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格改革或再造“三座大山”
长期以来,以计划经济的手段控制资源价格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不能承受之重,更阻塞了市场的基本配置功能;资源价格偏低,客观上助长了水、油、气、煤等国内稀缺资源的浪费。无论从市场逻辑所看重的资源配置效率,还是从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看,资源价格改革似乎都势在必行。但是,当前这种“全面推进”的势头,却让人不由联想起1990年代被称为“铁心破三铁”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改革,其中医疗改革已被官方确认为失败,而民间则有一种说法,认为三大改革的结果造成了“新三座大山”,不但加速了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也成为多年来经济内需失力的关键。
确实已有许多相同迹象迫使人们作此联想。首先,就产品性质而言,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与住房、医疗、教育一样,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必需品,需求具有刚性,产品既具市场性,又具公益性,它们的价格并不适于完全由市场决定。然而,从此次价格调整的表现看,“改革”显然还是和1990年代一样,试图服从市场的逻辑,以理顺市场的基础配置功能。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场重要的经济杠杆改革,必然也是一次重大的利益调整,它必定产生一个谁受益、谁受损,由谁来承担“改革代价”问题。从已经推出的调整方案看,改革就是涨价,与1990年代“三大改革”如出一辙,承担代价的,依然是一般消费者即普通民众。官方在“以人为本”方面的进步,似乎主要表现为要求涨价时需“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换言之,承受代价的对象已确定无疑,不会更改,只不过不打算一下子加价太猛,将这些人逼入绝路而已。虽然一些方案中也提到要对贫困人口进行补贴,但每当说到这方面时,不但语焉不详、含糊其词,更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和针对性操作方案。根据经验判断,最大可能是,将本来要提升的低保标准,算到此次价格改革头上。即同一次补贴,可以被反复用作不同政绩或德政之证明。
“改革”方式也与1990年代没什么两样,仍然是在资源供给的源头实行行政性垄断,却在销售环节实行“市场化”。换言之,垄断的企业和部门,既可依托垄断地位排除同行竞争,低价进高价出,又可以“市场化”的名义,免除公益责任。而一般消费者所要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群在市场化名义包装下、得到政府部门权力支持的价格垄断者。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此次“改革”的结果也不会与1990年代有多大不同,很可能再造几个暴富行业和一批暴富者,让更多人沦入“贫困人群”,进一步压缩中间阶层,使社会结构更趋于金字塔型。
早在1980年代末,资源价格的改革即被提上日程。之所以磋砣至今,就是因为顾及“居民承受能力”。说到底,这是一个利益分配格局问题——老百姓已经因承受多项“改革代价”而处于贫富分化之低端了,怎么能够再火上浇油?政府控制和补贴资源价格,这不是什么恩赐,而是应尽义务。资源价格不是不能“改革”,但代价不应该由一直以来的利益相对受损者承担。时至今日,上述贫富分化的利益格局并没有多大改观(如果不是每况愈下的话),为什么资源价格改革又忽然可以不顾民众感受而启动了呢?政府一再说要提高居民收入,为什么却在居民收入未增时反而加大其生活负担,这不是变相减少居民收入吗?这几年加大对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的投入喊得震天响,保障水、电、气等生活必需用品价格正是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的题中之义,为什么政府却要突然撒手,减少投入呢?
有人认为,现在是中国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难得时机”。但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时机啊?中国经济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失业增加,一般劳动者收入下降,促进内需既成为当务之急,又面临难上之难。当此之时,有关部门却认为已经到了资源涨价的天赐良辰,有些地方一次性水价上涨高达40%。即或从节约水资源的角度出发,也应该是在维持基本生活用水低价的前提下,再根据用量分段调节价格。像现在这种“改革等于涨价”,主要由普遍民众承受“改革代价”的做法,不但可能再造“新三座大山”,令民间怨声载道,而且很可能引发新一轮商品价格的轮涨,令通货膨胀由“预期”变为现实;从通胀和内需两方面,重挫中国经济,使刚刚显形的经济复苏重回谷底,甚至跌入难以自拔的“滞胀”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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