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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老编辑宗寒回忆录:八十自述(八)连载

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发展的必然性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我国生产社会化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生产力水平具有多层次,各方面存在很多空白,社会需求又很复杂。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可以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发展生产力,促进我国生产力更快发展,满足各方面复杂的需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生产关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满足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消费最重要的需要,起主导作用,但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什么都生产,什么都包下来。事实证明,它是包不下来的,勉强包效果也不会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既抓住主要的,又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发展生产,满足多方面的复杂需要。比如餐饮企业和食品企业,大大小小,五花八门,重要的可公办,中小的没有必要都公办,调动个体私有企业办,发挥其特长和优势,能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现在,私有食品企业已经成为中国食品产业的主力军。像乳制品、冷冻食品、豆制品、饮料制品等行业,不仅有成千上万的小企业,而且涌现出了一批著名民营企业。2003年,专事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的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有6086家,销售收入1874亿元,实现利润113亿元,对促进农产品转化加工,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居民需要,起了很大作用。

食品工业中,有一些是以公司+农户方式发展的,像蒙牛、奈伦、草原兴发、伊盛等,采取建立基地,带动农户的方式,引导农牧民发展奶牛、肉羊、家禽和种植业,满足了群众的需要,又带动了周围几十万农牧民脱贫致富。私有经济在二三产业中,发展特色产品,在满足社会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加出口方面,作出了贡献。像针织、服装、鞋袜、家用电器、电子通讯等行业,私有经济的产品物美价廉,得到国内外的一致青睐。有些企业发展得很快。像广州的格兰仕以服装起步,从事微波炉生产,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国际市场占有率为35%。它与200多家跨国公司合作,连续两年居中国家电出口两强之一,成为全球最大的微波炉生产基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远比过去高得多的速度发展,全国由物资短缺走向大部分工农业产品实现供求基本平衡,并有节余,人民生活由几亿人贫困走向总体上实现初步小康,得益于改革开放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1978年以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平均9.6%的速度增长,比1952~1977年每年平均增长7%的速度平均高2个百分点,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贡献占40%。目前我国每天创造的财富(374亿元)相当于建国初期一年所创造的财富,相当于197837.7天所创造的财富,如果没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如果不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绝对达不到这样的程度。

第二,扩大资金和技术来源,使再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水平逐步提高。技术和资金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前提条件。我们总的说来技术落后,资金实力不足。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增加资金来源,始终是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在这方面起着很大作用。1979~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7436.2亿美元,相当于我国同时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8%左右。2004年,私有制资本合计约8万亿元,占公有制资本10.1万亿元的80%八五期间及其以后,私有经济向国家交纳的税金超过1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0%以上,在许多县市中,私有经济交纳的税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80%。这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现代化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条件。通过引进外资,扩大对外开放,引进不少我们过去所不掌握的新设备、新技术,增补了我国的空白。目前,外商投资最密集的行业有微电子、汽车制造、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化工等行业,这些行业技术水平较高。外商在华投资40%以上引进跨国公司先进技术和产品,提高了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新办私有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增多,有的技术上有所创新。这些企业在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外资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对提高我国企业管理水平发挥了好的作用,

第三,增加就业。2004年来,我国私有、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人员达到7636万人,超过城镇国有和集体所有企业的就业人数。1996年以来平均每年吸纳就业人员696万人,年均增长17.8%。这对消化剩余劳动力,增加劳动者的收入,起了重要作用,第四,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一条途径。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多,只要增强商品经济意识,有人带头,摆脱自然资源和市场封闭的束缚,就可以把经济带起来。私有经济是带头羊之一。

正因为如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坚持维护、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始终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这个主体,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这方面,任何怀疑、犹豫、动摇,都是不对的,都会对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带来危害。

然而,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私有经济[1]发展所占的比例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有没有量的界限呢?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怎样看待我国私有经济的性质和质量?

回答这个问题,事实上是要回答怎样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怎样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及怎样正确处理这两者关系的问题,实质上是回答怎样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任何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判断和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依据和根本标志。一个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由资本掌握,大部分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作雇佣劳动,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剥夺剥夺者,主要生产资料回到劳动者手中,由劳动者分工合作,发展生产,按劳分配,共同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生产力上,更加重要的和本质的是表现在生产关系上,即反映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劳动者由主要生产资料的奴隶变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由劳动力的出卖者变成生产资料及自己劳动的支配者;劳动者之间的基本关系成为联合劳动、分工合作的关系,而不再是资本与劳动对立、少数人榨取多数人剩余劳动的关系。这是一种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关系,这种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来,在社会范围起统治和支配作用,社会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公有制为主体,是建立这种新型生产关系的前提;建立和发展这种新型关系,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具体体现,也是公有制经济对整个经济起主导作用和居支配地位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私有经济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这种差别是生产关系方面的差别。私有者将货币转化为资本,进入社会生产,资本变成社会资本,即溶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资本,并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起作用,但并不改变资本的性质。我国私有经济同世界上一切资本主义所有制经济一样,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却不会因此而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东西。

