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走样教育部再亮剑:“红七条”能否筑起师德底线?
自教育部9日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后,其首次为高校教师划定的禁行行为“红七条”便迅速引发热议。这也是自去年9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今年7月划定教师禁礼“6条红线”之后,教育部针对师德走样现象的又一次亮剑。
可尴尬的是,就在“红七条”话音未落之际,四川美术学院11日便被曝出退休副教授王小箭在校外餐厅骚扰女学生。尽管川美随后即表示将取消王在校内从事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的资格,降低其退休待遇,但这在让“红七条”多了一分“正当其时”意味的同时,更是令人深思:这七条禁令究竟能否筑起师德底线?不让“红线”变成“虚线”,又需要什么样的制度与环境?
“名利思想重,育人思想薄”成高校师德突出问题
性骚扰、学术造假,甚至有极个别教师在课堂上宣扬分裂国家的极端思想……一段时间以来,高校教师因败德行为而上新闻头条的次数和频率令人侧目,也让本应“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校教师形象蒙尘。
“这些问题虽非主流,但危害极大,腐蚀着高校教师的群体道德,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成为高教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法学首席专家劳凯声教授表示。
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则用“重要、及时”四字评点此次文件的出台。“重要,是因为高校教师是社会最高层次的知识分子,是青年的导师,社会风尚的引领者。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关系到青年学生的成长、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及时,是因为当前我们的教育正在遭遇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挑战。社会各种思潮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向学校奔涌而来。如果我们不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以引导,我们的青少年可能就会迷失方向,走入歧途。”
那么,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否找到了高校师德建设的“七寸”所在?
劳凯声曾带领团队就高校师德建设在全国60余所高校进行过深入调研。结果显示,高校师德主要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是“重科研,轻教学”(57.8%),“名利思想严重,缺乏奉献精神”(53.3%),“育人思想淡薄,敷衍教学”(47.6%)。“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三个选择比例较高的问题都涉及高校基本功能即‘人才培养’,将矛头对准的是教师的‘教书育人’角色的失调。”劳凯声说。
而在对于现有高校师德规范作用的看法上,47.2%的教师认为作用很大或较大,52.9%的教师认为作用有限、不大或者几乎没有作用;在师德规范运行配套机制建设上,只有38.8%的教师明确表示所在学校建立了处理师德问题的专门机构。
“近年来,我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存在规范不断完善、但规范化程度不高,过于理想化、建设力度不大等短板,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劳凯声说。
师德建设,“长”如何延续,“效”怎么彰显?
“红七条”出台后,有质疑蒙羞的,也有担忧落实的,但对于其纯洁教师队伍的初衷却都是拍手点赞。
可问题在于,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屡屡就师德问题发文,败德事件却屡禁不止。
“作为一项软性的道德指标,即便有着‘一票否决’的决心,难以量化的师德也还是容易被人忽视。”有专家指出,长期以来,“视情节酌情处理”的原则使得在败德事件上缺乏情节认定、执行处理的标准,给打击和处理败德事件留下很大的空间,“实际上让处理无从下手,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则将矛头指向现有的制度环境,“涵养师德,需要激浊扬清的制度环境和引人向善的政策导向。以学术不端为例,曾有学者剽窃一位已去世知名教授40万字的论著,最终却只被判处2万元赔偿。如果违法乱纪的成本太低,师德建设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种种沉疴,也让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的“长效”二字,“长”如何延续,“效”又如何彰显,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此次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包括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六大机制。”教育部教师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统一规划、协调而动成为此次《意见》的要义,包括将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宣传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等。而对于违反“红七条”行为的,则要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此次明确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高校明确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该负责人表示。
解决师德危机,还需多方面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不同,此次教育部对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只是给出方向性意见的导引,其中提出“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从纸上的长效机制变成现实中的社会规范,高校应该怎么办?
“两个方面是最重要的:一是师德的遵守,二是对败德行为的监督处理。”劳凯声表示,“要建立系统、明确、可操作的师德规范体系,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中和大学在师德考评中有章可循;各高校应通过设立专门师德建设机构、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和师德档案制度等方法,完善高校教师道德评价与处理机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高校教师权益保障机制,明确教师合法权益,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杨晓慧则认为,应把“师德为上”在高校落细、落小、落实,使其成为高校教师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要将师德为上体现在零零碎碎的小事小情之内,如一堂精彩的课、一场深度有益的师生对话等;要选树‘小人物’,充分发挥师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教师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还要将解决师德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理顺高校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待遇、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高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创造良好的实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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