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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培:误导中国经济的十一款有害信条

左大培:误导中国经济的十一款有害信条

尽管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借用了西方的主流经济学、特别是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某些观念,从它们那里找到了一些思想上的支持,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中国的特殊环境的产物。中国的特殊国情使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一开始就带着许许多多中国的特色,具有许许多多自己特有的思想观点、信念和信条。这些思想观点、信条和信念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甚至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所没有的,而且往往与在西方经济学家中流行的信念相冲突。正是这些东西构成了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所特有的特色。

本节下面所列举的,就是中国经济自由主义所特有的那些特别有害的思想观点、信念和信条。它们包括:

1.“改革开放”至上的政治标准和思维定式,这种思维定式把“改革开放”本身当作经济政策为之服务的目标,当作衡量一切政策的准则。

自90年代初以来,由于国人的政治化思维习惯,特别是由于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的有意鼓吹,这种思维定式已经在中国的经济学界占了统治地位。结果是形成了这样一种舆论氛围:说一种经济政策好,应当实行这种政策,就必须先论证这种政策是“改革开放”的政策;而谁要是被戴上了“不改革开放”的帽子,他就不仅被宣判了政治上的死刑,甚至在学术上也很快就被视为一条死狗。

在制造这种氛围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扮演了急先锋的角色。他们总是以“改革开放路线的代表”自居,以“引导改革开放的潮流”的面目出现,不但把“改革开放”拔高成唯一的政治原则,而且把它变成了衡量经济政策的唯一准则,把“反对改革开放”化成了消灭其对手(政治上的甚至学术上的)的大棒。最近几年,这种政治化的手法更是愈演愈烈,逐渐发展到把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同起来,甚至发展到把改革与鼓励少数人侵吞公共财产等同起来。

最近,一位经济学上颇有造诣、但是被这种思维方式占据了头脑的经济学者竟然说:实际的形势确实不好,刁民、暴民在那里胡干,但是我们不应当讲形势不好,因为那样讲就会影响改革开放!一番话再坦白不过地表明了,改革开放至上的政治标准已经把中国经济学界的学术空气变成了什么样子。

这种思维定式的流行造成了一种为改革而改革,为开放而开放的社会政治风气,它象流行的服装时尚一样统治着社会。在这种流行氛围下,谁要被认定了是“反对改革开放”,谁就会遭到舆论起哄式的围攻或唾弃。2001年某小报在评论老国有企业的产权变更时还质问:职工利益与改革哪个是更大的政治?其用意显然是:经济政策必须服从的第一位目的是“改革”,而不是职工利益。

在这样的思想围剿下,中国的知识界人人自危,谁都怕被戴上“反对改革开放”的大帽子,而又都想把这顶帽子给自己的敌手扣上。即如在2001年春天有关中国股市的论战中,某著名经济学家刚说了声中国股市太不规范、有泡沫,否认有泡沫的几位马上就出来给他戴上了“反对改革开放”的帽子,而他也赶紧说“我是真正主张改革开放的”,以便为自己辩护。那架式令我马上回忆起“文化大革命”时的情景:那时对立的两派不也是这样争着说自己是“革命的”,而对方则是“破坏文化大革命”吗?

其实这种改革开放至上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是与西方的主流经济学不相容的,甚至与西方经济自由主义的精神实质也不甚合拍。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是整个社会的福利至上;在它看来,经济政策为之服务的目标、衡量一切政策的准则,都只能是社会的福利,而不能是别的什么。一种政策,只要它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那就不管它是“改革开放的”还是“不改革开放的”,都是最好的政策。因此,以“改革开放”为目标、为准则的改革开放至上思维方式,是中国经济自由主义地地道道的本国货色。

2. 只强调效率,不讲公平和平等,而效率又被等同于个人的发财致富。

最近20年来,中国人在讨论经济问题时,普遍强调的是提高经济效率,社会上的舆论关注的更是个人如何能尽快地致富,大富翁成了人们崇拜的偶像和敬畏的神明。而中国的经济学界则一直在引领着这股思潮,把它引上借口效率而否定公平和平等的邪路。大多数经济学家不仅把经济效率当成唯一重要的事情,而且对强调公平和平等十分反感,认为这样会降低经济效率(笔者得老实承认,10多年前笔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这种情绪充斥了有关经济政策的几乎每一场讨论。

而在这方面,经济自由主义的信奉者们当然是最极端的代表。他们历来就是只讲效率,而且把这种所谓的效率与个人的发财致富划上等号,而绝口不提公平和平等,甚至不准别人讲公平和平等。谁一讲公平和平等,他们就说人家要降低经济效率,并且还要给扣上“反对改革开放”的大帽子。

很浅显的道理是,如果某些个人在没有任何公平和平等的条件下致富,那么这样的个人致富就只能加剧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但是中国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从来就不担心这一点。我们几乎从来就听不到他们对贫穷的劳动者表示过关切,也没见过他们为改善最贫穷者的状况出过主意。5年前我曾在一次会议上发言,指责对外加工贸易的特殊政策加剧了地区之间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而经贸部的一位官员竟回答说:“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信徒就是这样把扩大贫富差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这又以“提高经济效率”为冠冕堂皇的借口。

3. 不要任何秩序的倾向,这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的又一重要特色。

西方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并不否认秩序的重要,它一直很关心如何能产生一种有益的秩序。而中国近20年中的经济自由主义却一直有一种破坏任何秩序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前面所引的那位经济学者的话在这方面就很有代表性——暴民、刁民在胡作非为,经济秩序显然已经荡然无存,但是他们还要让这种局面继续下去。下面的潜台词只能是:为了“坚持改革开放”,可以根本不要任何经济秩序。

