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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提前结束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原因分析

  自创立新民主主义理论以来,毛泽东长期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将进入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进行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然后才转入社会主义革命。但新中国建立仅仅三年多的时间,毛泽东就提前结束了新民主主义建设,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于这一转变,有人赞成,也有人惋惜。至于其原因,论者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探讨。薄一波在《关于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从政治、经济、国内国际等方面探讨其原因,比较全面,但分析不够深入,多是泛泛而谈。武力等人主要从工业化与计划经济的角度深入剖析了其原因,杨奎松则主要从俄国模式影响下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观中寻找原因。笔者尝试从政治、经济、社会民意几个方面,从国内国际两个视角探讨其中的原因。

  一、毛泽东提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原因

  1.对社会主义能更好更快发展经济的期待与信心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之所以主张进行一段新民主主义建设,主要是因为旧中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太落后。任弼时在七届二中全会发言说:“俄国在1913年工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是42.1%,而我们现在还只有10%左右,有什么办法转入社会主义呢?”“所以,全国革命胜利后,我们仍需要有两个到三个五年计划,才可转到社会主义。”既然根子上是经济落后问题,那么尽快改变落后状况就是当务之急。而三年经济恢复的情况说明,除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外,最能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发展成效更好的不是农民个体经济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农民合作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1951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发展农民互助合作决议一年后,参加劳动互助组的农民就达40%以上,全国建立了4000多个农业合作社。一开始建立的农业合作社由于互助合作、国家帮助、政策倾斜等原因其效益确实比个体农民要好些。当时的农业合作社在其初建的一二年,一般可以增产20-30%。据农业部对东北、华北地区40个初级社的统计,1951年这些合作社单位面积产量平均超过当地单干户产量的39.3%。福建龙溪地区对辖下5个合作社、5个互助组与5个单干户进行调查,发现1953年早稻亩产合作社526斤,互助组420斤,单干户390斤。也就是说,合作社的亩产量高于单干户1/3还多。这些数字也许有一些水分,不尽完全可靠,但报到中央、报纸上公开宣传的就是这些数字,中央与毛泽东就是在这样的数字基础上进行思考和决策。毛泽东当时就指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目前农业增产的主要出路。但要发挥这种增产潜在力,靠小农经济是有限的,靠在农业中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是工业发展以后的远景,在最近几年之内必须依靠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化,在合作化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各种可能的技术改革。”

  在工商业领域,建国初期少数私营企业通过公私合营之后其生产率和效益比以前也有明显提高。由于没收一些私营企业中国民党官僚、战犯的股份为国家所有,加上少数资本家因生产经营困难主动申请公私合营,所以建国初期公私合营企业也发展起来。1949年,个别企业公私合营193户,1950年294户,1951年706户,1952年增至997户。私营企业在公私合营后,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有了显著提高,经营管理得到改善,产量增加,质量提高,成本降低。据国家统计局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年来公私合营工业及私营工业生产情况》统计,公私合营企业工人劳动生产率,1952年比1950年增长11.8%,1955年比1950年增长21.4%,更比一般私营企业高出很多。总之,建国头三年经济改造(主要是剥夺官僚资本及引导农民互助合作)与经济恢复的经验表明:农民互助合作与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确实迅速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既然社会主义的生产经营方式比农民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都优越,发展得更快、更好(起码当时人们是这么相信的),那么尽快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既然农民个体经济与资本主义工商业一方面会带来两极分化和剥削,本来就不合理、不正义,同时它们的经济发展效益又不如社会主义经济,那它们还有什么继续存在发展的理由呢?

  2.“三反”、“五反”运动以及对党政干部贪污腐化根源的片面认识

  1951年11月先在东北地区,随后在全国党政机关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随后又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众所周知,“三反”、“五反”运动密切相关,由“三反”直接引起“五反”。原因在于,很多情况下党政机关的贪污腐化确实与不法资本家的拉拢腐蚀密不可分。1951年11月东北局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一些重要贪污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不法私商和机关干部中的蜕化分子相勾结共同盗窃国家财产。1951年11月25日邓小平关于西南地区“三反”情况的报告,也是将党政机关内的贪污腐化现象归结为资产阶级的腐蚀。1951年12月11日,习仲勋在关于西北地区反贪污斗争的报告中也指出凡大一点的贪污案件,都牵涉颇广,且多半与奸商勾结。12月20日,华东局关于“三反”的报告指出,华东地区贪污浪费现象极为严重。党政内部的贪污往往是由非法商人从外部勾结而来的,因此,必须注意调查奸商并发动群众检举控告不法商人的运动,对证据确凿的不法商人,亦应严加惩处,以便内外配合,彻底肃清贪污分子。正是受各地“三反”情况报告材料的影响,中共中央在1952年4月向全党全国指出:“五毒是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目前向国家和人民举行猖狂进攻的主要形式,而三害在目前则主要是由于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猖狂进攻所引起的结果。”所以“三反”斗争开展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共同的认识就是:由于资产阶级不法商人拉拢腐蚀与大肆行贿才导致党政干部出现严重的贪污腐化现象,刘青山、张子善主要罪名就是勾结私商、收受贿赂与贪赃枉法。在毛泽东与中共中央看来,这不过是印证了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向全党预先提出的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进攻的危险是多么及时与准确。当时,全党和毛泽东关于党政干部贪污腐化原因的认识,从表面现象看是没有问题的。但深入来看,这种认识还是有些片面和肤浅。因为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本来就是中国历来不变的传统,各朝各代无不如此,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时代是这样,到了共产党执政的时代情况依然没有多大变化。

