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和俄罗斯的近现代史演义了一个从权利高度集中情况下市场化过程中腐败产生的典型过程。这个过程让“权利产生腐败”有了更完整的内涵:权利产生腐败,金钱也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利与绝对的金钱一起才产生绝对的腐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国有经济本身并不产生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只会出现在“改制”过程中,官员和原国企领导的勾结和暗箱操作。这是国企滋生腐败的发端,也是国企腐败中最大渊薮。 如果一味强调国退民进,不采取任何有效控制以权谋私的国退民进,不仅不能实现通过国有化避免“为少数人所得而私”情况的发生,反而会助长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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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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邋遢道人:巩固和完善国企全民性质是遏制腐败的基础

  巩固和完善国企全民性质是遏制腐败的基础

  杨松林

  (这是应《国企》杂志要求写的文章,原文国企杂志已发。本文最后一部分因当时考虑不适合发在国企杂志上没有写,今天发时新加了这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以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为形式的腐败问题日趋严重,逐渐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经济正常发展、社会安定和伦理道德建设。近年来,频频发生国企高管腐败事例,一些人认为国企的存在是中国滋生腐败的根源。2011年6月,所谓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喆做客强国论坛,煞有介事地提出“国有企业滋生腐败的四个深层次原因”。有的人在论坛里说:“公有制是滋生腐败的最佳制度”。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与国企的关系究竟如何,当前的腐败是不是公有制制度滋生的,以及如何治理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是本文试图探讨的内容。

  公权和金钱——腐败发生的条件

  所谓腐败就是指滥用公权,公权与金钱进行交易。没有权利自然不存在权钱交易,因此有“权利导致腐败,绝对权利导致绝对腐败”的说法。这个判断句已经作为人们论述腐败问题的大前提。由于国家行政权利高度集中是社会主义体制的一个共同特征,因此,把腐败和绝对腐败说成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似乎就有些缘由。

  权利在任何社会都是存在的,尤其是公权。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只要国家存在,公权就存在。从逻辑上讲,只要有公权就存在权利与金钱交换的可能性。

  同时,既然一般意义的腐败是公权与金钱的交易,那么假如没有金钱,或者说资本,逻辑上一样不会发生腐败。问题在于,金钱和资本也是自市场交换出现后就一直存在。这样看,只要国家存在,公权存在,市场存在,金钱存在,钱权交易的腐败就必然存在。腐败像一个硬币,一面是公权,一面是资本。失去其中任何一面,腐败就不存在。可惜人类自进入文明时期,公权和资本就都存在。

  如果继续推演这个道理,权利越集中,腐败就可能越严重。但是是否存在金钱的作用越小,或者说是社会中缺失与权利交换能力的资本,一般意义的权钱交易也会减弱呢?从逻辑上讲是可能的。同时,一个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资本有强烈与权利交换的冲动,但因公权被制约,一般意义的权钱交易也应该会减弱。

  假如可以这样推演,是不是当权利高度集中,同时市场化无节制发展的国家,腐败就特别严重呢?逻辑上讲应该是可能的。

  以上判断并不仅仅是逻辑推演,观察一下历史会发现还有充分例证。

  我们都说苏联时期权利高度集中,因此腐败很严重。腐败导致了苏共脱离了苏联老百姓,以至于苏共解体前的民调中,认为苏共代表劳动人民的只占7%,代表工人的只占4%,代表全体党员的只占11%,而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达85%。最终在叶利钦策动苏联解体,宣布苏共为非法组织时苏联群众很漠然。

