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宣恭:根据所有制实际重新分析当前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
附文3:评对抗“官本经济”的“民本经济”论——与高尚全先生商榷
作者:吴宣恭
2008年第9期《马克思主义研究》
【内容提要】高尚全主张“中国下一步改革的突破点在于民本经济”,要“以民间所有、民间积累、民间投资、民间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民有、民营、民享”,实际上是由资本家投资、经营,归他们所有、积累和享受,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背弃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此目的,他把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和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还称为“官本经济”,故意将之混同于俾斯麦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然后加以谴责。本文指出高尚全的影射,强调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及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指出他把“以人为本”改为“以民为本”,是为了制造“官”“民”对立理论,离间国家、政府和人民的关系,推行新自由主义主张。
近年来,高尚全先生在不同刊物和各种会议上,反复地以不同的标题发表内容大致相同的文章和报告“,歪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影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片面鼓吹私有经济应成为我国的主要所有制,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国有经济性质的重要条文不一致。但由于他的文章也在个别段落插进一两句中央文件的词句,借以表示他并没有背离中央的精神,所以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因此,很有必要通过经济理论分析,指出其错误及其真实用意所在,以正视听,以利于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
一、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容反对
高先生一再重复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社会主义,其中心思想是,这个社会的基础是“民本经济”。他说:“什么是民本经济呢?就是以民为本,立足于民,民有、民营、民享的经济,也就是老百姓经济。民本经济是相对官本经济而言的,其主要特点就是:社会投资以民间投资为主,经济形式以民营为主,社会事业以民办为主,政府管理以创造环境为主。”他认为民本经济是很有生命力的,因为人民主动地创业,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其独立的经济利益以及由此产生的自主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源和动力,也使得经济社会效率不断提高。于是,国家财政税收就多了,就可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老百姓也能安居乐业了。所以,“中国下一步改革的突破点在于民本经济。”
党的重要文件多次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载明:“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于这些,高先生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他却屡次主张:“社会投资以民间投资为主,经济形式以民营为主”。在杭州举行的一次民营经济峰会上,他解释了这种经济形式就是“以民间所有、民间积累、民间投资、民间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对此首先要问,究竟“为主”的民间投资是哪些人的投资?哪些人才有足够的资本去投资、去积累?是个体生产者吗?不是的。因为个体生产者单体力量薄弱,收入很低,总量不大,而且处于向两极分化的过程,地位不稳固,糊口之余没有多少积累,不可能“为主”。是广大的工人吗?更不是。因为他们只能靠低微的工资维持生活,积蓄不多,根本无法筹集到必需的资本;而且,如果工人也都成为投资者,都能独立从事经营,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就不需要受雇于人了,资本家到哪里雇人替他打工,怎能进行生产和获得利润?所以,高先生所说的“社会投资以民间投资为主”只能是以积累了必需资本额的少数人,即资本家的投资为主,由这些人支配并经营管理企业。他所云“民间所有”、“民间经营”、“民间积累”,只能是资本家所有、经营和积累。尽管他嘴巴上也说,“只有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这只讲共同发展而不谈何为主体,无非是敷衍应付之词。既然他反复鼓吹的是“以民间所有、民间积累、民间投资、民间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他实际主张的却是以资本家的私有为主体,那种“协调发展”只能是使公有制从属于资本主义私有制需要的协调发展。如果高先生还要说那种社会经济结构是社会主义,请问,它与资本主义还有多大差别?
