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老编辑宗寒回忆录:八十自述(十二)连载
4.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至今)
粉碎“四人帮”以来,通过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纠正了“左”的错误指导思想和路线,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政策开放的重大决策,逐步找到并形成了一条比较成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所有制结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确立。
在这个阶段,通过总结建国以来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执行“左”的方针的教训,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建设的规律有了新的认识,产生了由一定程度上背离中国实际到认识中国实际、由错误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认识上理论上的重大飞跃。成为纠正“左”的政策,执行正确政策,建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认识前提。
(1)认识到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对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断,虽然毛泽东早在1956年就提出来了,但从制定的一些方针政策看,对这一点并未有真正的认识。经过1958年以后的反复实践和重大教训,才真正认识到这一点的重大意义和真实含义。邓小平同志指出:“‘文化大革合’十年浩劫,中国人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只这十年,这以前,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说来,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中国社会主义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则。”[2]“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3]1981年,在党的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把“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认识和判断,列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两层含义:(1)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2)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坚持而不离开社会主义,正视而不超越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地把握这两层含义,使我们能够制定正确政策,纠正“左”的错误,而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成为形成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出发点。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不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有共性,有特性;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除了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制度的一般规律和基本原则外,还要从中国人口多、底子薄、欠发达的国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寻找和遵循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这就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概括道:“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4]后来他又深刻地指出:“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所以,我们多次重申,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5]党的十三大对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了原则的描述和概括,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2条基本内容和主要原则,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等,其中把“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义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发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对公有制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对它们加强正确的管理和引导”作为核心内容和根本原则。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过去我们把计划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成为我们形成僵化体制,不能把经济搞活的重要原因。通过对比实践,我们认识到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市场和计划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6]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市场“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7]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为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提供了方法上和认识上的指导依据。
近些年来,我们党又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义等重要理论。正是在这些科学理论和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对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调整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逐步确立并不断完善。这一阶段我们在这一方面采取的重大措施是:
首先从农村开始进行体制改革,破除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解散了人民公社,建立起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20户农民密秘搞包产到户,接着安徽肥西、四川重庆等地都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农业增产,农民高兴。开始各地对包产到户有很多疑虑,不敢推开,党内对包产到户也有不同的看法,后来得到邓小平同志的肯定。邓小平同志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8]尔后,中央发出通知,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宣布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土地承包权受法律保护,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双层经营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在全国农村普遍发展起来。到1982年底,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到占全国农产总数的80%以上。1983年中央又作出决定,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从此解体,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发展。到1987年底,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的农户(1.8亿户),实行了这种责任制。随后又进行了农村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恢复农村集市贸易,支持集体和个体商业发展,取消缩小派购,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全国粮食产量1978年为3亿吨,1980年增长到3.2亿吨,1985年进一步增长到3.79亿吨,1989年为4亿吨,1993年为4.56亿吨,1996年达到5.04亿吨,1999年达到5.08亿吨,[9]20年中粮食由3亿吨增长到了5亿吨。与此同时,经济作物的总产也有很大提高,油料总产从1978年的521万吨,上升到1999年的2601万吨,20年中增长了2100万吨;棉花总产量从216万吨上升到382万吨,20年中增长了170万吨。[10]粮食单产及其他作物的单产也有明显增长:谷物每公顷单产由1991年的4206公斤,上升到1999年的4945公斤,棉花单产由1978年的445公斤上升到1999年的1028公斤,[11]这样的增长速度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说明家庭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要求的,农村体制的改革和生产关系的调整是完全正确的,是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带来了农业生产力的大发展。
