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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杰:建设部长主政六年带给人民了什么?

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sxj

十问建设部长——对一个部长六年行政的公众问责(1)

主政六年,住房问题为何演变成

民生最沉重的“新三座大山”

从邓小平到胡锦涛,中央的几代领导人都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决策的基本价值取向。胡锦涛主席在一次重要讲话中特别指出:“民心向背是检验一个政党是否具有先进性的试金石”。温家宝总理也一再反复强调 “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

所以,社会公众和人大政协要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质询和问责,以帮助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人们首先就要弄清,人民群众现在最不满意的社会焦点何在?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作为“直接责任人”部长级高官究竟又是谁。只有搞清了这些“矛盾所在”,方能“消除不满因素”,才能谈得上社会的和谐和执政能力的提升。

以这样的标准来进行“对照和衡量”,中国市民的住房问题、建设部及建设部长,无疑是“最值得”公众和人大进行质询和问责的“典型对象”。这么说,一点也不“冤枉”建设部及建设部长。

众所周知,这几年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公认的新名词,这就是民生“新三座大山”。它是指当今社会所出现的买不起房、看不起病和上不起学的社会现象。前几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调查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以上三者正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称之为“新民生三大问题”。其中的高房价又因为和城镇居民收支的关联度最高、影响民众生活水平的力度最大,而成为民生中的头号难题。这几年的各种民调结果也证明如此。

虽然买房贵还只是占不到中国总人口一半的城镇居民所遇到的问题,虽然市民中也有一部分人实现了住房小康,但由于住房政策的严重失误导致高房价和居住矛盾的“尖锐程度”早已达到使市民难以容忍的地步,所以在近几年一系列的重要民意调查中,房价和住房问题基本上都位居公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的榜首。

在去年由人民日报、人民网和搜狐网所做的老百姓最关注的 “两会”热点问题网上调查中,“控制房价,让居者有其屋” 超过医疗、就业、教育和分配制度改革等,高居民生问题之首;2006年10月,由新华网和中国政务信息网等联合数十家研究机构和上百位专家,历时两年调查和研究完成的《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No.1》显示,在中国城市居民中,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房价和就业。其中不同规模城市的具体排列为:“大中城市居民最不满意的是房价、治安、就业问题,而中小城市居民则不满意房价、就业和文化休闲”。也就是说,不管是大中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房价都已成为居民“最头疼”的第一大难题。

其实,高房价及住房问题“高居”城市社会不和谐之首,已有时日。

在2006年全国和各地的“两会”前,一些全国性的调查机构结合当时社会的热点,曾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民意热点调查”。据新华社在2006年2月下旬报道,“根据中国社会调查所从2005年12月开始对全国16个城市2000位公众的调查显示,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住房与物业问题,关注度高达75.3%”。该报道还特别指出,“房价的不断上涨使最基本的需求‘住’成为人们生活的巨大压力。”另外,在全国各地的两会前的民意调查中,大多数地方、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住房问题同样高居百姓关注的热点 “榜首”,是民众“最关注的焦点问题”。尽管在当时一些“正统的”官方文件和调查中,住房问题的严峻性还被某些“官方背景”的人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刻意的回避。

但住房问题并不是因为某些人想“躲”就可以躲掉的。相反随着“有关部门”及地方官员和房地产寡头合力操控下的房价不断的高速攀升,住房引发的社会动荡和“不和谐”因素也随之不断加剧。据报道,在2006年下半年公布的北京市“居民热点关注指数调查”中,住房问题连续数月位都位居“北京市民热点领域关注榜的榜首”。而平时被某些官方“调查”排在民生问题前三的就业教育和医疗问题,则分别只排列其中第十位和第三位。住房问题的严峻性和突出性由此可见一斑。不仅公众的“感觉”如此,就连以各级党政官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新华社“半月谈”,在其所进行的“八省市百姓关注的和谐社会十大热点” 问卷调查中,收到5000份有效答卷中就有4251份把买房贵(与看病贵上学贵一起)列为老百姓关注的社会十大热点的前两名(另一大热点为收入差距扩大),是当前社会最突出的“不和谐之音”之一。

实际上,把高房价和住房问题列为民生“最沉重的新三座大山”和当今中国城市社会最大的不和谐因素,不仅因为它是数亿城镇居民的民怨所在和民意所指,而且同样也为中央高层最为“焦虑”的民生头号问题。温家宝总理去年十一月下旬在访问新加坡时,当着专门带到新加坡“取经”的建设部长汪光焘的面直言不讳的说: “如果提起人民生活,我最为关注的是住房问题”。这位总理还特别强调:“近些年来房价上涨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见”,“老百姓总告诉我,不要忘记房价”。所以,说高房价和住房问题是市民最沉重的“民生大山”及城市的最大的不和谐因素,是下至数亿市民、上至中央高层一致的公论,绝不是那个人的“危言耸听”。

那么,住房问题,又是如何在汪光焘部长的任上,演变成了民生最沉重的“民生大山”的呢?

