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兆永:“国退民进”论批判--评《炎黄春秋》杜光
“国退民进”论批判
——评杜光《“国进民退”的危害和根源》
奚兆永
多年来,中国的资改派一直主张“国退民进”,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私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实际上已不复存在,几代人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事业正面临著巨大的的危险。与之相适应,社会的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严重,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少数富翁富可敌国,而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活(包括住房、医疗、教育等)都没有得到保障。基尼系数节节攀升,早已超过了警戒线,位列世界之前茅。而在私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资本家只顾自己赚钱,不顾生态环境和工人死活,以致环保状况日益恶化,工伤事故频频发生,矿难事故接连不断。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发生了世界经济危机以后,某些省分出于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对个别行业作了适当的整顿和调整,还根本说不上是什么“国进民退”,一些所谓精英受不了了,他们跑出来“仗义执言”,即仗私人资本主义之义,执私人资本家之言),大反所谓的“国进民退”,希图继续大搞“国退民进”的一套。对此,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出来讲话,指出总体上并不存在什么“国进民退”,他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得到的一些数据和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数据相比,至少在企业单位数量上、企业资本的结构上,2004年、2008年这两个普查年度,国有企业的比重是下降的,非国有企业的比重或者说私营企业的比重是上升的,所以普查数据从总体上不支持存在什么‘国进民退’现象,这意味着在这四年,在我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的基础上,民营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2009年12月25日《新华网》)但是,他的话同时却证实,在这些年,确实存在着“国退民进”的现象。可是资改派仍然不满足于这样的状况,他们即使对于个别地区和个别行业的“国进民退”的现象也不能容忍。他们所要求的是全面地、无一例外地“国退民进”,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国进民退”的现象存在。前不久,《炎黄春秋》第3期在头版头条的显著位置发表了其“核心作者”、刚刚被美国媒体“评”为“中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之一的杜光写的《国进民退的危害和根源》一文,妄图从理论上为这股反动逆流撑腰打气,但是,读了之后,发现,他的论述不仅毫无事实根据,而从理论上来说,尽管也披了一点理论外衣,但却掩盖不了其无知和一心为资产阶级效劳的本质。对这样一篇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而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极为反动的东西,当然很有进行批判驳斥的必要。
一、国有企业兼并私营经济就是剥夺民营企业吗?
杜文说,“回顾2009年的我国经济,不禁产生喜忧交加的感觉。喜的是在短短一年内就克服了世界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继续保持了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繁荣,使国民经济转危为安;忧的是加快了“国进民退”的步伐,扩大了国民经济中的垄断成分,削弱了民有经济,损害了市场经济,导致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倒退。‘国进民退’,将作为2009年经济领域的主要特征,写入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
这里首先要说的是,我们现在之所以与以往几乎不受经济危机影响不同,在这次经济危机中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联系较之过去已大为密切,我国的私人资本主义较之过去已大为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基本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所受的冲击比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比较轻,我国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所受的冲击比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仍然比较轻,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社会主义经济较之于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巨大的优越性。相对于我们遇到的困难,我们的家底还是比较厚实,我们可以通过宏观调控,采取一揽子的计划,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仅促进了国有经济的发展,也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给予了积极的帮扶。杜文说什么“喜忧交加”,试问喜从何来?我们能够应对经济危机、能够在危机的影响下依然使经济继续增长,并不是哪个人聪明能干,而是得益于过去社会主义的老家底还没有丧失殆尽,得益于公有制经济依然能够抵御经济危机的风险,得益于国家还掌控着过去多年所累积起来的巨大财富。杜文把事情说成是国家利用经济危机搞“国进民退”,而事实却是,国家为了解救私人资本主义在危机中的困难,做了大量的帮扶工作。这件事本来是有目共睹的,甚至在我看来已经做过了头。我在网上就看到一篇《新华网》的报道,讲河北沧州市县两级政府帮扶一家私营企业——沧州东光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当地第二大化肥企业企业渡过难关的情况:去年春节后,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该公司产品价格陡降,资金短缺,新建成的生产线无法运转,结果是市县领导亲自出马,不仅为该厂解决了近亿元的银行贷款,而且以沧州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朱纯忠和东光县县长袁永江为组长的帮扶工作组曾四上北京,帮助其解决了通过铁路取代公路运输原材料和产品的问题,使该公司的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从而使该公司转危为安。这样的事当然绝非个别,因为如今的干部对于帮扶私营企业,其积极性都很高,甚至超过对国有企业,要不然,如果各级干部都能有这样的热情来搞好国有企业,哪会有那么多国有企业在不长的时间内就被卖出去呢?对这一情况,杜光当然不会不了解,但是,出于其一心想“国退民进”的思想,他却偏要睁着眼睛说瞎话,故意隐瞒真相,这是很可悲的,也是很可耻的。
当然,杜光也举出了他的“事实”。他说,“山东钢铁集团吞并日照钢铁公司,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山钢经营不善,多年亏损;日钢却运转良好,赢利颇多(有一个材料说它2009年上半年有19亿元利润)。如果按照市场规律竞争,应该是日钢兼并山钢,让先进的生产力取代落后的生产力。然而,现在却是落后的生产力取代了先进的生产力,仅仅因为山钢是国有企业,日钢是民有企业。这不是倒退又是什么?”
