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肆虐旧中国的天花是怎样被新中国消灭的?
中华民国政府建立后,为了体现新政府独立自主办理卫生行政的能力以及对市民健康的重视,1921年成立广州市卫生局,严格规范种痘相关事宜。
1921年2月,广州市市长孙科聘胡宣明到广州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局长,这是当时中国第一个城市卫生局和局长。
可惜民国时期时局不定、腐败横行,卫生规范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广州市卫生局成立之初,第一年广州卫生局可以一边拿到民国政府的财政拨款,一边向社会收取每年三四十万元的洁净费。局长胡宣明在全市设立六个卫生区,仅办理三个月就因经费难以下到一线而名存实亡。中心城市广州都如此,那其他地区的医疗卫生情况可想而知更为恶劣。
民国38年历史中,河南省仅民国三年和民国四年没有疫灾记录,整体疫灾频度为94.7%,基本上是“无年不疫”;东南沿海的闽浙地区,这个数字则是100%,民国后期福建浙江两省几乎每一个县城都遭了瘟疫,而天花是主要瘟疫之一。
一部民国史,对于中国来说就是一部瘟疫史。
新中国成立初期,天花仍旧是我国死亡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之一。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便开始进行消灭天花瘟疫的斗争,采取的方法也与世界一样:种牛痘。不同的是:中国采用的是汤飞凡发明研制的牛痘疫苗。
先回过头来看新中国人民政府是如何号召人民消灭天花,开展全民种牛痘运动的。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军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军民春季防疫工作给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队的指示》,其中提出了要通过普种牛痘来控制天花流行的要求。4月,卫生部公布《一九五O年工作计划大纲》,将大量制造疫苗、施行普遍种痘作为工作计划的重点。8月,在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总结报告中,卫生部长贺诚又进一步提出:“对于危害最大但在实行预防上非常简单的疾病一一譬如天花……我们应该马上着手,组织普遍的预防,定期地予以全部或大部消灭”。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种牛痘工作,1950年10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要求各地积极开展秋季种痘运动。10月12日,卫生部颁布《种痘暂行办法》,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居民,不分国籍均须种痘。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号召下,各省、市纷纷行动起来,全国的种痘运动由卫生基础条件好的地区逐渐扩展至缺医少药甚至无医无药的边远地区。东北区由于卫生防疫基础条件较好,种痘工作开展较快。
1950年,东北7省均已开展种痘运动。3月1日,吉林省颁布《预防天花暂行办法》,下达了在3年内扑灭天花的指示。仅在1950年春季即完成190余万人的牛痘接种工作,占应种痘总人口的27%。其他如黑龙江、热河等省以及旅大地区、鞍山市的种痘规模也颇为可观,其中又以旅大地区种痘率最高,1950年的接种率已达97.6%。
华北区各省、市整体种痘情况略逊于东北区。其中,河北省因建政工作进展较快,使得种痘工作起步早,1950年春即开展了大规模的种痘运动,共施种888万余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28.2%。山西省次之,1950年春、秋两季种痘260余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4。绥远省则因卫生基础条件较差,种痘运动推进较慢,据1950年1至7月统计,仅接种74630人。
西南区部分省、市因卫生机构不健全,加之交通不便、民贫等原因,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更慢。到1950年秋,云南省才发动第一次大规模的种痘运动,种痘约80万人,仅占总人口的4.9%,更大规模的种痘运动至1951年才全面展开。
这道疤痕,从50年代开始,在几乎所有1980年前出生的中国人臂膀上都存在着,就像一个模糊的年轮。他们都有一个同样的经历——接种天花疫苗。那是一场全民运动。
“小孩也种,大人也种,需要的种痘员很多,我们经常要培训他们。”从1957年开始在北京市疾控中心工作的黄素娟今年已经78岁,“那时候要求60岁以下,除了有禁忌症、外出、临时发病等情况外,必须普种,接种率必须要达到80%。”
北京在1950年天花疫苗接种率就已经达到了80%。那一年,北京有80万人接种了牛痘,再加上1949年接种的31万人,已经建立起了预防天花的屏障。在新中国的大中城市中消灭天花,北京应该是第一个。第二个是上海,比北京晚了一年多。
1950年,全国共接种牛痘6400余万人。从总的种痘人数来看是史无前例的,民国时期最高接种700万人,但对全国总人口5.5亿人而言还相距甚远。
一些边远地区的接种率仍然很低,宁夏省1950年只种痘5.2万余人,约占全省人口的6%。
