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众知情参与”——环境新闻报道
“让公众知情参与”——环境新闻报道
熊蕾
环境新闻学是近30年来兴起的一个非常热门的新闻学分支,国外很多大学的新闻院系有环境新闻学的专业,一些国际组织和基金会也有不少环境新闻报道的奖项和scholarships。现在国内一些大学的新闻院系也有了环境新闻的研究和课程。我们作为选修课,不能讲得那么细,只能大概讨论一下环境新闻学产生的背景,涵盖的大致内容,和报道的主要方法。
环境报道涉及的话题有:
生态,臭氧层,温室效应,冰川退化,荒漠化,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水污染,森林覆盖率,退耕还林,湿地保护,野生动物,食品安全,健康,赤潮,入侵物种,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生物多样性,转基因,可再生能源,京都议定书,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
当代环境新闻学的兴起,和美国的Rachel Carson 1962年出版的一本书密切相关。这就是Silent Spring,寂静的春天。
Carson是生物学家,生态学家,大学本科是学海洋生物学的,硕士学的是动物学,曾经在美国渔业局工作,从1936年起担任美国内务部下属的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局所有刊物的编辑,后来成为总编。在这之前,她就在工作之余给Baltimore Sun写一些关于自然史的特稿,从而确立了她作家的地位。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她出过两本关于海洋环境的书。从1952年起,她就辞去公职,专门写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化学杀虫剂的使用量越来越大,对此,Carson越来越感到不安。她从而专注于研究滥用杀虫剂的长期效果。结果就是1962年问世的Silent Spring。她挑战当时农业大量使用化学农药的做法,也挑战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观念,提出人作为自然世界的一个物种,应当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善待环境。这本书在环境保护史上非常有名,当时也在美国引起了轰动。美国前副总统Al Gore说,在这之前,美国公共政策的语汇里,还没有environment这个词。有人说,美国环境保护局的建立,都要归结为Carson的这本书。
接下来发出警告的是罗马俱乐部,Club of Rome。这是一些志同道合的科学家、经济学家、商人和社会工作者自发成立的一个智囊组织,他们1972年出版了一本书,Limits to Growth,对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恶化的后果,以及这种后果将对增长的制约,提出了振聋发聩的警告。到1999年,这本书已经以37种文字卖了1200万本。这本书颠覆了当时人们的一个普遍共识,就是以为地球的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它警告说,如果世界的消费模式不节约资源,经济增长继续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人口增长速度不加以控制,那么100年之内地球的资源就会枯竭。而延缓地球毁灭的办法,就是改变政府的政策和人的行为模式。
与此同时,60年代、70年代伦敦、洛杉矶等城市发生的毒雾,导致一个新的英文词的诞生,就是smog,还有日本的水俣病。这都是比较著名的环境事件。这些环境事件,加上Carson,Club of Rome等先知先觉者的警告,促成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世界环境大会,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Human Environment,提出了保护世界环境和资源的26条原则。
当时还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也派代表团参加了这个会。可是,虽然周恩来总理非常重视对中国政府来说还是全新概念的污染和环境问题,指示专人研究,也成立了环境保护部门,但是当时一个压倒的概念,就是认为环境问题是社会制度造成的,是属于西方那些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会有这种公害问题。平心而论,那时周总理的确非常重视工业废气、废水和废料这所谓三废的处理,注意解决上海的沉降等环境问题。可是,由于把环境问题过于意识形态化,对国外提出的新的环境科学理念的研究还是非常薄弱,Carson,Club of Rome等,都是80年代以后才陆续介绍到国内来的。而80年代以后,我们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虽然这期间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落实和执行的相当不理想。2006年有一个调查说某地90%以上的地方政府官员仍然认为保护环境会影响经济发展,大大落后于老百姓的环保意识。我们现在环境的恶化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环境事件也层出不穷,如太湖、淮河流域的水污染、北方的沙尘暴、渤海和南海的赤潮、黄河的断流,等等。一些环境问题,和我们自身的健康,有很大关系。比如矿工的矽肺病,一些鞋厂工人的苯中毒,还有装修中甲醛造成儿童患白血病案例的增多,以及前不久曝光的甘肃一个化工厂附近儿童血液中铅含量超标的事件。这些,都说明我们环境形势的严峻。
这些年中,随着我们环境恶化的加重,新闻媒体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也在提高。涌现出一批比较优秀的对环境问题的深度报道。但是总体上讲,我们做环境新闻的质量还不高,对环境问题有深入了解的专职记者数量还非常少。对环境问题和经济问题的报道,还很不平衡。
