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柱: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晚年,主要指他1989年11月经中央同意退休后的这段时间。退休之后,正如他自己所表示的,将继续忠于党和国家的事业。他在晚年仍然心系党和国家的前途,思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不但系统地表现在1992年他视察南方时那个关系到全局性问题的重要讲话中,而且也表现在这前后对许多重大现实问题的关注上。现仅就后者,作一些探析。
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退休之后,极其重视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审阅工作。他说:“我的文选第三卷为什么要严肃地多找点人看看,就是因为其中讲到的事都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事,不能动摇。就是要坚持,不能改变这条路线,特别是不能使之不知不觉地动摇,变为事实。”所以他说:“这本书有针对性,教育人民,现在正用得着。不管对现在还是对未来,我讲的东西都不是从小角度讲的,而是从大局讲的。”①这是他对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政治交代。这也充分表明,他在退休之后思考的中心问题,仍然是如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他作为一个共产主义者,对我们对国家的未来走向是明确而坚定的,他说:“达到共产主义的目标,要经过社会主义阶段,而这个阶段是很长的。共产主义理想是伟大的,但要经过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才能达到。社会主义是可爱的。为社会主义奋斗是值得的。这同时也是为共产主义奋斗。”他强调在大方向上,必须分清姓“社”还是姓“资”,而且要通过实践来证明这一点。他特别提出:“到本世纪末,上海浦东到深圳要回答一个问题,姓‘社’不姓‘资’,两个地方都要做标兵。要回答改革开放有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资本主义。这是个大原则。要用实践来回答。”“实践这个标准最硬,它不会做假。要用上百上千的事实来回答改革开放姓‘社’不姓‘资’,有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资本主义。”②在大方向、大原则面前,邓小平总是旗帜鲜明,毫不含糊的。
在邓小平看来,要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关键在于要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在改革开放之初,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否定党的领导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邓小平在1979年3月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明确指出:“每个共产党员,更不必说每个党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③这时他进一步指出:“我那个讲话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个问题可以敞开来说”。这就是说,现在更要亮明自己的旗帜,这是因为:“现在经济发展这么快,没有四个坚持,究竟会是个什么局面?”同时,“提出四个坚持,以后怎么做,还有文章,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还有没有理清楚的东西。”这就是说,我们既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善于结合新的情况更好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所以,邓小平这时进一步提出“四个是坚持是‘成套设备’”④的重要思想,也就是说,它是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指导思想、领导力量、社会制度和国体,是不可分割的、不可动摇的整体,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以根本原则问题为指导,邓小平一如既往,密切关注和回答现实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指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就在四个坚持”,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明了正确方向。有的人要求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中删去社会主义这个关键词,只提市场经济,把我国的市场经济同西方的经济市场经济完全等同起来。邓小平坚决拒绝了这种错误意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提了出来,这就从根本上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我们并不否定作为市场经济是有共同点的,这主要是资源的配置都是通过市场实现的,但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质的不同。具体地说,这种优越性应当表现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自觉地运用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这两手,对国家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恰当的调控。前者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既是国家顺利建设与发展、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也是使非公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利于社会主义,而不是有利于资本主义;而后者,即使是资本主义国家也学会了运用计划,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自觉运用和处理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关系。这就是邓小平一直强调的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都要加以运用,即使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也要自觉运用国家的宏观调控。近些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仍,如果没有国家宏观调控,要战胜这样的自然灾害是不可想象的。前些年南方一些省发生冰雪灾害,有一个市近一个月停电,一些商人借机哄抬物价,市场上一包方便面卖到100元,一根蜡烛卖到10元,如果国家不加以调控调拨,受苦受难的只能是老百姓。很显然,如果没有国家全力以赴地进行调控,就不可能战胜自然灾害,更不可能有汶川、玉树等地地震后迅速恢复的奇迹发生。所以,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就在四个坚持”的论断,对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运行具有方向性的重大现实意义。
二是进一步指明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决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也提上了日程。在新时期,邓小平一贯强调,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又要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的民主,不能搬用他们的三权分立,不能搬用他们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要搞社会主义民主。”这样才能“保持自己的优势,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毛病和弊端。”⑤他在晚年又进一步重申了这个观点,他说:“在宣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时,我就说过,不赞成美国式的民主。我当面对布什以及其他美国人多次讲,我们不会学美国。我们不赞成西方民主,但是我们也确实要民主,要社会主义民主。”⑥这在当时和今天都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改革开放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实质上就是要求中国“西化”,集中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力图把政治体制改革引导到照搬美国模式的邪路上去。近年来甚嚣尘上的所谓宪政民主的主张,其实际内容就是要求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制度,要求把我国宪法修改成为美国那样的宪法。这种用调节资产阶级内部权力滥用的“三权分立”原则,不但不能改变其民主资产阶级的性质,而且会造成国家权力的互相牵制和抵消。这正如邓小平所说:“我经常批评美国当权者,说他们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当然,美国资产阶级对外用这一手来对付其他国家,但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⑦这显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但民国初年搞的多党制、国会制成为一出历史闹剧,即使是后来国民政府搞的五权分立,也没能够阻止蒋介石的个人独裁。所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政体原则,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直面现实关注分配问题