在私有制为主的条件下,是谁享有经济发展的果实呢?是工人吗?不是。工人只能靠出卖劳动力得到微薄的工资,不仅水平极为低下,还经常被拖欠。以被高先生誉为“人民向往的社会主义”典范的某省为例,该省从2006年9月1日起,分4档调高最低工资,分别为540、620. 670、750元。这样水平的工资,还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在内,即工人每月实际得到的现金收入比这个数目还要少。据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这还是自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调整力度比较大的一次。足见该省虽说“富裕程度列在全国首位”,但十几年来省内工人所得还是低得可怜的。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最低工资线提出后,该省一些企业竟然借机按此水平调低原先的工资支付标准,使许多工人的工资收入下降,促使有关部门不得不出面制止。
实际上,在高先生倡导的制度下,真正能够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的不是广大工人,而是少数的企业主。先看看国外。在资本家投资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少数富翁所占财富的比重不断增大,广大劳动者所占财富的比重不断缩小。据美国人口调查局提供的数据,在1973年,20%最富有的家庭收入占美国总收入的44%;而到了2002年,这一比重已经增至50%。对社会最下层的20%的家庭而言,他们的收入占美国总收入的比例则从1973年的4.2%,降至2002年的3.5%。”这是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规律。再看看我国。虽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于西方国家,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逐步增大,社会财富也加速流向富人。据《瞭望》杂志2008年第2期的报道,我国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为:1980年17%、1990年15.8%、2000年10.7%和2004年10.6%、2005年10.8%、2006年11.1%。2003年我国劳动分配率为57.6%,2005年降为41.4%,两年之内下降了16个百分点,与此对应的则是资本分配的比重达到1/3以上。这仅是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企业的平均数据,如以私营企业计算,劳动分配率还要低得多。据中央电视台记者曝出的材料,陕西省私人矿主每吨煤的坑口价格一般为400元,各项成本为120-130元,其中主要部分是人工费用,约为50-60元。“就是说,每生产 1吨煤,创造的新价值约为 330元,工人得到50-60元,占 15%-18%;矿主获利 270-280元,占 82%-85%;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形成了悬殊的倒挂。不仅如此,上述《瞭望》杂志的另一些报道还指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资产差距已远远超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据新华网2006年6月14日刊载的资料,我国目前60%的社会财富掌握在0.4%的人手中,而99.6%的人仅仅拥有 40%的财富。近年来,全国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是劳动收入增长速度的1倍。不过,这种增长速度只是一个平均数,统计对象包括了毫无财产收入和极少财产收入的广大劳动者,所以它所表示的主要是少数富人财产的快速增长。社会小部分人可以凭借其拥有的财产,获得难以置信的巨额非劳动收入,难怪十几岁的妙龄少女居然拥有几百亿元的家财!从我国近年来的这些变化不难推断,如果实行高先生的以私人投资、私人积累为主的财产制度,这种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状态还会进一步加剧。
收入和财富的悬殊决定了不同阶层的生活状况的巨大差别。一边是珍馐佳肴,灯红酒绿,别墅豪宅,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如 1188万元一辆的宾利轿车在中国销售85辆,创下亚洲第一纪录,连一向认为中国极度贫穷的外国人都感到惊羡。据《深圳商报》2008年7月23日消息,胡润研究院发布的“ 2008年中国新贵族消费门槛”竟然高达 8299万元,而全国有 5万人具备这样的消费能力。就是说,这些新贵族每人的消费几乎等于一万个农民工全年的收入。在另一边,广大工人拿着微薄的工资,维持起码的生活,与门槛高一点的生活无缘,许多人罄其一生积蓄都无法在城市里购得一所安身之宅,有的甚至看不起病。他们还谈得上什么享受?至于更大量没有外出打工,留守农村,沐雨栉风,辛勤耕种小块土地的农民,他们也有自己的“投资”,也由自己“经营”,足够称上“民有、民营”了,但其收入还远远不如城镇的农民工(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农民甘愿背井离乡进城务工)。他们只能以求得温饱为幸事,何敢侈谈享受。可见,在高先生的私有为主的制度下,所谓“民享”,只能是极少数的富人在享受。
高先生宣称,只要按照他的设想实行“三民经济”,就会出现广大人民主动创业,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出现全民积极性大调动的局面。这只能哄骗没有经济学常识的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也决定了劳动成果的分配。资本家投资兴建的企业归资本家所有,由他们支配和管理,用于生产和增加剩余价值的目的。广大工人是他们雇佣来的,只能按照他们的意志,在他们的监督指挥下干活,所创造的产品和价值也都归他们所得。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处于被驱使的状态,完全失去主人翁地位,除了微薄的工资以外,什么也得不到。他们之所以要干活,完全是迫于谋生需要,不得不干,哪里有动力和条件“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他们的“内在动力和创造力”能“充分激发出来”吗?