就拿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世贸组织WTO来说,一般人对WTO非常熟悉,而对CBD很陌生,说明在中国,世贸组织远比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知名度高。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召开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也叫Earth Summit,地球峰会,通过了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CBD。这个公约的目标是到2010年,大幅度减少生物多样性的损失。据专家们估计,从恐龙灭绝以来,当前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损失的速度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快,鸟类和哺乳动物现在的灭绝速度或许是它们在未受干扰的自然界中的100倍至1000倍。目前每年全世界消亡的物种在6万种以上。90年代初,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次评估生物多样性的一个结论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5%到20%的动植物种群可能受到灭绝的威胁。国际上其他一些研究也表明,如果目前的灭绝趋势继续下去,在下一个25年间,地球上每10年大约有5-10%的物种将要消失。减少生物多样性的损失,实际上也是延缓人类和地球的灭绝。因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要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中国是最早批准这个公约的国家之一,现在联合国193个成员国,缔约国已有189个,没有缔约的只有美国和几个小国家。为了检查公约的执行情况,确保2010年目标的实现,公约缔约方现在每两年开一次大会,会间还有各种工作组会议,不断通过一些新的决议。
可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CBD很陌生,对WTO却非常熟悉?媒体报道的倾斜,或者媒体关注的导向,是一个重要原因。我曾经在2004年用“世界贸易组织”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做检索词分别检索相关新闻报道,
新浪网是11405条比42条,
搜狐网是8567条比56条,
人民网是13231条比141条,
新华网是5396条比19条。
一方面是关于WTO的信息轰炸,一方面是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寥若晨星的报道,对比十分鲜明。结果当然强化了我们对WTO的认知与关注,造成了我们对生物多样性的盲区。问题是,对同样两个国际性的公约组织,我们给予如此不同的对待,造成它们在我们媒体上的出现频率如此悬殊,造成公众对它们认知度的反差如此之大,是否恰当?我认为媒体不应该这样厚此薄彼。
环境新闻的目的是什么?美国著名环境新闻学教授、环境记者Michael Frome有这样一个说法:
“…writing with a purpose, designed to present the public with sound, accurate data as the basis of informed participation in the process of decision making on environmental issues… It is more than a way of reporting and writing, but a way of living, of looking at the world, and at oneself. It starts with a concept of social service, gives voice to struggle and demand, and comes across with honesty, credibility, and purpose.”
他认为环境新闻的报道要“有目的,要向公众提供坚实准确的数据,作为在有关环境问题的决策过程中知情参与的基础……;它不仅仅是报道和写作的方式,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看待世界和看待自己的方式。它的出发点是一种社会服务的概念,让奋争和诉求发出声音,要诚实,可信,目标明确。”
我觉得他这个概括非常好。环境新闻,提供的不是一般新闻传播学意义上的信息,而是有更高的目的,就是所提供的信息是要让公众能够在知情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它等于把传统新闻报道的作用又提升了。后来从环境新闻学,又发展出civic journalism,公民新闻学,以及public journalism,公共新闻学,也都很热。因为以往很少有一个问题像环境问题那样,涉及这么广的公众,又涉及那么多的利益冲突,所以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要在决策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来,否则最后的决定就有可能有偏差。因此,从环境问题开始,公民参与决策的过程越来越多。如果公众参与意见比较充分,最后的决定虽然不会所有的人都满意,但是可能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或者大多数人都可以接受的最佳妥协方案,或者是相对来说损害最小的方案。
环境新闻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
狭义的环境新闻报道议题一般是前边提到的那些:
大气:气候,空气,臭氧层,大气层,
陆地:森林,冰川,沙漠,草原,农田,土壤,野生动物,河流,湖泊,地下水,湿地,矿藏,植物群落,植被,动物群落,城市的热岛效应,光污染,
海洋: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多样性,飓风、海啸……
这些,每一样都会派生出无穷无尽的题目。就拿野生动物来说,就其中的濒危物种,比如大熊猫,比如金丝猴,就有多少可写的问题。我们还报道过一些环境爱好者的观鸟活动和观鸟比赛,这是环境报道中比较轻松的话题。
