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成立监察委员会 纪检干部要做“四个表率”
2月25日,山西省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了吕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吕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吕梁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新成立的吕梁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受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委托,山西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孙京民参加吕梁市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干部大会并讲话。吕梁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正印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监察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李正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强调要把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考校“四个意识”和担当精神的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改革试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李正印说,吕梁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只是试点工作迈开了第一步,今后还有大量改革工作要做。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以转隶挂牌为开局,继续积极探索,实现深度融合,规范高效运行,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李正印强调,要立足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有机融合,在主动融合、全面融合上下功夫、求实效。要不断推动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增强法治思维意识、改革创新精神、政策把握能力,为全省改革试点工作提供范例和启示。
吕梁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也将陆续成立。李正印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忠诚干净担当,不辱职责使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好“四个表率”,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做履职尽责的表率;做勇于担当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在监督下工作的高度自觉,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孙京民在讲话中指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吕梁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思路和省《实施方案》《市县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协调,摸清工作底数,破解改革难题,精心组织施工,积极稳妥推进,保证了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如期完成。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吕梁市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孙京民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描绘的改革蓝图和省委制定的“施工图”,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如期拿出高质量的试点样品。要强化责任担当,当好“施工队长”,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市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市纪委要担好专责,扎实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地。要突出关键环节,全面深度融合,稳妥审慎地把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在全面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在强化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在统筹推进落实上下功夫,确保3月底县级全部组建起新的监察委员会。要树立自律标杆,强化自我监督,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努力做忠诚担当的标杆、提升素质的标杆、狠抓落实的标杆、团结进取的标杆、严格自律的标杆,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