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遭遇“掠夺性开采”
珠三角第一代打工者因社保问题无法退休——这个标题令人揪心,因为在当代社会,不能退休就意味着你既不能继续靠劳动来养活自己,又无法获得任何稳定的社会保障,“夕阳红”变成了“夕阳黑”,晚年的生活一片迷茫。
为什么无法退休?根本原因还是不合理的制度设计造成的: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人寥寥无几。农民工无法在当地领取退休金,又因为不能转走企业、政府交纳的那两部分保险费,因此也无法“转保”至故乡退休,唯一的选择就是“退保”,但“退保”却也只能领取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养老保险”,相当于一份活期存款。可怜的农民工,在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之后,就这样被人置于一种“上屋抽梯”的尴尬境地。
农民工的这种状况,让我想起了煤炭行业的一个术语:“掠夺性开采”,专指那些煤老板只顾眼前利益的经营行为。什么是掠夺性开采?第一,只开采最容易开采的那部分煤层,开采成本较高,风险较大的那一部分就干脆放弃;第二,将开采出来的资源低价倾销,快速回笼资金。这种有水快流的做法,使煤老板可以短时间内暴富,后果却是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祸及子孙。
最近二十多年来,农民工一生当中最年富力强的一段时光,被人“掠夺性开采”了。那些靠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而迅速繁荣起来的地区如珠三角,既不承担农民工成长和学习阶段的成本,也不承担他们老、病之后休养生息的成本,而只是用低廉的工资,“掠夺性开采”了他们的体力和精力,还美其名曰“比较优势”,一旦他们的体力、精力被开采殆尽,就被弃之不管。
不少专家在解读这种现象时,总是试图将其归结为是一种技术性问题,用“地域性障碍”一类似是而非的话语来回避问题的恶劣性质。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个要不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大是大非问题!试问:人可以这样被对待吗?人可以被只榨取青春而不管他的生老病死吗?我想,在这些问题面前,所有技术上的解释都是苍白的。
解决农民工无法退休的问题,可以说既复杂又简单。说复杂,是因为在现行的制度下,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制度迫使农民工不得不大批选择退保,在农民工退保后,企业所缴和社会统筹这两部分就落入地方的饕餮之口了——如果不敢触动这一部分既得利益,那么农民工无法退休的问题,会变得非常复杂,甚至无法解决。说简单,是因为只要敢于触动既得利益,规定无论是退保还是转保,企业所缴和社会统筹这两部分一律由本人带走,问题就迎刃而解。这不是对农民工的特殊优惠,而是一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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