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逻辑与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结构变化
一、资本逻辑与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结构变化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资本关系在我国得以确立并不断膨胀,资本固有的逻辑开始发生作用并逐步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思考和探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结构出现的巨大变化,就不能无视资本关系的确立和资本固有逻辑的作用。不无遗憾的是,这方面的研究至今极为薄弱,不改变这种状况,就难以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1.资本和资本逻辑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首先是一种“生产关系”。资本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实质上是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历史地看,资本关系的建立以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彼此分离为前提,资本必然要消灭劳动者的生产资料。但是,要进行现实的生产劳动,就必须把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在一起,仅有“物”的要素,而没有“人”的要素,并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劳动。在此意义上,资本不过是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一种社会形式,资本一方面购买各种物的要素即“死劳动”,另一方面购买人的要素即“活的劳动”,两个方面的结合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从劳动者即工人方面看,他不过是资本家出钱雇来的劳动力,不过是一种“活”的商品。马克思说:“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对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因而他的劳动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8页。)资本雇佣劳动的目的在于实现价值增值,即获得利润(现象形态)或剩余价值(本质形态)。资本固然也生产使用价值,而且它必须生产使用价值。
“资本逻辑”可谓当下学界的热门话题,但资本逻辑究竟是什么,则见仁见智。基于马克思对资本的分析,我们把“资本逻辑”概括如下:(1)“价值增值”逻辑,即资本尽其所能地追求剩余价值和利润的最大化。此乃资本的铁律。利润是资本的命脉,没有利润,资本就失去了生命的源泉。正是受利润的驱动,资本才得以存在和不断发展壮大。(2)“剥削劳动”逻辑,即资本无所不用其极地榨取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资本要增值自身,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或剩余价值,就必须“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69页。)。(3)“扩张和渗透”逻辑,即资本对价值增值的追求是没有边界和限度的。不能实现价值的增值,资本将失去其生命活力,将无可避免地走向衰亡。为了追求价值增值,资本势必“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7页。)。这就是说,资本为了增值自身,会竭尽全力地向它所能到达的一切领域侵蚀和蔓延,把逐利的触角伸展到它所能触及的各个地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把一切都变成它逐利的工具。
2.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
工人阶级结构,指的是工人阶级内部的“阶层构成”及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工人阶级结构变化既是指“构成阶层”的变化,也是指“阶层关系”的变化,其最终结果就是工人阶级不同组成部分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的变化。
以“构成阶层”的变化为例。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近30年中,我国工人阶级内部按照“身份”的不同,可划分为“工人”和“干部”两个阶层;按就职单位的不同,可划分为国营单位职工和集体单位职工两个阶层。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起,我国工人阶级内部结构开始悄然发生变化。到20世纪90年代,按照工人就职企业所有制性质的不同,我国工人阶级明显地分化为国有企业工人、集体企业工人、三资企业工人、私营企业工人和乡镇企业工人等五个基本阶层;按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不同,我国工人阶级则分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企业经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城市普通工人阶层、农民工阶层、下岗失业工人阶层等六大阶层(有时我们把城市普通工人阶层、农民工阶层和下岗失业阶层统一起来称为普通工人阶层。)。就本文的要旨而言,需要弄清楚的是:如何认识我国工人阶级内部结构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发生的这种变化与资本逻辑之间的关系。
3.资本逻辑在工人阶级结构变化中的作用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是我国社会的一场整体性转型和变革。其中,市场法则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地位的确立和资本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的确立,无疑最为引人注目,也最受社会争议。资本关系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变革和转型,资本逻辑对于我国社会整体结构的变化包括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这些资本力量在推动中国生产力的扩张与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塑造着中国的社会结构。”(鲁品越:《资本逻辑与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趋向》,《哲学研究》2006年第12期。)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工人阶级结构发生的变化和分化,既是市场经济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更是资本逻辑在社会各个层面和方面逐步展开的必然结果。
