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张启发非法促吃推销、居然无人管制
转基因:非法促吃推销、居然无人管制。
直言了,2010-05-19。
前一两天,上海北京等地老网新友来信说,最近,华中农业大学等转基因既得利益者在武汉上海搞街头品尝转基因大米的促吃推销活动,数百民众自愿品尝;为此,华中等和一些官媒还发新闻,说主持该研究者张启发等人带头品尝。如此,活动者和那些媒体对社会说,转基因水稻是安全的。
本人看法:那是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活动,主管部门居然不出来管制,官方媒体居然为之鼓噪,足以说明中国社会不是法治社会,足以说明中国的社会管理和国家管理已经处于失控状态,足以说明既得利益集团腐蚀了国家且使之执政无效和使国家状态处于足够危险的状态。
2009年,中国政府颁布了更新的食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对食品安全确认有明确规定,譬如:
·未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的食品,一律不得在社会上搞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
·负责食品安检的是卫生部门,不是教育部门所属高等院校、更不属于宣传媒体或任何个人。
·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必须遵循法规程序和相应国家标准。
到目前,中国政府还没有批准转基因水稻上市,卫生部还没有就其安全性做任何象样的试验实验的检测监测。对照法规看,华中大学等转基因既得利益者在街头搞的品尝转基因大米的促吃推销活动,是公开的违法活动。
关于人类参与食品安全检验,中国还没有健全法规制度。就此,美国政府有十分详尽的和非常严厉的法规规范。譬如,就志愿者参与某食品上市前的安全检验监测,美国法规规定,必须遵循临床试验的法规程序和标准要求,其中包括试验观察分析的样品规范、方法手段规范和分析报告规范、以及试验如何保障志愿人员的健康安全,等等。不符合法规规范的试验,轻则按照法规做否定其试验的处理和处罚,重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而做刑事调查处理。那些法规规范,自1970年代以来,就成为国际法规、国际规范和国际惯例。
张启发在美国做过留学研究,难道还不知道做试验研究的基本规范要求吗?若不知道,嘿嘿,您那学位和学术头衔是怎么获得的?作假忽悠来的?不知道美国法规也罢,难道身为官方人员而连中国政府颁布的法规的基本要求也不知道?大笑话!明摆着,张启发的行为是知法犯法,是利用中国法制法治建设的漏洞和中国一些民众的愚昧无知而为他自己的既得利益搞非法的促吃推销活动。
就科技学术而论,一次几次的品尝对某食品是否安全的结论是毫无意义的,--- 小老鼠试验还至少要90天的连续食用和分组跟踪观察呢,且试验观察对象还是十分有限、而不是关于那某食品整体安全的。华中大学搞的人类食用试验居然还不如小老鼠?对照国家颁布的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法规规范看,他们的行为整个是明目张胆地搞“伪科学”的欺骗活动、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曾记得,宣传媒体用同样的表演手段鼓吹“特异功能”造势,然后,用同样手段搞栽赃陷害,甚至还请了美国魔术演员参与搞表演赌博,说他们那活动是“科普”和“反伪科学”、还邀请美国官方人员参加。对那活动和邀请,美国驻华大使馆发了布告说,那样的活动是“厚颜无耻的假冒”、是以“科学”“科普”名义搞社会欺骗,因而拒绝参与和拒绝给相关人员颁发旅美签证。--- 如今,推销转基因水稻搞起了同样的所谓“科普”表演,也可以说是“厚颜无耻的假冒”、是以“科普”为名搞欺骗吧。
至于一些民众也参与那个非法的促吃推销活动,根本不能证明该食品安全,相反,那反映的是中国社会的愚昧落后和愚昧无知;如前说,反映的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利用社会民众的愚昧落后和愚昧无知、为圈钱而搞欺骗活动。
就那些院校和媒体参与的公开的违法乱纪的促吃推销活动,教育部门不管、农业部门不管、卫生部门不管、科学院部门也不管,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也不管;而新闻媒体呢,不但没了“舆论监督”、反而参与和张扬那些非法活动,可新闻管理部门也不管。嘿嘿,中国社会乱套了吧?国家管理失控了吧?如此状态,还说中国是“法治社会”,岂不是极大讽刺?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不应该是空话。但愿中国执法部门能及时站出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严厉地对那种非法促吃推销活动做做起码的管制、对违法乱纪人员做做起码的调查处理。
附件:中美两国政府颁布的相关法规规范:
说明:这里所列仅仅是最基本或指南部分。需要详文,请按基本或指南文件做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
http://www.gov.cn/flfg/2009-02/28/content_124636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9-07-20 颁布,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zwgk/2009-07/24/content_1373609.htm。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Early Food Safety Evaluation of New Non-Pesticidal Proteins Produced by New Plant Varieties Intended for Food Use,
November 2004; Revised June 2006,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GuidanceDocuments/Biotechnology/ucm096156.htm。
Guidance for Clinical Investigators, Sponsors, and IRBs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to IRBs Improving Human Subject Protection,
http://www.fda.gov/downloads/RegulatoryInformation/Guidances/UCM126572.pdf。
Running Clinical Trials,
FDA, Office of Good Clinical Practice,
http://www.fda.gov/ScienceResearch/SpecialTopics/RunningClinicalTrials/default.htm。
Adherence to the principles of good clinical practices (GCPs), including adequate human subject protection (HSP) is universally recognized as a critical requirement to the conduct of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 subjects. Many countries have adopted GCP principles as laws and/or regulations.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 (FDA’s) regulations for the conduct of clinical trials, which have been in effect since the 1970s, address both GCP and HSP.
Bioresearch Monitoring- FDA’s bioresearch monitoring (BIMO) program conducts on-site inspections of both clinical and nonclinical studies performed to support research and marketing applications/submissions to the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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