  但是,如果认真阅读一下苏共“腐败史”会发现,苏联在很长时期的所谓腐败,并不是是一般意义的权钱交易,而是以权谋私。也就是整个公权体系逐步形成一个利用公权自我服务体系。公权被大量用以享受高级别墅和出国,安排子女,侵吞国家财产活动,并没有行贿受贿、利用职权出卖公权以赚取钱财的史实。原因很简单:当时没有私人资本,不存在公权与资本交易的机会。而且即使到所谓腐败最高峰时期,这些能够享受特权的官员及其家属从多里算不到三百万,涉及金额与苏联当时世界第二的财富创造相比,或者与那种几乎无官不贪,动辄涉及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受贿相比,被侵吞的社会财富微不足道。

  斯大林时期所谓“资产阶级法权”还比较严重,干部与职工的工资差别,市民与农民的收入差别,知识分子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差别还比较大,到了赫鲁晓夫时代,这个差别已经被严重缩小,工农之间,脑体之间收入差距几乎被抹平。可以说苏联曾经创造过人类历史上基尼系数最小的“共同富裕”时代。六十年代的中苏论战中,中国共产党只能从官僚主义方面批评苏共,但很少能指出腐败的例子。

  苏联真正出现一般意义腐败恰好是所谓市场体系引入时期。1965年勃列日涅夫上台后,由柯西金主持进行了“新经济体制”的改革,改革的核心一是强化经济核算,还有一点就是所谓“物质刺激”,也就是建立和扩大了归企业自行处置(大多用以奖金)的企业基金。有了金钱自然有了以权谋私的机会。据 1966年实行新经济体制的704家企业统计,来自利润提成的物质鼓励基金,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得总额的81.7%,工人得总额的 18.1%。

  到安德罗波夫时代,市场经济因素被进一步引入。面对严峻的农业问题,1983年3月,苏共中央政治局和全苏农业会议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在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中广泛推行集体承包制,并扩大了自留地和自由市场数量。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很快就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一些产业管理部门改为“康采恩”,部长变成董事长,允许私有经济存在并给予与国有经济平等地位。官僚取得的支配权逐渐演变为隐性的占有权。当时连共青团也动了起来,开始经营“共青团经济”。开办共青团商品交易所等。“人们委托我成为百万富翁”成为当时一些青年干部的口头禅。官僚利用权力开始在国有的名义下暗自积聚个人资本。虽然从戈尔巴乔夫上台到苏联解体只有两三年,但意义是深刻的。1992年,利加乔夫在《戈尔巴乔夫之谜》一书中,形容“改革的真正悲剧”时说:“可怕和无孔不入的营私舞弊势力,简直是一瞬间,大约一两年时间,就取代了几十年在苏共和整个社会中滋长并泛滥的营私舞弊分子。这股势力扼杀了1985年4月以后在党内出现的健康发展的开端。这股寄生势力就像繁殖很快的马铃薯甲虫一瞬间吃光马铃薯的嫩芽那样,很快就使改革的幼芽枯萎了。结果,一个奋起实行改革的国家就这样失去了平衡,受到动摇,现在已坠入深渊。”

  显然,在高度集权的体制中,腐败是随着市场化和金钱的作用增加而强化的。前苏联最严重腐败时期恰好在其解体前后,这个时期新的权利体系没有产生,行政和经济权利依然高度集中,同时休克疗法提供了最无节制的市场化过程,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个人利用公权侵吞全民财产发生了。到1996年,俄罗斯一半以上资产被8个巨富占有,他们甚至控制了大部分有影响的媒体,影响着俄罗斯的政治进程。而这些富豪中,61%来自前政府官员。权钱交易的最高峰时期,叶利钦和大部分政府官员要看老板的颜色行事。

  苏联和俄罗斯的近现代史演义了一个从权利高度集中情况下市场化过程中腐败产生的典型过程。这个过程让“权利产生腐败”有了更完整的内涵:腐败就是权钱交易。权利产生腐败,金钱也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利与绝对的金钱一起才产生绝对的腐败。