事情当然并不如杜文所说。不错,日钢是一个赢利的企业,不过,它之所以赢利,主要原因也不是它的董事长多么聪明能干。据了解,1965年出生的杜双华,小时候学习成绩不好,连初中都没有考上,很早就到社会上去摆摊做生意了。当然,这使他学会了商人的精明。因为他父亲曾是首钢的销售处长,他又进了首钢,先是当工人,后来当上了车间主任。这也使他对钢铁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22岁他从首钢辞职,先后在北京和衡水办焊管厂。由于购买原料困难,遂起了自己办钢铁厂的念头。后来到唐山、大连、秦皇岛等地选址,最后了解到日照是国家钢铁工业布点的首选地,宝钢选址和首钢迁址都曾选过此地,只因当地政府不愿拿出去才没有成功。2003年他决定在此建钢铁厂,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因为日照是一个港口城市,可以建深水码头,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成本都很低,当然是一个理想之地。杜双华当时资金有限,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得到了银行贷款。他虽然在首钢待过,有一点知识和经验,但若没有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肯定是建不了钢铁厂的,于是他又和国有企业莱芜钢铁厂“合作”,利用半年时间建起了一大批小高炉,并且投入了生产,被称为“日钢速度”。工厂建成投产后,他通过高薪留下了莱钢的技术骨干同时让一般工人又重新回到莱钢。可以看出,日钢的选址和建设都离不开国家的前期工作和国有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甚至在日钢2005年遇到困难时,杜想到的也还是国有企业济钢和青钢,想依靠他们的帮助,只是后来形势很快变化此事才作罢。至于日钢的盈利为什么高于国企,这除了有利的地理条件大大地降低了它的运输成本外,很重要的一条,是它没有担负起一个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作为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它的唯一目的就是赚钱,根本不会考虑工人的利益。在日钢,工人的工作时间长,劳动报酬低,缺乏劳动保护,没有社会保险,招募的都是外地的青年人,一旦企业不需要就辞退回家,啥也不管。这些都和国有企业大不相同。这样,它的生产成本当然也就低了,而利润当然也就高了。对人都谈不上关心,对环境就更不用说了。日钢初期建设了一大批小高炉,污染非常严重,浓烟和粉尘使得工厂和周围地区整天乌烟瘴气,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使好端端的一个港口城市的环保指标大为恶化,但是日钢却从不进行这方面的治理,实际上是让社会为它付出了这个沉重的代价。这些年,日钢赚了很多钱,但是,就是去年新上的一个热轧板带配套技改项目,也不愿进行环境评估,被国家环保部于去年6月1日以“未经过环评”而叫停。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阳奉阴违,白天停产,夜晚照常生产。这除了说明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严外,也说明日钢法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已经到了何种程度!此外,据最近报道,杜双华还与力拓案有关。力拓集团是世界第二大铁矿石生产商,本来日钢是中小企业,是无权按长议价购买铁矿石的,但是,杜双华却通过对力拓上海办事处高管王勇私人行贿900万美元获得了此项以低价购买铁矿石的权利,并且还在这方面进行倒卖,获取了大量非法利润。可见他的高额利润来自于对工人的残酷剥削,来自于未对社会尽应有的义务,来自于其它非法手段,而绝不像有些人说的“机制灵活”,更不像杜文说的那样因为它是什么“先进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山钢兼并日钢是一件大好事。难怪当去年9月6日山钢和日钢签订资产重组协议后,网上发出了一片叫好声;特别是日照市的市民更是拍手称快,一片欢呼声,他们长期对日钢的不满与愤慨终于可以出一口气了。当然,也有人是持否定态度的,除了《炎黄春秋》的杜文,《南方周末》的评论员笑蜀早在去年9月9日写的一篇题为《可不可以让民企业做大做强?》的文章里,极其恶毒地把国有经济比作水葫芦,说它“长在哪里,哪里的阳光、空气和肥力就要被他抢光。”(2009年9月9日《南方周末》)但是,通过我们上面所谈的日钢的例子,似乎笑蜀的话用在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身上更为恰当。不是么?日钢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仅对工人大肆剥削,抢去了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时间,抢去了他们享受清洁空气的权利,而且造成了日照这个港口城市的环境恶化,抢走了当地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别是,日钢还公开声明,不接受日照市当地人进厂当工人(理由据说是为了“便于管理”),日照人觉得,日钢设在日照,除了给他们造成痛苦与灾难之外,没有任何的好处,而山钢兼并日钢后,他们的感情就完全不同了。人民究竟是欢迎国有企业还是欢迎私有企业,这不是清楚得很吗?