上面说过,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同一的一面,有矛盾的一面,是矛盾的对立的统一;与所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比较,有共同性的一面,有特殊性的一面,是共同性、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它与公有制经济同一性的一面大于矛盾性的一面,同一性的

3)公有制经济在城市和农村都居主体地位原则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虽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和相互关系的状况会有所差别,在某些地区间,在一定时期内可能还存在很大差别;但作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在全国范围贯彻执行。特殊不能代替一般。视特殊为荣耀和榜样,让一般向特殊学习,使特殊取代一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会变得有名无实,两个坚持就可能变成一个坚持。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仅应在城市贯彻执行,在广大农村也应该贯彻执行。我国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少,总体生产力水平低,实行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基础上的双重经营生产责任制是适合我国农村水平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这一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同时也要看到,一家一户的农庭经营,规模狭小,缺乏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技术和能力,它的局限性也日益显露出来。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民在巩固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自发地联合起来,走集体化道路,克服了单纯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开拓了发展积累的新天地,走上了共同致富的道路。邓小平同志提倡两个飞跃。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2]他又说: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3]现在,我国不少的农村具备了第二次飞跃的条件。一些农民要求联合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国有2000多个县和上千个镇。县城是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是村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交流的中心。县镇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整个农村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重大。一个县办几个有特点有影响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会极大地带动整个县和周围地区农业的发展和乡村建设,并使县的财政收入、公共设施建设有充分保证。每个镇办几个有特点的镇办村办集体企业,可以把村镇的经济带起来,使周围的农民很快富起来。华西村是典型,北京田雄是另一类型的典型。在县、镇、村,要坚定不移地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把县办、镇办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完全转移到私人手里,是对广大农民不负责的表现,应该纠正。

4)坚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非公有制经济不能占主导地位的原则

我国人口多,总体生产力水平低,各地各部门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情况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不能实行单一的国有制,而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支持、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具有发展的必然性和重大作用,这是毫无意义和必须充分认识的。因而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任何怀疑动摇,都会阻碍我国生产力和社会发展,这已为实践所证明,不需要再做过多的理论上的论证。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诸多领域和方面,例如在就业、投资、技术进步和满足社会多方面的复杂需要中,会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不能也不应该取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发展的根本方向和客观要求。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基础和物质技术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而不能建立在非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非公有制经济取代公有制占据主体地位,将导致我国生产关系和社会性质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互助合作的关系和上层建筑也将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有4个组成部分:(1)个体经济;(2)私营经济;(3)外资经济,包括外国资本独自经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国投资部分;(4)港、澳、台经济,包括港、澳、台商在大陆的独资企业即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个体经济是指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等,他们掌握少量私有的生产资料,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为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进行零星的小规模的服务,收入有限,收入除了用于自己生活外不会有多少剩余。个体经济在我国长期存在有它的必然性,因为一方面有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就业。个体经济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并出现分化,即以小部分随着资本的积累转化为私营企业主,另一部分因条件改变转向其他领域,成为单纯劳动者。但作为一个群体和阶层,它是客观存在,这个群体就其实力来说,不可能成为经济的主体,而只能处于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做补充和辅助的地位。个体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只能意味着社会化大生产水平很低,社会生产处于落后的不发达状态。

外资经济也不能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引进利用外资,是为了发展我国经济。所有国家利用外资都是有条件的,即保护主权完整,能够为发展本国经济服务。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更应该是这样。如果利用外资超出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让外资掌握经济命脉,占据主体地位,国家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外国资本的附庸,陷入殖民地半殖民状态。

国内私营经济和港、澳、台私有经济的资本来源不同,但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同一类型,及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和私有制基础上,都以资本作为占取剩余价值的手段。马克思说过: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力的绝对规律。[4]资本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生产资本。[5]我国私有经济同世界上一切资本主义所有制经济一样,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却不会因此而改变其性质。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同一的一面,有矛盾的一面,是矛盾的对立的统一;与所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比较,有共同性的一面,有特殊性的一面,是共同性、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它与公有制经济同一性的一面大于矛盾性的一面,同一性的一面起主要作用;一般性的一面大于特殊性的一面,一般性的一面起主要作用,从而决定了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起的客观作用,重要贡献和应有价值,决定了它的存在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统一。但是这种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即社会主义公有制居主体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如果不是这样,矛盾的一面即特殊性的一面就可能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性质就可能出现重大的变化,矛盾的对立面就不再是私有经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统一,而转化为公有制被私有经济统一,为私有制发展服务了。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统一的一面和一般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体现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要求,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矛盾的一面和一般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建立在生产资料斯有制的基础上,体现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上:

第一,生产资料为私人占有,生产经济过程的关系是资本支配劳动、追求利润、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关系。在我国私有经济中,劳动者的地位与权利都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他们的地位与权利与在旧社会缺乏人身权利、惨遭剥削相比,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但从性质上看,劳动仍是被资本支配的,不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那样,是使用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自己以主人翁的地位支配使用自己的劳动进行生产,并共同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私有企业中,劳动者在市场上仍以劳动力商品的售卖者出现,企业主愿意购买,劳动者愿意出卖,才能成交。劳动者带着自己的劳动能力从市场上进入企业,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是与劳动力购买者的资本相结合。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完全受资本支配,由资本指挥,为资本服务。劳动力被资本支配的过程,是劳动转移价值和创造价值的过程,剩余价值归资本占有过程。生产过程中价值被转移价值和创造新价值,是劳动者付出体力与智力的结果,当然应该取得一定的报酬,但这不是按劳动分配,而是取得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而劳动者新创造的等价物以外的价值全部被资本拿去了。现在我们常把被资本拿去的这一部分叫做按要素分配或别的。叫按要素分配也罢,叫按要素贡献也罢,叫资本应得部分资本创造的部分也罢,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的性质。我国城镇劳动力一半以上在私有经济中劳动,农村劳动力向私有企业转移的也越来越多,解决了一部分劳动者的就业问题。但企业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这是不必回避的,也是无容质疑的。这与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地位、性质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关系有根本的区别,从而与公有制经济及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不能够不存在矛盾。

第二,收入分配:资本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劳动者取得相当于劳动力必要劳动部分的价值;资本将剩余劳动转化为积累,扩大再生产,扩大资本;劳动者将取得的劳动收入用于消费,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继续当劳动力。

1989年到2002年,私有企业的总产值从97亿元增长到15338亿元,增长了157倍,年平均增长47.6%;而工人的工资总额从11.4亿元增长到204.5亿元,增长了19.8倍,年平均增长3%,增长差上百倍。2002年私有企业主的利润总额为5438.2亿元,而3000多万工人的工资总额仅200多亿元,工人的收入仅为利润总额3~4%,私有企业的利润率大部分年份都高于20%。人们问:私有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什么会增长这么快,为什么会在十来年内一下子从84亿元增长到24756亿元呢?就是由于剩余价值率高。剩余价值转化积累,投入再生产又带来新的剩余价值,成为资本不断扩大的来源。中国2001年形成的前100个私有企业主首富,第1个拥有资产83亿元,最低1个拥有5亿元,平均拥有15亿元,平均每年资本增加1500万元,而当年城镇居民个人工薪收入为4480元,农村家庭年平均每人纯收入为2253元,相差是多么大。2005年,拥有超百万元资产的企业主已上升到23.6万人,收入最高的10%的人口拥有的财富达到41%,而占总人口比重20%的收入最低的人口拥有的财富只占4.7%。一方面是资本和财富的积累,一方面是工资每年不变,劳动者总是只能得到他们创造的价值的一小部分。这就是私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私营企业每年要交税,增加了国家财政的收入,这是他们的贡献。但所交税金远低于所得的纯利润量,而税金也是工人创造的。这其中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利润获得者与利润创造者、资本积累与被资本支配者的矛盾,一句话,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收入非佩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私有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样的分配格局就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第三,影响到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这些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来了全民族的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推动了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发展和巨大进步。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但也不能不看到,这些年中我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抬头,大公无公、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和荣辱观下降,腐败违法违纪现象猛增,一些不应该产生的社会矛盾突现,偷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成倍上升,群体上访不断。这些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就产生的原因看,与私有经济的发展存在必然的联系。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变化在意识形态上必然有所反映。腐败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为维护私有制服务的。它腐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对立物,与社会健康发展和全局进步存在矛盾。

与当代资本主义比较,我国私有经济还表现出一些特有的东西。即市场进行超额剥削和超经济剥削;为谋取私利,置社会整体利益于不顾,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经营落后,大量搞假冒伪劣;权钱结合,通过各种手段,将公有财产转化为私有财产等。

必须看到,这些年来,我国私有经济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公有制经济。如果公有制经济不进一步发展壮大,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将被削弱,私有经济有可能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事实上的主体和控制者。

在那种情况下,一个财富占有者阶层将形成。他们将掌握和占有大量重要生产资料,控制一些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社会资源将按照他们的意志进行配置,国民收入将按照资本的需要和原则进行分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将变得渺茫,两权分化将日趋严重。

这个新的富翁阶层,凭借自己的实力和金钱还可能与权力相结合,在权力层中寻找它们的代理人,或直接掌握这一领域或哪一领域的权力,将权力变成为为它们服务的工具。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中。美化资本主义,批判社会主义成为必然,颂扬丑恶低下,掩盖罪恶,丑化美好事物,贬低高尚道德,也成为必然。

