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联合声明
中老联合声明
一、应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本扬·沃拉吉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11月13日至14日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举行会谈,分别会见了老挝政府总理通伦·西苏里和国会主席巴妮·雅陶都。两党两国领导人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
二、双方对两党两国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感到高兴,同意加强相互交流借鉴,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老挝革新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方高度评价老挝革新开放30多年,特别是老挝党十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本扬总书记为首的老挝人民革命党坚强领导下,老挝人民一定能胜利实现老挝党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建设国强民富、社会团结和谐、民主公正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征程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老方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高度评价大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中国人民将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双方一致认为,中老山水相连,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两党两国在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相互同情、相互支持,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近年来,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各领域互利合作成果丰硕,促进了各自国家社会主义和党的建设事业,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中老同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理想信念相通、社会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在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双方继续秉持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在彼此信赖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长期稳定的中老高度互信、互助、互惠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牢不可破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符合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有利于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四、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互访的优良传统,两党两国领导人将继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就双边关系的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及时交换意见,引领和指导新时期中老关系发展。加强两党友好交流合作,落实好2016-2020年两党合作计划,继续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党政干部培训合作,深化党建和治国理政经验交流。继续深化中国全国人大和老挝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老挝建国阵线的友好关系,加强对口交流和政策沟通,共同为推动两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中老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外交、国防和执法安全领域交流合作。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密切各层次沟通协作。保持两军各层级团组交往,继续办好两军边境高层会晤,加强人员培训、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医疗卫勤等领域合作。加强在国内安全保卫、打击跨国犯罪、湄公河联合执法等执法安全领域合作,支持对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好对方在本国的人员、机构和重大建设项目。
六、双方同意,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深化中老发展合作,进一步深挖合作潜力,提升合作水平。
(一)加快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同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共建起自中国云南,以中老铁路为依托,途经若干重要节点地区,抵达老挝南部的中老经济走廊。
(二)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快推进中老铁路等标志性项目,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配套政策、安全保障、后续融资等问题,推动实现中老铁路早日竣工。
(三)充分发挥中老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等合作机制作用,加强对双边经贸合作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提升经贸合作规模和水平。加强产能、金融、能源、资源、旅游等领域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国经济优势互补。
(四)中方表示,愿继续为老挝国家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促进老挝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老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事业发展,支持老挝农业、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和贫困地区实施卫生改善、供水等工程,推动双方务实合作更多地惠及两国特别是老挝基层群众。
七、双方同意,进一步扩大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工青妇组织交往。实施好中老文化合作年度执行计划,办好老挝中国文化中心。中方将继续向老方提供政府奖学金,同时推进职业教育合作,服务老挝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国务实合作。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中老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交流,加强青少年友好交往,共同培养中老传统友谊接班人。扩大两国地方间合作,继续发挥好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机制的作用,增进沿边省份的往来。
八、双方积极评价南海局势保持稳定,同意应继续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推动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双方支持有关各方一道,携手推进南海务实合作,使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九、中方重申坚定支持老方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稳定的努力。老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继续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
十、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富有成效的合作,同意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亚欧会议、东亚合作、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多边框架内的协调与配合,继续在涉及各自重大利益的问题上保持密切、及时和有效沟通,相互予以有力支持。
中方高度评价老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赞赏老方为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和东亚合作发挥的重要作用,支持老挝2018年担任澜湄合作共同主席国。老方热烈祝贺中方成功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愿同中国和其他湄公河国家共同努力,共同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十一、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老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关于共同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加强“数字(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老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关于联合开展老挝国家水资源信息数据中心示范建设项目和老挝南乌河、南屯河流域综合规划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共同建设中老现代化农业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开展未来三年援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援老挝工贸部信息系统项目立项换文》、《关于实施怀博莱水电站项目的优惠贷款框架协议》、《关于建立电力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关于金融支持老挝中小企业发展合作的协议》、《怀博莱水电站项目优惠贷款协议》、《老挝115千伏输变电线路扩建与综合改造项目贷款协议》、《关于万象至万荣高速公路项目合资协议》、《老挝500/230KV万象环网项目贷款协议》等合作文件。
十二、双方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老挝的国事访问取得圆满成功,进一步巩固了中老传统友好,推动长期稳定的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上了新台阶,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以及老挝人民革命党、政府和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再次访华。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17年11月14日于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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