再说,山钢和日钢两个企业的资产重组是在国家的指导之下,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协商进行的。看起来,似乎日钢被山钢兼并了,好像是大鱼吃小鱼;但是实际上,山钢并没有占到日钢的什么便宜。现在的日钢资产接近350亿,从表面上看,其经济规模已经很大,但是由于其资产负债率很高,——据说将近80%,实际上其净资产只有70亿,而且其资产中的30%已在事前转为开源控股所有,如何将这部分资产转回日钢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而按照国家的要求,还要淘汰落后的产能,其净资产究竟多少还要通过清理和评估才能最后确定。在重组协议上规定,日钢以其净资产作为投资,占股权的33%,而山钢以现金投入,股权占67%。具体山钢需投入多少资金,还要根据日钢的资产评估后得出的净资产多少才能确定,由于其盈利率较高,其净资产将会被高估,日钢当然会只赚不赔,可以肯定日钢是赢家而不会是输家。这和过去国企出售,净资产被大大低估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过去国企出卖资产总是被人为低估,我们从未见过有哪个资改派出来说过一句质疑的话,为什么一到私企被兼并就完全是另一种态度了呢?
问题还在于,兼并是双方通过长期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而“剥夺”是一方强制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剥夺就是没收,是无偿的,兼并是有偿的,属于等价交换,私人资本依然以股权的形式而继续存在,并不因此而消失。杜文又怎么能够把它说成是“剥夺”呢?
实际上,就连杜双华也承认,他创建的的日钢“先天不足”,没有能力按照国家的规划把日钢建成一个“精品钢铁基地”,由国有的山钢注入资金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舍此别无它途。杜光在中央党校多年,怎么其认识水平还不如一个私人资本家呢?
二、“进”“退”之争的要害是改革走什么方向、中国走什么道路的问题
“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之争不是一般的学术之争,而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生死之争,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生死之争。对这场争论,任何人都不能调和,不能折中,而应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表明态度。
杜文说“十六届三中全会曾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进民退’却与这个决定背道而驰。”
在这方面,杜文没有告诉我们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如何论证“国退民进”的,我们不得不去查阅那个文件。我们看到的却是,在该文件里根本就没有提到什么“国退民进”,相反,在该文件的第一部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中提出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文件还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试问杜文作者:钢铁行业是不是“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工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党和人民政府,作为国有经济的山钢,为了可持续发展而调整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而将资金更多地投向这个行业,与日钢进行资产重组,究竟在哪里不符合上述决定的精神?怎么能够说这样做就和上述决定“背道而驰”了?
