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光谦:《红楼梦》作者研究的乱象几时休?
《红楼梦》作者研究的乱象几时休?
毛泽东主席评价说《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作为《红楼梦》的热心读者,笔者对这部伟大作品的作者自然十分关心。
胡适、周汝昌先生早年提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但红学界一直有不同声音。80年代以来,随着文学界的“春天”到来,关于《红楼梦》作者并非曹雪芹的各种说法,蜂拥而起。其中不乏索引派,考据派,推理派,类比派,钩沉派,评点派,令人眼花缭乱。在断定曹雪芹非红楼梦作者的各种说法中,代表性的说法有:明末四公子之一冒辟疆说,江左三大家之一吴梅村说,戏曲家《长生殿》作者洪昇说,清代词人随园居士袁枚说,明朝遗老顾景星说,康熙孙、爱新觉罗·允禵第四子弘暟说,湖南娄底谢三曼说等等。据有人统计,《红楼梦》候选作者群竟达65人之多。借用一句时髦的话:“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显然,在《红楼梦》作者的竞猜中,真正的谜底只有一个,余下60多个无疑全都是假的。
《红楼梦》作者到底是谁?仅凭大胆假设恐怕不行。要靠事实说话,靠证据说话。某些否定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的文章和著作,虽然洋洋洒洒,但大多穿凿附会,言不及义,让人越看越糊涂。
日前笔者整理手边资料,感到转来转去,还是“曹雪芹说”比较靠谱。尤其细读周岭先生关于《红楼梦》作者的分析,深受教益。正如周岭先生所提示的,要弄清楚《红楼梦》作者究竟是谁,以下历史事实是不能视而不见的:
1、曹雪芹与友人敦敏、敦诚、张宜泉大量的诗词唱和,证实曹雪芹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存在,而不是虚构的人物。
史料记载,敦敏(1729-1796),字子明,号懋斋,其弟敦诚(1734-1791)字敬亭,号松堂,清太祖努尔哈赤第12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曹雪芹在右翼宗学当差时,与在右翼宗学读书的兄弟俩初识。张宜泉(1720—1770)也是曹雪芹的诗友,清内务府汉军旗,镶黄旗人。
由于志趣相投,曹雪芹与他们往来密切,常常以酒当歌,以诗唱和。故而留下不少诗作。敦敏《懋斋诗抄》、敦诚《四松堂集》,张宜泉《春柳堂诗稿》,均记载了不少写给曹雪芹的诗。《懋斋诗抄》和《四松堂集》两部诗集先后于1922年和1947年被发现。《春柳堂诗稿》现存有光绪刊本。这就为我们今天确认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提供了难得的物证。
敦敏、敦诚、张宜泉写给曹雪芹的诗都直接题为《赠曹雪芹》、《题芹圃画石》、《赠芹圃》、《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访曹雪芹不值》、《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寄怀曹雪芹(霑)》、《赠曹芹圃(即雪芹)》、《挽曹雪芹》《怀曹芹溪》,《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题芹溪居士》和《伤芹溪居士》等。其中敦敏《题芹圃画石》一诗云:“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馀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张宜泉《题芹溪居士》“爱将笔墨逞风流,节录西山别样幽”,透露了曹雪芹“奋扫如椽笔”的写作生涯。敦诚《寄怀曹雪(霑)》称:“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揭示曹雪芹先祖从魏武王曹操,经唐宋元明清,一脉相承的家世。“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则点明曹雪芹曾著书于北京西山黄叶村的场景。《挽曹雪芹(甲申)》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伤芹溪居士》称“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对曹雪芹殇子之痛,以及曹雪芹不幸早逝表达沉痛的哀悼。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曹雪芹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上述诗作是曹雪芹与他的朋友间密切往来的真实记录。曹雪芹并非捏造与伪托。曹雪芹当年穷困潦倒,少为人知。哪位无良文人有兴趣为骗点稿费,或蹭点热度而专门去伪造与他相关的历史?上述历史资料应该是可信的。