从理论上讲,资本逻辑在当代中国的展开,是资本促使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分离”和“再结合”的过程,这一过程直接推动着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和分化。从现实看,自20世纪80年代起,外国资本开始进入中国。外资在技术、经验、管理和国家政策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条件和地位,使其迅速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这对国内的资本因素产生了极强的示范效应,各种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从社会缝隙中悄然生长起来,原有的国营和集体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外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不断涌现。在全民“经商潮”和“下海潮”的冲击与牵引下,工人阶级开始向不同的企业分流,由此导致其内部结构的变化和分化。
例如:工人阶级中原来的干部阶层分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企业经理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他们主要从事整个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宏观管理;而企业经理阶层,则是企业中作为非资产所有者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部分作为部门负责人的基层管理人员,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的主要职责是辅助资本所有者管理企业,实现资本的价值增值。又如:由于知识和技术在组织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明显,那些具有专业特色和技术特长的人才,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迅速上升,由此形成了一个鲜明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他们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人,作为具有特殊才能的脑力劳动者,在各种类型的资本企业中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再如:在资本的吸引下,从中国的农民中分化出一大批劳动者,他们由农村走进城市,进入各类资本企业,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部分,这就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新元素——农民工阶层,他们是从事各产业工作的农业户籍劳动者。
二、资本逻辑与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结构“畸化”
总体而言,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产物,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动态的不断调整和相互适应的过程中。不能否认这种结构的生成和变化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它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重要影响。但同样不容否认这种变化也具有其历史的暂时性和局限性,它对我国工人阶级健康发展与劳动者解放事业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和消极影响。我们把后一方面的问题归结为工人阶级结构的“畸化”现象,在此进行重点揭示与分析。工人阶级结构,指的是工人阶级内部的“阶层构成”及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此相应,工人阶级结构的所谓“畸化”,特指在工人阶级内部的某些阶层中出现的不健康因素和在某些“阶层关系”中出现的扭曲与畸变现象。
1.资本逻辑与腐败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腐败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成为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努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5页。)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4页。)
从现实情况看,无视惩治腐败的一系列措施所发挥的实际作用有失公允,但前“腐”后继的现象始终得不到根除,也是事实。问题的症结似乎聚焦在对滋生腐败根源的诊断上。笔者并不否认腐败产生原因的多样性,但是在此要强调的是:“权钱交易”、资本在利润的驱使下对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不择手段的拉拢和腐蚀,是引发腐败的深层原因。“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71页。)资本在国内国际扩张过程中,会想尽一切办法寻求与政权结合,通过贿赂政府官员与权力结盟,以此寻求权力的庇护和支持,从而获取高额利润,在最短时间里最大限度地实现价值增值。资本逻辑与政治腐败之间的关联,也为当今学者所认同。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认为: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和财富的交换,在一个积累财富机会较多,而获得政治权力较少的社会中,腐败的主要形式是用前者去交换后者(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第50页。)。正是在资本逻辑的作用下,部分政府官员经不起威逼利诱,被资本俘获,变为某些资本获取非法利益的工具。他们不惜损害公共利益,腐化堕落,致使政府的威信和公信力大幅下降。从工人阶级结构方面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中一小部分人的蜕化变质,既是发生在工人阶级内部某一阶层身上的局部质变,也引起了与其他阶层(特别是底层劳动者阶层)关系的扭曲和畸变。
2.资本逻辑与失业问题
在我国,工人的下岗失业问题需要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20世纪90年代,公有制企业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为解决自身活力不足问题,大力推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规范破产、兼并重组等改革措施,范围波及全国各地,致使大批城镇国有、集体企业工人下岗失业,1998年-2001年达到最高峰。就此而言,工人的下岗失业是一个企业转制和经济政策问题。今天,企业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公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高潮也已经过去,但城镇就业形势却依然十分严峻,而且呈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原公有企业中下岗工人的生活和再就业问题尚在解决中,各种非公企业中新的失业人群又在不断出现,就业问题一直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一道难题。我们不禁要问:造成工人下岗失业的原因,难道仅仅在于公有制企业的改制举措吗?