实际上,我国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个文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已十分明确地指出,“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邓小平也一再指出,“我们现在进行一系列改革,仍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页)“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过去闹革命,就是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轻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他还说,“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资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现在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担忧,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同上,第110-111页)邓小平的这些话有的是对国人讲的,有些是对与中国友好的外国领导人说的,说明不仅在国内有此担心,国外也有此担心,而国内国外想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当然也大有人在,显然,中共中央的决定和邓小平的讲话当然不是随便说说的,它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所作出的一个郑重承诺。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如毛泽东所说,“现在世界上有两股风:东风,西风。中国有句成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到东风。”(《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1页)所谓东风,是指社会主义的力量,所谓西风,是指资本主义的力量。本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当然应该是东风压倒西风,但是,事情是复杂的。实际上,在我国,代表资本主义的力量,希望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的势力还是不可小看的。前引邓小平的话里就讲到“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这样的人,不仅国际上有,国内也有,不仅社会上有,共产党内也有。在共产党内部不是有人反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吗?胡耀邦、赵紫阳为什么跌跟头,会下台?不就是因为在这个根本问题上犯了错误吗?但是,问题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代表人物,他们还有一帮子人,还有其社会基础。在这方面中央是否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应该说,当时虽然也进行了某些清理,但是清理显然是很不彻底的,一些人只是暂时未被重用,但过后又被提拔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而有些所谓精英则被作为“智囊”参与了重大问题的决策,使他们有可能把自己的“私货”塞进高层的决策之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活生生的事实。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一年来,为什么资本主义的成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直至最后取代“公有制为主体”而成为实际上的“主体”,能够说与此无关吗?
我这样说,当然不是说在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就不可以发展一点个体的或私人资本主义的东西,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在全体规模上否定集体所有制,而代之以个体的小农经济,大规模地将国有企业改制为私人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难道是社会的进步吗?这些情况的出现,显然和资改派的积极推动而没有遇到强有力的抵制和反对是分不开的。
当然,马克思主义者并不一概反对“退却”,当革命的先头部队走得太快,而有脱离后方根据地的危险时,实行某种退却是完全必要的。苏联当年实行军事共产主义进行“直接过渡”,对农民实行余粮征集制,就属于这种走得太快的情况,因此列宁果断地提出了“退却”,主张用“新的迂回方法”,实行“间接过渡”,用“新经济政策”取代“军事共产主义”,用粮食税取代余粮征集制。列宁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不要忘记,列宁提出退却,其目的还是为了进攻。他曾十分明确地说,“实行退却,以便更有准备地再转入对资本主义的进攻。”(《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0页)退却只能是暂时的,而不可能是永远的,如果一直不断地“退却”下去而忘记了自己的前进方向,那就不是什么“退却”,而是投降了。实际上,就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第二年,即1922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就说,“我们已经退却了一年。我们应该代表党宣告:够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个时期就要结束或已经结束。现在提出的是另一个目标,就是重新部署力量。”(同上,第672页)可见,以“退却”开始的新经济政策并不单纯只是退却,作为一种“新的迂回方法”它还包括着进攻。我国理论界一些人对此似乎理解得很片面,他们对斯大林后来领导的进攻很不以为然,认为斯大林“过早地结束了新经济政策”,殊不知,苏联的新经济政策并不是单纯的退却,而是包含退却和进攻这两部分内容在内的“新的迂回方法”的“间接过渡”。同样,在我国,如果把改革理解为仅仅是公有制的退却和私有制的前进,那也是非常错误的。
然而,我国改革开放31年实践却证实,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比重在不断下降,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比重却在不断上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官方和准官方人士针对一些人反对“国进民退”的叫嚣,一再出来发表讲话或文章表白,“从总体上趋势上不存在‘国进民退’”,与此同时,他们还很坦白地承认,存在国有经济比重不断下降的事实和趋势。除了上面提到的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的谈话外,在《报刊文摘》上还看到,全国工商联主任黄孟复也说:“中央没有‘国进民退’的政策。反而中国的民营经济经过30年曲折的、不断的发展,现在已经非常有活力、有竞争能力。”不知黄说的中央是哪个中央?因为他既是民建成员,又是中共党员,不过按照其职务,他是无权代表共产党中央讲话的。去年9月下旬,黄孟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还说,“十五大已经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里面发展,在竞争性领域内应有序地退出。这个精神应该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如果出现反向的(运动),我认为是不正常的。”
其实,黄孟复所说并不符合事实。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报告还明白地说,“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十五大报告里,根本就没有黄孟复所说的什么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内应有序地退出”这样的内容。黄孟复作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任,并且还是一个共产党员,怎么可以如此捏造中共十五大报告的“精神”,不知他究竟出于什么目的?在我看来,这实在是太出格了,实在是太不正常了。作为一个政治人物,他应该就此作出说明。当然,这些话也许是《第一财经》的记者做了手脚,但是,如果出现这种不实报道,记者和《第一财经》当然要负责,但是,如果黄孟复不提出异议,而任其流毒社会,也是难辞其咎的。