但全国粮食产量在连续20年增长之后,从2000年开始,又进入徘徊阶段。全国粮食总产量由1999年的5亿吨下降到2000年的4.6亿吨,2001年再降为4.52亿吨,2002年为4.57亿吨,2003年为4.3亿吨,2004年为4.69亿吨。谷物单产也由1999年的4945公斤/公顷,下降为2000~2003年的4753公斤、4800公斤、4885公斤、4873公斤。[12]一些经济作物的生产和农民收入也徘徊不前或下降。农产品产量和农民收入之所以徘徊下降,因素很多,但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具有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量有限有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其功能具有 双层经营的优越性;一方面,它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适合我国土地少,农副业适宜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实际,故而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自主经营的权利,促进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一家一户在几亩地上单独经营,信息闭塞,力量薄弱,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又是有限的。因此,还应发挥联产承包“联产”优势的一层,即在农民家庭经营,充分保证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在农民自愿互利和生产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优势,适宜联产的联产,适宜统一耕作、收割、销售的环节,要作统一按排。办一些集体事业,有一些集体积累,方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事。这样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又能发挥集体优势,促进农业更快发展。
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的上升和下降徘徊,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双层经营的这两重性发挥的作用是不平衡的。发挥了家庭经营的作用,农业生产就上去了;而应该和有条件发挥另一层经济的时候不注意发挥另一层经营的作用,该修的水利不修,该统一购种育种的不统一购种育种,集体经济全部化为私有,没有集体积累,外部信息不通畅,没有能力采用新技术,市场打不开,产品卖不出去,也不能不影响扩大再生产。必须充分认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是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因而长期不能动摇。任何动摇忽视,都违背中国农村的实际,都会影响农业生产发展。但是也不要忽视另一层经营的作用,在有条件、有需要、农民感到有要求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发挥另一层经营的作用,扶植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也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水平和性质规律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产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3]又说:“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14]
其次,重视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共同发展。
1958年以后,执行“左”的政策,排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几乎绝迹。1958~1965年间,我国城乡个体经济有100~200万人,还有一部分“地下工厂”。到文化大革命后期,个体经济从1966年的156万人减少到约15万人,私有企业不再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认识到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肯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后来又实事求是地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私营经济逐步发展起来。到198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发展到800家,产值5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中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492万个,营业额约310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1%;城镇个体劳动者有231万人。1991年底,私营企业发展到10.8万户,投资者24.1万人,雇工159.8万人,注册资本123.1亿元。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私营企业开始高速增长。1993年私营企业发展到23.8万户,增长了71.2%;人员372.6万人,增长了60%;注册资本680亿元,增长了207.6%。1997年私营企业发展到96.1万户,比上年增长17.3%;从业人员1349万人,比上年增长15.2%;注册资本5140亿元,比上年增长37%。1992~1997年6年中,私营企业共增加85.3万户,平均每年增加14.2万户;增加从业人员1165.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94.2万人;增加注册资本5016.9亿元,平均每年增加836.2亿元。[15]到2002年,私营企业达到243.5万户,注册资本达到24756亿元,总产值达到15338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4369亿元,商品零售额达到7929亿元。[16]已具相当规模了。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营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二个突出特点:一是增长速度快。其户数由1997年的96.1万户增长到2002年的243.5万户,增加了147.4万户,增长了53%;注册资本由5140亿元增长到24756亿元,增加了19616亿元,增长了2.8倍;总产值由3923亿元增长到15338亿元,增加了11415亿元,增长了1.9倍;从业人员由1350万人增加到3409万人,增加了2059万人,增长了52.5%。1989~2002年13年间,私营企业户数平均每年增长28.8%,注册资本平均每年增长54.9%,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7.6%,营业收入平均每年增长57.5%,商品零售额平均每年增长52.1%,从业人员平均每年增长26.3%。[17]增长是非常快的。二是进入了一些重要部门,出现了一些大企业。1996年以前私营企业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1995年后,除这些行业外,还进入农林副牧业、娱乐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科技资询业等;21世纪以来,开始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铁路、民航以至军工等领域拓展。私营企业在钢铁、重化工、基础设施、冶金、汽车、电力等行业已出现了投资规模达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私营企业。其中,钢铁工业中产量超过100万吨的私营企业已超过10家;从事汽车整车生产的私营企业超过20家。[18]
把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支持和引导它们发展,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客观要求的。我国总体生产力水平还低,生产力水平具有多层次,各方面存在很多空白,社会需求又多样复杂。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生产关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满足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消费的最重要的需要,但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什么都生产,什么都包下来。事实表明,它是包不下来的,勉强包下来效果也不会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鼓励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既能够抓住关键的、主要的,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加快发展,满足需要。据统计,到2004年,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中,私有经济占40%,在商品销售总额中占60%以上。[19]私有经济增加了投资,交纳了税金,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2004年,私有资本合计达8万亿元,“八五”期间及以后时间,向国家交纳的税金超过1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0%。私有经济还创造了新技术,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繁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今天不能忽视,将来也不能忽视。
在私有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矛盾开始暴露出来。除少数管理比较规范、设备比较先进、企业在社会上取得一定信誉度的企业外,多数企业设备技术落后,管理落后,产品落后。不少企业违法经营,只顾赚钱,对外搞假冒伪劣,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对内不顾工人死活,劳动条件恶劣,安全卫生条件很差,搞超经济剥削,工人伤亡事故频繁。偷税漏税更加普遍。工人工资普遍很低,资本剩余价值率普遍高,资本与劳动间的收入差距悬殊,资本与劳动收入间的差距成为社会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有些企业违背宏观要求乱投资,破坏宏观经济比例。私营经济增长很快,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落后,加上不少私营企业都是以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形式由公有制企业转化而来的,从长远观点看,如何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两个毫不动摇”的关系,是在今后发展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再次,扩大开放,引进技术和资金,发展外资企业。