为了进一步讲清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需要对秩序的概念作一个简要的说明。象哲学和人文学科中的许多重要的常用词汇一样,“秩序”这个概念并没有很精确的定义。大体上说,人们在谈到“秩序”时,大都用它表示各种各样的安排和次序,这些安排和次序使事物表现出一定的差别和规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秩序表现为人们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分工,表现为人们的行动自觉不自觉地服从各种规则,这些规则相互组合在一起,使社会的生产、流通以致消费都按照一定的规矩运转。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说法,在这些规矩中,最重要的就是物品的生产和流通要按照人们的需要和偏好来配置资源。由此看来,维持一定的秩序实在是社会存在的必要前提。

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分两个不同的思想:“社会必须有秩序”并不意味着“只能靠国家的行动来建立秩序”。古典经济学家们在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奠定思想基础时就提出,在政府提供的一个干预极少的法律框架内,个人的自由活动可以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合理的“自然秩序”。当代经济自由主义的大师哈耶克更是把这一思想升华为“自生自发秩序”、“自由秩序”、市场秩序或经济自由的概念。在这样的秩序下,政府要作的只限于帮助形成一种“抽象秩序”,它以在抽象规则下分立的“个体利益”为基础,造成一种“总体性中介”,这个中介的作用只是在个体发生分歧和争议时作为第三者进行调解有规则可循,而具体实践是由个体自己在分立的位置上完成。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由于以这种思想为指导,它强调的就只是要尽可能减少政府在秩序形成上的作用,让个人的自由活动去自发地形成秩序,而不是一般地否定社会经济秩序。

平心而论,在整个中国经济学界中,包括在经济自由主义倾向特别明显的那些人中,并没有哪个多少有点名气的人公开否认秩序对社会经济的必要性、直接鼓吹不要任何经济秩序。就这一点讲,说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主张不要任何秩序,似乎是冤枉了他们。但是,就言谈和行动所表现出的实际思想倾向来说,说他们不要任何秩序是恰如其分的。

秩序的反面是混乱。20年来我国出现过的经济上的混乱可谓多矣。诸如“全民经商”、“全民炒股”、人人吃回扣、个人随意侵吞他人和公共财产、走私盛行、大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全国性的房地产投机之类,或者违反了社会分工的规则,或者破坏了社会的资源配置机制,都是这种破坏秩序的混乱现象。但是那些经济自由主义的卫道士们却从来不肯对这些混乱现象作点批评。相反地,倒是经常有人出面颂扬和提倡其中的某些现象。象“全民炒股”、全国性的房地产投机之类的事情,都曾经得到某些人公开的大力提倡,反对这些东西的人则被扣上“保守”“反改革”的帽子。

从有关这些个别问题的争论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是敌视秩序的。他们最愿意提倡的,是所谓“搞活经济”。而在他们的心目中,没有了秩序的时候也就是“搞活”了的时候。哪里在进行整顿以建立秩序,哪里就“不活”了,经济就搞糟了。那些强调经济运行需要秩序的人在他们心目中起码也是“思想保守”的,而那些力主进行整顿以建立秩序的人,更是常常被他们指责为“倒退”、“反改革”、“极左”。他们的许多以“改革”为号召的话语,只有在解读为不要秩序时,才可以得到理解。

4. 主张自由放任的政策,对一切都放任自流,反对靠政府的干预来建立秩序,反对政府的任何强制措施。

主张政府尽可能少干预个人的经济活动,反对在建立秩序的名义下进行配置资源式的政府干预,这本来是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与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共同的特征。不过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在这方面要更走极端,走得更远。在西方有许多社会各界公认的应由政府管制的事情,如行医卖药必须有执照,必须有许多措施以防止诈骗等等。而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心目中,这些都成了不许政府插手的事情。

这些年来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规律:每当政府要对某一方面进行干预,实行某些强制性的管理时,那就不管这种干预多么合理,多么在经济社会上有必要(当然,任何国家的政府也都可能进行一些不合理的干预),总会有一批人出来指责这种干预“损害了老百姓的自由”,是“反改革”,“经济因此而不能搞活”。作这种指责的人当然抱的是经济自由主义的态度。

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针对着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混乱现象采取了一系列整顿秩序的措施,以遏止经济犯罪、欺诈、侵吞公共财产等行为上升的势头。这些措施中的大部分是必要的,也确实起到了恢复经济秩序的良好作用。但是,它们也在中国的“著名经济学家”们当中、特别是在那些受经济自由主义精神熏染颇深的人当中引起了非议,说这是“改革的倒退”,是“出现了一股倒退的势头”。在这些人看来,无论社会经济秩序多么混乱,无论经济犯罪如何猖獗、如何欺诈公行,无论少数人怎样肆无忌惮地侵吞公共财产,政府都不应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止,否则就是“破坏自由”、“反对改革”,就会“降低经济效率”。这就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的逻辑。

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如此大反政府的干预和管理,其主要的理由有两个:

一个理由就是那个前边已经指出过的“搞活—效率”论点:只有政府不干预才能确保个人的经济活动自由,才能“搞活经济”;而只有保证了个人自由并“搞活”了,经济才能有效率。至于这样会形成不公平,造成经济上的不平等,那是根本就不值得关心的:不平等是为效率所付出的必要代价,而效率才是第一重要的。

另一个理由是基于社会哲学式的一种价值观,这就是要“站在民一边反对官”。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反对政府干预,也有自己的社会价值观方面的理由。他们在社会哲学上是彻底的个人主义者,极力要维护个人的经济自由,认为政府的干预将危害个人的自由。而相当一部分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在这方面的社会哲学上远远不同于他们在西方的同道。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中,最流行的社会哲学是一种“官”“民”对立的社会观,是一种廉价的反“官”崇“民”的心态。从这种观念和心态出发,反对政府干预就意味着为维护“民”的利益而反对“官”。

其实在社会哲学上,这种反“官”崇“民”的心态更接近于西方人所说的“民粹主义”,而哈耶克式的自由主义者是很讨厌民粹主义的。在这一点上清楚地显示出中国与外国的经济自由主义的不同处。