2,值得关注的是,张宜泉《题芹溪居士》诗前小注完整地指出曹雪芹:“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这就是说曹雪芹、雪芹、芹圃、曹霑、梦阮、芹溪居士是同一个人。世界上即使有同名同姓者,不可能有姓、名、字、号全部相同的两个人。这种巧合尚无先例。
3,曹雪芹才华横溢,“笔有奇气”,“醉馀奋扫如椽笔”,“爱将笔墨逞风流”,以写作见长。他写作惊世之作毫不奇怪。
4,曹雪芹的先祖曹寅曾任江宁织造。曹雪芹的远祖可以追朔到魏武王曹操,有历史脉络可寻。
5,曹雪芹曾“著书”于北京西郊“金山脚下黄叶村”。
6,称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对曹雪芹十分了解。
2、与曹雪芹所处时代相近的富察·明义、裕瑞、永忠等人借阅《红楼梦》的经历,证明了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真实性。
首先值得一提的的是明义。明义(约1743-1803)。明义号我斋,满洲镶黄旗人,明义比曹雪芹小二十多岁。其堂姐夫墨香既是敦敏、敦诚的叔父,又是永忠(康熙帝十四子允禵孙子)的堂兄弟。明义著有《绿烟锁窗集》。其中有《题红楼梦》组诗二十首,是有关《红楼梦》最早文献之一,书中较早地正面提及《红楼梦》,备受红学界的重视。
明义《题红楼梦》以组诗的形式系统地品评了小说《红楼梦》的的环境、人物和故事情节。例如:(咏大观园)“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咏怡红院)“怡红院里斗娇娥。”(咏潇湘馆)“潇湘别院晚沉沉”。(咏大观园试才)“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咏黛玉之死)“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可见在明义那个时代《红楼梦》已为人知。尤其难得的是《绿烟琐窗集》《题红楼梦》组诗前还有一段小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惜其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这段小注,文字不多,但信息量很大。回答了几个最关键的问题:
1,明义表示,曹雪芹曾亲自出示《红楼梦》一书。明义亲眼看到了《红楼梦》一稿本,他是《红楼梦》一书直接见证者。
2,曹雪芹出示的这部《红楼梦》是曹雪芹撰写的,不是别人写的。
3,这部小说创作了贾宝玉、林黛玉等典型人物,涉及大观园、怡红院、潇湘馆、黛玉葬花等《红楼梦》代表性情节与背景。说明不是另外一本同名小说。
第二个值得重视的线索是裕瑞(1771年-1838)提供的。裕瑞,豫亲王多铎五世孙,母嫡福晋富察氏。裕瑞被认为是研究《红楼梦》续书第一人。所撰《枣窗闲笔》是一部研究《红楼梦》有价值的专著。
据瑞裕《枣窗闲笔》记载:“闻旧有《风月宝鉴》,又名《石头记》,曹雪芹得之,以其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近。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又称“曾见批本,本本卷额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在这里,瑞裕也证实他曾亲眼见到《红楼梦》一书的脂批本,并指出所谓《风月宝鉴》,《石头记》,《红楼梦》,只是《红楼梦》不同时期的不同名称而已。
第三个线索来自永忠。他也证实亲眼见到《红楼梦》抄本。爱新觉罗·永忠(1735-1793),号渠仙,延芬居士。雍正同母弟恂勤郡王允禵孙。据所著《延芬诗话》记载,乾隆33年戊子(1769年),曹雪芹去世后约五、六年,永忠因为墨香的关系,(墨香:1745-1790,明义的堂姐夫,敦敏、敦诚的叔父)读到了《红楼梦》抄本。读后专门写了题为《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姓曹)三绝句》的诗。诗曰:“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又诗曰:“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这些诗说明,永忠虽然未见过曹雪芹,但通过明义的堂姐夫墨香读到了《红楼梦》抄本。对书中主要人物林黛玉和贾宝玉等艺术形象留下了难忘的记忆,他对曹雪芹写作才能给予了高度评价。再次证实曹雪芹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
3、曹雪芹的至亲“脂砚斋”,见证了《红楼梦》写作过程。他以亲历者的身份透露了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大量细节。
“脂砚斋”具体是谁,未有定论。裕瑞《枣窗闲笔》记载,裕瑞的舅舅富察明义评曹雪芹“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并称“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雪芹)叔脂砚斋之批语”。这里裕瑞不仅再次证实“曾见抄本”,同时提供“脂砚斋”乃曹雪芹叔父的明确信息。尽管这一信息有待更多的证据支持,但“脂砚斋”与曹雪芹密不可分是毫无疑问的。