自1978年邓小平同志批评“关起门来,固步自封,夜朗自大,是发达不起来的”,[20]作出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来,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利用外资不断增加。从1980年上半年开始接受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的贷款起,到2004年底,已与外国签订贷款协议1683项,1385.4亿美元,实际使用额1471.5亿美元。这些贷款利息率低,偿还期长,用以修建了秦皇岛港、石臼港、京秦、兖石铁路等基础设施,对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起了积极作用。积极引进外商投资来华办企业。到2003年底,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建立22.63万个企业,投资总额11173.5亿美元,注册资本6336.4亿美元;[21]2004年,外商直接投资606亿美元,其他投资34.4亿美元,相当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7%。[22]外商直接投资中,用于制造业的占69%,[23]其余用于采掘业、电力业、建筑业、农业等,吸收了先进技术,增强了我国的制造能力和对外出口能力。我国还利用外资引进了一批先进设备,对传统设备进行了改造。近年来,我国企业又开始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到2004年底,签订对外经济合作合同60312个,合同金额277亿美元,其中包括对外承包工程238.4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3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13.7亿美元。我国进出口贸易不断扩大,进出口总额由1978年的206.4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11547.9亿美元,增长了55倍。我国已成为世界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的第3大国和外汇储备的第2大国。实践表明,“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执行开放政策是正确的,得到了很大的好处”。[24]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国家发展了,与世界交往扩大了,外部世界对我国的认识和认识度提高了,我国对世界的贡献也扩大了。
再次,深化改革,壮大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我国国有企业原有的管理体制存在高度集中、政企不分的弊端。一些集体企业事实上是“二全民”,存在同样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增强企业的活力,从1978年开始,展开了以国有企业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发出号召:“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25]他指出:在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两条根原则;“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他说:“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26]他提醒我们改革中不能背离以公有制为主体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会主义方向,指出“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27]我国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大体经过了扩大企业自主权(1979~1984)、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1985~1993)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4~至今)几个大的阶段。1978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1979年国务院作出《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使扩大企业自主权逐步深入。扩大企业自主权主要是针对过去对企业统得过死的状况,扩大企业的计划权、产品销售权、价格权、物资选购权、资金使用权、生产处置权、机构设置权以及人事劳动权等10项权利,以后又实行改税,扩大了企业税后留利的权利,使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和范围逐步扩大。“两权分离”阶段主要是在全国范围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制有“双保一挂”、“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等形式。“双保”即企业保证上交利税,保证技术改造;“一挂”即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挂钩。“上交利润递增包干”是在核定上交利润基数的基础上,企业按规定的递增率上交利润,剩余的企业也可以留下来自行支配使用。承包制的内含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这就使企业具有了相当大的自主经营权利和物质力量,只要完成承包任务,就可以自行安排积累的使用和扩大再生产,在完成承包任务的过程中,企业也有了很大的自主经营权。1992年,全国有93%的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承包制对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时还进行了股份制试点,到1993年底有3200家国有企业实行了股份制。1993年,国务院转发国家体改委的通知,除实行承包制外,企业可以进行兼并、联合、租赁、股份合作,一部分企业经过批准可以出售给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建立现代企来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同时提出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有进有退,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1994年先在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7年股份制企业发展到3.2万家,2000年发展到3.6万家,2003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计为3.42万家,工业产值为5.3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7.5%。[28]在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同时,对计划体制、流通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分配体制等也进行了改革。
体制改革破除了高度集中、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实现了生产资料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分离,使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具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利,可以面向市场自主地进行决策投资,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自主地进行分配,活力增加,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总产值由1978年的3416亿元,上升为2004年的65971亿元,以年平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由1989年的2808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21661亿元,以年均18.2%的速度增长。企业由于有了投资自主权和积累,不断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六五”期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530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3880亿元,建成投产大中型项目496个,更新改造项目20多万个。“七五”期间投资7348亿元,建成大中型项目532个,小型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各20万个。“八五”期间投资43000亿元,建成大中型基建项目845个,限额以上重点技改项目374个。“九五”期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2400亿元,改造项目880个,并进行了包括建成1万多公里高速公路、517亿斤国家储备粮库库容的上千个基本建设项目。一些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实现形式,经营灵活。一些企业实行股份制后,管理趋于规范,吸收了社会资金。到2001年底,实行股份制的1160家上市国有企业,累计筹资超过1万亿元,对增加企业实力,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起了积极作用。
