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根良:我国早就应该禁止稀土等大量有色金属出口
我国早就应该禁止稀土等大量有色金属出口
贾根良
问题在中美经济战中又重新得到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起因主要在于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在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对中国输美3000亿商品加征关税清单中,并没有包括稀土、关键矿物等资源。有报道称,2016年2月,美国政府问责局发布报告《稀土材料:制定综合性手段有助于国防部更好管控供应链中的国家安全风险》。据其估算,美国可能需要15年才能重建国内稀土供应链。因此,美国相关咨询企业称:稀土对美国工业和国防至关重要,短期内没有其他供应可以替代,若加征关税,将使美国承受比中国更大的痛苦。第二件事情是5月20日国家领导人考察江西赣州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了解稀土产业发展情况,随后这一新闻在外交部记者会上被中外记者广泛关注和追问。外交部的回应是中国领导人在国内考察并调研相关产业政策很正常,希望大家不要做过多的联想。那么,中国在中美经济战中如何处理稀土问题呢?
昨天,李光满在《稀土!稀土!稀土!中国到底要不要对美实施禁运?!》中提出,“当前稀土正在成为中美贸易战的焦点领域,中国可以利用在稀土方面的某些优势对美国发起反击,对美国实施稀土禁运。”其实,笔者在《征收高出口税:中美经济战出奇制胜的杀手锏》(察网2019年1月16日)一文中就已指出,作为我国高出口税战略的配套措施,笔者提出的第一条就是“禁止稀土等大量有色金属出口”。何谓“禁止稀土等大量有色金属出口”?就是通过征收资源租金税、环境污染税和禁止性的出口关税,完全禁止对外出口。为什么还要禁止稀土之外的大量有色金属出口,因为我国这些有色金属出口一直处于与稀土出口一样的悲惨命运,对其禁运在某种程度上对美帝也有一些战略打击效应。
由于笔者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对于中美经济战中的稀土问题,笔者无法进一步展开研究。其实,可能已经不需要再展开研究了,因为笔者早在八年前就已经早有定论。请看以前的文章:
1.《贾根良:对WTO裁定“稀土案”中国败诉的简评》
(贾根良新浪博客,2014年3月26日)
今天媒体发布了WTO裁定“稀土案”中国败诉的消息,这再次暴露了WTO作为发达工业国御用工具的本质,凸显了WTO、美国、欧盟和日本在中国稀土问题上的强盗逻辑。近两年来,笔者观察到,在调解国际贸易争端上,WTO实际上已经不起作用,美国、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巴西对中国制成品征收高关税等都说明谁愿实施保护主义就实施,WTO实际上已经失效。因此,中国不用理睬WTO的裁定,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笔者认为,实施出口配额是远远不够的,我还是坚持三年前在下面这篇旧文等文章(后面的两篇——笔者注)中的观点:完全禁止稀土出口,把资源行业(包括稀土)的外资企业全部国有化,对稀土等出口行业征收禁止性的资源租金税和环境污染税。
中国早就该反思自己作为自由贸易捍卫者的可笑角色。历史上,历来就是发达国家维护自由贸易,落后国家强调保护主义,中国这种角色的颠倒源自于错误的“进口高端产品、出口低端产品”的发展战略。与稀土出口一样,我国大量低端制成品的出口也是“坏的贸易”,这是追求单一低端制成品经营造成的恶果,我国捍卫自由贸易,实际上捍卫的就是这种可悲的国际分工地位,捍卫的是通过贸易顺差大量地向发达国家输送财富的发展道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和学者们对此不察,对自由贸易执迷不悟,任由其他国家对中国实施贸易保护,而自己却不保护自己的高端产业,以致于核心技术永无突破之日。笔者曾提出取消出口退税等一系列措施,目的就在于调整经济结构,为中国高端产业的投资保护和贸易保护创造条件。我国加入WTO是在新自由主义支配下做出的决策,我国应该借此WTO裁定“稀土案”中国败诉的机会对我国加入WTO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危害进行政策辩论。
2.《中国稀土问题的经济史透视与演化经济学分析》
(作者贾根良、刘琳,原载《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新华文摘2011年第22期全文转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2011年摘要转载。)
摘要:本文以稀土资源为例,基于经济史和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我国自然资源出口及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反思。重要自然资源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崛起过程中曾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他们都采取了“进口原材料并出口制成品”的工业化战略。相反,出口初级资源不仅无法致富,甚至会导致国家的衰落。发达国家严格限制自然资源出口的目的,是为了将其投入到构成国家富裕之基础的附加值高和创新机会窗口大的高端产业环节中。跨越式发展的机会窗口来自于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在以解决资源和能源问题为核心的第六次技术革命中,丰富的稀有金属资源将为我国抓住新的机会窗口提供难得的机遇。但是,我国当前稀土等稀有金属资源的利用与发展模式存在严重的弊端,亟待做出重大战略调整,本文为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于关键性自然资源在商战中的作用问题,摘录该文中一段供参考:
鉴于重要资源在工业化崛起中的巨大作用,发达国家在历史上都是严格限制甚至禁止国内未经加工的原材料出口的。例如从15世纪晚期开始,为了发展当时作为国际竞争支柱产业的羊毛纺织业,英国政府曾制订了严刑峻法:除“羊毛之外,绵羊、毛线、精纺毛纱、漂泥等‘都在禁止出口的清单上。法律的实施十分严厉,首犯者要被砍去左手,再犯者则被处死’”。[⑩]英国还把限制本国羊毛等原材料的出口作为打击竞争对手国内较为成熟的毛纺织业的武器,并且导致了当时作为欧洲纺织业霸主的低地国家的衰落。英国著名小说家和历史学家丹尼尔·迪福在《英格兰商业计划》中详细描绘了英国这种原毛出口限制政策,并且认为“出口禁令使低地国家的竞争对手走向了毁灭,因为他们丧失了原材料”。
3.《禁止不可再生资源出口并回购资源型外资企业》
(作者贾根良、刘琳,原载《经济纵横》2011年第2期)
摘要:出口自然资源的目的是什么?除了换取外汇,还有别的目的吗?如果没有,那么,换取外汇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在外汇储备不断贬值的时代,不可再生资源是一国财富保值和升值的最佳选择。我国是人均不可再生资源非常匮乏的国家,也是自然资源进口大国,资源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致命“软肋”。但是,令人感到荒谬的是,在我们不断地呼吁利用外汇储备建立战略资源储备的同时,外资目前却正在通过种种手段掏空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储备。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把自然资源行业的外资企业全部收归国有,并严禁不可再生资源的出口。
推荐大家阅读马钟成在2015年撰写的深度分析文章:《稀土保卫战失利、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的“入世议定书”》(察网,2019-5-20)
即使政府现在采纳了笔者八年前的禁止稀土出口的建议,我们仍需要反思,为什么这么好的政策建议,为什么非得要等到现在被美国逼到墙角时才临时抱佛脚?为什么不按照我国国家利益早就实行?我国为什么在稀土问题上如此软弱?为什么我国对目前的中美经济战是在打一场完全没有准备的经济战争?笔者的大量文章可以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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