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华网转载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的新作《正确评价中国改革,深化改革是唯一出路》(节选),高会长在阐释他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个基本特征”时说:“我经常讲这两句话: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人民创造财富多了,政府的税收也就多了,就有财力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样就进入良性循环。”猛一看,这的确是一种最迷人的“主体论”逻辑格式。
“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试问以高会长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家”,你们什么时候给人民群众赏赐过“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早就被你们的“牺牲论”、“代价论”压在了“新三座大山”之下,从改革起点、过程到现在,压根儿就没有得到过为自己“创造财富”的机会,什么时候荣升为“主体”?中国当今有一亿农民工在新兴资本家的工厂里打工,虽然有那么一点疑似“主体”的味道,但他们拼命创造财富却无权充分享有财富,恐怕只能算是为他人创造了财富的“主体”吧?姑且不说那个已经过时的“二八率”财富理论(中国大陆20%的人拥有80%的社会财富),因为现在已经“与时俱进”到更加具有国际“高度”的比率了。
据《中国青年报》在2006年10月17日刊登的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显示,在中国大陆,富有家庭的管理资产额2005年比2004年增长18%,0.4%(约150万)的家庭占有了70%的财富。该报告的结论是,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财富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几乎在同时,国内外权威机构测得一个公认的数字: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而且由此得出一个公认的结论: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已经踏越“警戒线”!而2007年1月8日新华网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社会发展年度报告》中称,日益上升的医疗成本正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正使一些人重新陷入贫困。两极分化接近拉美。该报告基于对7140个居民家庭进行的调查,其结论是:2006年中国的基尼(Gini)系数已经达到0.496!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分配的一个指标,0代表分配最平等,1代表最不平等。这就是说,中国贫富分化在去年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必须承认,高会长“经常”说着的“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岂止是一个“伟大的论断”,而且简直就是天才地、创造性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某某某主义!不错,即使在近三十年的改革进程中,人民群众仍不失为创造财富的主体,但敢问高会长,面对这一“主体”被挤压成拥有财富的“弱体”这一现实,你不觉得这是对你这一“伟大论断”的残酷否定和无情嘲弄吗?是的,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确实以“主体”贡献创造了财富,可他们充分享受过这些财富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本的发展逻辑,应该是——人民群众既是创造财富的主体,又必须是享有财富的主体!显然,高会长的那一论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前,从数量上分析,至少打了五折,而从质量上测评,0.4%:99.6%等于70%:30%,这是打了多少折?请行家计算。
高会长在这篇《正确评价中国改革,深化改革是唯一出路》的“宏文”中,无论是“主体论”还是他的“三民主义”(即“民有、民营、民享” 的私有化经济理论),有一个贯穿始终的逻辑陷阱就是故意偷换概念。除了“改革”一词,还有他频繁使用的那个“民”字。在“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中的“民”字,应是其本义,即指我们通常所说的“广大人民”,这些“民”们只管“创造财富”就可以,至于他们能不能享受财富,那是只字不提。而“三民主义”中的“民”字,他则明显地偷换成为少数“特殊利益集团”。当然,他也说了一句似乎让人民群众“享受”财富的话:“人民创造财富多了,政府的税收也就多了,就有财力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他的这种“提供”,多年来人民群众也领教了,只要往“新三座大山”底下看一看,就知道高会长用多少“财力”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对了,按照高会长的标题所示,他大概旨在对中国改革做一个“正确评价”。他在文中几乎使用了所有最时尚的政治语汇,但在这些鲜红的语汇下,我们体验到的仅是他阴暗的兜售。他除了在文章中连篇累牍地重温他曾经对高层决策的影响力的光荣故事之外,确实做出了以“主流经济学”为基调的评价,基本上就是“主流”经济理论的拼盘。下面举出几段略加点评:
高会长说:“中国改革实践充分证明,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的正确选择,是富民强国的正确道路。”
[点评] 句中第二个“改革”是在偷换概念,拉大贫富差距的“改革”也是对社会主义的“完善”?中国需要深化改革,但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的改革才能完善社会主义,才能深化社会主义改革!“富民强国”,国家的确强大了,但被“主流”们当成“牺牲品”的那些人的“富民”程序近几年才逐步艰难启动;而只有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改革旗帜下,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高会长不是自己也承认中国目前有一个“数量庞大的困难群体”吗?那么当前“富民”之“民”由什么“民”去对号入座呢?不错,正如高会长所说,“人民生活普遍提高”了,这一点没有人否认,但人为的社会不公所导致的“相对贫困”更加可怕。人们诉求的,不是财富分配不均,而是财富分配不公。