在我看来,过去31年来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方面是存在问题的,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而自去年以来出现的“国进民退”的现象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应该理直气壮地、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而不要羞羞答答地加以否定,那样做其实是言不及义(言不及社会主义之义)的表现。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大搞社会主义本来就是正大光明的事,有什么错?只有那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偷偷摸摸地搞资本主义才是见不得人的,搞社会主义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认为,应该明确地指出,“国退民进”是一个违背宪法“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违背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错误口号,而“国进民退”则是在宪法“公有制为主体”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为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和解决当前诸多社会问题而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正确口号。应该说,社会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国是一个早已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里,出现某些“国退民进”的现象是可以的,但是把它作为一个口号并且长期加以坚持,则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违反,也是对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违背,是逆时代潮流而动的反动行为,必须坚决加以反对。
三、驳杜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所谓“批判”
杜光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但是读了他的文章,却使我感到他其实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公民,应该知道有遵守国家宪法的义务,而他居然批判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了;作为一个长期在中央党校工作的教授,他本应知道有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义务,但是,他不仅不注意学习马列,对于经典著作知之甚少,却还要不自量力地对经典作家说三道四,妄加评论。这一切,都暴露了他的无知和狂妄,也使他显得十分幼稚可笑。不信请看他是怎么说的:
“为什么会出现‘国进民退’的现象呢?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指导思想上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错误方针,把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同于公有制。”他还说,“这个错误理论始于列宁和斯大林。列宁在十月革命前的一篇文章里把社会主义归结为‘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斯大林在农业集体化完成后的1936年明确地说:‘苏联是社会主义社会……这种社会的基础是公有制:国家的即全民的所有制以及合作社和集体农庄的所有制。’后来还提出要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
在他看来,列宁、斯大林都错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都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有制为主体”也错了,只有他杜光的看法是正确的。因此,他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架势——其实在他之前早就有人这样说过,并且也早就被人们批判过——大言不惭地教导人们说: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呢?按照马克思的论述,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前提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所以,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将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但不是个体小生产那种结合,而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实现个人所有权”他还进一步发挥道:“所以,公有制就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是劳动者在他参与生产的企业里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制度,是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分别说来,生产资料的物质形态是联合占有,劳动者用以进行生产,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置;价值形态则为劳动者个人所有,国家和他人都无权剥夺。或者换句话说,使用价值是共同占有,交换价值属于个人所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其他权利的经济基础,劳动者(当然包括脑力劳动者)由于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才能够获得对于企业的管理权、监督权和利润分配权,才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等,才能名副其实地成为真正的普世价值。”。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杜光这些大话究竟有什么价值。
杜说公有制“这个错误理论始于列宁和斯大林”,其实,马克思主义关于公有制的理论既谈不上什么错误,也根本不是什么“始于列宁和斯大林”。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里,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就已经十分清楚明白地论述了公有制问题。
我们知道,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不仅说了“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而且非常明确地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试问:这里论述的是不是公有制、国有制的观点?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论述商品拜物教的历史性质时,马克思曾 “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说“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消费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 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启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5-96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在这里,马克思不仅讲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公共占有”),而且讲到了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杜文又怎么能说这个理论概括 “始于列宁和斯大林”,是列宁最早“把社会主义归结为‘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的呢?