我们相信,这种情况在我国是不会出现的。我国人民从旧制度的苦难中早已认识到这样的道路在我国是走不通的。

总之,私有经济适应我国生产力多层次发展要求,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了它的积极作用和不可缺少性,同时又表现出了它的私有性及我国条件下的初期发展所呈现出的落后性和不成熟性,并由此表现出与社会发展存在统一一面的同时,又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这种落后性、不成熟性越突出,矛盾就越尖锐,越突出。是否可以这样说,现阶段我国的私有经济还是一种发展中的不够成熟、很不完善的经济;它在生产方面表现出了自己的作用,但生产关系上具有资本主义经济必然具有的一般特征,还存在在中国特殊条件下出现的一些前资本主义、初期资本主义的落后的特征;在生产力方面,局部是先进的,整体上是落后的。这种情况具有过渡性,在发展中会不断出现变化。变化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消除落后,加强管理,提高技术,遵纪守法,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正确处理劳资关系,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整体部署发展。这样,它会由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由弱小渐向强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并走向世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另是维护落后,发展落后,继续生产关系的不成熟面,生产力停滞不前,满足于劳动密集,和使用落后设备,生产经营不管不顾,任意而为。这样,它本身的矛盾及其与公有制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的矛盾就会进一步增加,那就很难发挥应有作用,做出贡献,并会对社会全局发展带来更大负面影响,发展到极至,会造成难以意料的后果。

第五,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维护和支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原则

公有制经济不是自发产生的,也不能自发地发展。在无产阶级夺得政权后,在国家的强大支持下,我国国有经济才产生并逐步发展壮大。现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自己安排生产经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国家和整个上层建筑的支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无法巩固,难以发展。苏联当年几十万亿卢布的国有资产,由公有制是官僚制私有化是唯一出路新思维舆论作先导,叶利钦一声令下,就把它摧垮了。瓦解、出卖国有资产很容易,巩固发展它很难;尤其是使它牢牢地掌握国民经济命脉,控制关键领域,在关键行业、关键部门、关键环节一直走在前头起支柱主体作用,没有全局的统筹规划,国家的强大支持,是不行的。西方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也是亟力支持和进行直接干预保护的,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国家和整个上层建筑必须坚持对公有制这个主体进行大力维护和支持,它才能得到壮大发展。

4.为什么不能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我国人口多,总体生产力水平低,各地各部门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情况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不能实行单一的国有制,而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支持、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具有发展的必然性和重大作用,这是毫无意义和必须充分认识的。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始终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任何怀疑动摇,都会阻碍我国生产力和社会发展。

这里要分析的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不是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答案是否定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诸多领域和方面,例如在就业、技术进步和满足社会多方面的复杂需要方面,会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不能也不应该取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发展的根本方向和客观要求。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基础和物质技术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而不能建立在非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如果公有制主体地位发生动摇和变化,我国生产关系和社会性质就会出现动摇和变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互助合作的关系和上层建筑也将出现动摇和变化。

上面说过,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有4个组成部分:(1)个体经济;(2)私营经济;(3)外资经济,包括外国资本独资经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国投资部分;(4)港、澳、台经济,包括港、澳、台商在大陆的独资企业以及对其他企业的投资部分。个体经济是指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等,他们掌握少量私有的生产资料,有的有少量雇工或帮工,但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劳动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为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进行零星的小规模的服务,收入有限,收入除了用于自己生活外没有多少剩余。个体经济在我国长期存在有它的必然性,因为一方面有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就业。个体经济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并出现分化,即一小部分随着资本的积累转化为私营企业主,另一部分因条件改变转向其他领域,成为单纯劳动者。但作为一个群体和阶层,它是客观存在,这个群体就其实力来说,不可能成为经济的主体,而只能处于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做补充和辅助的地位。个体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只能意味着社会化大生产水平很低,社会生产处于落后的不发达状态。

外资经济也不能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引进利用外资,是为了发展我国经济。当今世界所有国家利用外资都是有条件的,即保护主权完整,能够为发展本国经济服务。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更应该是这样。如果利用外资超出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让外资掌握经济命脉,占据主体地位,国家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外国资本的附庸,陷入殖民地半殖民状态。

国内私营经济和港、澳、台私有经济有一定的二重性,即:从生产力上看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有重大作用;在生产关系上它是私有经济。国内私营经济与港澳台投资经济的资本来源不同,但从性质上来说则属于同一类型,即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都以资本作为占取剩余价值的手段。我国私有经济同世界上一切资本主义所有制经济一样,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经济的组成部分,却不会因此而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东西。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同一的一面,有矛盾的一面,是矛盾的对立的统一;与世界上所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比较,有共同性的一面,有特殊性的一面,是共同性、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它与我国公有制经济同一性的一面大于矛盾性的一面,同一性的一面起主要作用;一般性的一面大于特殊性的一面,一般性的一面起主要作用,从而决定了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起的客观作用,重要贡献和应有价值,决定了它的存在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统一。但是这种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即社会主义公有制居主体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如果不是这样,矛盾的一面及特殊性的一面就可能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性质就可能出现重大的变化,矛盾的对立面就不再是私有经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统一,而转化为公有制被私有经济统一,处于附属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为上升为主体地位的私有制发展服务了。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统一的一面和一般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体现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要求,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矛盾的一面和一般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体现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上:

第一,生产资料为私人占有,生产经济过程的关系是资本支配劳动、追求利润、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关系。

在我国私有经济中,劳动者的地位与权利都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他们的地位与权利与在旧社会缺乏人身权利、惨遭剥削相比,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但从性质上看,劳动仍是被资本支配的,不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那样,是使用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自己以主人翁的地位支配使用自己的劳动进行生产,并共同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私有企业中,劳动者在市场上仍以劳动力商品的售卖者出现,企业主愿意购买,劳动者愿意出卖,才能成交。劳动者带着自己的劳动能力从市场上进入企业,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是与劳动力购买者的资本相结合。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完全受资本支配,由资本指挥,为资本服务。劳动力被资本支配的过程,是劳动转移价值和创造价值的过程,剩余价值归资本占有的过程。生产过程中价值被转移价值和创造新价值,是劳动者付出体力与智力的结果,当然应该取得一定的报酬,但这不是按劳动分配,而是取得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而劳动者新创造的等价物以外的价值全部被资本拿去了。现在我们常把被资本拿去的这一部分叫做按要素分配或别的。叫按要素分配也罢,叫按要素贡献也罢,叫资本应得部分资本创造的部分也罢,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的性质。我国城镇劳动力一半以上在私有经济中劳动,农村劳动力向私有企业转移的也越来越多,解决了一部分劳动者的就业问题。但企业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这是不必回避的,也是无容质疑的。这与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地位、性质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关系有根本的区别,从而与公有制经济及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不能够不存在矛盾。

第二,收入分配:资本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劳动者取得相当于劳动力必要劳动部分的价值;资本将剩余劳动转化为积累,扩大再生产,扩大资本;劳动者将取得的劳动收入用于消费,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继续当劳动力。

1989年到2002年,私有企业的总产值从97亿元增长到15338亿元,增长了157倍,年平均增长47.6%;而工人的工资总额从11.4亿元增长到204.5亿元,增长了19.8倍,年平均增长3%,增长差上百倍。2002年私有企业主的利润总额为5438.2亿元,而3000多万工人的工资总额仅200多亿元,工人的收入仅为利润总额3~4%,私有企业的利润率大部分年份都高于20%。人们问:私有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什么会增长这么快,为什么会在十来年内一下子从84亿元增长到24756亿元呢?就是由于剩余价值率高。剩余价值转化积累,投入再生产又带来新的剩余价值,成为资本不断扩大的来源。中国2001年形成的前100个私有企业主首富,第1个拥有资产83亿元,最低1个拥有5亿元,平均拥有15亿元,平均每年资本增加1500万元,而当年城镇居民个人工薪收入为4480元,农村家庭年平均每人纯收入为2253元,相差是多么大。2005年,拥有超百万元资产的企业主已上升到23.6万人,收入最高的10%的人口拥有的财富达到41%,而占总人口比重20%的收入最低的人口拥有的财富只占4.7%。一方面是资本和财富的积累,一方面是工资每年不变,劳动者总是只能得到他们创造的价值的一小部分。这就是私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私营企业每年要交税,增加了国家财政的收入,这是他们的贡献。但所交税金远低于所得的纯利润量,而税金也是工人创造的。这其中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利润获得者与利润创造者、资本积累与被资本支配者的矛盾,一句话,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收入分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私有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样的分配格局就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第三,影响到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

这些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来了全民族的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推动了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发展和巨大进步。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但也不能不看到,也出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抬头,大公无公、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和荣辱观下降,腐败违法违纪现象猛增的现象。这些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就产生的原因看,与私有经济的发展存在必然的联系。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变化在意识形态上必然有所反映。腐败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为维护私有制服务的。它腐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对立物,与社会健康发展和全局进步存在矛盾。

与当代资本主义比较,我国私有经济还表现出一些特有的东西。即进行超额剥削和超经济剥削;为谋取私利,置社会整体利益于不顾,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经营落后,大量搞假冒伪劣;权钱结合,通过各种手段,将公有财产转化为私有财产等。

必须看到,这些年来,我国私有经济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公有制经济。如果公有制经济不进一步发展壮大,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将被削弱,私有经济有可能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事实上的主体和控制者。

在那种情况下,一个财富占有者阶层将形成。他们将掌握和占有大量重要生产资料,控制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社会资源将按照他们的意志进行配置,国民收入将按照资本的需要和原则进行分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将变得渺茫,两极分化将日趋严重。

新形成的富翁阶层凭借自己的实力和金钱,还可能与权力相结合,在权力层中寻找它们的代理人,或直接掌握这一领域或哪一领域的权力,将权力变成为为它们服务的工具。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中。美化资本主义,批判社会主义成为必然,颂扬丑恶低下,掩盖罪恶,丑化美好事物,贬低高尚道德,成为必然。