除了上边这些狭义的环境话题,环境问题还关系到很多别的问题,都是做环境报道需要关注的。
环境与经济发展。过去看经济发展,单纯看GDP的数字。现在引入了绿色GDP的概念,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数字很高,但是环境恶化,那可能还是负增长。比如我们的工业生产单位产量消耗的能量,都非常高,远远高于欧美国家。这就会使我们的产出大打折扣。中国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15%。这个数目就很大了。现在国际上开始通用一种GNH的指标体系,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国民幸福总值。衡量这个指标的因素很多,但是环境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环境质量不好,人的幸福感是很难说的。所以我们出现了经济成就举世瞩目,而整体的人文发展情况却呈现出与GDP增长不协调的逆态势。
环境与健康问题。一位研究者对一个地方1937年到1997年60年的地下水质量数据做了研究,发现从1974年以后,这个地方的水质开始恶化,而这个地方某种癌症的发病率明显增高。环境的变化与人的健康关系密切,我们报道一个地方的环境变化,要注意那里居民的身体健康变化,而报道一个地方的健康问题,也要和环境联系起来看,可能了解情况会比较全面一些。
环境与政府执政能力问题。中国国家环保局第一任局长曲格平曾经说,中国的环境事业是在舆论的批评中发展起来的。在政府机构中,环保局并不是一个很有实力、很有势力的部门,它常常不得不违背原则服从地方长官的意志。可是,由于环境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环境出了问题又是遮挡不住的,所以就不得不受到舆论监督。我们国家第一个规定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的法律,就在环境方面。而这些过程的进行,都和政府的governance密切相关。
环境与外交问题。环境不仅和我们的健康,我们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而且甚至会影响到外交。美国不签署京都议定书,中国签署了又如何执行,都成了外交问题。美国有材料说,美国西海岸的大气污染,25%归因于中国。美国虽然没有参加CBD,但是美国国务院专门有一个机构研究生物多样性,他们这么重视这个问题,就是希望在公约缔约方的会议中,向有关国家施加影响,通过的决议尽可能有利于美国,至少不妨碍美国的利益。
这几年,我们因环境问题引起的外交纠纷很不少。比如一些农作物的残留造成出口农产品被退回;松花江污染造成下游俄罗斯的不满;怒江、澜沧江建水坝引起下游泰国等国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抗议,等等。
所以,环境问题有很多时候也成了政治问题:它涉及政府的决策,而这个决策过程需要考虑不同利益关系,就特别需要民主,它涉及政策的执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能力;它涉及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发展战略;它涉及立法;它涉及外交关系,包括不同国家的利益冲突,国际间双边与多边的合作。因此,做环境新闻报道,要视野很开阔。
怎样做环境报道?
一是要非常敏感,而且要有一个大的环境观念,不能只看到一个点,一个孤立的城市,一个孤立的现象。
一个最好的例子,是2005年11月13日,吉林市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11月22日早上,中央电视台报道当天中午12时起,哈尔滨市政府宣布全市停水四天,理由是“检修设备管网”。现在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了,可是在2005年11月22日那天,有几个人能想到,哈尔滨的停水,是和吉林的爆炸有关?
就有人想到了。最先联想到这个事的人之一,是曾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现任财讯传媒(seec)集团副总裁,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媒体管理部副总经理的杨浪。在22日19点57分,他在他的博客上贴出《新闻分析:松花江被吉林爆炸污染了吗?》
文章劈头就说:
必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今天中午12时开始,哈尔滨市全面停水!
还有什么比一个400万人口的大都市要断水四天更大的民生新闻吗?(今早的CCTV-2在新闻中播出了这个消息;但是今晚19时的新闻联播一定是认为它的新闻价值低于“华中大雾”和“邯郸扶贫医院”,对此只字不提。)
今天的《第一财经日报》是这样报道的:“哈尔滨市政府昨日发布公告,为保证市区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临时停止供水。停水时间自22 日中午 12 时起,时间为 4 天 ( 恢复供水时间另行公告 ) 。公告发布以后,哈尔滨市政府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停水期间居民及企业用水问题。会议决定:由水务部门负责,紧急启动全市所有地下水井,全部面向社会供水,卫生环保部门要及时对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让我们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做一个简单的推理:为什么停水?因为“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为什么突然进行这样的检修?为了“保证市区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哪儿不安全了?从要求水务部门“紧急启动全市所有地下水井,全部面向社会供水”看,地下水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能是地表水。
松花江?
