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为:保卫屈原
保卫屈原
刘润为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当年,屈原曾以这样的比喻慨叹群小在政治上对于自己的嫉妒、谮毁和诬谤。然而,他何曾逆料,两千多年后的20世纪90年代,竟有人操起了连他的政敌都不曾使用的话柄,居然真的在他头上扣上了一顶“善淫”的帽子。
前年有人说他死于“情杀”,今年又有朱大可先生说他死于“谋杀”(见《新民晚报》1994年6月2日)。两说大同小异,因为这“谋杀”还是因情而起。文章说:屈原与楚怀王宠姬郑袖“暗恋”,“楚怀王驾崩”以后,“为防止屈原因与郑袖的暧昧关系而卷土重来,其政敌派出武功高强的杀手”,“在汨罗江上乘舟追杀”,“把他装进麻袋”,“投入江心”。端午节这天,人们“用赛龙舟来隐喻当时的追杀与逃亡的激烈场面,用包粽子来隐喻屈原被投入江中的悲惨事变。其中,米饭象征着屈原的肉体,粽叶象征着装他的麻袋,粽丝象征着捆扎他的绳索”。
读了这篇奇文,你不能不惊叹作者天马行空般的臆想能力。这等才情倘若“投资”到香港专营言情、武打的影视商那里,未尝不可以赚得数枚港币,可惜用到了学术研究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投资”上的倒错。
支持屈、郑“暗恋”一说的唯一根据,就是屈原的那首《湘夫人》。《湘夫人》与《湘君》系姊妹篇,都是祭祀湘水之神的诗。关于湘君和湘夫人所指,历来歧义颇多。王逸以为湘君是水神,湘夫人是舜之二妃,即娥皇和女英;后又有人以为湘君是娥皇,湘夫人是女英;还有人以为湘君是舜,湘夫人是二妃;近代以降,则多以为湘君、湘夫人是配偶神。关于诗的内容,王逸以为屈原借男女之情寄托了自己对于楚怀王的情思,近人则认为纯粹是民间祭歌的加工,其间没有什么寄托。不管怎样阐释,也没有一人把《湘夫人》与郑袖扯到一起。可见朱大可先生的阐释是标新立异的。然而,这“新”和“异”却令人觉得乖剌,原因就在于它无视本文传达的情感特征。不错,在《湘夫人》里,诗人以华美的笔墨渲染了湘君对于湘夫人的思慕哀怨之情,但是在自我情感上却是保持着相当距离的。倘若拿此篇(以及《九歌》中其他诸篇)与《离骚》、《九章》等作一比较,感觉就可以更为鲜明一些。读《离骚》、《九章》,我们可以感觉到诗人那种非常投入的个人情感,而在《湘夫人》里面,个人情感却是相当稀薄的。也就是说,《离骚》、《九章》是以私人情愫为基础的抒情诗,而《湘夫人》则基本上是以场面上的感情为基调的叙述诗。这样的区分,是每一位稍具楚辞修养的人都不难作出的。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既然屈原对于郑袖“投入了异乎寻常的眷爱与迷恋”,他怎么可能仅仅抒写场面上的情感呢?这无论在心理学上还是在创作学上,都是讲不通的。以这样的诗篇作为屈原与郑袖“暗恋”的根据,难道不是相当轻率的么?
事实上,郑袖非但未与屈原“暗恋”,反而恰恰是屈原的政敌。《史记》说得明白:郑袖与靳尚一党是搞在一起的。一直搞颠覆楚国活动的张仪进入楚国之后,屈原力主杀掉此人,而张仪所以能平安地返回秦国,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郑袖在楚怀王那里吹了“枕头风”。既然与屈原“暗恋”,郑袖为何不去支持屈原反而去支持屈原的政敌呢?其实,屈原在《惜诵》一篇即已借用晋献公宠姬骊姬用谗言害死申生的典故(“晋申生之孝子兮,父信谗而不好”),表达了他对于郑袖的愤恨和轻蔑。而汉代的东方朔在《七谏·沉江》中则以“晋献惑于骊姬兮,申生孝而被殃”的诗句,追述了屈原遭罹郑袖谗害的史实。将这样两个在政治、人格、气质上反差如此巨大的人乱点鸳鸯谱,恐怕比风马牛还要荒诞。
朱大可先生之否定屈原自杀,还因为他认为屈原自杀的证据不足。他说,那“唯一证据,就是他被放逐后所写的《怀沙》。诗中声称,自杀的方式已然确定,那就是向江中忿然一跃,去拥抱(‘怀’)江底的柔软泥沙。”而这篇《怀沙》,又是政敌在谋杀诗人之后伪造的“自杀遗书”。
翻遍楚辞,题为《怀沙》者只有一篇。而在这一篇里,只有“限之以大故”一句隐约地
透露出诗人要自杀的意向,但是并没有说明采取什么方式。这就是说,所谓“自杀的方式已然确定”等等“诗中声称”的那些话,是朱大可先生强加给《怀沙》的。那么,朱大可先生怎么会对《怀沙》作出这样的理解呢?问题可能出在望“题”生义上。关于“怀沙”的含义,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怀念长沙。楚始祖熊绎受封长沙,怀沙即怀念故土。二是“怀沙砾而自沉”。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说:“《楚词·九怀》曰:‘怀沙砾以自沉’,此其义也。”(这里应当附带说明的是,司马贞有一个小小的疏漏,“怀沙砾以自沉”并非出自王褒的《九怀》,而是出自东方朔的《七谏·沉江》。其词曰:“怀沙砾而自沉兮,不忍见君之蔽壅。”)以后,朱熹在《楚辞章句》中沿用这种说法。即使是“怀沙砾而自沉”,也绝不可译为“向江中忿然一跃,去拥抱(‘怀’)江底的柔软泥沙”。“怀沙砾”是状语,此句当译为怀抱着沙石沉入江底。屈原毕其一生最痛恨随波逐流,所以要怀抱沙石沉江,就是为了避免沉入江中之后随波逐流(《沉江》曰:“赴湘沅之流澌兮,恐逐波而复东”)。由上述分析可见,朱大可先生对于《怀沙》内容的阐释,完全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与《怀沙》本文根本就毫无干系。既然如此,《怀沙》也就不可能是屈原政敌的伪造。他们能伪造一份不能证明屈原投江自沉的“自杀遗书”么?