可见,高尚全打着老百姓的旗号只是一个幌子,为的是掩盖经济关系的实质。他心目中的“老百姓”实际上只是少数的资本家,他的“三民经济”不是老百姓经济,而是资本家所有、经营和积累、享受的经济,即资本主义经济。如果听从他所说“中国下一步改革的突破点在于民本经济”,只能恢复资本主义经济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局面就会丧失殆尽。邓小平说得好,“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
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不容诬蔑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为了鼓吹发展私有经济,树立私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对抗中央提出的“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正确思想,高尚全先生把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诬称为“官本经济”,并且故意混同于俾斯麦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然后严加谴责。他说:“人民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国家社会主义是政府控制和配置全部资源,政府包办所有企业,政府作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希特勒也搞过国家社会主义,把德意志工人党改名为‘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把国家社会主义作为执政纲领,并通过国家的力量把企业和托拉斯国有化。”他还引用了恩格斯对俾斯麦国有化的批判,证明他反对“国家社会主义”的正确性。在讲了这些话以后,他接着明白道出:“以上案例表明,我们必须弄清国有化到底是为了什么?不是任何形式的国有化都是搞社会主义的,把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作为区分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也是极其荒谬的。”从论证的方法看,高先生不去直接反对“以国有经济为主导”,而且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批判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最好和最省力的办法就是把它同臭名昭著的俾斯麦和希特勒并列,都称为“国家社会主义”,造成他反对的只是“官本经济”和俾斯麦、希特勒等人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假象。这样,他既可避开直接攻击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风险,又可让人们像痛恨法西斯那样去讨伐国有经济,加速搞私有化,好让数量已大量减少的国有企业尽快变成少数权贵富人的盛宴大餐。这种应用影射手段进行迂回攻击的战术确实精明!
不幸的是,隐藏再深再密的意图终究也会暴露出来。且看高先生在别的地方的一段话,他说:“我们过去实行的是官本经济。就是把老百姓的钱集中起来,根据政府少数人的意志编制计划投资表,政府而不是老百姓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这同他所说的“国家社会主义是政府控制和配置全部资源,政府包办所有企业,政府作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不是一模一样吗?这就表明他所攻击的“官本经济”和“国家社会主义”,不是指外国的、历史上的反动国有化,而是指“我们过去”,即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国家所有制经济。
那么,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究竟是不是那种被恩格斯批判过、相同于俾斯麦的“国有化”或高先生所说的相同于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绝对不是。恩格斯揭露的是资产阶级反动政权的“国有化”和欺骗劳动群众的假社会主义,但他并不一般地排斥国有化。在高先生引用的那一段话里,恩格斯就同时指出:“在生产资料或交通手段真正发展到不适于由股份公司来管理,因而国有化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才意味着达到了一个新的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的阶段。”这就是说,“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国有化也有“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的一面。而且恩格斯在同一节里还预言,经过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可见,恩格斯对待国有化的科学分析同高先生的断章取义存在鲜明的差异。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经济关系。恩格斯说:“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用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则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剥夺官僚资产阶级而建成的,以后又运用全体人民共同提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加以扩充发展。国家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不属于任何个人、团体,更不属于国家机构或政府成员,全体人民都是国有资产的共同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指出:“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全体人民的利益和需要安排和支配国有资产,扩大生产,促进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改善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是由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事实证明了的。除此之外,30年来国有经济又承担了巨大的社会成本,支持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尽管我国在国有经济的经营管理上存在不少问题,但它属于全体人民、用于全体人民的性质是客观存在和有目共睹的。如果要讲“民有”,作为全民所有制现阶段存在形式的国家所有制,才真正是由最广大人民享有普遍的平等权利的所有制。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就必须不断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离开了国有制的主导地位,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一句空话,社会主义制度也就失去最重要的根基和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都会受到极大阻碍。
高先生不可能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不可能不知道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与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的本质区别,然而,为什么在他的笔下国有经济却变成为政府少数人聚敛民财,脱离人民随意使用的“官本经济”?为什么一提到在我国要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他就故意把它等同于俾斯麦的国有化和希特勒的纳粹主义,说“不是任何形式的国有化都是搞社会主义的”?他讲过有关国有经济比重问题之所以有争论,“有人是故意借机攻击党的改革路线和方针政策,有人则是因为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分歧。”这用来分析他为什么反对国有经济为主导是最恰当不过的。就他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而言,他对我国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性质不可能存在理解上的问题。所以,他把性质根本不同的国有经济混淆在一起加以反对,只能是像他自己说的是对党的社会主义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故意借机攻击”。