(这里他标出了松花江流域图,特别强调了吉林至哈尔滨的 650公里江段)
杨浪接下来写道:
众所周知,一周前的 11 月13日,位于松花江上游的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 人重伤、21人轻伤。当时的报道告诉读者,“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不会污染到水源”。
对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源的说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吉林省委宣传部表示目前还没有听说这个情况。吉林市市委宣传处一位人士更是表示,由于哈尔滨处于松花江下游,哈尔滨多年来一直抓住水指标的问题,作水污染的文章,这次停水是否因为吉林石化爆炸所导致还不好说。他告诉记者,自11月14日下午开始,吉林市松花江江北在恢复供水后一直保持正常。
对此,杨浪分析说:
如果不是有人掩盖水质污染对下游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就是哈尔滨市政府小题大做自取其乱,二者恐必居其一。
问题还不仅于此------
假定13日的吉林爆炸已经造成严重的污染威胁,宁可断水也要保命的话,那么,从吉林到哈尔滨这一段靠松花江做饮用水的人民呢?哈尔滨郊区农民以及哈尔滨下游的人民呢?
从地理上,松花江有南北两源,南源为第二松花江,北源为嫩江。南源发源于长白山主峰白头山天池,海拔高程2744,天池的水流出的一段叫二道白河,习惯上以此作为第二松花江的正源。嫩江与第二松花江在吉林省扶余县的三叉河附近汇合后程松花江,干流东流至同江附近由右岸注入黑龙江。如以第二松花江为源,松花江河流总长1897KM,从吉林到三叉河河道约500公里。从三叉河到哈尔滨河道大约150KM。
应当让人民知道真相。让人民知道真相才是最根本的稳定!
在杨浪这个分析贴出之前10分钟,11月22日19点47分,新浪新闻贴出新闻: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正式停止市区自来水供水的公告
哈政法字[2005]27号
根据省环保局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了确保我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市政府决定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具体恢复供水时间另行公告。望市区内广大市民群众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谅解。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杨浪的新闻分析是19点57分贴出来的,他写这个分析,肯定是在哈尔滨市政府道明停水的真正原因之前。也就是说,他是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第一份因所谓要对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而停水的公告做出分析和判断的。我们看他的推理:为什么停水?因为“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为什么突然进行这样的检修?为了“保证市区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哪儿不安全了?从要求水务部门“紧急启动全市所有地下水井,全部面向社会供水”看,地下水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能是地表水。
松花江?
松花江为什么会发生问题?那就是化工厂的爆炸。
这篇分析,是我所看到的第一篇仅仅根据几个表面上似乎不相关联的事件就道出哈尔滨停水真正原因——松花江污染的报道。虽然没有见到发表在主流媒体上,但是这篇文章的访问量有8000以上,相当可观。这是最典型的新闻敏感的体现。这样的敏感可贵不可贵?而且从这两个例子也可以看出,新闻敏感并不是一种天生的才能,只要处处留心,就会培养出这种敏感。
二是如Frome所说,尽管环境新闻经常表现为一种对负面问题的报道,对灾难的报道,但是不能搞得人灰心丧气,让人们以为我们对大自然的退化无能为力。我们让人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是为了解决问题。
三是要注意科学性。环境直接涵盖的领域,从陆地天空到海洋,从高山冰川河流湖泊到森林土壤水质到野生动物,每一个领域都是一门科学领域。所以,环境虽然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涉及政治外交经济法律,但是环境问题从本质上说,是科学的问题,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偏听偏信。尤其是环境问题牵涉许多不同群体的利益,利益纠葛非常复杂。我们不能只听一方面的意见,要特别注意采访对象,尤其是一些报料人,与所报道的问题是否有利益纠葛,有什么样的利益纠葛。
再就是对一个问题的评价一定要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这方面我们教训很多。比如植树造林,不管青红皂白,以为在沙漠种树就是好。可是生态专家说,第一,造林树种不能单一,否则来一个虫害,全部死光。第二,有的地方并不适宜种树,可能种草更有效。第三,还有些地方,人力恢复生态的效果,远不如大自然本身恢复生态的效果,人要做的,就是封闭那里的环境,给大自然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一片山封起来,效果也非常好。
与科学性有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报道不要下结论。环境问题有很多不确定性,记者知识非常有限,下结论会很危险。
四是注意环境报道中的法律问题。我们现在关于环境有很多的立法,从总的环境保护法,到大气、水、海洋、森林、矿产资源、野生动物、可再生能源,都有法律。我们报道有关的问题,要注意研究相关法律的规定。尤其是,熟悉法律,还有保护我们自己的作用。环境问题常常牵扯到地方政府或企业的一些负面的东西,经常是批评性报道,所以报道中阻力非常大。可是,尽管是批评性报道,很多问题还是最终能够发表出来,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国家有法律。那些问题,违反了法律,也就违反了国家和广大公众的利益。我们虽然不能下结论说,这个地方做的什么事违法了,但是我们以法律做武器,就可以把问题摆出来。
当然环境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又这么复杂,所以好的环境报道,往往也是调查性报道,需要记者有很强的调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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