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财政部抓小放大,于理不合,于事无补
财政部抓小放大,于理不合,于事无补
看到一则消息,说是“财政部发出通知,将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并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部分福利补贴,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2009年11月29日新华网)”,而消息一出,又是一片热议。有人总结道,“一是此举有利于规范工资发放体系,避免企事业单位乱发“补贴”。”“二是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平衡利益分配,避免两极分化,走向共同富裕。 ”“三是有利于探索新的分配方式,最大限度的完善各项分配制度。”
其实人们应当想一想,在扩大内需的关头,为何财政部要加紧收税?是要由国家来代表民众扩大内需吗?有这个可能,目前世界性经济危机,很多人都说已经过去了,已经缓解了,但是,迪拜事件却再一次提醒人们,世界性经济危机离我们并不远。此次,世界性危机的影响力决不会小于上个世纪30年代初发生的,贯穿整个30年代的那场危机。两年四万亿的投资和更大量的信贷发了出去,今天的GDP保八了,明年呢?新的保八的资金从何而来?以后10年内年年保八的资金从何而来?自然要来自税收和卖地了,所以地价一个劲地涨,但是如何加强税收呢?那就是针对各种补贴了。所谓有些国有企业乱发补贴,那只不过说明私营企业的补贴发少了,而不是国有企业的补贴发多了。
至于饭补也要纳税,那就是抓小放大,以大欺小了。这是因为“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是纳入职工福利费的,是不算作补贴,是不要纳税的。显然,只有像财政部这样机构和一些大企业才会有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中小机构和企业没有这样的集体福利部门,也养不起这样的集体福利部门,只好发点饭补,但是,饭补要纳税,而享受远超过饭补福利的反而不要纳税。
再说住房补贴,如果房补也要纳税,那么那些享受廉价房或无价房的政府官员的住房,是否也要折算成房补来纳税呢?那些靠政府补贴买了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人,是否应当将他们的住房支出与市场价的住户支出的差额作为住房补贴来纳税呢?
如果说,货币化的要纳税,没有货币化的不纳税,那么,发货币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直接向发货币的部门收货币税好了,否则只对货币化的部分收税,于理不合。
最后,我不相信财政部此举能够增加多少税收,可以用来弥补未来开支的不足。这种做法于事无补。如果财政部真的要想弥补未来开支的不足,财政部就应当立即开征物业税,对于持有大量闲置物业的人收重税,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法令,将闲置土地超过规定期限的土地收回重新拍卖,按如今的地王价,那比收这点补贴税强多了。但是,连国外资本主义国家,连一心为富人谋利益的国家都能做到的征收物业税的办法,财政部就是不想与之接轨,而宁愿小抠小扣,为什么呢?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江南app网址 ,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www.pegstown.com/wzzx/llyd/zz/2013-05-02/13625.html-江南app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