其实,只要稍为浏览一下楚辞,就可以知道:屈原沉江殉国的“证据”既不是“唯一”,也不在《怀沙》。谓予不信,请看以下几例:“既莫足以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按:王逸注,殷贤大夫,谏其君不听,自投水而死)之所居。”(《离骚》)“凌大波而流风兮,托彭咸之所居。”(《悲回风》)“临沅湘之玄渊兮,遂自忍而沉流。”“不毕辞而赴渊兮,惜壅君之不识。”(《惜往日》)够了!这些铁铸一般的诗句,不是再也清楚不过地表明,沉江殉国是屈原久已抱定的决心吗?
至于老百姓在端午节赛龙舟、往江中投粽子,则是带有明确目的性的活动。千百年来,所有参加这些民俗活动的人,不论男女老幼,都知道自己是在祭奠屈原。所以要祭奠屈原,乃是因为他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村夫愚妇虽然不会舞文弄墨、不擅数黑论黄,但是他们明是非、辨善恶,绝不会去祭奠一个“花下死”的风流鬼,也绝不会像今天的某些摩登文人那样,去为一个头戴诗人桂冠的杀人犯而哼哼唧唧。这种持久不衰的民心民意,不是某些人的信口雌黄就可以强奸得了的。朱大可先生可能辩解说,这是民俗话语的转义,当初的确是以此隐喻屈原被谋杀的。那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当初”。据吴均《续齐谐记》载:“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江而死,楚人哀之,每于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回白日忽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闻君常见祭,甚善。但常年所遗,并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练树叶塞上,以五色丝转缚之,此物蛟龙所惮。’回依其言。世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色丝及练叶,皆汨罗之遗风。”剔除其神话的内容,从这一记载中可以看出,祭奠屈原的民俗活动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包粽子是以后的事,屈原沉江殉国之始,楚人是将米装进竹筒投江祭奠的。如果依朱大可先生的逻辑推导,屈原应该被“武功高强的杀手”谋杀两次,第一次是装在木桶或铁桶里,第二次才是装在麻袋里。难道这就是朱大可先生津津乐道的“现代侦察学”么?当然,吴均的记载是民间传说,不可与信史同日而语,但是它毕竟为我们研究粽子的演变提供了可资参考的线索,至少不能说它比今人的臆造更没有价值罢?
我们一向认为,在文史研究领域,大胆怀疑的精神,标新立异的精神,是应当受到鼓励的。非如此,则谈不上学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但是,这种精神似乎又应当与严肃、科学的态度结合起来。从热爱中华民族的立场出发,从顽强的事实出发,应当说是最起码的原则。人们记忆犹新,早在80年代中后期,不分青红皂白地反传统曾经成为一种趋之若鹜的时髦。在相当一部分学人那里,凡是优秀的民族文化,凡是代表民族优秀文化的优秀人物,都必欲谤之毁之而后快。在他们看来,无论古今,所有人的一半都是野兽,什么优秀、先进、杰出、英雄等等,统统都是编造出来的神话。事实已经证明,这样的所谓学术、所谓研究,损害了民族的尊严,践踏了民族精神的旗帜。遗憾的是,直至今天,这种“非俊疑杰”(屈原《怀沙》语)的风气也未曾绝迹。因此,保卫民族优秀文化,保卫代表民族优秀文化的优秀人物,仍然是中国人民的重要责任。至于谈到朱大可先生,则无更多的话可说,只拈得一句古话聊以共勉:“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
199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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