果两人都摔了跟头,离开了中央领导岗位。
1989年六四以后,江泽民同志走上中央领导岗位,成为总书记。应该说,鉴于邓小平对六四所作的经验总结和胡耀邦、赵紫阳两位前任的前车之鉴,他开始是十分重视四个坚持的。比如1989年6月24日他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上说,“我要十分明确地讲两句话:一句是坚定不移,毫不动摇;一句是全面执行,一以贯之。”他还强调,“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我们坚持贯彻执行的改革开放,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改革开放。”(《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7、60页)同年9月月29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他又十分明确地说,“如果今后不坚持社会主义,而是像有人主张的那样,退回去走资本主义道路,用劳动人民的血汗去重新培植和养肥一个资产阶级,在我国人口众多、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只能使大多数人重新陷入极其贫困的状态。”(同上,第67页)而在此前(8月21日)举行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他曾说到“有位同志讲了百万富翁入党的问题,报纸登了以后,许多人在议论这件事。这次会议的文件里面讲,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我赞成这个意见。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如果让不愿意放弃剥削、依靠剥削生活人入党,究竟要建成什么党?”(《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85页)而在199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他还讲到了“两种改革观”。他说,“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继续保持蓬勃生机;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3也)江总书记的这些话讲得是何等好啊!但是,后来的情况表明,江总书记并没有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全面执行,一以贯之”地对待四项基本原则。虽然四项基本原则还继续讲,但是他的许多观点都逐渐有了的变化,特别是对于资本主义剥削、资产阶级不能入党等观点已不再坚持。而与之相适应,我国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比例越来越下降,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却节节攀升,两极分化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马克思主义指导等慢慢变成只是一个文字上的东西,而新资产阶级形成和资产阶级可以入党则变成了活生生的社会现实。而他原来的一些重要的主张和论述,后来在编选《江泽民文选》时也消失于无形之中。在这方面,高为学同志写的《中国近期右倾思潮选评》(中国文化传媒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里曾多有批评,不过他认为这是编者所为,因此提出问题向编者请教,而我认为关键还是作者本人。试想,如果作者坚持要把某篇文章收进去,编者能够阻拦吗?毕竟文选是作者的文选,而不是编者的文选嘛。问题在于,作者自己的观点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将一些文章收进文选,岂不是要发生自相矛盾、自己跟自己打架的局面吗?江总书记的思想出现这样的变化,是很值得人们深思的。
写到这里,我想提两件与江总书记有关的事:
1992年7月23、24日,邓小平在审阅十四大报告时说:“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技术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我讲过,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国有制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此说恐有误,应是第二产业,这从下一句话讲“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可以证明。——引者),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是会提出来的。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要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和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我最早提出两个飞跃思想的时候,李先念说他都赞成,说这是一个大思想。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9-1350页)邓小平的这个意见不仅在江泽民作十四大报告时没有反映,后来在他作十五大、十六大报告时也没有得到反映。邓小平关于“两个飞跃”的思想,即农业最终还是要走集体化道路的思想,在江泽民任上一直没有得到阐发、宣传和落实。如果说邓小平的思想右的话,这件事说明,后来的江比邓还要右。这是其一。
其二,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在和其弟邓垦谈话时说:“分配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他还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邓小平的话是对其弟讲的,但是要解决问题当然还要靠中央,这话其实是对中央领导人讲的。作为总书记的江泽民当然不可能不知道邓小平的这些话。但是,江对邓的这些话不仅毫无反应,而且还在邓谈话两个月后(即11月11日到14日)举行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把原来“效率公平并重”的提法改成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似乎两极分化还不够大,应该突出的不是公平,而是效率。这和邓小平要着力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的主张是背道而驰的。不仅如此,在开了全会以后,他出访美洲,在11月21、22日与古巴革命领袖卡斯特罗谈话时说,“从长远考虑,要建立薪以养廉的制度。”(《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39页)本来薪是养家的,怎么变成薪是养廉的呢?这里的“薪以养廉”实际上是“高薪养廉”。这个问题是千家驹在全国政协的一次会议上提出来的。他一提出,就遭到人们强烈的反对。不错,北宋在历史上曾搞过“高俸养廉”,现在新加坡等也实行高薪制。但是北宋实行的高俸养廉并不成功,而且产生了许多弊端,如官员膨胀,国库入不敷出等。事实上,高薪制有很大的腐蚀作用。特别是,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怎么可以用高薪来防治贪腐呢?巴黎公社曾规定公社委员的工资不得超过普通熟练工人的水平(60法郎),列宁领导的苏联在十月革命后也实行了类似的政策,规定人民委员(部长)的工资为500卢布。我国在革命战争年代实行供给制,干部生活水平很低,但却赢得了群众的拥护。显然,一个人是否廉洁,并不决定于工资高低,而决定于他的世界观。革命先烈方志敏的《清贫》一文是人们很熟悉的。他说,“我从事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在这长期的奋斗中,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的用之于革命事业。这在国方的伟人们看来,颇似奇迹,或认为夸张;而矜持不苟,舍已为公,却是每个共产党员具备的美德。”而现在共产党的总书记竟然不思继承光荣的革命传统,不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却要向封建统治者学习他们的养廉之道,这不是倒退是什么?实践已经证明,公务员高薪不仅不能养廉,反而使一些人的私欲更加膨胀,贪腐现象更加严重;公务员高薪还对青年人产生极大的腐蚀作用,现在的大学生看到公务员薪水高,还有各种各样的好处,对于所谓“从政”趋之若鹜,而公务员报考人数之火爆和竞争之激烈,也屡屡创出新高。如今的公务员已越来越脱离群众,哪里还像社会公仆?共产党已越来越背离其初衷,越来越不像一个共产党了。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情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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