通过改革,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全民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打破,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是迅速上升。从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点的比重看,国有经济由1978年的77.6%,下降为1985年的64.9%,1995年的33.9%,1999年的28.2%,2004年的35.2%。[29]集体经济由22.4%上升为32.1%,36.6%和35.3%,2004年又下降为7.7%。非公有制经济由3%上升为49.6%。国有经济的整体实力有所上升,拥有的固定资产总量有所增长。全国国有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由1978年的4525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195262亿元,[30]增长了42倍;国有工业总产值由3416亿元,上升为65971亿元,增长了18.3倍。通过调整,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和大企业集中,2001年,分布在基础产业的国有固定资产占国有固定资产总量的62.2%,分布在大中型企业的国有固定资产占国有固定资产的76.9%[31]。2003年,大型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占34.3%,中型企业占33.1%,小型企业占32.5%。[32]出现了一批大型和特大型工业企业和企业集团。2002年,我国国有企业的500强,其资产总量达到26万亿元,排在前位的国有大型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等,每一个企业的资产总额都超过一万亿元,人均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的资产总额达到4.3万亿元,中国银行达到3.36万亿元,中国石油开然气集团公司达到6891亿元,首钢总公司达到5520万元。这500强只占全部国有企业的0.31%,但营业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3.6%。[33]这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
在体制改革中,也出现了贬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各种手段和“改制”名义,大量侵吞国有资产,把国有资产化为私有资产的现象,致使80%以上的国有小企业和相当部分国有中型企业转化为私有企业,有些大型企业中则侵占国有股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共计流失总额不下3万亿元)和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并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令人忧虑。
通过改革,有些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股份合作社企业,或吸收全民股、社会股、职工股和外资股入股的联营企业,扩大资金来源,加强规范管理,实现了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互结合,调动了职工和投资者的积极性。全国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数1978年为26.4万个(包括社队工业16.4万个),总产值814.4亿元,2003年企业数为33445个,总产值13112亿元。[34]企业数量减少,但企业规模有所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值有所上升。但从客观要求看,集体经济的力量还是很落薄弱的,在一些需要组织起来发挥集体经济力量的地方尚没有组织起来。2003年,包括联营、股份合作制在内的集体经济的产值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9.2%,单纯集体工业的产值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9%。而且,集体工业的产值呈不断下降趋势,由1998年的1.3万亿元,下降为1999年的1.24万亿元,2000年的1.19万亿元,2001年的1.00万亿元,2002年的0.96万亿元,2003年的0.94万亿元,每年以6.4%的速度下降,这不能说是正常现象。
总的来看,1978年以来,我们通过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执行改革开放政策,改革体制,调整政策,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确立,使我国走上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因为如此,我国国民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整个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明显提高,实现了由物资短缺、存在上亿贫困人口向主要产品供求基本平衡有所结余,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的重大跨越。1978~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2165亿美元,增长到2.23万亿美,增长了9.3倍,年平均增长9.6%;1979~2003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6.2%,主要工业品产量以年平均5%~60%的速度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平均增长14.5%,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平均增长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7.1%。[35]这是前所未有的。这说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完全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国情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带来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面貌的变化。
五.研究我国居民收入扩大问题
1.必然性和非必然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很快,绝大多数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短衣缺食,日用消费品凭证供应的日子已经永远过去,95%以上的主要工农业品供大于求。我国上世纪80年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90年代达到小康,约75%的居民初步过上小康生活,13%的居民接近小康水平。2.5亿农村贫困人口85%以上脱贫,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由30%下降到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长为2003年的262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提高了4.5倍;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4元提高到8472.2元,提高了4.1倍。1979年到2003年24年间,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均收入,分别以年平均6.8%和7.1%的速度增长,消费水平以年平均6.2%和6.4%的速度增长,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不仅远高于我国改革开放前,也远高于高收入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①这是举世公认的客观事实。
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日益扩大的趋势,也成为一个十分突出、不能不引起重视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居民基尼系数,1978年为0.16,1990年达到0.343,1995年为0.389,2000年为0.397,尔后继续上升,2001年超过国际警戒线的0.4,为0.459,2002年达到0.465②,2003年达到0.458③。这一差距已远远超过法、德、意、英等欧洲经济发达国家④,也高于日本和美国⑤,已开始逼近巴西、墨西哥等两极分化十分严重的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的水平。城乡之间收入的差距扩大。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2.5:1,扩大到2001年的2.9:1,2003年的3.2:1。占全社会50%的农村劳动力只创造CDP的15%,占人口80%的农民的收入,在全国总收入中占不到20%。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虽然东、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都提高了,但与1990年比较,2000年中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东部地区扩大了5.3倍,西部地区扩大了6.07倍。西部地区十二省1995年农村人均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6.5%,2003年降为64.7%。1980~2003年,东部地区在全国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从50.2%上升到58.86%,中西部地区相应地由49.8%下降为41.14%。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为什么会不断扩大?我国理论界对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有的同志认为,“分层的本质是人群占有资源的关系,资源有限时,社会不平等程度必然提高,收入差距较大”。“市场奉行的是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竞争必然导致胜者与败者的分化”;“收入差距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扩大收入差距,有人多,有人少,多的人吃不完就要储备,这样就形成了国家的投资,投资就带来经济增长。”“竞争引起的不平等是一种进步”⑥,等等。
能否这样看呢?
不可否认,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一定程度的扩大,带有一定的必然性。过去,我国收入分配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理论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实际上要打很大的折扣。害怕发展多种经济,完全排除要素分配。这样的体制矛盾较少,但不能充分调动人们发展经济、施展才能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调整所有制结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引进外资,扩大对外开放,打破了原来大平均的格局,必然带来收入分配差距一定程度的扩大。这种状况,从总体上看,说明过去被压抑的潜在的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调动起来了;昔日的涓涓细流,变成一条条大江大河;过去埋在土中的苗苗种子,现在破土而出,茁壮成长。它们汇成一股巨大生产力,促进我国走向兴旺繁荣。收入水平是生产力水平的反映。人们收入水平提高,本质上说明人们的劳动水平和积极性提高了,开拓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了,创造的财富更多了。而收入的差别,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智力水平、劳动能力、劳动积极性、工作机遇和利用市场经济能力的差别,表现了劳动成果的差别。