  党政机关的贪污腐化问题,虽然直接与不法商人的拉拢腐蚀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与建国后建立的高度集权、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和监督的政治体制及相应法制不健全密不可分。在民主法制健全,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到位的情况下,即使有不法商人的拉拢腐蚀,也不会出现建国初期那样严重的贪污腐化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新加坡成功治理贪腐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再者,根据当年揭发的情况看,很多干部的贪污腐化罪行并非由于不法商人的拉拢腐蚀,而是由于人性中普遍的贪欲及政治体制的漏洞造成。刘少奇在关于“三反”运动的一个批语中就指出“除开工会以外,中苏友协和妇联的贪污浪费现象也很严重”,这与不法商人的拉拢腐蚀没有任何关系。像北京石景山钢铁厂、石景山发电厂、石景山车站、北京电车公司等国营企业的严重贪污盗窃案件,也与不法商人的拉拢腐蚀没有关系,类似情况在全国相当普遍。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当时没有反思我国刚建立的政治体制的缺陷与不足(当时也不可能反思新的政治体制的缺陷与不足),却把一切罪恶都归结到资产阶级的拉拢腐蚀以及难以捉摸的所谓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影响上。这就必然导致这样的结论:为了铲除贪污腐化现象,为了保证党不腐化变质必须尽快消灭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只有消灭了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的拉拢腐蚀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才可能随之消灭。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全国民意的体现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本来起步较晚,当19世纪70年代中国民族工商业产生的时候,世界资本主义已经走下坡路了,资本主义带来的各种矛盾和罪恶也越来越严重,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风起云涌。康有为与孙中山正是受世界社会主义风潮的影响,对资本主义的罪恶都有过相当的批判和揭露。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在中国更是饱受攻击和批判。不仅中国共产党要消灭资本主义,其他有影响的党派包括中国社会党、国民党、第三党、社会民主党以及后来的民盟等中间党派也都公开主张要在中国限制、反对甚至消灭资本主义。正如学者杨天石指出的,孙中山其实一直都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而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的信徒,他的民生主义确实更接近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国民党也一直都在宣传限制和反对资本主义。抗战胜利之后的中间党派和中间路线一直被我们认为是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其实是严重的误解。民盟等中间党派主张在中国建立“彻头彻尾的民主国家”,即同时采纳苏联的经济民主和英美的政治民主。所谓苏联的经济民主就是在经济上实行社会主义,哪是什么走资本主义道路?分明是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翻版。建国之后,更没有任何一个党派主张大力发展资本主义。作为和民族工商业联系较多的民主党派,很多人甚至比共产党的干部还积极主张改造和消灭资本主义。“三反”、“五反”运动开展之后,各地揭发出来的资本家的“五毒”行为确实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大康药房经理王康年用金钱贿赂、腐蚀国家机关干部,骗取国家贷款和志愿军巨额货款后,以质量低劣的药品牟取暴利,结果造成志愿军伤员的死亡和伤残。根据华北、东北、华东、西北、中南和西南大区的统计,参加“五反”运动的私营工商户共有999 707万户,定案结果是:守法户约占总户数的10-15%,基本守法户占50-60%,半守法半违法户占25-30%,严重违法户占4%,完全违法户占1%。运动中不法商人受到刑事处分的有1509人,因犯有破坏抗美援朝战争、最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罪行而被判处死刑的有19人,这次运动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执政党借此开动所有宣传机器揭批不法资本家的罪恶,更是激起了广泛的社会义愤。通过“三反”、“五反”斗争,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在中国被搞得臭不可闻。不仅工人农民要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实现社会主义,连很多资本家与民主党派也主张尽快实现社会主义。1952年2月9日,上海《大公报》发表了一直被视为资产阶级著名报人王芸生的文章《资产阶级有没有猖狂进攻?是我们“制造阶级斗争”吗?》,王芸生在文章中除大力声讨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外,最后写道到“如此,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四友’就团结得更为亲密,共同胜利走向社会主义的前途”,就是主张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然,在《人民日报》转载这篇文章时,毛泽东删去了这句话。1952年9月,黄炎培在一次讲话中主张资本家“没有劳动,没有生活,不从劳动以外求生活,不从自力以外求生活”,这就是要求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毛泽东在对他这篇讲话稿的批语中说明搞社会主义“在现在却是言之过早,在少数人想想是可以的,见之实行则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经过“三反”、“五反”运动之后,就连王芸生、黄炎培这些一向是被中国共产党当作民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或政治代表的人物,这个时候都迫不及待地主张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实行社会主义了。“五反”运动开展以后,在全国各地,不少资本家纷纷要求对自己的企业实行公私合营,或将自己的厂矿抵押给国家。上海大资本家刘鸿生直接提出将自己的厂子交给政府,或实行公私合营。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在给斯大林的一封信中就谈到:“现在已有少数比较有远见的资本家看到了社会主义企业的优越性及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信社会主义的前途已不可避免,他们现在就积极要求将他们的工厂公私合营。不少资本家的子女在大学和专门学校读书,也由国家供给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宣告不要资本家父亲的遗产。中国资产阶级内部的这种变化,现已开始发生,在今后还会继续发展。”可见,不仅一些资本家欢迎社会主义,而且连他们的子女也对资本主义剥削避之唯恐不及。