这种反“官”崇“民”的说法最近几年颇为流行,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到处都在鼓吹发展“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这种提法暗中的含义就是把国有企业贬为旧式的“官营”。而仔细的语义分析会告诉你,现在大吹大擂的“民营企业”其实是雇佣许多人的典型的私营企业,而主要不是指下层老百姓所自营的那些个体企业。这一点本身已足以说明,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是在打着“民”和“民营”的招牌掩盖“民”当中的贫富差别,或者不如说是要在同一个“民”的旗号下制造出贫富差别来。

5年前,一位很有学问的老一辈经济学家尖锐地揭露俄罗斯的经济自由主义者,说他们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之初系统地煽动反“官”崇“民”的情绪,利用传统计划经济下官僚有许多特权这一点,大肆宣传国有制下工人没有任何实际上的权利,是被官僚压迫的,以便为他们的私有化方案争取社会同情。而一旦实行了全面私有化,这些人就利用一切手段巧取豪夺,自己变成私人拥有巨型企业的巨富。普通工人在这种企业中的地位比过去的计划经济下还要低下。不仅如此,俄罗斯的暴富阶层还迅速地从反“官”崇“民”转向了支持右翼的独裁者。这时候人们才发现,这些经济自由主义者过去的反“官”崇“民”不过是在骗人,普通的民众感到自己受了骗。

这位老经济学家此言一出,就在中国的“经济学家圈子”中引起震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极为光火,大骂这位老经济学家是“反改革”。现在回头来看,这些“自由派”人物作出如此强烈的反映,不过是因为那位老经济学家揭了他们的底。那位老经济学家所说的俄罗斯自由派的那一整套战略,其实也正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今天正在作的。

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这样否定政府的任何干预和调节,鼓吹自由放任,起了与邪教法轮功一样的有害作用。此话绝非危言耸听,事实是最好的证明。

邪教法轮功的害人之处,不仅在于它宣传的显然荒谬的愚昧迷信(如李洪志是法力无边的救世主之类),也不仅在于它的迷信邪说导致许多人自杀、延误治疗,伤生害命。法轮功的害人之处还在于,它以信仰自由、练功自由作掩护,打着反对政府干预的旗号,实行自己的有组织的思想专制:谁敢对它的信条表示半点异议,它就组织信众进行围攻,以此来压制任何批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就因为写了点批评法轮功的文章,就引来了法轮功组织的围攻,而且连发表他文章的杂志都被长期包围,一直发展到大批法轮功信徒包围中南海。法轮功组织的这种行为,显然是向政府施压,要政府出面禁止一切何祚庥式的对法轮功的批评。这是显然地破坏言论自由,实行言论专制。

一切哪怕还有一点点维护言论自由之心的人,都应当在这个问题上坚决支持何祚庥的言论自由,站出来与法轮功的妖言惑众、以势压人的行为作斗争。在这个问题上,真正主张维护言论自由的自由主义者应当走在最前边。

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恰恰相反。笔者就认识这样一位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他平素最喜欢引证的也是西方那几位经济自由主义大师的话。可是偏偏在法轮功问题上他就站在法轮功组织一边反对何祚庥。在取缔法轮功之前,他主张政府对法轮功问题不要干预,“让民间自己解决它”;而在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后,他就对反法轮功的斗士何祚庥产生了仇恨。当有人谈到,何祚庥因为法轮功问题而处境不佳时,这位经济自由主义者竟幸灾乐祸地说:“他活该!”我听到此话时确实感到震惊。据我所知,这位经济自由主义者本人不练、也不信法轮功,他与何祚庥过去也没有什么冤仇。现在他之所以这样仇视何祚庥,看来就是因为他把法轮功当成是自己的同道——他们都是“民间力量”,而何祚庥就成了这民间力量成长之敌。

稍有点头脑的读者都会问:法轮功不仅在“信仰自由”的招牌下害人,而且本身就压制异议,是言论自由的破坏者;一个主张言论自由的经济学家,怎么会与法轮功站到同一个立场上去呢?我后来才悟出个中的奥秘:原因就在于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与法轮功有太多的共同之处。

与法轮功一样,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其实并没有多少科学的依据,它主要靠一些迷信式的教条来哄骗大众;与法轮功一样,中国的许多经济自由主义者也不想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而惯于在言论自由的旗号下推行自己一家的思想专制:他们喜好结成小圈子,排斥有不同看法的人,对不同的观点扣上政治帽子,起哄围攻,甚至散布种种流言,拉拢一些人,孤立一些人。这种作风很象邪教的小集团所为,与哈耶克所主张的那种真正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相距不知有多远。西方的自由主义者要是知道了这一切,恐怕也要苦笑不得。但是这却就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的实际情况。

任何人都会感受到,自8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经济秩序以至社会秩序变得十分混乱,近年来竟达到欺诈公行、贪污受贿普遍化、黑社会开始形成、许多地方已经无法无天的程度。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是政府没有充分履行其维护秩序的职责,许多该作的事不作,该管的事不管。而使政府放弃其维护秩序的职责的深层原因之一,就是听信了经济自由主义者的自由放任主张。对于中国目前的秩序混乱,中国特有的那种经济自由主义思潮有不可推卸之责。

5. 主张将一切与经济有关的活动都市场化,都变成现金交易。这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一切政府干预、主张自由放任而必然导致的结论。

世界各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都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率性,主张尽可能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反对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在这方面作得特别彻底。

当然,也有一些经济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具有足够的理论素养,知道世界上有许多“市场失灵”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笼统地提“市场化”是不妥当的。但是一讨论起具体问题来,所有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就都从来不提加强政府的执法、规制以致管理的必要,总是强调要“实行市场化改革”。可以说,对任何具体问题,他们都有一个千篇一律的灵丹妙药——“解决问题靠改革,实行改革就要市场化”;除了市场化和“民营化”(即私有化),他们再提不出解决问题的任何别的方法。