  国有经济遭遇市场化产生最大腐败

  前苏联的腐败发生的特点和过程与中国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中国共产党很早就注意到苏联共产党纵容特权的肆意膨胀问题。从1956年开始,中共就开始以消除官僚主义,消除干部脱离群众,打击以权谋私为目的的几场运动。这包括后来因反右终止的整风运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因此,虽然中国也一定程度存在着特权,但程度要比苏联轻得多,并且处在消减趋势。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严厉打击贪腐行为和对党员干部持续的革命理想教育让中国即使在文革极度混乱情况下,腐败问题也很少发生。一直到市场化改革开始甚至改革初期几年中,权钱交易情况一直不严重。这是苏联市场化仅仅两三年就造成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崩盘,而中国能持续进行至今的根本原因。

  高度集中的权利和无节制的市场化必然滋生腐败,而且是越来越严重,难以遏制的腐败。主流学者不厌其烦地指出:是权利过度集中导致了中国腐败的产生和日益严重。但是他们很难解释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权利一直在弱化,无论政治还是经济方面飞权利集中度都在缩小。而正是这个过程中,腐败在不断强化。权利弱化的同时腐败在强化,历史事实无法让主流学者的理论自洽。

  主流学者还有一个重要理论:政企不分是腐败的根源。但这也找不到事实依据。即使在政企不分的八十年代,腐败并不严重。随着政企分开,腐败在加剧。其实道理恰好是:政企不分,权钱交易的腐败反而没有产生的依据——因为权利和金钱都隶属同一公权,个人不可能同时拥有公权和同一公权管理的资本。只有政企分开,个人才能通过公权侵吞另一公权管理的资本。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经济学教授大卫·科兹对此解释得很清楚:“在80年代末辩论苏联发展的方向时,由10万人组成的‘精英集团’开始做出选择性的思考:如果改革达到民主化,就会减少特权和权力;如果回到改革前的社会主义,虽有相对的特权和地位,但特权又受到原有的社会主义机制的限制,也不能积累过多的财富,更不能把特权和财富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因此精英们认为资本主义能够为他们提供最大的机会,不但管理,而且拥有财富、传给子孙”。

  从国有经济走向市场经济都有一个宿命般的历史过程:二战以后,大量新独立的落后国家都一定程度上采用了国有化政策,都有不少国有经济。八十年代以来,很多发展中国家受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以及西方国家和他们所操纵的经济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斜坡下,开始“改革开放”,其中一个重要行动就是减少国有经济,把一些国有企业卖给私企和外企。可以看到的事实是,无论阿根廷、墨西哥、巴西还是苏联和东欧国家,这个过程都是一个滥用权利侵吞国有财产的过程,报刊上有关消息比比皆是。

  操作的方法包括:官员与原国企领导勾结,官员受贿,原国企领导侵吞国有资产;官员与老板勾结,官员受贿,老板侵吞;官员指示自己亲友直接侵吞。有的情况下地方国营企业改制中虽然具体官员没有从中受贿,但地方财政出于收入考虑也滥用权利贱卖国家财产。当然,所谓国企改制还包括把国有企业改制为社会企业,也就是股份化或上市。这个过程中,官员通过让自己亲友或明或暗占有股份制企业股份是最常见方法。

  中国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制以及国有企业上市过程中一样存在着这些情况。这是国企滋生腐败的发端,也是国企腐败中最大渊薮。

  2007年1月《财经》杂志发表《谁的鲁能》一文透露这一消息:

  到2005年年底,鲁能集团这个原国家电网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三产企业总资产不仅早已超过母公司,而且大于胜利油田、兖州煤矿、海尔集团成为山东第一大企业,总资产达到738亿人民币。而记者发文时候,发现鲁能91.6%的股份正在被两家北京公司——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以37亿人民币收购。这两家公司的性质有一点可以肯定——不是国有企业。

  当然,这件事被披露后鲁能改制活动不了了之,而且这两家公司的背景至今依然是个谜(起码在公开媒体上)。但做下面两个推测不会是没有谱的:首先,没有权利参与,甚至可以说没有非常高的权利参与,没有人能拿三十亿资产博取七百多亿资产。其次,能发生这样数百亿级别侵吞国家财产的事件,通过改制侵吞国家财产的情况一定很严重,很普遍。

