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慧丽:兰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三条启示
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三点启示
何慧 丽
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种重要类型。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兰考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依法注册数量达到25个。其中,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的3个,150万元以上的8个,100万元以上的9个,50万元以上的5个。16个乡镇中有9个乡镇、20多个村庄建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197人,入社资金以大型机械设备等实物为主计2000多万元。
2008年,开封市共向上级审报8个农机合作社专项资金项目,兰考县就占了5个,外县(区)占3个。可见,兰考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走在了全市各县区的前列。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兰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大亮点。兰考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启示主要有如下三点:
启示之一: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意要在能够赢利的领域成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的第一难题是农民是否愿意合作,合作的成本(包括社员之间的信任度如何,管理成本等)如何支付,能否支付。
我们知道,农民愿意合作的前提是:合作起来比分散的独自经营要取得更多的利益,否则,就必然应了“生意好做,伙计难搁”那句话。而任何一个合作社都是需要支付合作成本的,这个成本(包括管理者精力和时间的付出,以及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支付的必要费用)能否支付得起?合作的收益是否远远大于不合作的收益,远远高于合作的必要成本?这就要看在哪些领域进行合作了。合作得起,首先是因为支付得起合作的成本,合作的收益大于不合作的收益,这样,农民从利益取向的角度乐意合作,管理者也因为合作收益支付得起管理费和公益金、公积金的费用而乐于合作社的日常事务管理,于是,这样的合作社就有了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某些领域受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合作起来扯皮多,损耗大,农民有怨言,管理者出力不讨好,这样还不如不合作的好。这样的领域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养殖业的产中环节,等等。而诸如农机服务领域,一些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领域,农副产品的加工、流通、贮藏、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有较多的赢利,则可以采取合作方式。
启示之二:农机专业合作社,虽然经营的领域赢利较多,具备合作的市场条件,但是固定资产需求巨大,对合作社成员的经济实力,以及能力、技术和品德等都要求较高,这对合作社成员的实力和素质都提出一定的要求。
一台农机10万元以上,这不是一般的农户能够承担得起的。同时,农机合作社的成员们,要有基本的驾驶技能,要有处理相关维修技术问题的判断能力和解决能力,这就要求社员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们,基本上是乡村中的经济能人,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有娴熟的驾车技巧,有对市场的适应力,具有主动寻求规模性市场的积极性和有效办法。
此外,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了扩大业务范围,常常会跨县、跨省区经营业务活动,脱离了本乡本土范围的外出经营,需要对合作社的领头人、乃至每一个社员有较高的要求。除了要具备上述的综合素质之外,最重要一点是要诚实守信,扶危济困,要有较好的信誉或名声。我们调查的几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都在开拓业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信守合同和许诺;在耕播过程中,每到一处,都会对困难的农户能帮忙的帮忙,能少收钱的少收钱。因此,他们把农机开到哪儿,就会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那里的业务就能顺利地得到开展。
但是,正因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经济实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所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我们倡导的合作社发展事业之中,在广大农村范围内,对于积累很少的、一般的小农户而言,还不具有普遍性。这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的。
启示之三:类似于农机管理中心等政府涉农部门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
实在地说,兰考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在开封市的县区范围内走在前面,与农机管理中心的大力扶持和创造性工作密不可分。县农机管理中心在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方面,在项目拉动、提供基础设施和良好条件方面,在示范带动、发挥良好示范效果和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在政府与民间上下联动、齐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在以政策驱动、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劲发展动力方面,等等,都做得不错,可以说,正是有农机管理中心的创造性工作,才会以工作成绩和实力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争取到项目发展资金;也正是中央和省里安排资金进行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才从国家层面为兰考县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就全球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来就离不开国家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资金、信息、培训、基本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对于人口上亿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尤甚。相信我们国家各地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比较其他种类的合作社发展而言,要好得多,其原因,除了这类合作社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市场前景看好之外,最重要的,当数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涉农部门的扶持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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