此期,天花仍在许多省份广泛流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旧中国遗留下来大量传染源和易感人群,加上国内战争尚未结束,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健全,致使种痘工作未全面落实。
1951年以后,卫生部仍一再强调卫生工作要以防治天花、霍乱等危害最大的几种传染病为主。4月,在全国防疫专业会议上,卫生部更是明确了防疫工作的方向,并制定通过了鼠疫、霍乱、天花等19种传染病的防治方案和“法定传染病管理条例草案’及关于防疫工作的规章制度等”14个文件。此期,中央、各大行政区以及各省、市卫生机关公布的工作计划中几乎都包含普种牛痘的内容,逐步形成了白上而下推行种痘运动的运作机制。
1951年春,卫生部先后发出种痘通报与春季种痘指示,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切实布置好1951年春季种痘工作,完成1/4人口的接种任务,并拟在3、5年内完成普种牛痘的工作。通报发出后,各地陆续布置了春季种痘任务。东北区的种痘工作推进得最好,仅1951年上半年,东北区即有2768万余人接种了牛痘,占应接种总人口的65.1%,远高于1950年的种痘人数1004万余人。这也使得东北区天花发病人数迅速下降,由1950年的5471人降至1951年上半年的388人。东北区的种痘工作还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其种痘经验也给各地提供了有益参考。
1951年春季,全国共接种牛痘约1.16亿人,加上1950年的数字,共接种牛痘约1.8亿人,超额完成了春季种痘任务。
为了尽早完成全国普种牛痘的任务,卫生部于1951年秋再次号召各地开展秋季种痘运动。到1951年年底,全国已有约3.05亿人接种了牛痘,约占总人口的54.2%。这样的成绩在解放前是无法想象的。
进入1952年,卫生部乘势而上,将种痘运动进一步扩大。2月初,卫生部发出指示,要求各地继续在1952年春、秋两季普遍开展接种牛痘工作,全国要接种约2.6亿人,以达到基本消灭天花的目的。这一指示将全国的种痘运动推向高潮,在各级卫生部门的努力下,1952年最终接种牛痘约2.41亿人。
全民种痘政策的顺利实行,使得天花病例数急剧下降,1952至1958年间,全国天花病例数从10万多人锐减为300多例。1959年只有新疆、四川及云南3个省内发生病例,且多为输入性病例。因此,1966年中央决定对云南、西藏、广东、广西等边境省份居民普遍接痘1次,建立了国境天花免疫带。随着1961年我国最后一例天花病人的痊愈,中国境内再未见天花病例。1962年我国修改了种痘办法,婴儿出生后6个月种痘,同时以省、市、自治区为地域单位划分6个地片,每年在一个地片内推行普种。
数据显示,在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中国进行了3次强制性全民种痘和2次接种行动,共发放了18亿剂牛痘疫苗,全国完成牛痘接种5亿多人,约占全国总人口88.9%。除少数边远地区外,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完成普种牛痘的工作。从1963年之后,中国每隔6年仍然要普种一次天花疫苗,直到1981年。
为了尽早消灭天花,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卫生防疫部门,充分团结发动广大的医药卫生从业人员,通过开展卫生宣教、大量培训种痘人员、实行种痘责任制、解决重点地区的防疫问题等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规模宏大的种痘运动。经过3年多的努力,完成了5亿余人的牛痘接种任务,迅速、有效地降低了天花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种痘运动的开展小仅革除了群众中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不卫生种痘观念和一些陋俗,而且使党和政府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普遍赞许,大大提高了民众对新政府的政治认同。
在防治天花的历史中,卫生检疫、疫苗接种和疫情监测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交通工具常载有天花病人和污染的衣物,因而未种痘的旅行者则成为易感者,并且携带天花病毒导致疫情快速广泛地传播。因此,早期我国的港口卫生检疫内容中就已对发现天花病人和实施种痘作出规定。1931至1948年间,我国汕头、厦门、上海、烟台、天津、秦皇岛等港口均发现过天花染疫船只,成功阻止多起天花流行的出现。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作为中朝边境的丹东等地检疫所加强了对出入境交通工具、人员、牲畜、货物的查验,同时对停留站、接待站进行复检、访视与卫生处理,并在上海、天津和山海关等检疫所的支援下,有效阻止了当地天花流行。
1951至1960年陆续有华侨从马来西亚、印度、印尼等国回国,由于当时东南亚天花不断流行,因此广州、湛江、汕头、厦门等各口岸检疫所均采取检疫措施,并补种牛痘疫苗,同时对已入境未超过天花潜伏期的华侨进行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测,严防天花传入国内。
