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今年1月1日至8月20日,全国法院合计登记立案1617.46万件,而这也是最高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据了解,2015年10月13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全国各级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从工作实际出发,创新形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一定成效。
意见发布以来,全国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对50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2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同时,法院加强审判监督,加强再审刑事案件改判和冤错案的纠错力度。依法纠正以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为代表的一批重大冤错案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此外,各级法院通过先进典型、影视作品、典型案例,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最高法围绕核心价值观共发布千余件典型案例。这些鲜活的案例以司法裁判的方式旗帜鲜明地告诉社会提倡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鼓励遵守核心价值观行为、引导社会良好道德风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表示,全国法院高度重视法治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努力坚持司法为民,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下一步,将在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务求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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