我相信,这种情况在我国是不会出现的。我国人民从旧制度的苦难中早已认识到这样的道路在我国是走不通的。

总之,私有经济适应我国生产力多层次发展要求,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了它的积极作用和不可缺少性,同时又表现出了它的私有性及我国条件下的初期发展所呈现出的落后性和不成熟性,并由此表现出与社会发展存在统一一面的同时,又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这种落后性、不成熟性越突出,矛盾就越尖锐,越突出。是否可以这样说,现阶段我国的私有经济还是一种发展中的不够成熟、很不完善的经济;它在生产方面表现出了自己的作用,但生产关系上具有资本主义经济必然具有的一般特征,还存在在中国特殊条件下出现的一些前资本主义、初期资本主义的落后的特征;在生产力方面,局部是先进的,整体上是落后的。这种情况具有过渡性,在发展中会不断出现变化。变化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消除落后,加强管理,提高技术,遵纪守法,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正确处理劳资关系,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整体部署发展。这样,它会由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由弱小渐向强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并走向世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另是维护落后,继续生产关系的不成熟面,生产满足于搞劳动密集产品,和使用落后设备,经营管理满足于搞家族控制,任意而为。这样,它本身的矛盾及其与公有制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的矛盾就会进一步增加,那它就很难发挥应有作用,做出更大贡献,并会对社会全局发展带来更大负面影响,发展到极至,会造成难以意料的后果。

5.对非公有制因素的一些分析

在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美国学者在谈到我国情况时说道,中国正在走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道路,论据是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很快,中国重视发展资本主义甚于发展社会主义。在另外一次学术会议上,国内的一位学者提出,我国走的是社会资本主义道路。他的意思是,中国实际上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但与西方资本主义不同,是带有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他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会引导中国走向更快地发展。

我不赞成这些见解,因为它不符合中国的实际。但这两位学者提出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

改革开放前,我国私有经济几近绝迹,违背社会发展规律,阻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通过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到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从这一基本实际出发,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由此带来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面貌的巨大变化。

现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经济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相比较而言,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得更快,私有经济已占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下面是国家统计局2005年公布的全国性统计资料:

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

1987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工业总产值(亿元)

13813

85673.7

95449.0

110776.5

142271.2

187220.7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产值

8250

40554.4

42408.5

45179.0

53407.9

65971.1

比重(%)

59.7

47.3

44.4

40.8

37.5

35.2

2.集体企业

产值

4782

11907.9

10052.5

9619.0

9458.4

10586.4

比重(%)

34.6

13.9

10.5

8.7

6.6

5.6

3.股份合作制企业

产值

2897.3

2995.0

3202.9

3250.9

3943.2

比重(%)

3.4

3.1

2.9

2.2

2.1

4.股份制企业

产值

23674.4

33645.4

42707.0

59241.2

80785.8

比重(%)

27.6

35.2

38.5

41.6

43.1

5.外资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产值

781

5.6

23464.6

27220.9

32459.3

44357.8

58847.1

比重(%)

27.4

28.5

29.3

31.2

31.4

6.私营企业

产值

5229.4

8760.9

12950.9

20980.2

30898.6

比重(%)

6.1

9.2

11.7

14.7

16.5

分析(%

公有制企业(1+3

94.3

64.6

58.0

58.3

52.9

42.9

私有制企业(5+6

5.6

33.5

37.7

35.7

40.4

47.9(57.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5),第127页。

注:1987年是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分析栏中公有制企业为1~3项合计,私有制企业为56项合计。股份制企业的产值因在统计时已按投资性质计入各项中,未予计算。规模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为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统计告诉我们,在国有及规模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中,我国公有制企业产值所占比重从1987年的94.3%降为2004年的42.9%,私有企业加上规模以下部分占57.1%,已超过公有制企业。考虑到私有企业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公有制企业(高1/31倍左右),预计今年私有企业产值的比重可能达到60%上下,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将降到40%左右。

又据全国工商联20063月发布的《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2000年,内资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为42.2%,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比重占12.6%,二者合计占55%2005年,前者上升为49.7%,后者上升为15~16%,二者合计占65%[6]。上面所说的民营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及股份合作制经济,扣除这些因素,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部分占39%,私有制部分占61%,就业人员比重两者分别占39%61%,资本所占比重分别是53%47%[7]

据《人民日报》的报导,1998~2005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数从23.8万户减少到11.9万户,减少了50%,而私有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以年平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国私营工业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的40%左右,占全国商品销售总额和零售总额的60%以上。加上外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一半[8]商务部称,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在全国出口总额中占57.3%,其中机电产品占73.7%,高新技术占87.8%,技术引进合同占60.9%,而国有企业的出口占不到1/5[9]中国外贸200,外企占7成。

毫无疑问,包括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发展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并且具有重大作用。