至于合作社和集体农庄的所有制,也不是斯大林在1936年在制定苏联新宪法时才提出来的,恩格斯早在半个世纪前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在1886年1月20-23日在写给倍倍尔的一封信里说:“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社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但是事情必须这样来处理,使社会(即首先是国家)保持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样合作社的特殊利益就不可能压过全社会的整个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5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关于所谓“个人所有制”问题,这更不是杜光提出的什么新观点,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几十年。本来,对于这个问题,恩格斯和列宁都要非常明确的阐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也就是说,社会所有制 涉及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涉及产品,那就是涉及消费品。为了使甚至6岁的儿童也能明白这一点,马克思在第56页设想了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也就是设想了一个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并且说:‘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 产品的一部分重新作为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找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些话甚至对杜林先生的黑格尔化的头脑来说也是够清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3-474页;着重号为恩格斯所加)恩格斯还强调,“当马克思把这一过程称为否定之否定时,他并没有想到要以此来证明这一过程是历史地必然的。相反地,他在历史地证明这一过程部分地实际上已经实现,部分地还一定会实现以后,才又指出,这是一个按一定的辩证规律完成的过程。这件是一切。”(同上,第477页)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中批驳民粹派时也大段地引用了恩格斯的以上论述,并在“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后面用括号加了这样的话:“懂俄语也一样,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因为译文完全正确。”(《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页)表示完全赞成恩格斯的论述。不过对于中文译文来说,却有一点麻烦。由于德语的Eigentum一词具有“财产”和“所有制”等多重含义,现行中译本在这里将其译为“所有制”,而没有译为“财产”,而个人所有制又与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极易混淆,因而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理解。《江汉论坛》1983年第2期曾发表余名汉同志的《<资本论>》第一卷中的一处误译》一文,主张将individuelle Eigentum不译为“个人所有制”而译为“个人财产”,我认为这个主张是正确的,曾先后在1991年、2002年和2007年三次撰文对这个问题进行补充论证。(拙文分别见:《中国经济问题》1991年第1期;《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4期;《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9期)实际上,在现行马恩著作中译本里,将Eigentum译为财产、将individuelle Eigentum译为个人财产也是有先例的。比如《哥达纲领批判》《哥达纲领批判》里有两句与“重建”的内容有关的话——一是说“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一是说“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财产”。(分别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304页)这里的“公有”,德文原文是Gemeingut.,而“个人财产”的德文原文是individuelle Eigentum ,这就说明,在生产资料公有条件下的个人财产只能是消费资料,而将individuelle Eigentum 译为“个人所有制”并认为包括生产资料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在这个问题是的观点的。至于有人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也有个人财产,应该说,在第一个否定即“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过程中,生活资料也是剥夺的对象。马克思说,“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一一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了资本的前史。”(《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30页)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相当长时期里,无产阶级虽然也要消费,但是它们是无法形成个人财产的,工人阶级之被称为无产阶级也正在于此。当然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资产阶级可以从他们剥削全世界所获得的超额利润中拿出一部分对无产阶级特别是其中的上层进行收买,使他们也有了房屋、汽车乃至股票等个人财产。应该说,这已经是一部分变了质的而不是典型的无产阶级了。如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不能形成革命的形势,显然与此有关。但是,如果从全世界的情况来看,就不是这样了。
至于杜文说“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这也不是什么新鲜观点,早就有人提出过。这个提法的根据是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一句话:“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页)这只要完整地看一下马克思的论述,就非常清楚:所谓“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就是“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只要注意一下其中那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非”字,它显然不是什么“个人所有制”,而恰恰是社会的所有制或公有制。如果再联系马克思这句话前面的话,就更加清楚了。马克思在这句话之前说,“西斯蒙第为之痛哭的所有制和劳动的这种分离,是生产条件的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的必要过渡阶段。如果单个工人作为单独的人要再恢复对生产条件的所有制,那只有将生产力和大规模劳动发展分离开来才有可能。”