其实,马克思关于“相对过剩人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必然产物的论断,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工人下岗失业问题的重要方法。在他看来,“过剩的工人人口是积累或资本主义基础上的财富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这种过剩人口反过来又成为资本主义积累的杠杆,甚至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一个条件。”(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28页。)马克思的相对过剩人口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揭示了资本逻辑与工人阶级内部下岗失业阶层存在的必然联系。
以此来看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部分工人下岗失业问题,就不仅仅是一个公有制企业转制问题,而是资本不断扩张和资本逻辑强势作用的必然产物,并且作为资本运行的伴生物,下岗失业阶层将长期存在。因为,资本总是根据自身发展周期与盈利需要随时“天经地义”地增加或裁减工人;同时,各种资本在竞争中遭遇破产或失败,抑或为逐利而转产也往往导致大量工人下岗失业。从工人阶级结构方面看,下岗失业阶层的存在极大地削弱了工人阶级的地位,严重损害了工人阶级的利益,挫伤了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情感,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资本逻辑与异化问题
(1)资本逻辑造成了普通工人发展的片面化。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片面发展,马克思有大量描述:资本主义生产“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这正像在拉普拉塔各国人们为了得到牲畜的毛皮或油脂而屠宰整只牲畜一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17页。)。这是因为,即使在大机器生产为劳动者的解放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的情况下,工人也并没能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相反,“机器劳动极度地损害了神经系统,同时它又压抑肌肉的多方面运动,夺去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一切自由活动。甚至减轻劳动也成了折磨人的手段,因为机器不是使工人摆脱劳动,而是使工人的劳动毫无内容。”(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86-487页。)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资本总是在生产的物质条件上动脑筋,绞尽脑汁地节约物质条件,“这种节约的范围包括:使工人挤在一个狭窄的有害健康的场所,用资本家的话来说,这叫作节约建筑物;把危险的机器塞进同一些场所而不安装安全设备;对于那些按其性质来说有害健康的生产过程,或对于像采矿业中那样有危险的生产过程,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等等。”(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1页。)但是,因为工人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生产过程中度过的,所以,生产过程的条件大部分也就是工人的能动生活过程的条件,是工人的生活条件,这些生活条件的节约,只能是提高利润率的方法,而不是改善工人阶级生产资料的方法,工人并没能从中得到任何好处。相反,与生产条件的节约相伴生的却是工人阶级的过度劳动和片面化。
在我国的资本企业中,上述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因为资本的本性和固有逻辑是不会改变的。只要有资本,资本逻辑就会起作用,工人的片面化就不可避免。资本对利润的疯狂追逐,使得工人的工资在各种借口下被压低,工人劳动时间被莫名其妙地延长,工人沦为机器的附属物,基本的健康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成为资本攫取利润的牺牲品。
(2)资本逻辑造成了普通工人的贫困化。两极分化和工人阶级的贫困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必然产物。因为,资本追逐利润,就是在剥削工人的剩余劳动,就是在“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1页。),其结果必然是:在一极是资本家的财富的积累,在另一极则是工人阶级的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43-744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个阶层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其中普通工人的生活水平从整体上和绝对量上看,毫无疑问是提高了。然而,从整个社会看,人们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拉大,其中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相对地在不断下降,有时候甚至是绝对下降。究其原因,资本和资本逻辑的作用难逃干系。据统计,我国企业利润占GDP的比重在过去几年中由19%上升到31.3%(孙立平:《当前中国的贫富格局》,《团结》2011年第2期。),而劳动报酬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却连续22年下降,从1983年的57%降至2005年的37%,近年来才开始有所回升,其中2007年占到39.7%。在一些外资企业或外向型企业中,工人工资长期以来增长缓慢。据央行2009年6月发布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广东东莞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为350元/月,到2008年增至770元/月,年均增长速度不足5%,2008年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21%(武玉芳:《我国社会转型期预防和缓解日益发展的劳资冲突路径研究》,《工会论坛》2011年第1期。)。而富士康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营业额高达4207亿元,利润年逾200亿元,2009年通过压缩劳工成本使其净利润达到3962万美元。与此同时,在员工数量相比2008年增加9.7%的情况下,人工成本总额却从2008年的6.72亿美元减少至4.85亿美元,成本总额支出同比减少28%,人均成本更是同比减少了34%。一年间仅在员工成本上就节省了1.87亿美元(王晓林、林风:《岛内热议富士康加薪30%》,《环球时报》2010年6月3日。)。目前,中国工人中的低收入者和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在最低生活线上,形成日益突出的城市贫困群体。
