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司法体制改革存在哪些问题?最高检回应
中新网2月22日电 在今日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景峰指出,目前有的改革举措尚未全面落地落实,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改革担当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
在访谈中,高景峰介绍了在线为大家介绍2017年检察机关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以及2018年司改工作计划。主持人问,目前,司法体制改革面临怎样的形势?又存在着哪些问题?
高景峰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最高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完整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典型样本。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颁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就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理程序等共同探索研究,构建了完整的试点工作制度。各试点省级检察院组织87个市级检察院和759个县级检察院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两年试点期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顶层设计得到全面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修改法律的议案。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不仅是党中央重大改革举措法制化的标志性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司法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以全面推进为新起点,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告,组织全员培训,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此外,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改革方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制约。
在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方面,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建立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办案。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等。
高景峰还指出,目前改革面临的问题:一是有的改革举措尚未全面落地落实,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相关配套政策亟需明确,员额检察官退出、交流任职、司法行政人员转任等机制有待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配套制度需要完善。二是体制机制创新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还不够,运用信息化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意识和能力较弱,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改革担当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一些检察人员司法观念、素质能力、工作方式不适应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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