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是中国的银行业。中国的银行业80年代和90年代初积累了大量的问题,特别是发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产生这样多的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是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机构没有实行有效的监管。世界各国的经济都证明,银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即使所有的银行都是私营的,都完全实行市场化经营,没有有效的政府监管也会发生大量的坏账。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这几年鼓吹的却只是“银行业要市场化”、“要民营化”,你在他们那里根本就听不到一句要加强政府监管或社会监督的话。相反地,他们主张银行业市场化的一些具体措施,实际上却是要削弱政府的监管和银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督。按他们主张的去作,中国的银行业只能越搞越坏。

6. 主张放纵违法违规和腐败的行为;其思想根源是主张让一切人自由地追求私利,哪怕是损人利己的行为也不要制止。在现行的法律和制度限制了这样作的自由的地方,就鼓励人们大胆地去作违反规定以致违法的事情。不管是贪污腐败,违法违纪,行贿受贿,走私卖淫,只要能“搞活经济”,使人们发财致富,那就是好事情,就应当让人们放手去干。

当然,在“经济学家”们的学者圈子中,还极少有人把话讲得如此明白彻底。用这样坦白彻底的话来表达这种思想观念的,通常只是社会上的一般人,间或也夹杂着某些政府官员的私下议论。这些人当然没有经济学家的思想水平,不能把对个人的作用与对社会的作用区别开来,只看着什么方法能使个人致富,便以为那也就是整个社会的致富之路。而在既定的制度和规章下,如果政府不严厉惩罚破坏规章制度的人,个别人当然可以靠破坏规章制度而发财。于是那些爱出歪主意又急着发财的人就把放纵人们去违法违规当成了发展经济的秘诀。

这里的一个典型例子是走私:如果对一种本国不能生产的产品实行进口高关税,别人又都不走私进口这种产品,这种产品的国内价格一定比国外价格高许多,这时候走私进口这种产品的人当然会发大财。也正是因为盯住了这个发财的门道,20世纪80年代广东和福建的许多人都怂恿当地政府对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90年代初更是各地的“能人”都力主本地政府对走私不要管。

象走私之风一样,这样一种为致富而放纵违法违规的风气于20世纪80年代最先在广东蔓延开来。当地的政府官员还为地方政府故意放纵违法违规行为的作法编造了一个专门的名词:对中央规定的政策实行“变通”。广东一带的人还编了一个顺口溜来形容这种行为:“看见红灯绕开走,看见绿灯大胆干”。

80年代到90年代初广东经济发展极快,再加上在别人还不敢干时就大胆违法违规,因而大批的人很快暴富。这就使别的地区特别是内地的人羡慕的要死。许多人把广东人致富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地方政府纵容违法违规,于是在90年代初就出现了一波“全国学广东,与广东比赛违法违规”的狂潮。本来在此之前,东北特别是辽宁的地方政府是老实遵守中央的政策法规的,这时候就被舆论当成了“思想不解放”的典型。许多人埋怨本地政府没有大胆向广东人学习违法违规,说是“广东人那样干就富起来了,咱们富不起来,就是因为总是自己整自己”。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一时全国的经济秩序大乱。

按理说经济学家应当最清楚这种思潮的害处。经济学家与一般人、甚至与一般的企业家的真正区别,就在于经济学家能把对个人有好处的事情与对社会有好处的事情区别开来。政府让个别人违法违规当然可以使那个别人暴富,但是整个社会却不可能靠这样违法违规致富。

还用那个走私的例子:如果别人都不走私,国内销售价格与国外价格的巨大差别可以使走私的人暴富;但是如果政府真的对走私放任不管,走私的暴利一定会吸引所有的人都来走私,结果是走私上的竞争使走私的暴利消失,谁也不再能通过走私致富。此外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政府对走私放任不管就等于对这种进口产品实行自由贸易,实际上不对它实行高进口关税。如果这种高关税真有其存在的必要,走私就破坏了关税的保护作用,对全国的总体是有害的;而如果这种高关税是有害的,那么需要的是取消这种高关税,使这种产品的进口合法地自由化,而不是去鼓励走私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样的推论几乎适用于一切关于违法违规问题的讨论。

但是中国的那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却并不如此想。他们实际上站到了主张纵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场上。只不过他们的这种态度又是以一种曲折的方式表达出来:他们把“改革开放”等同于“放开搞活”,以“改革开放”和“放开搞活”为号召,用“放开搞活”的名义来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地说,中国确实没有哪个有点名气的经济学家公开鼓吹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当中的流行态度是:从根本上否定政府的任何强制措施,对那些违法违规泛滥的地区、领域和时期,他们高度评价为“放开搞活”了的“改革开放典型”;只要政府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就说这是“对改革开放的倒退”,是违反了“放开搞活”的宗旨,是把经济搞得“死气沉沉”;而谁如果敢于主张扩大法律涵盖的范围、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更是马上会被扣上“反对改革开放”、“反对放开搞活”的帽子。

在这样一种行为逻辑下,对中央的政策实行“变通”似乎就有了理论根据,广东被吹捧为学习的样板。许多“经济学家”甚至公开鼓吹广东流行的那句顺口溜:“看见红灯绕开走,看见绿灯大胆干”。对这种种说法和作法背后的真正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也心照不宣:就是要象广东的某些地方政府那样,放手纵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间或也有几位中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敢于公开表达自己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

我亲耳听到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说:现在我们怕总需求不足,鼓励人们花钱,但是有钱的人就是不花钱。这是因为现在有钱的人,他们的钱差不多都不是好道来的。应当对他们过去的事实行“大赦”,这样免去了他们花钱时受惩罚的威胁,他们才会敢于花钱。他还从理论上概括说:现在只能是容许“腐败适度存在”,这是一个次优状态,它“能使改革进一步推进”。

还有一位以经济自由主义者自诩的经济学家更是直言不讳地说,反腐败要注意其代价,因为腐败有能够提高经济效率的一面;在中国改革的具体情况下,“腐败和贿赂”“成为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这两段话倒是说出了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内心的真正想法。