分配问题,是邓小平晚年思考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他谈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从1990年4月到1993年9月,见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邓小平年谱(1975—1997)》的,在不同场合发表的谈话中,他谈及和着重谈及分配问题的就达六次之多。他直面现实而不讳言两极分化的出现,尖锐指出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富有预见地提出公平分配、共同致富将会成为一个很大很重要的问题。他在晚年对分配问题情系群众,萦萦于怀,见解深刻,期望殷切,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并加以切实解决的。
还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非常重视要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他曾经设想在这场社会变革中有可能导致的逆向发展的种种情况,诸如,他说:“社会主义与资产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又说:“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⑧等等。但是,当现实生活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决不应回避问题,更不会文过饰非,而是敢于直面现实,揭露和解决矛盾。这是对我们的事业有信心的表现,邓小平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坚持实事求是的榜样。他在晚年关于分配问题的六次谈话中,都尖锐地提出了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出现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问题。特别是1993年9月他在关于分配问题见于记载的最后一次谈话中,非常坦诚而语重心长地指出:“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他还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⑨。这个忧虑,他在多个场合讲过。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中始终要求坚持社会主义的两个根本原则,这就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他提出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其目的也是为了让先富的人和先富的地区能够帮助后富的人和地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他曾设想到了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应该把共同富裕的问题提上日程。但后来的发展并非像原来设想的那样,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距不是缩小了,反而是扩大了。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他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0}。他还说:“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含义就是共同富裕”{11}。
邓小平在谈到分配的问题时,总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在一起。他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就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提了出来。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12}。1992年12月,他在上海休息期间,看到《参考消息》的两篇外电报道:《马克思主义新挑战更加令人生畏》和《中国将成为最大的经济国》,其中一篇文章提到:“西方实行自由市场的自由派所面临的挑战将不仅仅是显示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效率高,而且还要显示资本主义在分配上是公平合理的”。当时正是苏东剧变发生不久,在西方一些学者看来,资本主义社会如果不能解决在财富分配上的公平合理问题,总有一天主张公平合理分配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还会重新高涨起来。这则报道,引发了充满忧患意识的邓小平的深深思考,如果说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决定了它们不可能解决公平合理的问题,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解决好社会成员收入的公平分配,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此,他专门和身边工作人员谈到:“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13}。他特意要求工作人员把这段话记录下来,并送给中央领导同志参阅,由此可见他对分配问题是何等重视。
由上可知,邓小平在指出两极分化这一现象出现的同时,就明确指出它的出现如果不加以有效制止必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他在1990年7月视察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时就尖锐指出:“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所以,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14}。这是他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角度指明了两极分化的严重后果,这个警示是十分深刻而具有现实意义的。
在邓小平看来,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势必首先冲击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所必需的社会稳定局面。邓小平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历史经验,一再指出,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希望。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小平所说的两极分化会引发革命,是极而言之,也是根据历史经验指出的。历史上的农民战争和我们党领导的革命,从社会根源上来说,都是由于出现了超过人民能够忍受的贫富不均、社会不公这一经济原因而引发的,所以历史上历次农民战争都有“均贫富”的主张。当然,近些年我们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是在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出现的,是属于人民群众还能忍受的范围之内,但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邓小平还进而提出,我们的发展,“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这个令人振聋发聩的深刻思想,实际上是同他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的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的两个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相一致的,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揭示同一个命题。在他看来,在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证。而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是因为,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到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关系,而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的性质,人类历史上正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区分为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确定和表明它的社会性质的。所以要坚持这样的标准,是因为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不同份额,扩而大之,它决定人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势力。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不再成为剥削和压迫人的工具,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拥有,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提供了保证,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也就是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这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反向的变化。而分配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重要内涵,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两极分化而不加以有效制止的话,这种两极分化势必危及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因为这种现象的发生,它不但表明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动摇甚至不再存在,而且它还会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占有公有制下人们的劳动成果,使公有制名存实亡。所以,邓小平提出“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的重要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警示意义,是值得我们充分重视并加以认真解决的。