应该看到,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劳动者之间的智力和体力水平、劳动能力、工作机遇、家庭人口赡养数不同而形成的差别,因社会分工和各劳动单位的基础和条件不同而形成的差别,以及因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自然、历史条件和综合环境不同带来的差别而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收入差别,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平等的权利对不平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陈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①人们之间收入上的差别,只能随着形成收入差别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差别的改变而改变。收入差距中,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部分,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要求的,是积极因素,必须肯定,并加以积极保护。
然而,在我国目前人们间收入差别中,包含着许多不正常的、违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东西,已经超出了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所能允许的限度。其主要表现是:
1)非法暴富。我国已有一个富翁和豪富阶层出现。他们的人数不多,但收入反常,集中的财富占了全国居民的一半甚至一半以上。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8年,我国占人口10%的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在全部居民收入中占46.8%,20%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所占比重高达62%,另一头占10%和20%最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在全部居民总收入中仅占2.4%和5.9%②。2000年底,我国176万户私营企业和395万个私企主,共拥有注册资本1.3万亿元,每户平均拥有150万元,其中拥有100~500万的占80%,过千万的占11%,过亿的占1.46%③。实际上千万富翁和亿万富翁决不止此数。2002年《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前100名富豪,第一名有资产8.5亿美元,末一名0.84亿美元,平均每人1.9亿美元。亦即每人平均拥有15.7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这些富人中,相当部分是靠勤劳致富的。有的心灵手巧,不怕苦累,做小做起,从简单做起,善于经营,抓住机遇,迅速致富。有些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依靠知识进行创造发明,得到专利,创办高科技企业致富。有些人头脑灵活,在发展第三产业中致富。他们的致富是靠劳动和合法经营而来,或主要是靠劳动和合法经营而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扩大了就业,对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是应该得到尊重和肯定的。这样致富,越富越好,致富的人越多越好。
然而,不少人暴富却不是这样,他们暴富主要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他们走私贩私、制假贩假、集资诈骗、偷税漏税,红(权钱交易)、黄(经营黄色行业)、蓝(海上走私)、白(制毒贩毒)、黑(制作假发票、假证件、绑架、抢劫,组织黑社会),各种手段一起上,迅速把社会巨额财富纳入自己手中。非法致富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有的同志估算,类似非法收入要占到收入差别的15%。这个数字明显低了。应该看到,通过这种手段致富,并没有为社会带来新的财富,而只起到财富重新分配的作用;它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而只会破坏生产力发展;对社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2)过高的剩余价值率。有一些财富积累形成的差别,从表面上和短时期看是合法的和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深入研究一下就会发现情况不完全是这样。我国私有企业资本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资本积累率高达61.7%,平均利润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和积累率?除了资金靠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很低,和运用各种手段取得廉价的土地资源、水电资源外,主要是由于工人工资低。我国劳动力多,便宜,工资成本在总成本中占不到10%,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富豪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工人工资压到不能再低的程度,能不开支的就不开支,尽力在榨取廉价劳动力上打主意,从而把剩余价值率提高到最大程度,日积月累,由小规模到大范围,而发起来的。一方面是剩余劳动成果的积累,另一方面是低收入的积累、贫困的积累。少数人的富建立在多数劳动者低收入的基础上。这不能不形成收入差距的扩大。
3)超经济剥削和剥夺自然资源。超经济剥削成为我国这些年来新出现的特有的反常现象。有些业主为了发财,无视法律,不顾工人死活,任意延长工时,加大劳动强度,压榨工人,12小时24小时几天连轴转的不在少数;设置许多莫须有的条款,随意克扣、降低、拖欠和拒发工资;生产条件恶劣,不提供起码的保险和福利,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意打骂污辱工人,侵犯工人的基本权利;重大伤亡事故不断,工人伤病不管不问,一脚踢开了事。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私营企业中超过法定工时的占45%,超过51小时的占17%。广东私企62%的工人每周劳动7天,一半以上每天劳动超8小时,50%的工人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4的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到2004年4月中旬,全国约有4万工人的手臂、手和手指被机器压碎或切断。每年有六、七十万人劳动中受到伤残,二三万人死于工伤。仅浙江某县每年就有1000多工人被机器切断手或手指①。出事故的个体企业和小企业占75%。②这些劳动者劳动中受到压榨和伤害,超时劳动得不到起码的补偿,收入无法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创造的财富源源不断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有些人发展致富是建立在破坏污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公众利益,全局利益和社会发展长远利益的基础上。他们滥伐滥采,进行掠夺式地开发经营;大量侵占农民耕地,使农民失去基本生活保障,严重影响农业的发展;用极其粗放原始的技术进行生产,大量消耗浪费自然资源,破坏污染生态环境。结果是,少数人富了,资源被破坏了,环境变差了,周围老百姓生活更困难了;少数人的富造成多数人受损和整个社会受损。
4)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一些制度有原则,无举措,使一部分人钻政策的空子,迅速致富,而广大劳动者一些该办的事未办到,能享受的福利未享受到,形成收入差距。市场经济既为有为者提供发挥作用的天地,又可能为非法敛财者为非作歹提供土壤和条件。一些人利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这种状况,迅速把巨额社会资源转化到自己手中,成为富人。1998年以来,一些人仅通过利价差投机每年收入达4000~6000亿元,占国民收入的30~40%。少数腐败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大量贪污受贿;有些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打着改革的旗号,把巨额国有资产据为已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数额巨大。这些人把本为公众所有的财富转化到自己手中,这样形成的收入差距不仅危害社会发展,也是国法所不容许的。
5)行业垄断、企业垄断和城市垄断。行业、部门和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创造的价值不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资待遇自然应该不同。但有些行业和企业创造的财富不一定比别人多,仅仅靠垄断位置的条件自定高工资,收入远大于别的行业。如2001年金融保险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比制造业高69.8%,比批发零售贸易业高98%,比农林牧渔业高1.8倍;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分别高49.2%、78%和1.54倍;上海的平均工资比江苏高83.9%,比江西高1.7倍,比陕西高1.4倍,比河南高1.7倍;广东的平均工资比上述地区分别高32%、95%、71.9%和98.1%①。一些企业不受监督自定工资,有些企业的董事长年薪高达2000多万元,此外还有股份,股息收入,一个人拿的钱竟相当于一个万人大厂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和几十万个农民的年收入,他们创造的价值真有那么大吗?一个二三流演员一次出场费的收入比一个农民辈子的收入都多。他们的贡献大也不致于大到这样的程度。