权威资料《中国卫生防疫工作回顾与展望》附录2:《卫生防疫工作记事(1949~1992)》等文献对新中国消灭天花也有着详细记载:
1949年1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将军夫人李德全任卫生部部长。卫生部设办公室、卫生计划检查局、公共卫生局、医政局、妇幼卫生局、技术室、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公共卫生局内设防疫处,主管防疫工作。
1950年10月12日,卫生部发布《关于种痘暂行办法》,规定全国人民普遍种痘。10月15日,新华社予以报道。
1950年12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交通检疫暂行办法》。《办法》指定应进行检疫的传染病为鼠疫、霍乱、天花、斑疹伤寒、黄热病、雅思病、麻风、炭疽病、流行性脑炎、鹦鹉热10种。《办法》规定,发现以上传染病患者时,应由交通检疫部门隔离、留验或送当地传染病医院处理。
1951年1月11日,据《健康报》报道:卫生部通报各地区切实布置春季种痘工作。卫生部规划,为期三至五年内完成普种牛痘工作,1951年要求各地完成四分之一人口的接种人数。当年我国发生天花61462例,死亡12509人。
1951年4月11日至23日,卫生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防疫会议,会议制订了包括鼠疫、天花在内的等19种危害人民最大的传染病防治方案。一个预防传染病法规草案和若干防疫工作具体办法,会议提出1952年防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控制烈性传染病,控制并减少慢性传染病,建立基层防疫组织,为今后防疫工作打下基础。
1951年9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再次发出了《关于加强种痘工作的通知》。
1952年2月6日,卫生部发出种痘指示,预定当年种痘二亿六千万人。
1952年提出全民普种痘苗,并决定六大行政区每年分片轮种;同时加强海关检疫和疫情监测;天花爆发点采取环形包围种痘;由于免疫策略科学,管理实施得力,至1954年大中城市已无天花流行。
1952年12月8~13日。第二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周恩来总理为大会作了报告,提出卫生工作要同群众相结合才能很好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三大原则。
1953年1月9日,卫生部发出《1953年预防天花的指示》。
1953年1月26日,政务院第一百六十七次政务会议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卫生防疫站。4月2日至11日,卫生部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防疫站会议。1953年我国发生天花3320例,死亡195人。
1954年2月2日,卫生部发布《关于1954年开展定期种痘的通知》。1954年全国大、中城市再无天花流行。
1955年3月10日,卫生部在京召开第二届卫生防疫工作会议。7月5日,卫生部发布经国务院批准的《传染病管理办法》。依照该《办法》管理的传染病暂行规定为二类十八种。天花病被列为甲类传染病。
1957年2月12日,据《健康报》报道:由于解放后推行了普种牛痘,在全国各地已经基本消灭了天花。解放以来已治疗黑热病人60余万人,治愈率达97%左右。
1959年在云南沧源县扑灭了我国最后一起天花暴发流行。
1960年3月我国发生最后一例天花。该例天花是自缅甸传入,发生在云南西蒙县的胡小发,男、拉祜族,23岁,已婚。究其传染来源,系1959年12月缅甸斑岳寨天花流行,该寨一9岁女孩感染天花,于出疹期到我国新厂区景坎公社傣革拉寨舅舅家探亲。感染该寨一名11岁女孩娜韩撒,该女曾随其父去力所公社永丙寨姨母家探亲,于是引起该寨发生天花5例,最后传至南亢粮管所胡小发。
1979年12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中国从1960年起已经消灭“天花”。
1962年1月12日,卫生部发布《种痘办法》,共十二条。
1962年以后,我国未再发现一例天花病例。
1966年WHO提出各国加强合作,提高疫苗接种密度,根除全球天花流行的倡议。当时在发达国家已无天花发生,只有非洲少数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仍有天花存在。
1977年10月,索马里发生全球最后一例天花病例。这里天花病例发生在索马里的梅尔卡(Merka)市医院的炊事员麦阿林(Ali Maow Maalin),系一23岁男性患者。又过了两年再未发生新的病例。
1979年12月,在日内瓦,中国科学家,原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章以浩作为“全球消灭天花验证委员会”成员代表中国政府在全球消灭天花证书上签字。
1980年5月8日,第33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正式宣布全球消灭了天花。
本文来自撰写完稿的《新中国抗疫史》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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