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有什么资格,给莫言套上“黄马褂”?
胡锡进最近又发飙了,而且是多平台全渠道“轮番轰炸”。他的目的,是将一位爱国博主扣上“民粹”、“网络戾气”的帽子。
事情的起因,是以为爱国博主,阅读了作家莫言的作品之后,梳理了26处让他极端不适的“情节描述”。
这位博主认为这26处情节或者表达手法,涉嫌“抹黑革命先烈”以及“美化侵华日军”。
这位博主在列举了上述证据后,发起了“全民投票”,想听取网友意见,是否应该起诉莫言。
最终的投票结果,在我看的时候有近万人支持起诉,一千余人反对起诉,几百人漠不关心。
从网友反馈可以看出,“天下苦莫言久矣”认为他在文化认知上与思想倾向上存在问题的网友占绝大多数。
但是胡锡进批判这种投票是“歪招”,伪造民意,煽动民粹。
胡锡进口口声声说这位爱国博主起诉莫言是给莫言“扣帽子”,可是他树立莫言天生不可侵犯的形象,将批评的民意直接称为“民粹”,这是不是扣帽子?
我在本文不转述这位博主的“莫言26条罪状”,免得被人攻击制造舆论,搞串联,我可以摸着良心也负法律责任的说,我知道这位博主,但过去没见过,没交集,也没人劝我写这篇文章。(相信知道我要写的好朋友都会阻止我。)
我只谈我看了这“26条证据”的直观感受。我不是法律界专业人士,但我自认是有文学鉴赏能力和文化感知能力的中国人。
我的个人感受是,这“26个证据”个个都是铁证,条条都是实锤。可我们总就生活在一个需要平衡的大环境里。
所以我的预判,这场起诉最终不会立案。这不应成为“胡锡进们”呼吁外资环境改善的功劳簿,恰恰是因为太多“胡锡进们”在关键位置上,抱着和他一样和稀泥的态度。
这次起诉极大可能不被立案,这才是我们中国司法体系需要进步的地方。
拿了西方人施舍的奖项,写了“敢于”批判政府和民族劣根性的文字,就高人一等,就有免死金牌和黄马褂?
我阐明我的立场,我并没有起诉莫言,我也不会给他网络定罪,但我坚决维护爱国博主“起诉莫言”的权利。
是那帮人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那么莫言凭什么例外,凭什么不能批评?凭什么批评他就扣上“民粹”的帽子?
是那帮人说:“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那凭什么“批评莫言”的声音就要消失,凭什么以“担心影像外国人看待中国的眼光”就不让人说话?爱国网友个人,民事起诉莫言,天难道就塌了?
是那帮人说:“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坚决维护你发表观点的权力。”
胡锡进可以不赞同爱国博主观点,可以不赞同起诉莫言,但他有什么资格利用“网络霸权”欺负爱国博主,凭什么干涉他作为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起诉权,凭什么给人扣上“民粹”的帽子?
胡锡进是从文X时代走过来的老人,深知“大X报”对人性的摧残与人身的伤害。
胡锡进经历了网络传媒快速崛起的十年,作为老媒体人,他有敏锐的政治嗅觉,他明确知道以他几百万的网络关注基础,他发表的每一个字,每一篇文章,都有“大X报”百倍千倍的杀伤力。
可他依旧选择用多平台全渠道账号攻击这位体量与他相差千倍的爱国网友。
这种用“网络大X报”的方式,以“反扣帽子”为名,行“扣帽子之实”的暴行,不是典型的“以反文X之名,行复辟文X之实”么?