7. 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不惜一切代价地实行私有化,目的是把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企业都变成私人所有的企业,把已经存在的公有企业、公共资金转变为少数“经营者”私人所有。这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一贯致力的目标。他们把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推崇发展为绝对化的信条,认定只有归私人所有的企业才能有效率,从而把彻底的私有化当作努力的目标。他们把这种思维逻辑概括为“人间正道私有化,反对私有化就是反动”。

主张把企业全部私有化并不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的特点。西方经济学界向苏联东欧国家推荐的标准药方就是把所有的企业都私有化,而这些国家的“经济转轨”的特点之一是快速地将原有的国营企业全盘私有化。应该说,在企业私有化上西方和东欧国家的经济界、经济学界比中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要激进的多。

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在私有化问题上的真正特点,一是在于他们主张走一条“渐进的道路”来发展私营企业、实行私有化,二是在于他们实际上赞成以各种非法的或不正当的“灰色”甚至“黑色”的方式来将现有的公有企业私有化。

按照他们的主张,这条渐进的私有化道路包括两种途径:一个途径是大力发展私营企业,让它们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而占据主导地位,最终将已有的公有制企业压缩到微不足道的地位上去;另一个途径就是以一切可能的方式逐渐将现有的公有制企业私有化。

在市场经济中,让私营企业自由发展,将处于财务困境的公有企业私营化,这本来都是很正常的。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所要争取的,绝不是私营企业的这样一种平等的发展权利,而是要通过让私营企业享有不正当竞争的有利条件,来挤垮以致消灭公有制企业。

这方面的例子之一就是制造有偏向性的舆论,有意识地隐瞒私营企业经营中的弊病和问题,反诬政府对这些弊病和问题的整治是“歧视和压制民营企业”,公开保护私营企业的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

——温州的制造业基本上是由私营企业自发地发展起来的,这些私营企业有极强的发展能力,但是也自始就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它们的最大问题是普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许多产品根本就达不到起码的质量要求,同时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多,雇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害。这些问题在温州的制鞋业和电器开关制造业中特别明显,而尤以电器开关制造业中的问题危害最大。90年代初期笔者本人在北京就听说了多起电器开关漏电致人死命的悲惨事故,这些质量不合格的电器开关多半产于温州。但是人们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中间听到的,只是对温州私营企业的一片叫好之声,从未见到他们对同时存在的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问题有只言片语的批评,更不见他们出来要求政府采取措施规范温州私营企业行为,解决上述问题。

——近20年来,私人开办的小煤窑、小矿井遍及全国每一个有矿可挖的角落。这些私有小矿存在着大量的危害社会的严重问题,如对资源实行掠夺式的破坏性开采,浪费了国家的宝贵资源;不采取任何反污染措施,造成了严重污染;侵入原来已有的国有大矿的矿井区域,造成国有大矿被水淹没等严重事故;极少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经常发生大量死伤工人的恶性事故;在许多深山矿区,个别私营矿主还组织暴力团伙,变成了黑社会的头子和独霸矿区的恶霸。这些情况,了解矿业实情的人都知道,但只是在最近几年整顿市场秩序和治安时才大量地向公众披露。

但是,就在政府开始整顿矿业秩序、封闭那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私营小矿井时,一位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中颇有声望的老先生却说:“现在为了保护那些国营大矿,竟把民营的小矿都封了。这不是倒行逆施吗!”在这些经济自由主义者心目中,只要是私营企业,那就是宝贝,不管它干了什么混蛋事都碰不得。而且如此偏护这些私营企业的目的就是要以它们取代公有制企业。但是这些私营小矿井偏偏不给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争气:不管国家如何严厉整治,它们就是为了赚钱而不顾工人死活。就是在最近(2001年7月),陕西和江苏徐州的私营小矿还是连出事故,动辄造成几十甚至上百人死亡。

——从80年代开始,中国的各类企业都主要靠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那十几年中借入的银行贷款,有大量变成了不良资产;但是私营企业主、特别是巨型的私营企业借入的银行贷款,也有很高的坏账率,甚至经常发生私营企业主携款卷逃、逃废银行债务的事件。私营企业主还往往靠收买银行内部职工来从银行借债并逃废银行债务。银行方面为了保证自己的资产安全,不得不对私营企业的贷款严加控制,使私营企业在没有足够的抵押和担保时几乎无法从银行贷款。其实,这样的贷款条件并不算苛刻,它在任何西方国家都是正常的。而且在1996年的银行改革后,大多数的国有企业也都面临着同样的贷款条件。

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却偏要仅仅为私营企业打这个抱不平,“银行在贷款上歧视民营企业”这样的指责几年来一直不绝于耳。大概按照他们的想法,就应当让那些没有足够的抵押担保的私营企业主们也想得到多少银行贷款就得到多少。不过真懂金融业的人都知道,那样一来可就真要因为银行坏账而发生金融危机了。

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也想赶快把已有的公有制企业私有化,但是因为看到中国政府还不接受将企业全部私有化的方针,也因为看到了苏联东欧快速实行私有化的后果不好,他们就想走一条“渐进”的私有化道路。这种私有化的对象是全部公有财产(法律上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但主要是公有的企业和公共资金;战略则是一步一步来,先小后大,先集体后国营,不搞“一刀切”,而是通过各种分散的“产权交易”过程。在形势允许的地方,他们主张由政府官员以合法赠送的方式将公有企业白送给少数的所谓“经营者”个人。在私有化不能取得合法形式的地方,他们就袒护以致鼓励各种腐败行为,支持实行“贪污腐败的私有化”。

所有这种种战略,其实都不过是西方经济学家们所说的“悄悄的私有化”。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与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者的一个最大不同点也在这里: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强调守法的道德,力图把一切私有化活动都纳入法律规制的轨道;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则注重法律之外的任意处置,想让政府官员把公有企业以各种方式白送给个人,甚至让企业的“经营者”以种种贪污的手法将公有企业据为己有。