脂砚斋在《红楼梦》一书中留下了大量评语,有眉批、侧批、回前批、回后批、双行夹批等,达数千条之多。甲戌本下部每页都有“脂砚斋”的署名。不论“脂砚斋”是不是曹雪芹叔父,从脂砚斋点评《红楼梦》的数千条评语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脂砚斋是离曹雪芹最近的人,是最密切的接触者。没有任何人对曹雪芹日常生活与写作像脂砚斋那样了若指掌。他对曹雪芹和《红楼梦》证言的可信度不是几百年后的专家可以相提并论的。
2,脂砚斋不仅是曹雪芹《红楼梦》的点评者,而且也是《红楼梦》写作的参与者、审校者。《红楼梦》第二回回前诗云:“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甲侧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这里脂砚斋点明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只有曹雪芹才具有写作《红楼梦》的非凡才能。
3,脂砚斋透露曹雪芹常常以亲身经历为素材写入书中。《红楼梦》的许多情结,可以看到曹雪芹生活的影子,从而为我们认识《红楼梦》又打开一扇窗户。如脂评一再地强调《红楼梦》中的许多内容都是作者或者评者所亲身经历过的,而非杜撰而来,书中描写“真有其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如红楼梦》第七十四回,写贾琏借当,脂砚斋在庚辰本夹批:“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不记不神往事也。”故事情节并非完全虚构。
在第1回,脂砚斋证实“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书”即《红楼梦》,“书未成”即《红楼梦》尚未定稿。在小诗的眉批中,还强调:“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我读至此,不觉放声大哭”。在这里,脂砚斋强调与曹雪芹和《红楼梦》生死相依,命运与共。两人为《红楼梦》一个“泪尽而逝”,一个“泪亦怠尽”,决非一般情感。
《红楼梦》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砚斋批曰“作者用史笔也。”并透露他曾“因命芹溪删去。”这说明脂砚斋在小说《红楼梦》的创作中,非一般看客,而是重要的参与者,重大问题上的把关者。一个“命”字,反映了脂砚斋在辈分或年龄上高于曹雪芹。
又如第75回,回前单页记载:“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脂砚斋在校对过程中发现短缺中秋诗,但未敢擅自作主,而是要等曹雪芹来定夺。这说明曹雪芹是本书真正的写作者、主导者。曹雪芹去世后,脂砚斋批曰:“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乾隆三十九年(1774)甲午八月泪笔。”脂砚斋始终将两人的命运与情感,与《红楼梦》紧紧联系在一起。对于《红楼梦》及其作者,他无疑最有发言权。
4,在小说《红楼梦》中,曹雪芹坦承,自己就是《红楼梦》作者,《红楼梦》是自己的呕心沥血之作。
其实,《红楼梦》开篇第一回,曹雪芹就已经说明这本小说是自己费尽平生心血写成的。这本书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情感。他在书中表示:“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部小说开始称《石头记》,后改称《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名称虽异,实为一书。作者坦承:“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诗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曹雪芹在这里倾吐写作《红楼梦》“字字皆是血”的心路历程,以及“欲天下人共哭”的初心。其中甘苦若不是亲历亲为者是难以体会的。作者在这里以写书人的习惯性口吻和委婉的表达方式,明白无误地将自己的作者身份公之于众。
长期以来有人置上述曹雪芹本人、曹雪芹亲友、与曹雪芹同时代人的大量亲历、亲见、亲为、亲记的第一手历史资料于不顾,力求曲径通幽,在《红楼梦》之外去寻找《红楼梦》,在曹雪芹之外去寻找曹雪芹。把清晰的事实模糊化了,把严肃的问题庸俗化了。这到底是对这部伟大作品的弘扬,还是对他的糟蹋?这里有没有值得反思的问题?
(2022年1月中旬初稿,2月15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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