6)贫困层和弱势人群。这些年来,我国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就,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但农村中还有290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近6000万人员已脱贫,但还是低水平和不巩固的,一遇灾难或突然事故就会返贫。城镇有2000多万人口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这是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人口更多。按国际贫困钱标准,日均一国际元以下的人口占18.8%,①比按我国贫困线计算的数字高3倍。贫困主要是生产力水平低的表现。贫困人口中,一部分是由于自然条件差,底子薄,文化水平低,缺乏技术和特长,就业机遇不多,和身体病弱造成的。但近年出现的一部分新贫困人口的情况不是这样。前些年提倡“兼并破产,下岗分流”,一些厂长经理不顾工人死活,一句话就把工人踢开,造成几千万工人下岗,使他们失去收入来源,有的几年不能再就业,陷入贫困层。农民种地收入低,农本高,一年劳动下来挣不了多少钱,因缺乏技术和经营能力,无法摆脱小规模粗放再生产的怪圈,有的还失去土地,陷入贫困层。这些人有病不能医,供不起孩子上学,②无条件接受培训,又影响收入,形成恶性循环。而另一部分富人因资源丰厚,收入来源广阔,不仅这一代物质条件好,下一代文化教育发展机遇也有更好的基础。这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形成的代代相传的机遇积累,文化积累,教育、健康积累、素质积累和贫富两极分化。
不难看出,类似这些因素,是落后的、消极的,违背社会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其中有些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不允许公开存在了,按理在我国不应该出现,这些年来却得到滋生、发展,有的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怎么能说是“正常的”、“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吗?更谈不到什么“进步性”和“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恰恰相反,它像人体身上的癌细胞一样,是社会的癌细胞,毒素和腐蚀剂,侵入社会肌体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不仅影响社会健康发展,而且毒害社会风气,制造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用资本主义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原则解释我国社会发展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解释不通的,更不应用这种原则指导社会发展。说“收入差距扩大必然带来投资的扩大”也缺乏依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承认、尊重和保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有积极作用的合理的差距,而尽力消除和杜绝那些具有破坏性的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差距。这样,才能促进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使我国沿着既定目标大踏步前进。
2.为什么收入差距不断入扩大?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按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办事。我们发展生产,解放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是为了少数人致富,根本目的是为了全国各族人民和广大劳动者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更好,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发展生产力,只是一部分人得益,财富日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很多人享受不到生产力发展的成果,甚至出现两极分化,不是我们的发展目标。少数人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上非法致富,污染环境,破坏资源,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为子孙后代和社会的长远发展留下无穷的后患和灾难,更不是我们社会的发展所应有的。
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①“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②“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③“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④
居民收入分配本质上是社会基本制度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结构的反映。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制度;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分配结构和分配结果。分配反过来又影响所有制结构和生产力发展。就分配论分配,是说不清楚收入分配问题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把所谓分配看作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是根本错误的。”⑤只有从基本生产关系和体制上观察这个问题,才能说清楚它。
我国这些年的居民收入差距为什么扩大到这样的程度呢?为什么收入差距中有合理因素,而又出现相当多令人忧虑的因素呢?根本原因,还要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中进行探询。
过去,我们无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搞公有制一统天下,不准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分配形式单一,阻碍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1978年以来,我们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调整所有制结构,改变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消费品的分配也出现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按劳分配为主和同时实行要素分配的重大变化。适当的所有制结构导致适当的有一定差距的分配结构,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各方面收入的增加。这是收入差距中合理的积极的部分,在收入差距中,这一方面是基本的、占主要地位。
然而不能不看到,一些地区单位在调整所有制结构的过程中,名义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实际上一心只扶持发展私有企业,无原则地把许多国有企业转化到私人手中,更不重视发展集体企业,使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大大削弱,使所有制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我国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1999年占1/3,2000年下降为23.5%,2001年再降为18%;集体所有制相应地由35.4%下降为13.5%和10.5%。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规模以上企业的总资产为95365亿元,销售额为58070亿元,股份制企业及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为109125亿元,销售收入为97533亿元①,后者分别比前者高15%和67%,已看不大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40个工业行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行业中超出50%,部分行业超过70%。非公有制企业过去以轻纺工业、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为主,现已开始向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至金融领域拓展。②一、三产业公有制比重更低。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必然带来分配结构的变化。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收入分配关系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一个以按劳分配为根本原则,一个以资本分配为根本原则。公有制经济的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费品的分配的基本依据和尺度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贡献和劳动成果,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没有劳动成果不得。劳动者可能有点投资要素收入,但不占主要地位。由于劳动者之间劳动能力和贡献的差别是有限的,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别也是有限的。因此原则上是富了一起富,穷了共同穷。这是共同富裕的基础。而非公有制企业则以资本分配为原则。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为私有,劳动者与企业主的关系是雇佣被雇佣的关系,劳动者是作为劳动力商品出卖者走进企业的,他所得到的仅是他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中相当于必要劳动的那一部分,其余的全都被企业主拿去了。这就必然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中剩余部分的归属和用途的根本区别。公有制经济的剩余部分仍有公有,除一部分直接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和公共福利,一部分留在企业用于积累和企业扩大再生产(这是进一步实行按劳分配,走向共同富裕的条件)外,还有一部分上交国家,用于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的各项必要的开支。这是国家富强和全国人民共同走向共同富裕的条件。非公有制企业的剩余部分仍归私有,它除了用于自己及其家庭的高消费外,积累部分不管怎么用仍为私有。财富的积累和扩大,又成为收入再分配悬殊和扩大的源泉。