  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提倡新自由主义的学者是推动这次国企和集体企业改制的理论推手。中国著名倡导自由主义的学者秋风先生,最近在《二十一世纪》杂志上承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存在大量内部人私有化、权贵私有化现象。而对此,经济自由主义要承担一定责任,至少是理论上的责任。基于上面简单勾勒的信念,他们急于消解国有部门,就像着名的‘冰棍理论’ 所暗示的,尽快私有化,不管採取何种方式;而最快捷的私有化当然是权贵私有化。经济自由主义从经济系统整体效率改进的角度,对此予以默许,甚至给予一定的支持,因为这起码实现了私有化……当局迅速地实现了执政纲领的转型,于是有了胡温执政以后‘和谐社会’纲领的提出。相反,经济自由主义者相当迟钝,仍然按照自由市场经济学的逻辑进行自我辩解。但是,这种复杂的学理性辩解不可能说服公众。在大众眼中,经济自由主义声誉扫地。”

  但是,秋风先生说的“从此,他们失去了十年间在公众心目中的荣耀:在公共政策讨论中,他们也日趋边缘化”并不确切,这些腐败的推手并没有丝毫羞愧,而是在2009年初开始把矛头对准剩余的国有经济。几乎所有此前推动那次国企改制的专家学者,无论体制内外,甚至包括部分两会代表,都批评政府策动了“国进民退”,指责国有企业垄断,甚至把贫富分化和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归结为国有企业的存在,要求国企从竞争行业中完全退出,同时让出包括国家战略行业的垄断性产业。张维迎先生还乐观的说:国有经济很快会缩小到占经济10%份额以下。

  无论国有经济缩减份额还是从竞争和垄断行业中退出,都意味着又一次“改制”,因为并不存在通过国有企业“关门”、“破产”实现国有经济缩减的可能性。国退民进本身就意味着国家资产改制为国内外的私人资产。这些专家们论证缩减国有经济的必要性进行了将近3年了,至今还通过天则所的“研究”告诉政府国有企业的种种弊端和国企存在的不合理性。但是他们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样,依然没有提出“国退”的任何具体方案,更不要说如何避免“国退”过程中出现利用公权侵占国家财产的措施和方法了。

  这些体制内外的所谓专家在给政府提出政策主张时,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者,不是新自由主义的“信徒”身份,而是国家政策的推动者。这也可以从自2009年初以来在他们的催促下,政府官员不断出来解释“实际上没有出现‘国进民退’而是在‘民进国退’”,以及政府出台约束国有经济在垄断行业的空间和鼓励进一步私有化的政策看出来。那么,他们扮演的真实角色将依然是新一轮腐败的推手,而不是他们自己宣称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批判者。

  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国家,行政权利与国有经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的国家在实施市场化进程中会滋生严重的利用公权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存在让国有经济的一部分变成官僚资本的可能性。这种现象和可能性可以从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侵占国有资产的过程;大量发展中国家消减国有企业过程;前苏联和东欧反水后消除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过程;以及中国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改制”过程中得以验证。这里面有什么样的规律,如何避免这类现象的发生,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重大课题。

  避免“为少数人所得而私”

  行政权利和经济权利的高度集中并不直接产生一般意义上的权钱交易腐败,但依然有可能产生以权谋私方式的腐败,甚至出现整个官僚体系自我服务倾向,这是苏联历史给出的例证和教训。