(同上)这就清楚地说明,在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后再恢复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是和社会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也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在这个问题上,杜文还说什么,“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是劳动者在他参与生产的企业里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制度,是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分别说来,生产资料的物质形态是联合占有,劳动者用以进行生产,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置;价值形态则为劳动者个人所有,国家和他人都无权剥夺。或者换句话说,使用价值是共同占有,交换价值属于个人所有,国家和他人都无权剥夺。或者换句话说,使用价值是共同占有,交换价值属于个人所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其他权利的经济基础,劳动者(当然包括脑力劳动者)由于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才能够获得对于企业的管理权、监督权和利润分配权,才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等,才能名副其实地成为真正的普世价值。”
这不禁我想起谢韬和辛子陵在《炎黄春秋》2007年第6期上发表的《《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论与中国改革》一文来。该文说什么马克思由于出现了股份公司因而“不仅找到了把生产资料‘当作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的形式,而且找上了‘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形式,这就是股票”杜文玩的其实是同一个套路。对于谢、辛的文章,我曾在网上和《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9期上给以批驳,现在再结合杜文的上述高论指出以下三点:
第一,这种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所有制是杜林用来强加给马克思的,与马克思主义毫无共同之处。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说,生产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只能有两种形式:或者是个人占有,这一形式无论何时何地对于生产者来说都从来没有作为普遍形式存在过,而且一天天地越来越被工业的进步所排除;或者是公共占有,这一形式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前提都已经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本身造成了;所以,必须以无产阶级所拥有的一切手段来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0页)恩格斯还说:“社会主义的利益决不在于维护个人占有,而是在于排除它,因为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公共占有就成为不可能。”(同上,第491页)这就是说,个人占有和社会占有是互相排斥的,它们的关系是“或者是,……”与“或者是……”的二者居其一的关系,而不是杜文说的“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合二而一的“一身而二任”的关系,就是说,不可能存在一种既是公共的又是个人的所有制形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曾驳斥杜林说:“我们先把否定的否定放在一边,来看看‘既是个人的又是社会的所有制’。杜林先生把这叫作‘混沌世界’,而且他在这里令人惊奇地确实说对了。但是很遗憾,处于这个‘混沌世界’之中的不是马克思,而是杜林先生自己。……在这里他也可以不大费力地按照黑格尔来纠正马克思,把马克思只字未提的什么所有制的更高的统一硬加给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473页)和杜林一样,杜光也创造了一个“混沌世界”,但它与马克思的“重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二者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上是一个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那里既没有商品,也没有价值,因此 也不可能有什么物质形态和价值形态的统一。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些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页)就是说,在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里,既然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自然也没有什么商品的两因素,也就不存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应该看到,马克思在设想“自由人联合体“时,是把它与商品生产社会相对比而提出来的,在那里,产品不表现为商品,劳动也不表现为价值,劳动时间也不表现为价值量,所以也就没有商品拜物教。杜文把马克思讲的未来社会与这些和商品生产有关的概念搅浑在一起,说明他跟谢韬、辛子陵一样,对马克思主义其实是一窍不通的。至于杜文说什么“使用价值是共同占有,交换价值属于个人所有”就更不合逻辑了。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着,二者是统一的,不可能一个是共同所有,而另一个是个人所有。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杜文又把所谓个人所有制与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联系在一起,似乎没有个人所有,就没有自由、民主、平等、人权了,其实,正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才消除了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不平等,才为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创造了条件。如果人民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不平等,一切关于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口号都只是一句空话。在这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临近结尾的部分曾经对资产阶级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作过非常深刻的揭露和批判。显然,只有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有可能消灭阶级和剥削,才能有真正的平等。杜光喜欢讲“普世价值”,实际上,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价值观,所谓的“普世价值”是根本不存在的。就以平等观来说,资产阶级所要求的平等仅仅是要求消灭封建特权,而无产阶级所要求的平等则是要消灭阶级。恩格斯说,“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是一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什么都行,就不能说是永恒的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8页)