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的目的和任务不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支柱,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保证国民经济发展最重要最基本的需要和公众事业的基本需要,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安全的任务;它们生产也必须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实现盈利,但追求利润不是唯一目的,而是生产经营的结果。它们生产经营要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当企业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企业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非公有制经济不同。它们生产经营客观上也是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但它们生产经营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有利就干,无利不干,为了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偷税漏税,知法犯法,进行超经济剥削,破坏资源,对它们来说,是很自然的平常的事。只要存在私有经济,这些行为是无法杜绝的。经济基础的变化还一定会在上层建筑中得到反映。这些年来为什么有那么多干部被拉下水,为什么贪污腐败、权钱结合屡禁不止呢?为什么贱卖国有企业成风,国有资产流失越演越烈呢?这是私有经济本性向上层建筑延伸的必然结果。私有经济的发展任何时候都会寻找一部分人为它们的更大发展服务。
两种所有制内部劳动者间的劳动机遇、成长条件和发展环境也有所不同。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是主人,要求一切为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着想;非公有企业老板是主人,按市场原则使用劳动力,一切为赚钱多少着想。这会造成就业机遇、成长培训、收入持续性提高条件的差别。
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决定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原则和方向的基础和根本性前提。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毫不动摇地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真正贯彻落实按劳分配为主,同时实行按要素分配的原则,实现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使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家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削弱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必然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
需要关注两种倾向。一是忽视发展非有制经济和要素分配。必须看到,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且不平衡,而需求又极其复杂多样,在今后长时期内,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都是必须的,带有必然性,完全符合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任何忽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观点和举措都是错误的。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然存在要素分配。按要素分配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需求,对扩大投资,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技术进步,扩大就业,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经济总量虽然增长了,但人均资本水平仍然很低,农村、中西部地区更低,尽量吸收和动员各方面的资本和力量用于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至于科学技术、创造发明、经营能力,是复杂劳动能力及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按劳分配范畴,更不可忽视。但在我国,作为资本参加的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有主次之分。如果要素分配超过甚至取代按劳分配,必会引起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
另是把资本和要素分配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有人反对以公有制为主体,提出“一定要破除社会主义一定要搞公有制,搞国有经济的迷信”,主张“以私有经济为主体”,或“谁是主体让市场来决定”。有人认为,私营企业主是中国最能干、贡献最大的阶层,“是现代化社会中的主导阶层,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其中的精英分子尤其如此。”主张搞“精英政治”,让工人阶级退出政治历史舞台,让“少数精英主政”。他们说,工人阶级过去被抬得过高了,“现在跌落具有合理性,到了他们应该处于的位置。”又说,私人资本与公有财产没有区别,“都是社会资本”,“私人拥有的财产,只要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停顿地运转,”“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就无关紧要。”①等等。否定公有制为主体和工人阶级在我国的主导地位,以私有制为主体,让私营企业主“精英”执政,生产关系不再问“姓‘社’姓‘资’”,我国的社会制度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我们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而正像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②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基本经济制度。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千百万人民经过长期流血奋战才得到的革命胜利成果,也是我国彻底改变落面貌、获得更大胜利的可靠保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和动员一切可以团结和动员的力量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建设发展的根本方针。这些都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和历史经验的结晶,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要求和意志。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是无法动摇的。谁动摇和怀疑这些根本性的东西,逆客观规律和历史潮流所动,谁就一定会被碰得头破血流。
3.怎么办
我国整体形势很好,社会经济多年来不断得到高速健康发展。前进过程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并不奇怪,只要采取积极措施,完全能够解决。旧的矛盾消灭了还会出现新的矛盾。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就会推动社会更好地发展。关键是要重视它,研究并积极解决它。
解决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首先,要提高认识,看到防止收入进一步扩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收入分配问题不是小事,而是具有很大的政治性。它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现着人民群众生活改善的状况,影响社会安定,关系社会生产的全面健康发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力落后不是社会主义,少数人富大多数人穷也不是社会主义。如果生产力上去了,许多群众不受益,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就会置问社会主义原则那里去了,我们的党和政府究竟是为谁服务的。分配不公,少数人非法致富,部分人长期失业半失业,看不到改善生活的出路,心理不平衡,就会产生不满情绪,增加社会矛盾,甚至于引发端,影响社会安定。两极分化带来社会矛盾具有必然性。长期发展,一般矛盾会向对抗矛盾转化。收入差距扩大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提高最广大劳动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造成生产与消费、工业与农业、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生产的不平衡,也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一定要重视这一问题,把它解决好。但防止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不是要走回头路,不是恢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也不是抽肥补瘦,限制人们致富,而是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方针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坚决按照党中央新近提出来的“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使改革和发展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使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安定团结的局面更加巩固”的目标前进。