这里首先需指出的是,和公众及包括温家宝总理在内的中央高层的“看法不同”,作为中国主管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行政部门最高负责人的建设部长汪光焘,对自己是“政绩”感觉是“相当的好”。就在中共十七大上,作为“代表”的这位部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面无愧色”的说:“中国的住房和房地产制度改革是很成功的”,并公开声称:不认同现在“房价高到老百姓买不起房”。

是不是中国数亿的城市居民和包括总理在内的高层领导,都“贬低”和“冤枉”了建设部、特别是汪光焘部长的“丰功伟绩”?让我们还是以事实来说话。

从建设部的网站上我们可以知道,汪光焘是2001年底出任建设部长的,至今在部长的位置上已有6年多的时间。那么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和高房价,是不是在这位部长上任之时就已经是“社会焦点问题”呢?非也。

谁也不可否认,在2001年底和2002年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还远确实还不如像今天这样发达和富裕。但是,当时的各种民调表明,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还远没有成为上下最为关注的“社会热点”,高房价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谁也不可否认,正是在汪光焘部长主政建设部的这六年,住房和高房价问题才“逐步发展成为”民生的“新三座大山”和城市最大的不和谐因素。

在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住房改革(『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一般简称为九八23号文)后的几年时间里,公众并没有因为取消福利分房而一下子把住房当作“社会焦点”,房价问题也一直未曾“登上”社会聚焦的“热点榜”,甚至连社会热点问题的前10名也没“挤进”。2000年,在当时零点调查所发布的《公众关注社会焦点报告》中,2000年最受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依次为:环境保护、失业下岗、子女教育、社会治安、廉政建设、经济增长、养老问题等。而来自同一机构的调查也显示,从取消福利分房的1998年到2000年,各年最受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分别是:失业下岗、廉政建设和环境保护。直到2002年,当时的一项全国性的调查还表明,中国城市市民最关心的社会前十名热点问题还分别是社会保障、下岗就业、医改、治安、反腐、教改、WTO、药价、环境和祖国统一,甚至在前十五项中也没有房价的影子。这充分说明,取消福利分房的“房改”,并不是公众对住房问题不满的主要原因所在。

住房和高房价演变为一种社会和公众高度关注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还是在2003年下半年在全国宣布“房改新政”以后的事。这个由汪光焘部长主政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新的“房改纲领性文件”,一个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取消了普通市民享有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造成的结果,就是在18号文全面实施的第一年——2004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建设部的一位副部长在一次房地产市场形势报告会上也不得不承认,2004年全国商品房的价格,不仅“首次出现两位数增长”,而且还“首次超过居民收入增长”。“其中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增长15.2%…;少数城市房价涨幅超过20%”。根据中国社科院等机构发布的《2004—2005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推算,2004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一年所提高的增加值,是1998~2003年的年均增量的3.8倍,占到了1998年至2004年全国商品房价整个增加值的50.6%。这就是说,实行“房改新政”后一年的房价飞涨,比过去的6年增长之和还要多。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房价这种因“新政”的出现而导致的“非市场规律”的暴涨之势,一直持续至今,而且每年增加值也越来越高。

正是由于如此“房改新政”所导致的房价暴涨给公众带来的巨大生活压力,到了2005年,房价问题第一次成为全国和地方的两会上共同关注的“社会热点”。按照新华社当年的两会报道:“房价居高不下已是大中城市普遍现象。房价持续走高,百姓不堪重负,成为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话题”。在北京市的“2005年两会市民热点议题调查”中,住房问题也“一路超过”当时媒体报道最多的交通问题,高居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之首。CCTV在点评2005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议案提案”中,专门有一条就是呼吁尽早出台《住宅法》切实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

为什么数亿的中国城镇居民和中央高层一样,都把住房视为民生问题中“最沉重的大山”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相比较看病贵、上学贵,高房价和买房难和百姓收入的关联度最高、影响他们生活水平的力度最大。据国家统计局前几年所作的《首次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总报告》,在中国城市居民家庭户均22.83万元总的财产中,房产就占到家庭财产的47.9%,达到10.94万元。其他包括存银行、买股票、搞经营和家里的大件耐用消费品等所有的家庭财产加到一起,才只有52.1%,仅仅比家庭房产多一丁点。而这还是在房地产暴涨之前的2002年中的统计。在经历了这几年的房价疯涨以后,大多数城市房产的价格至少都翻了一倍以上,要想花上20多万元就可以在大中城市的市区买到住房已基本不可能。而居民的其他的财产收入增长,也远远落在房价的后面。推算下来,现在的房产已成了占据居民家庭财产四分之三的超级主力。这就意味着对一般城市居民来说,要想实现“住有所居”,就得扣减掉家庭全部收入的四分之三。在住房这个人们生存所必须的刚性需求上,高房价及房地产暴利就这样“压”得公众难以翻身。