  在七八十年代,虽然苏联经济进入一个慢速发展的时期,工业产品平均增长速度从1966—1967年的8.5%和1971—1975年的7.4%下降到1976—1980年的4.4%和1981年的3.4%。国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应从7.8%和5.7%下降到4.2%和3.3%。[1]但这个时期整个西方经济的处境比苏联和东欧还糟。严重的,动辄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加上低速经济增长(1970-1990年间除日本外整个西方国家年均经济增长在2-3%之间),西方经济被称为进入“滞涨”阶段。并不存在想象中的西方经济社会欣欣向荣,社会主义阵营风雨飘渺的情况。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几个月内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整体倒戈资本主义的事件呢?除了这些国家执政党自身持续妖魔化斯大林致使自己形象受到致命伤害以外,官僚化导致的公权异化,官僚集团整体以权谋私是重要原因。

  虽然市场化国家里大多数普通人也并没有享受富人生活方式的实际机会,实际存在着按金钱大小分配政治、司法、教育等权利的情况,但从理论上市场体系提供了这种可能性。而在权利高度集中并且官僚化的社会主义体制里,一些奢侈享受是有规定性的。特供商品,特别休假和出国机会,权利对教育和升迁的作用都能让普通居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与前者相比,权利决定个人发展空间更容易让人不满。因此,社会主义国家一旦整个官僚系统官僚化,并让85%的人认为执政党是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利益的时候,社会矛盾绷紧程度会非常高。即使面临国家解体这样关系整个民族命运的大问题时,很多群众也会采取“关我什么事儿,变了总比不变好”的态度。

  因此,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防止公权异化,防止干部体系自我服务,杜绝以权谋私是生命攸关的大事。

  尤其在“改革开放”时期,市场化提供了私人资本存在的合法性,权钱交易的机会无处不在,渗透在几乎社会的各个角落和社会经济运行的每一个环节。从蒋介石统治时期到苏东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化进程中,甚至中国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发展中都可以看出,这个时期最大的腐败会发生在“国退民进”的过程里。

  与八十年代后期利用价格双轨制以权谋私的“倒指标”相比,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期利用权力和金钱“跑贷款”相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改制,关于利用权力置换私企股份,以及国有土地的规划、买卖所产生的以权谋私无论数额还是危害都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因此,国家只要对国有经济性质和份额进行调整,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别的,就是公权异化的环节和漏洞。在没有设计和调整出能够从制度上限制公权异化以前,宁可不调整也比慌忙调整强。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国有经济本身并不产生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只会出现在“改制”过程中,这一点马萨诸塞州大学教授大卫·科兹观察的很到位(见前引述)。无论从中国还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看,由于体制的约束,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利与高度集中的经济权利之间很难发生权钱交易。计划经济时期,一个省农机局的科长掌握着全省数十万吨柴油指标,权利不能说小。但从体制上看很难出现以权谋私的漏洞,大部分人会做到最终一尘不染。即使发生了以权谋私现象,数量都很小,性质也不严重。我们可以从效率方面挑出国有企业的毛病,但很难找到国有化纵容腐败的实例和逻辑。因为国有企业效率存在一些问题就要“国退民进”,无异于泼洗澡水时连盆里的婴儿一起泼出去,不是一般的得不偿失。

  最主要的是,效率并不是衡量国企是否应该存在的理由。避免生产资料,尤其是避免关系国家和公共利益的生产资料“为少数人所得而私”才是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这一点连孙中山都意识到并在国民党一大报告中讲得很清楚。如果一味强调国退民进,不采取任何有效控制以权谋私的国退民进,不仅不能实现通过国有化避免“为少数人所得而私”情况的发生,反而会助长这种现象。这不仅有悖于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基本主张,甚至是从新民主主义主张的倒退。

  党员干部自律、强化群众监督、增强国企的全民性质

  2009首都经济学界新春论坛上,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高尚全先生说:“我们一个传统的观念,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国有化就是社会主义,两者之间划等号了,实际上并不是。”