邓小平正是基于对两极分化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深刻认识,强调指出:“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15}。短短数语,其重视与急切的心情可以想见。他自己就提出要始终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一定时候就要把共同富裕的问题提上日程,要调节分配、要做好调节税的工作,等等。他在这时特别提出要善于“回头总结经验,勇于改正缺点”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对于我们寻找解决这一难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指明我国农业的最终出路在集体化
我们党在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选的历史任务中,坚持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取得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胜利。但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存在一些缺点和偏差。其中除了过分强调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对公有制占绝对优势下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外,还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在农业经营上片面强调集体出工、集体劳动,“大呼隆”的形式主义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因而,新时期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业体制上的弊端,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要求的。
邓小平既充分肯定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农村工作的创造,指明它适合于我国农业在一个相当长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同时他又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最终会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16}他具体提出要在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发展多种经营和增加集体收入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等方面,为将来的集体化创造条件。1984年他在谈到农村问题时,重申1980年的谈话精神,指出:“农村政策很见效,农村状况确实很好。我们要继续采取措施,使形势更好。在农村,我们终归还是要让农民搞集体经济。”{17}从这里可以看到,邓小平对农村工作和农业的发展问题,既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又着眼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逐步引导我国农业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
邓小平晚年继续关注农村的发展问题。对于农村的改革,他在1990年3月同中央领导人的谈话中,提出了具有深远指导意义的“两个飞跃”的思想,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的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8}到了1992年7月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邓小平进一步阐发了这个思想,他说:“关于农业问题,现在还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技术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我讲过,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新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主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19}。他特别指出,他最早提出两个飞跃思想的时候,李先念说这是一个大思想,表示完全赞成;但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事隔两年多之后,邓小平不但坚持这个思想,而且作了进一步的阐发,这就更加清晰地规划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前景和工作要求。
在这里,邓小平紧密地从我国农业的实际出发,既旗帜鲜明地拒绝那种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农业发展方向,又要求随着条件的逐步成熟并根据农民的意愿逐步推进农业的集体化集约化,防止急躁冒进。事实上,邓小平指明的农业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在现实中有像华西、刘庄、南街等的典型,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济、共同富裕的经验,显示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中国农民一定会像当年创造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在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中再创辉煌。
注释:
①《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1365、1362页。
②《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1348、1340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3页。
④《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1363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1页。
⑥《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1332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5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139页。
⑨《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
{11}《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2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374页。
{13}《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6-1357页。
{14}《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7页。
{15}《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16}《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641页。
{17}《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967页。
{18}《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0-1311页。
{19}《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9-1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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