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的“悄悄私有化”大规模进行的时期,将原有的公有制企业(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私有化的进程以合法的方式和非法的暗流齐头并进。而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则将它冠之以“民营化”的美名。

合法的“悄悄私有化”是政府机构公开认可了的私有化。其方式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方式是将国有或集体企业所有权“分”给许多个人,第二种方式是将国营或集体企业卖给个人。此外当然还有种种介于两者之间或两者结合的形式。经济自由主义者将第一种方式说成是“明晰产权”,“将产权分股量化给个人”,而把第二种方式称为“产权交易”。

第一种方式的私有化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有时是所谓的“股份制改造”,但是大多采取了“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方式。其实,不管是实行股份制还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只要能将企业的股权公平地分割给企业的利益相关人,本来都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在这里耍了一个大花招:他们先是主张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一旦这种改制得到认可而广泛铺开,就进一步鼓吹“让经营者持大股”,从而使原国营或集体企业很快就无偿地变成了少数个人的私人企业。

在“卖”掉原国营或集体企业的过程中,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关心的其实是如何尽可能将公有企业白送给私人。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偏向:有经济自由主义倾向的“经济学家”总是抱怨政府或企业员工在出售公有企业时向私人购买者要价太高,而从来不提要价太低的情况。其实任何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当时对政府官员没有任何公有财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贪污受贿又极其盛行,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多半只能是以过低价格出售公有企业。我们在各地都可以听到许许多多以低得惊人的价格出售公有企业的案例。

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绝口不提这种情况。这是因为他们其实是想把公有企业卖得越廉价越好,哪怕白送才好。于是我们在报刊上就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论调:德国政府在东德地区“1马克卖企业”,以象征性收费1马克来将旧国营企业白送给私人,我们也应当象它那样作!

为了替白送公有制企业辩护,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可算是费尽了心机。对亏损的公有企业,他们说这种企业的资产反正也在亏损中流失,因此“宁可(白送给私人而)流失,不可(继续亏损)‘坐失’”;对盈利的公有企业他们却又变了个腔调,说是要“靓女先嫁”,“乘还卖得出去的时候先赶快卖出去”。总之是要卖光(其实是送光)公有企业而后快。

非法的“悄悄私有化”就是公有企业的负责人通过贪污和侵吞公有财产来将公有企业变为己有。贪污和侵吞的方式形形色色,从公然转移财产,将公有财产转移到自己的私人财产中,直到故意让企业亏损,以便逼政府同意将企业白送给自己。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却将这一切看成是很正常的现象。他们认定这为消灭“无效率”的公有企业所必需,因而对将公有企业的财产化为个人财产的贪污行为,他们从来就不说应当查处;对侵犯公有企业所有权的行为,绝口不提严厉地制止和打击的必要。一位年少气盛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甚至说:企业负责人的这种侵吞公有企业产权的行为没有什么可怪的,这就象在大家同吃一盘菜时,一个人往这盘菜里吐痰,别人当然会恶心地不再吃这盘菜了,但是那个人自己却仍然会很好地享用它。

与默许侵吞公有企业为己有的态度相呼应,某些经济学家近些年来积极致力于修改宪法,必欲在宪法中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后快。但就是这同一些人,却从来不提反腐败和制止侵吞公有企业的必要。背后的用意十分明显,那就是要先违法地将公有企业侵吞为个人私有,然后再用法律把侵吞来的个人财产保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

逐个考察中国的“悄悄私有化”的各种方式就可以看清,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要将原来的公有企业私有化,其目的并不是简单地要发展一般的私营企业,而是要将原国营或集体企业无偿地变成少数富豪的私人企业,以此来快速地制造富裕程度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资本家。

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十分厌恶“悄悄的私有化”,一直要求通过法制的途径、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私有化。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却如此热衷于以贪污腐败的方式来进行“悄悄的私有化”。这是他们在私有化战略上的根本差别。这个差别表明,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者标榜道德上的清白,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却显示出腐败和道德上无耻的特色。

其实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也十分清楚他们自己的这个特征。为了赋予自己的这个特征以历史上的合法性,他们竟然跑到马克思的历史发展学说中去找根据,说这样作是在进行“原始积累”,这是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所必要的。

马克思在其经济学的代表作《资本论》中系统地阐发了他独特的资本积累理论,认为资本积累就是资本家将其剥削的剩余价值再化为资本。但是这样他就需要解答一个有关历史起源的理论问题:要能剥削剩余价值,就必须先有资本,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开始正常的资本积累过程。那最初的资本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马克思以自己有关原始积累的学说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描述了一个血腥的历史过程,在其中最初的资本产生于各式各样赤裸裸的抢掠。他认为,诸如对东印度的征服和掠夺这一类的暴力行为,“是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由于这种原始积累的掠夺性质,“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

马克思提出这一原始积累的学说,本意是为了否定正统西方经济理论一贯散布的神话。正统西方经济理论散布的神话坚持说,资本家的资本是他们从自己辛勤劳动的收入中节省下来的。这样用勤俭致富来说明资本积累的过程,在道德上显然是对资本家的财富积累的赞扬。而马克思以自己的原始积累理论否定了正统西方经济理论的这种神话,在道义上本来是对资本家的财富积累的批判。而现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却公然主张搞抢掠式的“原始积累”,把马克思愤怒痛斥的东西当成了追求的对象。正统的西方经济学者宣扬“勤俭发家”的神话,表明他们信奉“人应当勤俭致富”的道德信条;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主张搞抢掠式的原始积累,表明他们已经失去了起码的正义感。

我们在下一章中还会说明,抢掠式的原始积累并没有带来真正的经济发展。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权和公平观占统治地位的时代,抢掠式的原始积累更是行不通的。