第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劳动力的分配和消费资料的分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不仅能够使社会主义经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基础和物质基础,而且也为广大劳动者的就业,收入水平提高和加强社会主义人与人的关系提供可靠保障。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命根子,广大劳动者共同致富的基础,国家富强和最广大群众生活提高的最重要源泉。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削弱按劳分配,削弱能容纳上亿人的就业基地,削弱劳动者团结互助共同创造财富和条件,劳动者共同致富是不可能的。国有企业体制仍存在不少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管理,改造升级,壮大办好。那种认为国有企业办不好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不要再打着“改革”的旗号削弱和瓦解国有经济了。要进一步发展多种集体企业。近半个世纪来西方国家都重视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不发展集体经济?还要坚定不移地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私有和外资经济在我国发展带有必然性,多年来它们对我国现代化事业做出了贡献,今后会作出更有大贡献。
第三,发展农业,支持农村。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不起来,全国富不起来。收入差别中收入最低的一头是农村,贫困人口也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年来我们在解决“三农”问题下了很大功夫,成效不小,但农村落后,耕作粗放,几亿劳动力无出路,农民收入低的状况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越山区边远地区这个问题越突出。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出路是发展农业,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使农业向现代农业、高附加强农业、市场农业和二三产业转化。农业结构变化才能容纳更多的劳动力,带来农民收的变化。下力气提高农民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使一部分富余农业劳动力从单纯农业向广义农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和国家要进一步支持农业,从扩大对农业的投资,降低工业品价格,提供更多更好的廉价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增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传授科学技术和增产门路,提高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劳动力转移门路等方面,支持“三农”的发展。
第四,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部大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中西部和增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关系我国长远发展。中西部发展上去,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潜力挖出来,我国落后的面貌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全国居民收入的差距才能缩小。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固有优势 ,向更高水平发展,并与中西部加强合作,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
第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法制,惩治腐败,消除贪污腐败和非法致富的土壤和根源。对贪污腐败,知法犯法,非法致富者,决不手软,有一个打一个,有一件办一件。我们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只保护那些勤劳致富,合法经营的人,而不要再使那些非法之徒钻空子,更不能为它们非法致富提供政策条件。
第六,搞好第二次分配,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基本福利保障。收分配决定于第一次分配,但对第二次分配的作用也不可忽视。第二次分配对调节收入,实现社会公平,为劳动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福利保障方面,有重要作用。税制、医疗与失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培训制度、农村人口进城乡制度的调节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在这些方面还很不健全,很不完善,需要尽快健全完善,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
[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2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7页。
[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3页。
[8]《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5页。
[9]《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491页。
[10]《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492页。
[11]《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490页。
[12]《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490页。
[13]《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10~1311页。
[14]《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49、1350页。
[15]张厚义、明立志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16]《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1989~2002)。
[17]《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1989~2002)。
[18]《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月24日。
[19]《人民日报》2005年2月28日。
[20]《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32页。
[21]《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739页。
[22]《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169页。
[23]《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736页。
[2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7、202页。
[25]《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9页。
[2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
[2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28]《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513页。
[29]《中国统计摘要》(2005),第127页。
[30]《中国统计摘要》(2005),第134页。
[31]《人民日报》2002年6月19日。
[32]《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513页。
[33]《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02),第32、265页。
[34]《中国统计年鉴》(2004),第515页。
[35]《中国统计年览》(2004),第25~31页。
①参见朱之鑫主编:《国际统计年鉴》(2002),第193页。
②《国家统计局》:《从基尼系数看贫富差距》。《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
③《中州学刊》2004年第5期。
④⑤参见朱之鑫主编:《国际统计年鉴》(2002),第194页。
⑥《中国企业报》2001年6月8日;《中新网》2004年12月1日;陈宗胜:《再论改革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经济科学出版社,第6页。
①《哥达纲颂批判》。
②世界银行:《2001年世界发展指标》,第70页。
③《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中国税务年鉴》(1993~2000)
①《参考消息》2004年4月22日。
②《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2月6日。
①《中国统计年签》(2002),第148—149页。
①朱之鑫:《国际统计年签》(2002),第195页。
②我国87%的农民完全靠自费医疗,44.8%的城镇居民也是这样。因健康不良而导致的贫困户占30—40%,教育支出是农户开支的第二大项。许多农户一年的纯收入不足以供一个初中生上学。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172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172页。
③《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第1311、1123页。
④《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第1311、1123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页。
①《中国统计摘要》(2004),第132页。
②《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2月6日。
①钟荣朋:《有产者启示录》;温元凯:《退无可退》;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105、232、157、232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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