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雷:重建“公共性”,文学方能走出窘境
对当下文学状况,人们似乎都有这样的共识:文学读者在逐渐流失,文学期刊的发行量大幅减少,作家大多远离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开始关注私人领域,因而文学在思想文化与社会领域的重要性愈益降低。重新思考文学“公共性”的重建问题,促进文学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成为振兴中国文学的当务之急。
文学的负载轻了
文学自身也就变轻了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文学“边缘化”这一现象?从当前的文化格局来看,既有文学的外部因素,也有文学的内部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影视、网络和游戏等新媒体、新兴娱乐方式的迅速发展,吸引了更多的青年,主要以纸媒为传播媒介的文学相对来说处于弱势;而在文学内部,通俗文学、类型文学的出现,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也以“畅销书”的方式占据了文学的主要市场份额,我们通常所说的严肃意义上的“文学”则处于边缘的位置。
除此以外,文学的边缘化也有源于其自身的发展逻辑。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除了社会文化的诸多外在因素外,中国文学开始“向内转”,在作品中注重表现个体的内心世界,而忽略了与外部世界的关联;注重语言、形式、技巧的探索,而忽略了文学作品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注重文学的“独立性”,而忽略了文学与其他思想文化领域的关系。同时在文学的生产—流通—接受方式上,也越来越倾向于“精英化”,也即文学创作并不考虑读者,而仅限于小圈子内部的交流。同样,文学的出版、定价、发行等机制,作家新人的培养,也只是为了小部分读者或仅限于文学从业者。这样,文学所表达的内容既为大众所不关心,文学的传播机制也使文学无法到达大众,文学也就逐渐丧失了“公共性”。总而言之,文学更少地承担社会公共议题的设置,难以形成舆论交锋从而达成社会共识。文学的负载轻了,文学自身也因此变轻了。
今天的文学如果要得到发展,需要重新建立文学的“公共性”。文学的公共性肇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中国“新文学”。而“新文学”是在对传统中国文学及通俗文学的批判中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文学语言从文言文转换为白话文,同时,“文学”被赋予了公共性,它不仅仅是私人之间的酬唱,或仅仅是一种消遣或娱乐,而被视为一种精神或艺术上的事业。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文学的形成,逐渐发展出了一种新的文学体制,如以作协、文学期刊和出版社为中心的文学生产—流通—接受机制,以大学中文系与研究所为核心的文学教育、研究、传播机构,以文学批评、文学史、文学理论为基础的文学知识再生产模式等。这些新的文学体制既是“新文学”发展的制度或机制保证,也与“新文学”一起,构成了现代民族国家及其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并在其构建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中国的“新文学”在整体上既区别于传统的中国文学,也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文学,而是现代中国在创建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现代”的“中国文学”,是现代中国人探索、奋斗、挣扎的“心灵史”。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新文学”已经为我们奉献出了以鲁迅为代表的一大批经典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世纪中国人的“心路历程”。他们创造的文学形象,也是中国社会的集体“共名”。
因公共性而获得尊重
文学必须走进公共生活
可以说,公共性要求文学要成为社会思想先锋。这里的“先锋”不是指上世纪80年代“先锋文学”对形式、语言与技巧的重视,或者对“现代”、“后现代”思潮的模仿或追逐,而是指文学在整体社会生活及思想文化界所处的位置,即在社会与思想的转折与变化之中,文学是否能够“得风气之先”,是否够能对当代生活做出独特而深刻的观察与描述,是否能够提出值得重视的思想或精神命题,是否具有想象未来的能力与前瞻性。我认为这是判断文学是否“先锋”的重要尺度,在这个意义上说,从“五四”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文学在整个社会与思想文化界一直处于“先锋”的位置,而从90年代之后,我们的文学逐渐丧失了这样的地位,在今天,文学界所讨论的基本问题,不仅落后于思想文化界,甚至落后于社会大众,很多人只满足于文学内部或小圈子的自我欣赏与满足,对中国乃至文学体制发生的巨大变化视而不见,其“边缘化”的命运也就不可避免了。
公共性还要求文学对读者审美趣味有所引领。具有公共性的文学不应像通俗文学一样,迎合读者的阅读趣味,而意在通过艺术所具有的魅力与感染力,改变或提升读者对人生与世界的认识,在意识领域中引发读者对自我、世界或艺术的思考,从而扩展或丰富个人的审美体验,同时对自身的现实与精神处境有一种新的体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学才是一种精神或艺术上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或讲述故事的方法,文学才是一种“高级文化”,而不只是一种消遣或游戏。
“公共性”更要求文学所产生影响的范围不限于狭小的天地,更不是私人领域。“文学”的生产过程,不仅在于作家的私人“创作”,而且有赖于出版、印刷、发行、流通、阅读等不同环节,才能最终“完成”;“文学”作为精神领域的一个特殊部分,是不同身份、阶层、性别、种族、个体的声音相互交流、争夺与斗争的一个公共空间,这一空间的有效性不仅在于文学从业者是否具有自觉意识,也在于这种“公共性”范围的大小。
在今天,我们只有重建文学的公共性,才能使文学真正成为一项精神与心灵的事业,文学只有关心最大多数民众关注的话题,并以独特的方式表达出自己的意见,才能够真正走入民众的生活与内心之中,才能在思想文化界与整个社会领域扩大自身的影响。我们并不反对通俗文学与娱乐节目,对于丰富民众的文化生活,这些作品也有其长处及存在的合理性;我们也不反对文学的娱乐性,娱乐性可以说是文学内在的要素,也是其能够吸引人的魅力之一。但是在根本上,文学作为一种最贴近人类思维与经验的艺术形式,作为一个民族“国民精神前进的灯火”,必然是一种灵魂的事业,刻画出我们这个时代的“心灵史”。
文学因公共性而获得尊重。重建文学的“公共性”,需要在文学与世界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让文学走入民众的生活,成为他们精神世界的一部分,汲取其他思想文化领域的最新成果,并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到思想文化的建设之中。只有这样,我们的文学才能获得生机与活力,我们才能继承鲁迅等人开创的“新文学”传统,创造出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经典,丰富并提升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生活与精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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