过去几天,胡锡进一直在各个平台对爱国博主反复扣帽子,搞迫害,我一忍再忍。直到他今天以“胡锡进观察”的公号再次发文抨击爱国博主,还开启打赏赚黑心钱,那就无需再忍了。
对于是否起诉莫言,我不参与。但我发出强烈呼吁,希望爱国网友,其他受迫害的博主,法律界良心人士和我一起,我们推动【起诉胡锡进】。
因为我不是法律界专业人士,以下段落,我只对胡锡进的罪行进行描述,希望法律界专业人士联系我,确定罪名。
罪行一:涉嫌贪污占用国有资产,损公肥私。
绝大多数网友,了解“胡锡进”,是因为他原来《环球时报》主编的身份,他屡次“为国发声”。
我关注“胡锡进观察”的公号,也是因为该公号是胡锡进在《环球时报》任职期间设立,与《环球时报》多次互动。
“胡锡进观察”如今几百万网友关注,绝大多数是因为他在《环球时报》期间,为国打“舆论战”而关注的。
从“胡锡进观察”的创立,到向全国网友推广,绝大多数时候利用了《环球时报》的平台以及“环球时报主编”的影响力。
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胡锡进观察”的所有权,应该归属《环球时报》,在胡锡进从“环球”退休之后,应该由环球新的掌舵人“更名”运营这一平台。
可是胡锡进从环球退休后,“胡锡进观察”平台以及平台累计的数百万用户,都变成他“私人财产”。
他以“胡锡进观察”平台获得的打赏与推广等收入,是不是应该归属《环球时报》?
如果过去一两年,胡锡进利用某些“程序正义”,将“胡锡进观察”私有化,个人化,那又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了。
国有资产不一定就是机械设备或者工厂资金。“胡锡进观察”能做到全国网友深入人心,难道不是借助了《环球时报》的影响力?
就凭胡锡进个人,有什么凝聚几百万粉丝的独有魅力?以他“和稀泥”的文风,全国哪个地级市,找不到几百个文风相同,文笔却远胜过他的副科级写材料的?
不仅仅是“胡锡进观察”,他退休这几年,依靠“个人影响力”和“胡锡进观察”的粉丝基础,做全渠道推广和吸粉,这些渠道和平台也是依靠“胡锡进观察”的基础孵化的,却都成为他个人贪敛财富的工具。
罪行二:退而不休,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胡锡进退休前,是《环球时报》的总编辑,而环球时报是人民日报控股,所以应该是“正厅级单位”。
胡锡进如果没有享受高配,那么他2021年12月就应该是正厅级待遇退休。我们党,对领导干部退休后的“从业”和“发挥影响力”是有严格限制的。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新增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利,将受到党纪处分。
领导干部退休后,明确不可从事与任职时相关的行业。胡锡进作为传媒单位退休的“正厅级领导”,如今活跃的领域,是不是他担任公职时的行业?
今天的胡锡进,拥有如此生杀予夺的话语权,拥有每句观点都上“r热搜”的影响力,是不是他任职环球主编时积累的影响力?
胡锡进退休这两年,频繁参加各种商业活动,我手上就有几份他参加相关活动的“报价表”。正厅级退休干部,在一定年限内,利用过往“在职期间影响力”参加商业活动,领取收益,是否涉嫌违纪违法?
罪行三:在“佩洛西窜台”事件中,蛊惑煽动民意,影响特别恶劣,危害极其严重。
2022年的“佩洛西窜台”事件,中央本有战略定力,通盘安排,可是胡锡进以“内幕人士身份”“内幕消息”的名义,多次公开鼓吹“击落佩洛西”。胡锡进的恶意煽动,让十数亿老百姓产生错误预期,最终“一拳打空”对十亿爱国民心的伤害,两年都无法抚平。
这次“佩洛西事件”,因为胡锡进的刻意煽动,让民意与政府行动形成落差,给党和国家的内政外交造成史无前例的被动局面,这一事件的反噬,很可能几年之后,才会真正显现。
在“佩洛西窜台”事件后,很多爱国人士都受到牵连,付出一定代价,恰恰是“始作俑者”胡锡进,毫发无伤,几年之后也只是发布“不咸不淡的解释”,而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悔意和歉意。
罪行四:利用网络影响力,刻意摇摆与横跳,影响民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多次以“扣帽子”,“为国为民为经济”之名,攻击打压爱国人士,以摧毁民族脊梁,号召万民同跪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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