  尤其对广大的工人来说,建国以后,他们都盼着早日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实现社会主义。因为在私营工厂里面,他们必须承受资本家的剥削,工资、福利待遇与劳保都不如国营厂矿,他们自然巴不得早日将资本家的私营经济改造为国营经济,自己就能与国营厂矿的工人享受一样的待遇。

  三、毛泽东提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际因素

  1952年下半年毛泽东之急于结束新民主主义,提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除了国内因素之外,也是受了东欧新民主国家建国后很快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际影响。如果说建国前后毛泽东原定的中国要进行15年左右新民主主义建设的设想是参照了俄国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革命的时限,那么1952年之后毛泽东的新的设想,则是受了东欧新民主国家建国后很快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影响。1945年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基础上建立的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在建国两三年之内就迅速开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中间并没有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1945年12月匈牙利国民议会决定自1946年起全部煤矿收为国有,1947年11月又实行银行国有。1949年底,又将雇工10名以上的企业收为国有,从而完成了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在农业方面,1947年秋开始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一方面发展国营农场,另一方面着手大量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1949年10月,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宣告成立,立即实施了发展国民经济和改造私营经济的两年计划。到1950年底,工业中基本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在保加利亚,1946年3月,国民议会通过法令,将全国2300多家企业收为国有。1947年末又通过银行与私人企业国有化、没收城市巨额不动产、森林国有化等法令,并决定由国家控制对外贸易和国内批发商业,从而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这期间,也开始大量建立农业合作社,当然,农业合作化的步伐要慢一些。在罗马尼亚,1948年6月,国民议会通过法令将工业、矿产、银行、保险、运输等主要生产资料国有化,8500多家大型私有企业和全部银行转为国家所有。1950年全国工业总产量中,社会主义成分占92%,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迅速建立起来。1949年3月,罗马尼亚开始实施农业合作化计划,在农村建立共耕社和集体农庄。到1962年,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在波兰,1946年1月通过法令,凡是雇佣50名工人以上的企业,通过赎买实行国有化。通过这项法令收归国有的企业达3300多家。1948年,波兰开始建立第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化开展起来。在南斯拉夫,1946年1 2月人民议会通过法令,将工矿、银行、保险、建筑、交通运输和批发商业等42个经济部门的大、中型私人企业收归国有,国家以债券的方式向业主支付一定的补偿费。1948年4月,再次颁布了对私营企业国有化的法令,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完全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捷克斯洛伐克,从1949年开始取缔工业中的个体企业和私营经济。到1951年,全国基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成分,形成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在阿尔巴尼亚,1946年2月就开始了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实行工业国有化,依法将一切工业企业无偿收归国有,粮食和纺织品等由国家实行贸易垄断,禁止自由买卖。同时也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方面建立国营农庄,一方面引导个体农户走合作化道路。

  总之,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建国之后,迅速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波兰和南斯拉夫还创造了和平赎买的办法。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而且借助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势迅速改变了原先经济文化落后的面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除东德、捷克之外,在经济上和中国一样都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国家,而且都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它们无一例外都没有进行一个阶段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就迅速转向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了,事实证明它们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以及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很成功。这一点必定给毛泽东以重大的影响和刺激,促使毛泽东早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放弃了原先15年左右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的设想。

  当然,在国际因素中,最重要的还是斯大林的意见。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受毛泽东的委托向斯大林写信,请示“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刘少奇在信中谈的设想就是从1953年开始用两到三个五年计划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刘少奇谈到10年以后通过改造国营工业将占90%以上,私营企业会下降到10%以下。“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部分私人工业不费力地收归国家经营”。对农业,“准备在今后十年至十五年内将中国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在基本上实现中国农业经济集体化”。斯大林接到刘少奇的信后,很快答复刘少奇。斯大林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斯大林的首肯,自然坚定了中共中央的信心与决心,于是,三大改造不久就全面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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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4-05-19 关键字:毛泽东新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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