总之,杜文对于马克思“重建”以及所谓“普世价值”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是是根本不相容的,是完全错误的。
四、要高度警惕鼓吹“国退民进”的外来因素
我国鼓吹“国退民进”的,除了杜光以及上面提到的黄孟复,还有大名鼎鼎的吴敬琏、厉以宁等人。他们是一些代表资产阶级利益想在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资改派代表人物。这里要指出的,鼓吹“国退民进”的不仅是这些人,他们还有一个国外的靠山,这就是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特别是美国帝国主义统治集团。何以见得?去年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他居然自作主张地要与南方一家报纸作谈话。这件事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一个美国总统为什么不按照外交惯例由东道国选派媒体记者进行采访,而由自己选择某个有明显倾向性的报纸进行谈话呢?显然,他是要影响中国的舆论,影响中国的公众,而说到底,是要影响中国政府的决策。无独有偶,今年年初,美国的新闻媒体竟然“评选”出“中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这事也非常蹊跷,中国的百大公共知识分子当然应该由中国人来评选,何用你美国的新闻媒体越俎代庖?说穿了,他们这样做,也是想以此来影响中国的舆论,影响中国的公众,最终影响中国的决策!而从其所“评选”出的所谓“中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来看,这些被“册封”的人都有着差不多共同的政治倾向,都是所谓自由主义者,都是亲美派。其中也许有人不在此范围之内,那也不过是为了故意遮人耳目而已。这两件事,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美国佬的亡我之心不死,他们还想用各种办法与我们进行斗争,我们万万不能粗心大意。
美国帝国主义为什么要这样?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们对世界上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很不甘心的。想当年,他们花了很大代价,扶持蒋介石,用所谓美式装备武装了几百万的所谓“国军”打内战,结果却被毛泽东和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打得落花流水,不得不逃往台湾。因此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又是组织所谓联合国军参加朝鲜战争,又是派出第七舰队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还不断在中国周围制造麻烦,而且长期不承认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对中国进行封锁禁运。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在经济国防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他们更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一百个不高兴。中国改革开放,他们似乎以为找到了适当的机会,妄图通过西化、分化,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使中国和平演变为它的附庸。但是,它也清楚,只要我们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只要共产党有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路线,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他们的目的就一定不能实现。因此,搞软的一手进行和平演变仍然是它的上策。最近的事态发展,他妈显然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当然也应该相应地做好自己的工作,针锋相对,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
在这方面,我们看到,美国和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至今都不愿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他们看来,市场经济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只要中国还有那么一些国有经济存在,只要中国还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他们就不舒服,他们就不愿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他们想以此对中国施加压力,迫使中国越来越资本主义化。而国内的一些精英,特别是那些上了“百大公共知识分子”名单的人物,也正是按照美国佬的这个思想行动的,而大反所谓“国进民退”、鼓吹所谓“国退民进”就是一个重要表现。应该说,在这方面,《炎黄春秋》也是他们的一个重要据点,最近在突出地位发表这类文章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在所谓“百大公共知识分子”中,《炎黄春秋》的工作人员和“核心作者”就占了好几个。还有些人本来也是很够格的,可能是出于难言之隐而未被“册封”,美国佬肯定也是有数的。我们从这些年《炎黄春秋》所发表的文章也不难看出,它虽有《炎黄春秋》其名,但是却不能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它一直反对和污蔑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英雄毛泽东,反对和污蔑毛泽东和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它看来,毛泽东也好,毛泽东和共产党所领导的新中国也好,几十年来,没有做对什么事,大多数的事都做错了,搞糟了;毛泽东和整个新中国在他们笔下,简直是一片漆黑,乏善可陈。他们这样宣传的目的也很清楚,就是要人们放弃毛泽东思想,摆脱共产党领导,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这样一来,就为走资本主义道路扫清了障碍,中国就可以沿着资本主义的道路顺利向前发展了,中国家可以很快变成他们所向往的“中美国”了。
也许因为他们太急于求成了,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往往不择手段,结果反而适得其反,反而暴露了自己。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看清楚了《炎黄春秋》的真面目。在我看来,这个杂志言行不一、表里不一,有文字而没有灵魂,有论证而没有逻辑,有引证而没有出处,有谣言而没有真理,有写手而没有作者,有捏造而没有创造,……已经堕落成一个由一帮民族败类麇集的帮助洋人反对新中国而专门制造反动舆论的文化垃圾工厂。它的前途是很不美妙的。
奉劝杜光及《炎黄春秋》诸公,你们在错误的道路上已经走得很远了,再这样走下去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常言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表的是人类美好的未来,尔等都是炎黄子孙,还曾有过革命历史,岂可挟洋自重,辱没祖国而为国人所不齿?自当脱离贼船,改邪归正,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跟全国人民一道走社会主义的光明大道,惟有如此,才能洗刷已经犯下的罪过,而不致给后世留下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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