  高先生这段话的本意是用“国有化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来否定“社会主义意味着实行国有化”,但他还是说出了一个事实,就是国有化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经济,一些国家的国有经济比重甚至很高,而且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以后,西方国家的国有化程度在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在搞社会主义。最典型的是,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把日占区被日本强行合资的企业通通以“日伪资产”没收后,党政资产占中国近现代产业资本的75%以上。但全国人都清楚这不是社会主义经济,而是官僚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国有资产不仅被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集团所随意侵吞,而且被用以打内战,巩固蒋介石的专制统治。因此,国有化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只有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脱离为官僚体系服务,摒除官员个人利用市场化为自己谋利的性质,实现为人民服务,国有化才有意义。

  相比较而言,私人占有更有利于“为少数人所得而私”,国家占有更容易避免“为少数人所得而私”。让资本家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是痴人说梦,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目标的国有经济才可能让资产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一些人这些年鸡蛋里挑骨头拼命挖掘国有经济占主体时期的所谓腐败现象,肆意想象无限上纲,并没有让多数老百姓得出国有经济占主体时期比现在腐败的结论。无论遍布中国的唱红歌还是毛泽东热都在说明老百姓普遍意识中国有经济与腐败没有联系。

  在国有经济占主体时期,哪个商品是“国营”产的,哪个商品的质量更可信。只标“国营”没标“地方国营”的最受欢迎。那个时期没人担心地沟油、苏丹红鸭蛋、大头娃娃奶粉……的原因只有一个:国有经济,而且是为人民服务的国有经济占主体。

  因此,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不仅是宪法第七条“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要求,也是大多数老百姓的期盼。

  宪法是所有中国人首先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和国有经济性质的基本描述。无论政府、两会还是公民只能以这个基本叙述来衡量是非并作为行为准则。

  目前国有经济在“全民所有”方面是否完全符合宪法要求受到一些质疑。

  自从大家都意识到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成为严重社会问题后,主流学者众口一词说是国有企业垄断造成的。理由是国企职工工资福利过高,是出现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虽然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完全颠倒(收入差距的形成只能是资本收益与劳动者收益的差距,不是劳动者群体间的差异),事实完全错乱(贫富分化显现在资本收益份额不断上升,劳动者报酬不断缩小),但至今依然是各大媒体和主流学术刊物的流行说法。

  虽然这种质疑偏离了事实,不符合逻辑,但国企全民性质受到损害却是存在一些现象的。

  首先,现在的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地位出现严重差异。很多单位正式职工只占较少比例,这些职工享受高的工资福利,工作稳定,占据较高级别位置。大量一线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无论在工资还是福利待遇方面都明显低于正式职工,而且不稳定。此外还有工资福利更低,就业稳定性更差的大量零时工,以及以短工形式存在的农民工。一些所谓国企正式职工趋向于“工头化”,让国有企业自身存在为少数人自我服务的机制。这使国有经济的性质受到损害。严格来讲,这属于“为少数人所得而私”的腐败现象。

  其次,国企高管的高薪化缺少制约措施。国企高管拿较高年薪有存在的理由,但是由于国有经济与行政权利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如果缺少有监督的任免机制,一定会产生滋生腐败的空间。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单纯以政府的一个部门——国资委——作为国有经济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不足以体现国企的“全民”性质。政府并不等于“人民”,“国有”与“全民所有”之间关系究竟怎样体现,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讲是个始终没有真正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体现民意的全民代表对国有经济运行优劣的评价,对国有资产的处理方案和处理程序的监督权甚至决定权,对利润分配规则的制约权,国有经济依然存在产生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的空间。

  也就是说,虽然国有经济体制是避免“少数人所得而私”这个最严重腐败状态的基础,但国有化和国有经济并不一劳永逸地避免腐败的产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如此。只有创造出避免国有经济自身出现为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制度,通过扩大公有制经济以减轻甚至消除腐败现象才能实现。

  从现在来看,进行一次党员干部自律活动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十几年的国企、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不少党员干部或明或暗参与了侵占国家资产。这个问题不解决,不清理,很难得到群众的信任。