(3)资本逻辑造成了普通工人的边缘化。随着资本关系在我国的确立,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势所必然的事情。在资本与劳动力、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对抗中,劳动力所有者的地位在迅速下降,而资本所有者的地位却在日渐势强。从工人阶级内部情况看,企业经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因他们在资本增值中的作用相对较大,所以其经济收益和社会地位都呈向上变动的趋势。与此不同,城市普通工人即原国有、集体企业的产业工人则呈向下变动的趋势,他们“在改革开放后从轰轰烈烈的社会舞台上回归到真实但又似乎太过寂寞的位置”(黄旭东:《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结构变化与和谐社会构建》,《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12期。)。至于农民工阶层,他们所处的地位则更低,一直是城市边缘群体的代名词。处于社会最底层、生活最不稳定、权益最无保障。不能不指出的是,普通工人的边缘化,同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是严重脱节的。
三、在利用资本与限制资本之间
1.工人阶级结构变化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国家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然而,目前存在的干群矛盾、劳资矛盾和贫富矛盾这三大突出矛盾,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三大矛盾反映在工人阶级结构内部,则表现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同其他工人阶层之间的矛盾,受资本雇佣的普通工人与同样受资本雇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者阶层之间的矛盾,以及工人阶级内部处于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不同群体之间因收入差距扩大而形成的矛盾。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些矛盾的滋生和升级无不与资本逻辑对我国社会的影响和对工人阶级结构的作用有密切关系。从上述分析看,权钱交易导致政治腐败,这是引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压迫和剥削必然引起工人阶级的不满和反抗,这是引发劳资矛盾的根本原因;而贫富两极分化作为资本逻辑运行的必然结果,则是造成贫富矛盾的主要原因。这一切都导致了工人阶级内部结构的畸化和变形,造成工人阶级各个阶层之间关系的扭曲和紧张,不利于工人阶级的健康发展,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资本和资本逻辑的两面性
我们应历史地辩证地看待资本和资本逻辑。资本在其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一方面迅速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另一方面,又使人类社会陷入种种灾难和危机中不能自拔。马克思把资本的前一种作用称作资本的“文明面”,把后一种作用称作资本的“经济学悖论”。他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6页。)不可否认,资本的这种创造力和对人类文明的推动作用,即使从今天来看也并未过时,资本逻辑仍不失为发展生产力的有效手段。正因为如此,拨乱反正后的中国对内进行改革,对外实行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引进资本,发展资本,以实现强国富民的百年梦想。各种资本,无论是私人资本,还是社会资本,抑或是外国资本,都应成为我们促进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但是,我们必须时刻牢记马克思的警句,“资本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5页。),资本和资本逻辑的扩张,势必陷社会于种种困局,使人类在种种“文明灾难”和社会病痛中苦苦挣扎。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经济衰退、环境恶化、官场腐败,无不留下资本作案的印记。”(王峰明:《“一个活生生的矛盾”——马克思论资本的文明面及其悖论》,《天津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不言而喻,资本和资本逻辑导致我国工人阶级结构中出现“畸化”因素,正是资本作为“一个活生生的矛盾”的体现,正是资本带给我们的“文明病”或“文明灾难”。
3.节制资本与工人阶级结构的合理化
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我们要密切关注工人阶级结构的变化,高度重视并及时而有效地矫正工人阶级结构变化中的不利因素。为此,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资本和资本逻辑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清楚地认识资本和资本逻辑的“两面性”,以此为基础,在伸张资本逻辑与节制资本逻辑之间寻求平衡。其实,我们在“市场经济”前面冠以“社会主义”这一限定词,就已经表明了对资本逻辑所持的既限制又利用的基本立场。我们要借助于资本所具有的文明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又要时刻警惕资本所具有的种种破坏力,把资本对利润的追求和对工人阶级的剥削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首先,在所有制问题上,必须切实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着产品的分配和消费,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和社会地位。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只有保证生产资料为工人阶级所掌握,才能对资本力量形成有效制衡。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并对其他经济成分有效施加影响力、辐射力与带动力;就是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使国有经济引领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引导私人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国资本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这是增强驾驭资本能力,从根本上抑制资本对工人的盘剥,矫正普通工人阶层发展片面化、贫困化、边缘化的倾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基础与制度保证。