我国人口多,总体生产力水平低,各地各部门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情况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不能实行单一的国有制,而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主义公有制,反映了全国劳动人民的共同愿望、根本利益和迫切要求,完全符合我国生产力的性质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生产力性质水平和发展的阶段性决定的,它的发展也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马克思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的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0]这是真理。这个规律不能违背,违背了就会受到惩罚。

一面起主要作用;一般性的一面大于特殊性的一面,一般性的一面起主要作用,从而决定了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起的客观作用,重要贡献和应有价值,决定了它的存在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统一。但是这种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即社会主义公有制居主体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如果不是这样,矛盾的一面及特殊性的一面就可能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性质就可能出现重大的变化,矛盾的对立面就不再是私有经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统一,而转化为公有制被私有经济统一,为私有制发展服务了。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同一的一面和一般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体现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要求,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我国私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矛盾的一面和一般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它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体现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上:

第一,生产资料为私人占有,生产经济过程的关系是资本支配劳动、追求利润、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关系。

全国个体私有企业的行业分布(一)

按注册资本(亿元)

按就业人数(万人)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农村牧渔业

367

431

462

558

736

416

339

246

224

190

采掘业

108

116

139

175

272

79

69

215

72

88

制造业

3710

4466

5590

7209

10367

1932

1933

1975

2134

2532

建筑业

634

926

1454

2201

3102

129

145

167

213

270

交通运输仓储业

873

827

889

1020

1195

565

446

417

403

390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

5992

6658

8071

10022

12804

4126

3622

3617

3814

4061

社会第三产业

1158

1468

2021

2719

3721

854

776

809

917

1029

总计

13726

16623

21648

28539

39492

8272

7477

7474

8152

8936

资料来源:《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1999~2003

按注册资本(亿元)

按就业人数(万人)

国有

私营

外商合资

外商独资

国有

私营

旬商合资

外商独资

石油天然气开采

18.68

0.03

0.83

6.61

46.35

0.13

0.01

0.25

食品加工

13.54

21.8

16.96

7.8

22.41

28.09

0.73

10.0

食品制造

10.38

18.26

18.01

16.03

16.42

28.39

0.84

11.23

纺织

11.72

23.54

15.24

7.3

19.37

25.38

0.81

9.46

服装

2.1

25.64

22.24

19.0

3.42

31.43

0.54

18.44

印刷

17.93

20.47

17.26

8.59

23.01

23.25

0.85

7.19

化学

21.85

12.20

12.77

7.01

31.66

17.05

0.57

5.53

医药制造

18.05

7.29

19.27

4.09

24.37

10.33

0.97

10.98

黑色金属

34.32

7.16

7.65

2.84

48.28

11.55

0.32

2.67

普通机械

15.77

22.01

12.63

6.93

22.98

25.40

0.85

5.39

专用设备

17.72

17.95

10.27

7.97

31.44

18.66

1.92

4.33

电器机械

6.04

13.03

20.61

10.76

12.73

21.36

0.92

11.66

电子及通讯设备

5.34

3.45

35.83

32.99

11.43

11.20

0.77

18.83



不同所有制企业第二产业主要产业中的分布(二)

(2001)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

上表告诉我们,我国私有企业的就业人数超过国有企业就业人数的近一倍;在第二三产业中,私有经济拥有的资本量、销售收入和就业人数更远远超过国有企业。这从总体上表现了私有经济发展的状况及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变化的状况。

应该看到,在我国私有经济中,劳动者的地位与权利都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他们的地位与权利与在旧社会缺乏人身权利、残遭剥削相比,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但从性质上看,劳动仍是被资本支配的,不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那样,是使用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自己以主人翁的地位支配使用自己的劳动进行生产,并共同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私有企业中,劳动者在市场上仍以劳动力商品的售卖者出现,企业主愿意购买,劳动者愿意出卖,才能成交。劳动者带着自己的劳动能力从市场上进入企业,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是与劳动力购买者的资本相结合。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完全受资本支配,由资本指挥,为资本服务。劳动力被资本支配的过程,是劳动转移价值和创造价值的过程,剩余价值归资本占有过程。生产过程中价值被转移价值和创造新价值,是劳动者付出体力与智力的结果,当然应该取得一定的报酬,但这不是按劳动分配,而是取得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而劳动者新创造的等价物以外的价值全部被资本拿去了。现在我们常把被资本拿去的这一部分叫做按要素分配或别的。叫按要素分配也罢,叫按要素贡献也罢,叫资本应得部分资本创造的部分也罢,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的性质。我国城镇劳动力一半以上在私有经济中劳动,农村劳动力向私有企业转移的也越来越多,解决了一部分劳动者的就业问题。但企业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这是不必迥避的,也是无容置疑的。为什么私有企业利润那么高,而工人的工资总是上不去,不给医疗,不给劳保呢?为什么这些企业总用合同工,不用固定工,工人的流动性那么大呢?关键就在所有制性质不同。在资本那里,劳动是被雇用者,是为资本追求剩余价值服务的。取得剩余价值是购买劳动力的唯一前提条件。能够取得剩余价值,就用你;能多长时间取得剩余价值,就用多长时间,否则就一脚踢开;它才不会关心你的死活和生活状况呢。这与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地位、性质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关系有根本的区别,从而与公有制经济及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不能够不存在矛盾。

