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移”。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这次宪法修改,是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作出的必要的、适当的修改,是一次管长远的修改。
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是管长远的。思想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民族的灵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是管长远的。宪法《总纲》第一条是专门讲国体的,把“最本质特征”加进去后,关于国体的表述将更科学更全面,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修改领导体制方面的有关规定,是管长远的,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为建立一个党领导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提供宪法依据,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经过反复考虑、综合方方面面情况作出的。这是一次管长远的修宪,是一次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修宪,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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