其次,在分配领域,要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下,注重各个分配环节的公平性。要使工人阶级结构趋于合理化,就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一是要注重初次分配公平。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首要的问题是要建立合理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逐步提高劳动者初次分配在GDP中所占比例;要建立劳动者收入保障机制,尤其是建立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坚决查处、打击企业变相降低工人工资与拖欠工资的行为,维护工人的基本权益。二是再分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目前我国的再分配体系还远远不够完善,其调节分配不公以及保护弱者的功能远未发挥,甚至出现了“反向调节”。比如在社会保障方面,城市高收入群体的各种保险金较为充足,保障程度较高,而普通工人的保险金却严重不足,保障程度也较低。因此,必须加强再分配体系的“正向调节”功能,使其真正起到保障贫弱、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为此,必须“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本书编写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7页。);必须合理规划财政收支,真正使多收入者多纳税,使工人和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保有基本的生存发展权力。三是要调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收入分配秩序混乱是导致工人阶级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也是引发阶层矛盾和冲突的重要因素。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必须对收入分配领域的现存法律、规章重新进行审查清理,根据现实需要或存、或废、或修、或订;必须切实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清理各种不正当与不规范收入,在各类行业和企业之间建立起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再次,在处理劳资关系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站在劳动者立场上,切实维护他们的各项权益。一般而言,在资本与劳动者的利益博弈中,劳动者往往处于下风。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资本家明显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则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增强劳动者与资本对抗的力量,维护工人的权利,就成为抑制资本,矫正工人阶级结构,消除工人阶级片面化、贫困化和边缘化的又一重要途径。为此,要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使劳动者在同强势资本抗争时有法可依;要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并使其真正成为代表工人利益与资本进行博弈的组织保障。同时,要理性看待与合理估价资本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使之回归正常的社会位置,不再给予资本过多的优惠与特权,不再人为强化资本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要给资本以强力约束,要在发挥资本文明作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克服其消极作用和影响。
最后,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资本运行,防止和杜绝资本对政权的腐蚀。面对资本和资本逻辑的强力作用,避免权钱交易,防止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腐化变质,保证工人阶级肌体的纯洁性,保持工人阶级结构的合理性和健康发展,无外乎是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如何有效规范和约束资本运行,其二是如何有效监督和制约权力运作。相较而言,解决后一个问题更为重要。为此,我们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如尽快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运作程序化、公开化、透明化。此外,民主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打击行贿与受贿制度建设等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建立起独立高效的监督机构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则是重中之重。
总之,我们讨论和分析工人阶级结构问题,评判其合理与否,无非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这种结构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二是这种结构是否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从整个社会结构看,我们还远未建成“橄榄形”的现代社会结构,而从工人阶级结构方面看,也仍然存在一系列需要调整和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此期间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了我们将长期与资本处于并存和竞争之中,资本逻辑将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这提示我们:必须不断提高驾驭资本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抑制资本逻辑对社会生活的挤压和冲击,使之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与轨道上运行。在工人阶级结构方面,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避免资本逻辑对工人阶级结构的过度侵蚀,保持工人阶级整体的健康发展,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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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峰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代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4] 沈原:《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的关键议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5] 迈克尔·布若威:《制造同意——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变迁》,李荣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
(作者简介: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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