作为普通人一生最大的消费和投入,公民在买房和居住上的支出和负担,和他们收入之间,是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不管是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如此。那么,由于高房价所“积聚”的住房上的民生“新三座大山”,对数亿中国市民的“压迫度”究竟有多“沉重”?我们可以运用这方面的“国际惯例”,来看看中国市民的买房和住房上的“痛苦指数”究竟有多高。

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是用一个国家居民的平均家庭年收入和他们住房价格之间的比差,来表示这样的比例关系。通常这种房价收入比为3—6,即用一个家庭3—6年的全部收入,即可买到一套房。 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5的时候,国际惯例就认为该城市房屋购买力“极低”;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6 的时候,就会被国际上公认为属于房地产泡沫区;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7以后,就会被世界上公认为国际房价最难承受地区。此外,各国居民所买住房的“标准”也有很大的不同。如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家庭的住房为200多平方米的独立屋;在日本等人多地少的国家,虽然平均每户的面积也在80-100平方米,但他们住房计量单位是“使用面积”,比我们的“建筑面积”要多30%左右,而且大多还是带有高级家用电器的精装修房,带着皮包就可以入住。

而在我国的众多的大中城市,居民们要想买上一套初步小康标准(人均30、户均90平方米)的“毛坯房”,通常要花上一个家庭十几年以上的全部收入,有的更需高达20多年甚至更多的家庭全部收入。也就是说,这些 大中城市的房价,已经“创造”了比世界公认的“国际房价最难承受地区”水平还要高出数倍的最可耻和荒唐的“世界纪录”。可以说,在开发商操控的房地产市场的高房价暴利的压榨下,中国市民不是成了给开发商“终身打工”的“房奴”,就是成为买不起房“无房户”或“半无房户”。

试问,世界上究竟有哪些国家,要她的子民必须用要毕生收入的一半以上甚至更多的巨大的生存成本,才能换得一个基本的、初步小康的居住条件?这样违背社会公理和国际惯例的“高房价现象”,早已成为“不公正、不公平、非科学”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中最突出的一环。

在汪光焘部长主政下爆发的“高房价现象”,导致的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住房虽然像吃饭一样是一种国民“刚性的需求”,但越来越多的平民百姓也只能成为买不起房的“困难户”。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刚刚公布的2007年全国统计公报,按照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为59379万计算, 到2007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下降为17.57 平方米。而在汪光焘刚刚上任为建设部长的2001年,国家统计局的报表上的全国“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还是20.8平方米。这就是说, 在汪光焘部长就任建设部长的这六年时间里,全国城镇的人均住房水平不仅没有提高,而且还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这里,还有几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指出。

第一,以上的数据还是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上的“平均数”。由于这几年住房上的两极分化和炒房人的增多,使得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中位数”要远小于17.57平方米的“平均数”。也就是说, 全国城镇可能有六七成(3亿以上)的市民,住房水平连全面小康住房标准(人均35平方米,要求2020 年达到)的一半都还未达到;

第二,按照世界住宅业的发展规律,在汪光焘部长当政建设部长的这六年,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不仅不应该降低,而且应该是大发展的六年。

根据对世界各国住房发展的规律和经验的总结,国际上通常认为有两个住房发展的高峰期。第一,在一个国家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约为户均100平方米)之前,国民将对住房保持旺盛的需求,该国的房地产及住房产业将会有一个持续的高速发展;第二,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了1000-3000美元的区间时,该国也会爆发出普通居民纷纷改善住房、住房发展进入突飞猛进的高峰期。

汪光焘当建设部长的这六年,中国的发展正好处在这两个住房发展高峰期的双重作用的共同区间。按照经济增长和住房发展的规律,这六年理应成为中国住房发展最快和居民住房水平提高最多的时期。但实际的结果却是,尽管是处于“双重规律”下的大发展时期,但由于汪光焘部长推行的“住房新政”,中国城镇居民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成倍增长的情况下,他们的住房水平反而有了较大的下降;

第三,同样是在这六年里,没有进行所谓“房改”的中国农村村民的住房水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1年,我国“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25.7平方米,到了2005年,已经快速提高到29.7平方米。4年就提高了4平方米,相当于每年增长1平方米。

这里就引发出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为什么在理应高速发展时期,由于汪光焘部长推行的“房改新政”,六年里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水平不升反降?为什么在这位部长上任前及“房改新政”前的20年,居民在住房水平反而是年年提高?为什么同是在中国经济和人民生活高速发展和较高提升的时期,实施“房改新政”的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反而倒退,而没有所谓“房改新政”干扰的农村居民的住房面积却出现了大幅增长?一句话,就是汪光焘部长就任建设部长的这六年和推行“房改新政”的这几年,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了人民群众住房水平的提高和住房小康的发展!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土地的国有和全民属性,公民的居住成本理应比土地私有制下的国家要低得多。但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市民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用全民所有的国有土地“租地买房”所承担的负担,竟然比在私有制下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买地买房”还要高得多。这不仅从根本上颠倒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制度优劣,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而且已经异化成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大的践踏。现在,到了公众必须为自己的最大的居住权利,向即将换届的建设部长讨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的时候了。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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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建设部责任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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