高会长说:“我们有些同志在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计划经济的影响很深,往往跟不上形势发生的变化,一旦遇到问题,往往做出意识形态化的极端判断,认为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改革所导致的。”
[点评] 曾在去年初“悍然”主持了“新西山会议”的高会长,在这篇文章中高度密集地使用了大量最“意识形态化”的红色政治语汇,难道没有刻意刷除那次“会议”黑色记录的意图?看来“意识形态”是个好东西,当争论上升到这个层面的时候,连高会长也迫于时势压力,而不得不言必称“社会主义”和“人民群众”了,不得不频繁引用历届领导人的语录以装修门面了。
高会长说:社会矛盾“真正的焦点在于行政权力参与市场化分配产生的不公平。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问题,如1980年代中期利用“双轨”价差牟利,19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近年来土地批租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资本市场中的“圈钱”等腐败现象。这是对社会财富的瓜分,引发了广大人民的不满。”
[点评] 腐败?确实是一种令人诅咒的现象。“主流经济学家”们在终于肯承认改革引发了严重社会问题后,腐败往往成了他们说事儿的最充足理由。但路人皆知,他们的“反腐败”跟民众和执政党的反腐败,有着截然相反的目的,后者是为了让政府更纯洁,而前者呢?查阅一下“新西山会议”言论,一定会让你倒吸一口冷气。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高会长在谈“突出问题”时,好像绕开了有一个关于“瓜分”社会财富的比腐败更“突出”的问题,那就是瓜分国有企业!当然,高会长对此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名堂: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只是,在“国退民进”的角力场上,大量的国有资产被“改组”到其管理者和严介和们的私有化口袋里去了。
高会长说:“有人认为,现在全国工业产值中,国有的比重已不到20%,公有制经济不占主体地位了,私有化了,不是搞社会主义了,搞资本主义了;有人批判说,根据普查,工业领域中,国有和集体企业就业比重只占20.3%,这怎么叫社会主义?这就是资本主义。按照这些先生们的逻辑,只能搞一次国有化运动,把国有经济比重搞到70%至80%才能算搞社会主义。按照他们的逻辑,只有倒退回去才算是社会主义。”
[点评] 按照高会长的逻辑,国有比重越小,就越像社会主义?就越像改革?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按照《宪法》这一精神,那就应当让全民都拥有可以参与分红的股份。可我们的国企改革正好相反,在向私有化转制的黑箱中把“全民”的利益无情抛弃了。关于国企改革之争,实际上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比重”,而是它们的归属和“流向”。
高会长似乎念念不忘一件事:“维护人民利益,首先是维护人民创造的财富。财富的合理分配、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财富的有效创造是前提,财富的创造、财富的分配两个都要重视。对财富的创造如何保护,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制度安排都很不够。所以,当务之急要加快《物权法》的制订。”
[点评] “维护人民创造的财富”是一句无比动听的口号。但如前所述,人民创造的财富却有70%进了0.4%的人的腰包,那么这部准《物权法》的保护动机还用挑明了说吗?据《广州日报》2006年12月21日报道,最近,曾经“直接令该草案审议进程放缓的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再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公开信:《关于第六次审议后的〈物权法(草案)〉仍在五个重大原则问题上违反宪法必须认真修改的意见》”。新的公开信是12月9日发出的,除巩献田教授外,还包括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张勤德等领导干部、教授、学者718名各界人士的联名。巩献田教授认为:物权法中应该明确规定,“对于侵犯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责任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如果诸如此类的条款进不了《物权法》,那么,此前非法获取的“金马桶”将“一劳永逸”地成为被合法保护的对象,这一点,历经“六审”且宣称“基本成熟”的《物权法》却“忽略”了。这种“忽略”实在耐人寻味!“当务之急要加快《物权法》的制订”,高会长,你猴急什么?六审过的《物权法(草案)》里只是高喊“保护国有财产”,但怎么保护?语焉不详!“即便经过了第六次修改,《物权法(草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仍旧存在违背宪法的问题”(巩献田语),这部仍然存在最基本缺陷的《物权法》如果通过,是谁的悲哀?
高会长在文中引用一长串数字证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果”,这是地球人都知道并认可的事。可问题在于,这“巨大成果”背后产生的社会矛盾如果被忽略,这正是近两年来这场大争论的核心所在,例如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现象。正视、批判并致力于这些社会矛盾,并不是否定“改革成果”,恰恰相反,而是要让这一“成果”更实在更圆满;而“主流经济学家”刻意回避、淡化甚至否认这些社会矛盾,并不是在捍卫“改革成果”,而是试图在这一巨大光环的掩护下出其不意地完成“改革成果”的制度化变异。高会长并不否认:“当前的争论是过去姓‘资’姓‘社’的继续和发展。”这几乎是他这篇长文中惟一的肺腑之言,但时至今日,已经无须劳驾高会长对中国改革作出什么“正确评价”了,因为本届中国领导人已经斩钉截铁地讲明了中国改革的政治取向: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这方向,就是社会主义方向!
去年初,皇甫平先生的“拐点”论试图为争论“一锤定音”,结果因锤音走调而遭遇“倒彩”之喝;今年初,“主流经济学家”领军人物高尚全先生又在“红旗”的包装下,重弹他的“主体论”,亦大有再度“一锤定音”之势,可惜啊,今天的“主流”已成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也。
胡锦涛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论断,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根本特征;其中蕴涵的“和谐大义”,才是对中国改革的最正确评价!(2007年1月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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