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抵制:一种宏观无害微观有效的民主权利
商业抵制:一种宏观无害微观有效的民主权利
卢映西
最近,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在巴黎遭受严重干扰,法国朝野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充分显示了对中国极不友好的态度,这自然引起我国爱国人士的强烈反弹。于是,一场自发的抵制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的活动正在中国大地上酝酿发展。正当此时,我们看到主流媒体连篇累牍地发表一些专家学者的文章,大意是说爱国也要讲理性,因为这样的抵制活动即使有效,最大的受害者可能不是家乐福,而是在家乐福就业的数以万计的中国员工,还有向家乐福供货的中国供应商--按家乐福自己的统计,它的中国店铺在中国采购比例超过95%。就是说,抵制的后果很可能是伤“敌”五百,自损一千:我们的失业率上升了,我们的企业倒霉了,我们的GDP下降了。
这些专家学者的意见正确吗?假如我们的抵制活动是宁可饿肚子也不到家乐福买东西,那么这些意见可能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的消费量减少了,这在目前的市场体制中,确实会引发一连串的不利后果。可是,实际进行的抵制活动根本不可能这么傻,大家只是不进家乐福而已,而不是要饿肚子。所以总的消费量不会减少,抵制的结果最多是家乐福的营业额下降,其他超市的营业额上升;家乐福要裁员,其他超市要招工。至于与家乐福打交道的供货商,可能要领教一条教训:做生意总是有风险的,与那些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企业做生意,风险会更大些。通过抵制形成一种对中国有利的市场环境,有什么不好?所以这样的商业抵制活动在宏观上是无害的,那些貌似“理性”的专家学者,其实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接下来再说说,商业抵制活动为什么有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每个人都很容易感受的资本的力量、资本的强权甚至资本的霸道。但是,正如任何专制政权都难免外强中干一样,霸道的资本同样也只是“水可载舟,水可覆舟”这一常识中的那艘岌岌可危、风雨飘摇的“舟”。在这里,“水”是由无数你我一样的消费者组成的,只是由于单个消费者总是处于离散的原子状态,因而我们常常忽视了这样一条真理:我们消费者有力量!其实在经济学中,对这个问题早有研究,这种力量被称为消费者主权(consumer sovereignty)。按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米塞斯的描述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上,普通人是至高无上的消费者,他们的购买或拒绝购买行为,最终决定着生产什么东西,生产多少,按什么样的质量生产。”在这个过程中,广大消费者“永远是正确的;他们是市场的主人,他们有能力让贫穷的商人致富,也可以让有钱的工厂主变穷。”就是说,企业的成败,取决于消费者手中的“货币选票”。因此,如果某企业遭到足够多的消费者抵制,就必败无疑。要是这企业足够大,那么企业所在国也必然会感到切肤之痛。当年大清帝国仅仅抵制了一项鸦片贸易,英国马上就痛得跳起来了,充分说明商业抵制在微观上确实是有效的。
按米塞斯的看法,无论如何处理自己手中的“货币选票”,消费者都“永远是正确的”,这本来就是市场经济的常识。可是,我们却常常看到国内一些自称推崇自由市场的专家学者,总是费力不讨好地教导大家怎样“正确”行使这种货币投票权。没办法,这里只好让米塞斯继续敲打一下那些自以为比别人更理性、更高明的学者们:“在市场经济框架中发挥作用的,并不是纯学理的价值判断,而是人们具体体现在购买或不购买的行为中的评价。”更进一步说,市场经济因为有了消费者主权,有了“货币选票”机制,市场经济实际上也就成了一种经济上的民主制度--是由消费者自主的真民主,而不是需要专家来指导的伪民主。这种真民主是怎样的呢?米塞斯说:“市场民主所实现的,并不是根据人们‘真正的’优点、内在价值和道德出众来向他们分配报酬。使一个人富裕或贫穷的,并不是站在某个‘绝对的’的正义原则立场上对他的贡献的评价,而是他的服务对象完全从自己个人的需求、欲望、目的的角度所作出的个人评价。这正是民主的市场体系的含义所在。”具体到这次抵制活动就是,不管家乐福是否真的“罪有应得”,只要有足够多的消费者对它行使了商业抵制的民主权利,它就得倒霉。这就是市场经济。那些专家学者真懂市场经济吗?
需要说明的是,商业抵制既然是一种民主权利,那么反抵制同样也是一种民主权利。抵制和反抵制,都是公民之间的意见分歧,一般情况下上不了“爱国”和“卖国”的高度。我倒希望通过这次抵制活动,人们能够进一步了解什么是民主,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市场经济。最起码,我们要让全世界明白,中国早已不是那个“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一样,也是有脾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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