8. 主张不惜一切代价地扩大对外贸易的规模,认为经济外向型的程度越高越好。

持这种观点的人非常之多;但是他们实际上所主张的很不一样。他们所共同主张的高度外向型,表现为对外贸易占一国总产出的比例(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而主张这种高度外向型的人实际上所主张的,可以区分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外贸易依存度本身就是越高越好,并且进一步认为进口也是越多越好;而为了扩大进口,走私都是有道理的。另一种观点强调的是出口越多越好,它其实主张的是对外贸易顺差越大越好,因而是欧洲近代史上著名的重商主义的翻版。

前一种观点是与近年来闹得甚嚣尘上的“经济全球化”、“溶入国际社会”的主张紧密联系在一起。本书最后两章要详细地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因此在这里先不评论这种观点,而是集中讨论第二种观点。

后一种观点即坚持出口越多越好的重商主义观点,本身并不是真正的经济自由主义主张。重商主义单纯追求增加对外贸易顺差,为此不惜采取各种各样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它因此而与真正的经济自由主义相悖。亚当·斯密就是通过批判这样的重商主义而阐发自己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的。但是熟悉近代国际经济关系的人都知道,由于国际经济政治关系中种种因素的作用,一国绝不可能在较长的时期中只增加出口而不增加进口,因此坚持尽可能增加出口的重商主义政策最终必将导致扩大整个的对外贸易规模。就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可以把这种尽可能扩大出口的重商主义政策称作“出口导向型经济”,它是所谓的“外向型经济”的一种。

发展这样一种“出口导向型经济”的政策主张在20世纪下半期的东亚国家中曾经占了统治地位,它也确实一度对东亚国家的高速经济增长起过相当积极的作用。但是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这样一种经济发展战略的弱点。其实,这样一种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从来就不是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最优的经济发展战略,它只是在某些情况下比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优越。而在另一些情况下,这样的经济发展是弊大于利的。早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这种经济发展战略的弊端已经显现,只不过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警觉罢了。而在今天的中国,再不顾国际国内的客观实际情况推行这种发展战略,那就要遭受极大的损害。正因为如此,那种不考虑时间国情等具体情况而一味追求增加出口的经济政策,也是本书所批判的一种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70年代之前,南韩、台湾、新加坡等地向日本学习,大力发展出口导向型的外向型经济,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由于把它们当成了高速发展经济的榜样,我国自1978年转向实行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时起,就开始全力促进出口。从那以后,对外贸易规模越大越好、特别是出口越多越好的观点,就在中国的经济学界和各级政府官员中占了统治地位。直到今天,“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是最好的经济发展战略”这种认识,还是多数人不敢怀疑的教条。这种教条的统治地位现在还根深蒂固,以致没有人敢考虑一下不同的发展战略,更不敢对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说一个“不”字。

在这种观点影响下,最近的20年中,中国的许多政府部门动用了一切可能的政策手段来增加出口。在整个经济中的计划经济色彩还很浓时,有关部门给予了“出口创汇”一切可能的优惠政策,从撤销一切审批手续、优先供应各种生产资料直到给予大量的财政补贴。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市场经济因素已经在中国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但是各级政府的许多部门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以特殊的优惠政策鼓励出口。在这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中,最重要的是给予加工贸易的税收优惠——如果企业加工后的产品用于出口,企业为生产该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都可以免缴进口关税和流转税(不过产品出口时也得不到出口退税)。在国有银行转向商业化经营之前,某些政府部门还迫使国有银行以贷款“支援”出口,而这种贷款是无法收回的,实际上变成了外贸企业的出口亏损补贴。除此以外,出口退税也被当成了一个重要的促进出口的手段。名义上出口退税只是把出口产品生产流程中征收过的增值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但是有些部门总是抱怨退税的比率太低,总想把退税的比率订得越高越好。在所有这些特殊政策的制订过程中,“出口越多越好”的观念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9. 认为外国投资越多越好,主张不惜一切代价地引进外资,这也是一种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被这种信条控制了头脑的人主张以一切可能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国资本,这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从专门适用于外资企业的减税直到特殊的进口优惠;其结果是造成了外国资本的“超国民待遇”——某些外资企业所享受的政府政策待遇比大多数本国企业还要优厚。而在近20年的中国,这种“外资越多就越好”的观点几乎成了一个不容质疑的教条。

严格地说,不惜一切代价地引进外资的主张并不是真正的经济自由主义理念,就象出口越多越好的观点并不是真正的经济自由主义一样。在国际投资问题上,真正的经济自由主义主张的是投资完全自由化,主张的是给予一切投资者以完全同等的政策待遇。他们认为,在这样的投资完全自由化政策下,市场经济的运行自己会决定一个外国投资的数量。在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看来,这样的外国投资数量就应当是最优的外国投资量,比它再大的外国投资数量其实是不好的。因此,真正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应当是反对外国资本享受比本国资本更优惠的政策待遇(当然他们也反对本国资本得到比外国资本更优惠的政策待遇),也不会认为外国资本越多就越好。

正因为如此,“外资越多越好”的观点之所以在中国占统治地位,主要地不是由于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许多人至今还认为,这种思潮的统治地位来源于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本极少的发展中国家。其实这种看法并不确切。之所以形成“外资越多越好”的观念,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原来实行的是公有制的计划经济,经济生活的领导者们并不渴望企业有高的利润率,也没有“市场竞争越激烈利润就越低”的概念。在公有制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实际上并不为使用的资金承担成本,这就造成了这种经济的永远无法满足的资金饥渴症。由于国内有限的资金无法满足几乎是无限的资金需求,于是就产生了外资越多越好的想法。尽管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这种在公有制下形成的观念却依然保持着它的统治地位。