当有人揭露他的这种意图的时候,他尽可声称他的文章里也讲过“国有经济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等等。但是,只需从前后文完整地分析他的话,便可看出他根本不是真心赞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实际上,他的这句话是夹在批评国有化才是社会主义的大段议论中提到的,原文是:“现在一说老百姓创业,有人认为是搞私有化,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在他们看来,只有国有化才是搞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在这句话后面,他不但没有片言只语论及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如何必要和重要,反而着重讲国有经济的调整是十五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再度重复并非国有化程度越高越好。不错,国有经济需要调整结构,但调整的根本目标还在于加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有经济要取得控制力重要的是必须提高整体素质,保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点,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大型基础设施、全国性银行和重要的金融机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等,为了实现这一点,首先需要在数量上占有一定的比重。虽说国有经济不是越多越好,但如果没有必要的数量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高先生只是孤零零地讲一句“国有经济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接着就强调提出更多的与之相反的意见,表明他只是为了掩盖自己意图不得已而说说的敷衍之词。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不容歪曲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上,在性质上不同于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这种性质上的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大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明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提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提出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固然,要实现这些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奋斗,但是也应看到,这些任务涉及的不是个别部门、单位、企业或个别方面、个别关系,而是“总体布局”,需要“全面推进”。建设的各个方面需要相协调,重大关系需要妥善处理,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要相统一,各种发展、各种利益和国际国内大局需要统筹,特别是,所有这一切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可见,如果没有杜会主义国家发挥统筹协调、宏观调控作用,仅靠市场机制的调节是绝对无法实现的。为此,十七大重新强调必须发挥国家计划的导向作用,指出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在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发挥国家的调控作用,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也是其重要的优越性所在。
高尚全先生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之一是市场经济,说“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基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虽然他在市场经济前面也不忘加上社会主义四个字,可是他只强调“民本经济是市场经济、竞争经济”,而不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特别是,在说明什么是市场经济时,他将中央《决定》里“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提法,删改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不是叙述的省略(因为凡是他想说的话,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一再重复),而是为了要歪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故意为之。因为,按照他的主张,“政府管理以创造环境为主”,只要“提供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国家在市场经济中进行宏观调控不仅不必要,而且在他笔下。是“根据政府少数人的意志编制计划投资表”,是根本要不得的“官本经济”,这种市场经济哪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只要市场调节不要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观,是他“以私人投资、经营、积累为主”的所有制观点,以及对私有经济不加引导放任其发展的主张的自然延续,实际上是系统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
正是由于高先生力主效法的是新自由主义,他最忌讳的就是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他在一篇评价我国改革的文章里说:“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排除干扰,千万不能因为批判新自由主义而否定改革,千万不要上当,否则会有灾难性的后果。”其实,批判新自由主义原本是为了端正指导思想,使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更好地深入开展,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怎么居然会同“否定改革”联系在一起,并且“会有灾难性的后果”?这恰好说明,他所指的“解放思想,坚持改革”无非是要让我们丢掉马克思主义,放弃社会主义,按照新自由主义的那一套去做,表明批判新自由主义恰好触到他的痛处,才使他急忙跳出来妄图阻止这一批判的大潮。
四、以人为本的内涵不容篡改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里阐述了发展的目的就是要使最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发展的成果必须由广大人民共享。这就要统筹兼顾不同阶层的利益,尤其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间收入阶层的比重。这一思想贯彻到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中,就是要保证普通劳动者在权利配置中的主体性。唯有如此,劳资关系才能正确处理,社会才能和谐、繁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有保证。反观高尚全先生的“三民经济”如何。他仅仅鼓吹私人投资为主(实即占个体、私有经济主要部分的资本主义经济为主),并相应产生以资本家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为主;只讲老百姓是财富的创造主体,不讲广大劳动者对他们创造的财富应享有的权利,这分明是鼓吹让资本家投资、经营,叫工人干活,创造财富,而让资本家积累、享受。经过这种阉割,他的“以民为本”同中国共产党倡导的“以人为本”不仅内涵完全不同,在理念上更是完全对立的。
高尚全把“以人为本”修改为“以民为本”,目的在于:(1)袭用商业上假冒伪劣产品“傍名牌”的恶劣行径,以一字之更换使他的“民本经济”与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沾上一点边,使他的主张仿冒已经深入人心的社会主义奋斗目标,迷惑群众,为他鼓吹的“民本经济”增加几分欺骗力。(2)便于争取群众的同情,并制造“‘官’、‘民’对立”理论(如果讲“以人为本”,与它相对的只能是物,就无法把‘官”设置为对立面了),方便他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调控行为和国家所有制套上“以官为本”的帽子,离间人民大众与社会主义国家和政府的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基。(3)假借人民和老百姓的名义包装他抄自新自由主义的主张,把他的“三民”经济同人民和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便于推行资本主义私有化。大家只要对高先生的言论作些认真思考,就不难发现他提出的对抗“官本经济”的“民本经济”论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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