我国私有经济的资产销售收入及就业人数在各行业所占的比重,这表明了这些行业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及其在社会范围发展的程度。

第二,收入分配:资本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劳动者取得相当于劳动力必要劳动部分的价值;资本将剩余劳动转化为积累,扩大再生产,扩大资本;劳动者将取得的劳动收入用于消费,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继续当劳动力。

私营企业收入分配状况

注册资本

总产值

从业人数

工资总额

利润率*

剩余价值率**

按月工资600元计

按月工资700元计

(亿元)

(亿元)

(万人)

(亿元)

占总产值%

(亿元)

占总产值%

%

%

1989

84

97

164

9.84

10.1

11.48

11.8

23.2

26.7

1990

95

122

170

10.2

8.3

11.90

9.7

25.3

32.4

1991

123

147

184

11.04

7.5

12.88

8.7

26.3

31.4

1992

221

205

232

13.92

6.7

16.24

7.9

27.1

25.1

1993

681

422

373

22.38

5.3

26.11

6.2

28.8

17.8

1994

1448

1140

648

38.38

3.3

45.36

3.9

31.1

24.4

1995

2622

2295

956

57.36

2.4

66.92

2.9

32.1

28.1

1996

3752

3227

1171

70.26

2.1

81.97

2.5

32.5

27.9

1997

5140

3923

1350

81.00

2.0

94.50

2.4

32.6

24.9

1998

7198

5853

1710

102.60

1.7

119.70

2.0

33.0

26.8

1999

10287

7686

2022

121.32

1.6

141.51

1.8

33.2

24.8

2000

13308

10740

2406

144.36

1.3

168.42

1.6

33.4

26.9

2001

18212

12317

2714

162.84

1.3

189.96

1.5

33.5

22.6

2002

24756

15338

3409

204.54

1.3

238.63

1.5

33.5

20.7

2003

25306

资源来源:《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1989~2003)。

*以总产值扣除物质消耗成本和税金65%,工人月平均工资700元的工资成本计算。

**利润总额除以注册资本

上面是1989年到2002年私营企业收入分配的统计。由于有关部门只公布了注册资本、总产值和从业人员数字,缺乏工资及成本,后两项只能按实际状况匡计。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按600元和700元作了两种计算,物质资料成本和税金按占总产值的65%计算。这样的计算大体是符合实际的。从这一计算可以看出,从1989年到2002年,私有企业的总产值从97亿元增长到15338亿元,工人的工资总额从11.4亿元增长到204.5亿元(238.6亿元),前者增长了157倍,年平均增长47.6%,后者增长了19.8倍,年平均增长3%,增长差上百倍。2002年私有企业主的利润总额为5438.2亿元,而3000多万工人的工资总额仅200多亿元,工人的收入仅为利润总额3~4%,私有企业的利润率大部分年份都高于30%,剩余价值率大部分年份都高于20%。人们问:私有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什么会增长这么快,为什么会在十来年内一下子从84亿元增长到24756亿元呢?就是由于剩余价值率高。剩余价值转化积累,投入再生产又带来新的剩余价值,成为资本不断扩大的来源。中国2001年形成的前100个私有企业主首富,第1个拥有资产83亿元,最低1个拥有5亿元,平均拥有15亿元,平均每年资本增加1500万元,而当年城镇居民个人工薪收入为4480元,农村家庭年平均每人纯收入为2253元,相差是多么大。2005年,拥有超百万元资产的企业主已上升到23.6万人,收入最高的10%的人口拥有的财富达到41%,而占总人口比重20%的收入最低的人口拥有的财富只占4.7%。一方面是资本和财富的积累,一方面是工资每年不变,劳动者总是只能得到他们创造的价值的一小部分。这就是私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私营企业每年要交税,增加了国家财政的收入,这是它们的贡献。但所交税金远低于所得的纯利润量,而税金也是工人创造的。这其中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利润获得者与利润创造者、资本积累与被资本支配者的矛盾,一句话,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收入分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私有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样的分配格局就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1]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包括个体经济。个体经济占有少量生产手段,主要从事个体劳动,不雇工,或只是偶尔请几个帮工,没有剥削关系,属于个体劳动生产。私有经济的生产资料为私有,依靠雇用劳动进行生产经营,剩余价值归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生产过程产生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私有经济包括国内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三个组成部分。本文所说的“私有经济”或“资本主义因素”,是对这三个部分的简称。

[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5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5页。

[4]《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79页。

[5]《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96页。

[6]《中华工商时报》200634

[7]李长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华魂》2006年第8期。

[8]《人民日报》2005228

[9]《人民日报》200669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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