不过,中国刚刚转向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拉丁美洲国家就于20世纪80年代初陷入了对外的债务危机。鉴于拉美债务危机的教训,中国的中央政府没有盲目地接受“外资越多越好”的教条,而是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一方面严格控制外债的数额,另一方面则大力吸引外国的直接投资。为了吸引外国的直接投资,中国政府给予了外国投资者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待遇,其中的许多税收优惠一直生效到现在。这些税收优惠有许多是中国本国的企业享受不到的,如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免缴3年所得税、再少缴两年所得税,在计算所得税的成本抵扣时也有许多抵扣算法上的优惠等等。

但是“外资越多越好”的观念还是在近20年中统治了中国人的经济思想。经济学界和政府官员关注的焦点,一直是如何吸引更多的外国资金。中央政府还注意控制外债的规模,想把吸引外资限制为让外国人尽可能多地进行直接投资。地方政府往往就不管这些,不仅都想向本地吸引尽可能多的外国直接投资,而且想饶开中央政府的管制,取得尽可能多的外债。为了吸引尽可能多的外资,地方政府都想在中央政府给予外资的政策待遇之外,再给予自己特别的优惠政策,结果是造成了一种恶性的政府间竞争——各地政府争相给予外资特别优惠的政策待遇,比赛谁给外资的政策更优惠。而直到最近,许多地方政府和某些政府部门还把吸引外国投资的多少当作衡量自己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样的衡量指标本身体现的就是“外资越多就越好”的观念。

10. 对目前的全球化趋势抱赞赏态度,主张对外经济关系全面自由化。这是经济自由主义在对外经济关系上的真正态度。它要求各国政府在对外贸易上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在外国资本面前完全开放本国的资本市场,允许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包括实行投资自由化。自由主义者们主张由此使各个国家“溶入国际社会”,在经济上成为一体化的全球性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一部分。

象经济自由主义的其它论点一样,经济自由主义者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这些主张,是与正统西方经济理论中占统治地位的观点相一致的:他们主张自由贸易政策,其理论依据是西方经济理论中对自由贸易政策最优性的论证;他们主张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其思想基础是西方经济理论对开放市场竞争优越性的论证。

但是上一节已经指出,西方经济学界内部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是不一致的,存在着很强的反经济自由主义的势力。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对外经济关系全面自由化的主张就是源于西方的主流经济学;但是这种经济自由主义主张确实是近年来西方某些人掀起的“全球化”宣传的一部分。

本章的前边部分已经指出,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与西方国家的经济自由主义者有很大的差别。表现在对外经济关系上,就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的对外经济政策主张色彩并不鲜明。他们大体上赞同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和外资越多越好的观点,并且大都倾向于尽可能自由化的对外经济关系。有些人甚至公开说:中国的走私如此猖獗,其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关税税率太高。但是我们前边已经指出,“出口越多越好”和“外资越多越好”的观点,并不合乎经济自由主义本来的基本理念。这样,我们就不能得出一个简单化的结论,说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都主张对外经济关系全面自由化。

现在的问题是,最近这些年中国成长起了一批新一代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他们的一个典型特征是主张事事都应当“同国际接轨”、“溶入国际社会”,从而主张对外经济关系全面自由化,“投入全球化的大潮之中”。而对于目前的中国经济,对于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这种思潮是极其有害的。比起“出口越多越好”和“外资越多越好”的传统看法来,这种对外经济关系全面自由化的主张所带来的损害会更大、更严重。正因为如此,它也是本书要重点批驳的一种误导中国经济的有害信条。

11. 相信制度万能,自由竞争可以作到一切,这在中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中是普遍的信仰。有一位经济自由主义者曾经这样概括说:“中国缺的是一个好的制度”——言外之意是中国不缺别的任何东西。而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个好的经济制度就是自由竞争的制度。

说这是一种信仰,是因为谈到经济上的任何问题——从人均收入低到某种产品的价格高——这些人都会把原因归结到“经济制度”上,归结到“没有放开竞争”上,而从来都不会再举出别的什么原因。在他们制造的这种舆论下,不仅“制度”成了中国经济学界最流行的名词,而且制度被当成了任何经济问题的唯一原因,有人甚至说“只有制度重要”。

在这种经济自由主义信条的影响下,产生了一种对自由竞争的迷信,似乎竞争可以作到任何事情。在有这种迷信思想的人心中,竞争不仅是最好的经济制度,而且是能够解决任何问题的经济制度。所谓自由竞争是最好的经济制度,意味着如果其它条件都相同,一个自由竞争的经济将比具有别的经济制度的经济更有效率;而所谓竞争能解决任何经济问题,意味着任何经济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没有实行自由竞争,而任何经济问题也都可以通过竞争来加以解决。

对任何深明事理或真正把握了经济分析的基本功的人来说,竞争可以解决任何问题这一说法都显得十分荒唐可笑。但是这确实是许多人甚至是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例如,1995年我曾经拜访过一位德国的中国经济问题专家。当我们谈起德国的经济状况时,他说:“在德国,寄一封平信的邮费这5年里上涨了一倍多。这就是因为邮局垄断!”其实,有头脑的人都会问:人们说垄断会造成过高的价格,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也必定会使价格上升得太快。邮费上升这样快,难道就没有别的原因吗?但是迷信竞争神话的人是不会想到这些的。

这位德国经济学家的这段话是迷信竞争神话的典型。竞争神话的迷信者们就是这样思考问题的:一谈起为什么某一艘船的船票难买,他们就说是因为这条航线没有开放别的船只来竞争;大家一抱怨某种东西太贵,他们就说是因为这个行业中没有竞争;讨论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为什么低,他们会说是因为这个国家不实行自由竞争;一国的某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他们又会把它归咎于该国的这个行业中缺乏竞争。诸如此类的说法,都是我在最近十几年中经常从报刊、书籍上读到甚至亲耳听到的。这种把一切问题都归咎于缺乏竞争的作法,有时真令我想起那些“法轮功”的痴迷者——不管你有什么病,身体或精神上有什么不适,当你去问他们时,他们都会回答你说:因为你没练“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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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左大培误导中国经济的十一款有害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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