  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说:“没有什么比苏维埃代表和不称职的公仆的掠夺行为更使苏维埃政权丢脸了。”

  毛泽东在建国初期就指出:“共产党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指出:“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只有搞好党风才能搞好社会风气”。

  江泽民同志在《真正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一文指出:“身居党政领导岗位的共产党员,尤其应该把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作为座右铭,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胡锦涛总书记也在各个场合强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

  新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共产党只有按照邓小平说的“只有搞好党风才能搞好社会风气”的原则办事,只有共产党员,尤其是共产党领导干部做到严格自律,不在对国有经济的管理中,尤其不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而且做到自己和亲友已经侵占的完全退回,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才能通过不断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消除腐败现象。

  “打破国企垄断”会不会掀开新一轮腐败?

  近年来,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主流学者都在呼吁一件事儿,就是要打破国有经济对铁路、通讯、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的垄断,很多媒体尤其是南方报系不断为这些主张摇旗呐喊,打破国企对垄断行业的垄断基本已经是上下的共识。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历史的起点:上世纪九十年代上上下下都认同“国企是冰棍,一卖了之”的那种氛围。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再一次顺应了这个氛围,提出“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的意见。2011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撰文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的思考》指出,国有大企业不能简单地退给其他所有制企业,比较现实的办法是在国有体制下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革,依托资本市场改制为公众公司,实现国有企业的多元化、市场化和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同时,《经济参考报》根据“天则所”的研究,提出“打破垄断不可简化为分拆或民营化”。似乎中国不会重复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那种国退民进期间大量国有资产被私人侵吞的失误了。

  稍微正视现实的人都会发现,即使中国私营企业想从庞大的垄断行业中获利,也没有这样的实力。甚至即使进入这些行业,在与国企竞争中也一定一败涂地,铩羽而归。原因不是这些垄断性质的国企会受到国家庇护,因为这些行业资金规模太大,牵涉行业太多,技术和管理要求太高。几十亿进去连听个声都难。因此,所谓“简化为分拆或民营化”原不是这类行业中国企改革的可能性范围。这才有通过股份化,具体说就是通过上市后成为公共公司的说法。

  那么假如真的把现有大型国企,垄断行业的国企通过上市进行深化改革会是什么结果呢?笔者认为,结局一定是一轮触目惊心的腐败过程。也就是一些企业的部分股份被“制度化的安排”为高官家族的股份。不显山不漏水,最后会发现中国国有资产成了“四十大家族资产”、“四百大家族资产”。

  到了中国人再次清醒的那天(比如今天无论左右都理解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制的副作用),“自由撰稿人”秋风先生将不得不再写一篇文章,他大概会这样写:

  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后,中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刺激增长。由于国家资本只能投入国有经济,形成国有经济增长一时扭转了颓势。于是,提倡新自由主义的学者在2009年初对此进行了激烈的抨击,要求打破国有经济对一些行业的垄断,提出国企是造成分配不均的主要责任者。到2010年年初的两会期间这种看法达到高潮,并迫使中央作出对国企垄断进行改革的决定。在体制内外自由主义学者的倡导下,这次改革以国企通过上市成为公共公司为主要途径。但是,对于此前少数高官利用职权已经国企上市过程中为亲朋占有股份,甚至使之成为家族企业的问题,自由主义学者并没有给公众以警示。没有告知公众这次“改革”可能出现新一轮的严重腐败,对新型腐败的机理没有做任何描述,对于如何避免在这种新的改制中必然出现的侵吞国家资产的政策设计、惩戒办法更是只字未提。于是,但现在老百姓发现这次所谓“打破国企垄断,深化国企改革”,是一次比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更严重的侵吞国有资产的过程。于是“在大众眼中,经济自由主义”再一次“声誉扫地。”

  [1] 见《八十年代苏联经济增长速度的几个问题》季谟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ELSY198306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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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国企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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